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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要點修正簡介

輔導處 夏聰仁

壹、前言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於95年2月20日修正發布施行,作為推動休閒農業之主要法規依據,隨即於95年間陸續配合修正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要點。此期間,各休閒農業相關機關、團體針對本要點之執行情形提出意見,為因應休閒農業之發展時程、提升休閒農業區之政策規劃功能,爰擬具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要點修正草案,案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三次邀集內政部、環保署、經濟部等單位及縣市政府與休閒產業業者代表共同研商,通過本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為慎重計,再徵詢相關單位表示意見後,於本(96)年4月6日以農輔字第0960050371號令發布實施。

貳、「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要點」之重要修正情形 DOCX / pdf / odt

參、結語

  本次「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要點」之修正,主要是明定劃定為休閒農業區之審查評分條件,增訂休閒農業區規劃報告書應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先期作業審查程序,以利審查作業之進行,同時提升休閒農業區規劃內容的完善性;另修正休閒農業區推動管理委員會為休閒農業區管理組織,以鼓勵成立具法人地位之組織,能彈性運作等項。期盼本次本要點之修正,能使休閒農業區之劃定作業更能符合政策與實務需求,並趨制度化。

附件1 休閒農業區規劃(規劃建議)書格式 DOCX/pdf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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