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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1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一月九日本會舉辦「新世紀農漁會業務發展座談會」,恭請總統、副總統及蕭院長蒞臨訓勉,總統特別期勉農(漁)會領導人,為農業創新發展貢獻心力,提升我國農業新境界。本項座談會計有內政部、省市政府代表、全國農(漁)會理事長與總幹事等三00餘人參加,會中針對農(漁)會運銷、推廣與政府委託業務之強化、落實農地農用政策健全農(漁)會信用部功能以及協助提昇農(漁)會農業競爭能力等議題熱烈討論,會中所提各項建議意見,本會已予錄案並積極辦理。

二、為防範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入侵,奉院長指示已成立「跨部會危機預警管理小組」, 除協調各部會之分工,做好防疫預警工作外,並請監測單位定期將家禽血清抗體之檢測結果回報本會,以確實掌握疫情。

三、本會於一月十五日正式實施「淘汰種母豬、仔豬、穩定豬價計畫」, 以補助淘汰豬隻處理所需行政費用方式,輔導養豬產業團體及農民以五個月時間淘汰二十四萬頭種母豬及四十萬頭仔豬,以降低後續豬源供應壓力,穩定豬價。

四、修訂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於一月七日奉總統令公布實施,本會並積極配合研修該條例施行細則相關條文,及該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新增之規定,訂定山坡地保育有功人員獎勵辦法,以落實推動山坡地保育工作。

五、為使業者瞭解各洋區鮪類資源之現況,及配合各區域性國際漁業組織之相關管理措施,於一月十六及十七日在墾丁召開「公海鮪類資源現況及漁業配額管理研討會」。 計有學者、行政單位、公會幹部及各漁業公司負責人等一00餘人參加。

六、為解決漁業勞力不足及大陸船員在海上接駁安全問題,研訂「台灣地區漁船船主接駁受僱大陸地區船員許可辦法」, 規劃大陸船員在符合一定要件,經報准後,隨漁船進入十二浬以內海域之錨泊區等待接駁。該辦法已奉行政院核定。本會為積極推動執行該辦法,已擬妥管理要點草案,已於一月十九日邀集有關單位商討取得共識,俟完成有關作業準備,即可公告實施該辦法。

七、本(一)月四、十一、十八日分別於高雄、台中、台北舉辦第三屆中華民國消費者月系列活動之「尋寶園遊聯歡會」, 藉園遊聯歡會宣導教育消費者對CAS優良食品與GAP吉園圃安全蔬果之認知及正確選購品質安全有保障的優良食品,吸引大量人潮,民眾熱烈詢問並主動索取相關文宣資料,顯示CAS優良食品標誌已深入廣大消費者之心中。

八、為避免入境旅客不法攜入水果造成疫情案例,及為防杜農產品走私進口,本會協調財政部於適當時機加強宣導,檢討修正相關法規,提高罰則,並公告禁止旅客攜帶新鮮水果入境,防杜農產品走私及疫病傳入。

九、為協助產地農民團體,拓展農產品市場通路,已輔導台北市農會於自有之場地,設置「台北都會區農產品直銷中心」, 提供都會區消費者享用產地直送、品質優良、衛生安全且價格合理之各類國產生鮮及加工農產品,並首創水果車道及訂貨對講機,便利駕車民眾不需下車即能於最短時間內購買所需國產農產品。

十、為革新果菜批發市場交易制度,繼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之後,本會又輔導三重果菜市場導入應用「無線式電腦拍賣鐘」系統,已於一月八日正式啟用,以資訊科技的創新,提高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功能。

十一、為提昇農業經營效率,輔導桃園縣各級農會電腦共用中心,完成「資訊教育訓練教室」之設置,以因應推動農業產銷班資訊化所需之電腦應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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