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預告修正「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二十五條附表三

  • 發布日期:111-09-2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11348059A號

主  旨:預告修正「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二十五條附表三。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漁會法第五十一條之二。

三、「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二十五條附表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會漁業署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對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漁業署(養殖漁業組)。
(二)地址:臺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7樓。
(三)電話:(02)23835730。
(四)傳真:(02)23328950。
(五)電子郵件:yihsin@ms1.fa.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附件下載

  • 回上一頁
  • 111-09-2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