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第三點、第六點、第九點及第二點附圖一至附圖三、附圖五,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2-03-29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21324428號
主 旨:修正「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第三點、第六點、第九點及第二點附圖一至附圖三、附圖五,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第三點、第六點、第九點及第二點附圖一至附圖三、附圖五。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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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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