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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草案

  • 發布日期:111-08-1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111064845號
附  件: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草案

主  旨:預告訂定「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三、「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農糧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fa.gov.tw)。

四、為維護農產品經營者及消費者之權益,國產茶葉相關溯源及標示制度應儘早適用,爰本次預告期間縮短為30天,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華路8號。
(三)電話:(049)2332380#1054。
(四)傳真:(049)2341148。
(五)電子郵件:ting99@mail.afa.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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