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解除臺東縣臺東市及卑南鄉編號第2508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0.432000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2-01-1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111641940號

主  旨:解除臺東縣臺東市及卑南鄉編號第2508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0.432000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森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239.395166公頃,其中臺東縣卑南鄉四格段3地號部分面積0.432000公頃,現況為58年間既存農作使用之土地,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之保安林地,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238.963166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表1)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附件下載

  • 回上一頁
  • 112-01-1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