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機構收費上限」

  • 發布日期:112-03-2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121060276號

主  旨: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機構收費上限」,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七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機構收費上限」。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附件下載

  • 回上一頁
  • 112-03-2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