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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休閒農場防疫管理措施」,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1-12-0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 : 農輔字第1110024418號
附  件 : 休閒農場防疫管理措施

主  旨:修正「休閒農場防疫管理措施」,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休閒農場防疫管理措施」如附件。

二、違反管理措施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

三、不服本處分者,得自本處分送達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本會,並由本會函轉行政院提起訴願。

四、本會111年2月23日農輔字第1110022255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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