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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階段有機農業政策與輔導成果

農糧署農業資材組 林銘洲

壹、前言

  台灣的農業環境經長期的高度開發利用,珍貴的自然資源受到破壞,為維護台灣自然生態環境及農業之永續發展,應致力發展優質、安全、休閒、生態的現代化農業,以提高國民生活品質。

  有機農業係遵守自然資源循環永續利用原則,不允許使用合成化學物質,強調水土資源保育與生態平衡之管理系統,並達到生產自然安全農產品目標之農業。因此,有機農業的首要目標是使土壤生命、植物、動物和人類相互依存的生態群落保持健康,並達到生產與生活和諧的境界,世界各國均將有機農業列為重要發展項目之一。

  發展有機農業,已列為「新農業運動-台灣農業亮起來」代表性指標項目之一,已規劃積極輔導農友擴大有機農業生產、提升栽培技術、強化認驗證規範及行銷通路等措施,以達成有機農業生產面積3年倍增,提供國人優質安全的農產品,促進國內有機農業發展之目標。

貳、有機農業認驗證制度發展概況

  台灣於75年由農委會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實施有機農業之可行性評估,並經2年籌備,於77年分別於高雄、台南區農業改良場設置有機農業試驗長期觀察區,進行綜合性的有機栽培法觀察研究。在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多年努力研究下,已逐步建立作物有機栽培技術。於 84年度由各區農業改良場選定農戶辦理有機栽培試作,辦理示範、觀摩及產品展售會。

  自86年度起由農委會各區農業改良場負責辦理驗證及標章核發等工作,88年公告「有機農產品生產基準」、「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輔導要點」及「有機農產品驗證輔導小組設置要點」等規定,建立民間有機驗證機構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之規範。於92年配合「農業發展條例」修正,依據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於同年9月及10月分別發布「有機農產品管理作業要點」、「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資格審查作業程序」、「有機農產品生產規範—作物」及「有機農產品生產規範—畜產」等規定,作為政府輔導及推動有機農產品驗證制度之依據。並於93年12月15日訂定「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認證及驗證作業辦法」,將有機農產品納入CAS有機農產品標章體系。

  迄本(95)年8月本會已認證「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台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及「台灣寶島有機農業發展協會」等4家驗證機構,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驗證合格農戶905戶,驗證面積1,364公頃(包括水稻686公頃、蔬菜369公頃、果樹172公頃、茶園67公頃及其他作物70公頃),如表1xls / pdf

參、有機農業發展面臨問題

  國內有機農業發展受限於氣候環境、栽培管理不易,產銷不具經濟規模,有機農業認驗證規範有待立法,消費者對於有機農產品認識不足等因素,造成有機農業發展遲緩現象,說明如下:

一、氣候環境不利有機農業發展

  台灣地處亞熱帶氣候,在高溫多濕之環境下,作物易發生病蟲害且不易控制,造成農友不敢冒然投入有機農業經營。

二、產銷不具經濟規模

  國內有機農戶平均經營面積僅1.5公頃,在經營規模狹小情況下,致生產成本偏高,農場環境生態不易平衡,病蟲害不易控制,且容易受鄰近實施慣行法之農田污染。

三、有機農業認驗證規範有待立法

  目前國內有機農業管理均以行政規則規範,有待立法管理,並訂定理貨作業、加工產品等驗證規範,另須建立對驗證機構及人員的評鑑及教育制度。

四、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認識不足

  有機農產品之生產過程雖有別於一般農產品,但消費者無法由外觀予以區別。市售有機農產品種類繁多,必須藉由完善之驗證制度,輔以驗證標章,方能使消費者容易辨識,因有機農業相關規定尚屬行政規範,無法有效管理生產者及通路業者,現階段必須加強宣導消費者認識CAS有機農產品。

肆、推動策略

一、加強有機農產品生產技術及資材之研發,邀請學者、專家組成「作物有機生產技術服務團」。

二、推動有機農產品集團區栽培,並先行選定花東縱谷推動有機蔬菜、有機米專區及有機村,以擴大有機農業經營面積。

三、訂定年度有機農產品抽驗及後續作業流程,加強田間及市售產品抽驗,落實有機農產品品質安全監測。

四、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之立法,增修訂有機農業相關管理法規。

五、推動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與有機商店及超市建立契約供銷合作機制,讓消費者買的放心,吃的安心。

伍、實施方法

一、提升農友有機栽培技術

  (一)研發作物有機生產關鍵技術及各項作物之病蟲害、土壤肥力、雜草等之整合性管理技術,並將研究成果推廣農友採行。

  (二)加強舉辦有機作物生產技術訓練講習,提升有機農戶生產技術。

二、擴大生產面積

  (一)每年持續推動有機農產品集團區栽培6~10處。

  (二)擴大花東縱谷推動有機蔬菜、有機米專區及有機村。

  (三)訂定95至97年各項作物預定推廣驗證面積如表2:

三、加強有機農產品品質監測與CAS有機農產品推廣

  (一)依據「有機農產品管理作業要點」規定,加強對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評鑑管理及提升查驗員水準。

  (二)逐年提高田間及市售產品抽驗件數,對於不合格者依規定查處,以提升有機農產品品質。

  (三)舉辦有機農產品展售活動、CAS有機農產品標章宣導及有機農場、有機商店、通路業者、消費者交流活動等,強化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之認知。

  (四)輔導有機農場結合當地觀光休閒旅遊活動,發展在地行銷。

四、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之立法,建構完整之有機農業認驗證體制

  (一)訂定「有機農產品生產規範-作物理貨加工」規範。

  (二)將現行行政規則修訂為「有機農產品驗證申請條件與程序」、「有機農產品驗證基準及標示方式」。

  (三)訂定「進口有機農產品審查管理要點」。

五、推動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

  (一)輔導有機產銷履歷農糧產品充分供應市場,預估95年推行378公頃,供應954公頃;96年推行600公頃,供應3,355公噸;97年推行1,200公頃,供應6,480公噸,如表3。

  (二)輔導有機農戶與有機商店及超市等通路建立產銷合作機制。

陸、95年度重要工作推動情形

一、有機農業科技研發與推廣

  (一)選定葉菜類、根莖菜類、毛豆 、番茄、鳳梨、甜玉米、甘藷、香蕉、草莓、枇杷、水稻等11種作物之病蟲害 、土壤肥力、雜草管理及其他技術等進行整合性研究。

  (二)舉辦有機農民專業訓練10班次,有機資材使用技術講習訓練5場次,輔導農友從事有機農產品生產栽培。

二、輔導有機農糧產品生產

  已推動有機集團栽培區15處,通過驗證者6處,計191公頃,如附表4。辦理花東縱谷優質農業推動方案,於花蓮縣選定10鄉鎮推動有機蔬菜產業計畫,預定辦理面積計180公頃,如附表5;於花蓮縣玉里鎮至台東縣鹿野鄉,輔導10個有機米產銷班,全年生產面積850公頃。

三、使用CAS有機農產品標章

  (一)自本年1月1日將有機農產品改用CAS有機農產品標章,方便消費者辨識,迄目前為止,驗證機構已核發CAS標章2,403,700張。

  (二)已研擬「有機農產品生產規範-作物加工理貨」草案,邀集學者專家與相關單位研商中。

四、行銷推廣教育

  舉辦有機農產品展售活動、CAS有機農產品標章宣導,以及分區舉辦有機農場、有機商店、通路業者交流等活動計12場次。

五、辦理田間及市售有機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

  本(95)年迄8月底抽驗445件,合格率98.20%,不合格者移請衛生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查處(如表6)。

六、推動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

  (一)於9月12日召開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申請認證規劃會議,俾協助具能力及有意願之相關機關(構 )、學校、法人或團體,向全國認證基金會申請產銷履歷驗證機構認證。

  (二)整合現行有機驗證機構之紙本紀錄格式與內容,已選定有機米產銷班3班及有機蔬果農戶20戶,俾建置產銷履歷之資訊化系統,推動面積計378公頃,將輔導其與通路商等,建立供銷合作及產銷履歷追溯機制。

柒、結語

  有機農業含跨優質、安全、休閒、生態農業四大領域。具有生產、生活及生態之特性,為三生一體之產業,在國人生活品質日益提高,追求健康的消費及環境保護特別重視下,強調優質安全的有機農產品,將會蓬勃的發展。因應此一趨勢,國內有機農業必須透過民間、學校及政府等單位共同推動建立認驗證制度、生產技術、行銷通路等體系,落實有機農產品驗證品質管制,以利開拓有機農產品市場,更期望經營者用良心、愛心及恆心促進有機農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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