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公告雲林縣臺西鄉、口湖鄉養殖文蛤為辦理112年5月上旬旱災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臺西鄉、口湖鄉公所自112年5月27日起至112年6月5日止,受理漁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112-05-2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21347251B號

主  旨:公告雲林縣臺西鄉、口湖鄉養殖文蛤為辦理112年5月上旬旱災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臺西鄉、口湖鄉公所自112年5月27日起至112年6月5日止,受理漁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地區:雲林縣臺西鄉、口湖鄉。

(二)救助項目: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文蛤」救助額度為標準,每公頃新臺幣11萬8,000元。

二、受理期限及程序:

(一)自112年5月27日起至112年6月5日止,請公告地區鄉公所受理漁民申請,並依公告事項及本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二)例假日照常受理申請,請宣導受災漁民周知。

三、辦理現金救助部分:

(一)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漁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

(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漁產品於同產季、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 回上一頁
  • 112-05-26: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