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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農業研究諮商組織(CGIAR)簡介

國際處 林麗芳

一、前言

  邁入二十一世紀後,由於交通發達與資訊工業的蓬勃發展,身為地球村的一員,因應全球經貿自由化,參與國際組織,分享國際社會的共同資源,是當前外交上的重要課題。台灣農業生產技術、品種改良及推廣體系,在國際社會已建立蜚譽,但囿於特殊的外交處境,在農業國際組織之活動常遭中國大陸當局的打壓,並被隔離及排除在國際社會之外,有鑑於此,台灣成功的農業發展經驗,雄厚的研究實力及人力資源,更應積極參與雙邊及多邊的國際農業活動,透過各項農業技術合作與交流,建立實質合作關係,以突破外交困境。惟在台灣無法參加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及其他重要農業國際組織之際,為擴大國際農業參與及拓增我農業科技的研究能量及視野,有必要對影響全球農業研究系統,促進農業永續發展及實現全球糧食安全,減少貧困及維護自然生態環境的國際農業研究諮商組織(Consultative Group on International Agricultural Research)其組織功能及在國際社會的角色及影響有所認識,以掌握全球農業研究發展的脈動,提升我農業研究的動能。

二、CGIAR組織

  國際農業研究諮商組織(Consultative Group on International Agricultural Research,簡稱CGIAR)成立於1971年,是一個由世界銀行(World Bank)、聯合國糧農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 ,UNDP)、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International Fund for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FAD)等機構創建的非營利性國際農業研究機構。CGIAR包括3個組成,分別是國際農業研究諮商組織團體(CGIAR/the Group)、獨立科學委員會(Independent Science Council)、15個國際農業研究中心(15 International Agricultural Research Centers),這3個組成均是獨立機構但經常相互作用且彼此互相依存,形成一個網絡。CGIAR共同事務均由行政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Council)支援,各組成各有自己的常設委員會和辦公系統(虛擬結合的服務單位),其組織體系如圖1。目前CGIAR擁有65個成員,包括22個發展中國家、21個已開發國家、4個私人基金會以及13個國際和區域性組織。CGIAR總部設在美國華盛頓特區,其下所屬的15個國際農業研究中心,分別是國際水稻研究所(IRRI),國際玉米小麥改良中心(CIMMYT),國際馬鈴薯中心(CIP),國際植物遺傳資源研究所(IPGRI),國際食物政策研究所(IFPRI),國際家畜研究所(ILRI),國際半乾旱地區熱帶作物研究所(ICRISAT),國際乾旱地區農業研究中心(ICARDA),國際林業研究中心(CIFOR),國際農業森林研究中心(ICRAF),國際熱帶農業研究所(IITA),國際熱帶農業中心(CIAT),國際水生生物資源管理中心(ICLARM),國際水資源管理研究所(IWMI),國家農業研究國際服務中心(ISNAR),非洲水稻發展協會(WARDA)等,其會員、區域辦公室及各中心的分佈如圖2。CGIAR的主席係由世界銀行總裁提名負責,國際重建和開發銀行的世界銀行副總裁並經CGIAR同意後擔任。CGIAR的主任則經由國際搜尋過程選出,相當

  於CGIAR的執行長(CEO, Chief Executive Officer),帶領CGIAR的秘書處。CGIAR經費來自其成員的自願捐款,其中,世界銀行、美國和日本是該機構最主要的捐贈成員。2005年,CGIAR成員為CGIAR系統捐贈的經費為4、5億美元。

  CGIAR成立的宗旨係透過在農業、林業、漁業、政策與環境領域開展科學研究和相關活動,以最先進的科學手段提高糧食安全、減少貧困和保護世界環境。〝CGIAR農業系統的憲章〞訂定CGIAR主要機構的角色、責任和功能,包括會員資格、成員的條件、憲章附件載明主要機關的規則,附件中載明各中心的內部規章制度,但由於每一個中心都有自己的憲章和東道國協定,詳情依各自規定,故CGIAR的每一部份都有獨立功能,但相輔相成且相互依存互補,而使整體功能遠大於各部分功能的總和,並提供農業研究系統性的特色。

  目前,CGIAR有8500多名科學家和科技人員在100多個國家展開工作,其研究領域幾乎涵蓋所有農業研究領域。30年來,CGIAR為世界農業科技和農業生產的發展作出巨大的貢獻。CGIAR所屬各研究中心與其夥伴組織的合作更加倍擴大CGIAR對全球農業的影響,其與國家和地區的研究機構、各國政府、民間社會組織和私營部門共同制訂政策,進行調查研究,並確保研究成果從實驗室到農民的田地。更與超過300多個農民組織合作研究,支持區域聯合的農業研究機構和論壇,例如亞太農業科學研究機構聯(APAARI)、近東和北非農業機構聯盟(AARINENA)、非洲農業研究論壇、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國家農業研究論壇等。CGIAR更催化建立一個全球性農業科研論壇,為持續糧食安全的各成員提供一個新興的全球農業研究系統,包括非政府組織、農民組織、私營部門、地方和國家政府、國家科研體系、先進科研機構,與國際中心等,並共同探索和建立合作計畫。

三、CGIAR近期改革與運作調整

  為提高CGIAR的研究針對性及有效利用資源,CGIAR於2001年5月和10月在南非德班和美國華盛頓舉行的期中和年終會議上,對研究重點、經費籌集及管理體制,有重大改革調整。

(一) 加強對全球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研究

  由於CGIAR各研究中心的研究經費由贊助單位劃撥,各研究中心獨立展開研究活動,對一些重大的綜合性問題研究不夠,不能有效地發揮CGIAR系統的整體作用。目前,為解決全球共同關注的問題,例如生物多樣性、水資源管理、氣候變遷對農業的影響、疫病對動植物生產與貿易的影響等重大議題,CGIAR成立專門資金,由各研究中心之間或與各國有關研究部門聯合申請,且經費來源和分配將以重大研究項目為核心進行。為此,CGIAR在2001年年會上提出了全球挑戰計畫(Global Challenge Program),邀請各方參與並注入資金,每年的研究費用為800-1200萬美元。挑戰計畫的選擇包括徵集計畫構想、形成計畫預案和提出完整計畫三個階段。CGIAR的科學委員會負責對所有遞交的構想、預案、方案進行評估並推薦到執行委員會,計畫經執行委員會簽署後,由CGIAR大會批准。在CGIAR的網上隨時公開各階段的進程及得標情況,確保每個挑戰計畫均是在公開、公平競爭的條件下產生。

(二) 設立執行委員會,取消其他相應的機構

  CGIAR的委員會改革以前有: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該機構的有效運作;財務委員會-負責系統及其各個國際研究中心財務的籌集、規劃、分配和審計;技術咨詢委員會-側重於對重大戰略問題的思考,加強在遺傳資源、自然資源管理和影響效果評估三個基本領域的功能;遺傳資源政策委員會-負責向CGIAR提出有關遺傳資源方面的政策建議和措施。改革後,取消了原有的各委員會,分別成立CGIAR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Council)和CGIAR科學委員會(Science Council)兩個委員會。CGIAR執行委員會由21名成員組成,包括CGIAR的主席、秘書長、國際組織9名代表和發展中國家及已開發國家的10位代表。CGIAR科學委員會(Science Council)則以原技術咨詢委員會為基礎的12名專家組成。

(三) 會議的調整

  CGIAR改革前,每年召開兩次大會,一次是期中會議,於每年的5月下旬在成員國輪流舉行會議﹔另一次是國際中心周會議,在華盛頓世界銀行總部召開。改革後,每年只召開一次年會。但執行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檢查CGIAR系統運作的情況並討論系統運作過程中所遭遇的問題。

四、CGIAR的研究及其影響

  CGIAR的研究致力於解決貧窮世界農民的困境,其著重於農林、生物多樣性、牧草、食品、木本作物、環境改善農業技術、漁業、林業、畜牧、糧食政策和農業研究服務,主要有下列五項重點:

  1. 可永續的生產(作物、畜牧、漁業、森林和自然資源)
  2. 加強國家能力建構(透過聯合研究、政策支持、訓練和知識共享)
  3. 種原庫改良(重點作物、牲畜、樹木和魚類)
  4. 種原庫收集(包括世界最大種子收藏及在11個國家種原基因銀行)
  5. 政策(加強政策研究,尤其是對農業、糧食、健康、傳播新技術的發展和管理,以及保育天然資源等有重大政策)

  CGIAR的研究是動態的、富彈性並因應新興的發展挑戰,從過去1960年代到目前的重要研究領域,整理如圖(1960-2005年CGIAR的研究領域) DOCX / pdf / odt。目前CGIAR已有明確的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改善開發中人民生活,幫助保護環境,其研究成果影響甚鉅,CGIAR每年投資10億美元改進開發中國家的玉米品種,也提升非洲稻米產量及栽種面積,茅利塔尼亞及塞內加爾河谷新稻米品種Sahel 108可提高產量4倍,更研發桔色強化胡蘿蔔素的蕃薯品種,推廣於維生素A缺乏的次撒哈拉非洲地帶,在查德、喀麥隆栽種耐雨s-35高梁品種和新樹薯品種,另CGIAR也致力改進非洲吳郭魚品種及養殖技術,並改進乳牛的飼養牧草營養價值,提升乳牛的產乳量。若無CGIAR的農業研究,開發中國家糧食產量將降低4-5%,且有1300-1500萬以上的開發中國家兒童會遭受飢餓和營養不良。

五、結語

  隨著國際情勢的變遷,國際合作與交流是有效取得國際社會資源及運用的重要手段,在亞太地區區域整合的趨勢下,台灣要不被邊緣化,就應更積極的以經貿、農業實力參與國際經貿及農業組織,尤其面臨中國大陸的崛起,在國際社會對我之隔離,我更應積極推動農業實質外交,將我國農業發展之成果及經驗,散播到需要協助的國家,尤其是目前我以正式會員參加之APEC、APO、AARDO、 APAARI等農業組織,應更積極參與其計畫及活動,並藉由這些國際組織及總部設立於台灣的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在國際農業研究體系中的角色,建立我與國際農業諮商組織及其所屬農業研究中心連結的平台,掌握農業技術資訊交流、人才培育,瞭解全球農業研究的動態,並共同參與運用農業研究及技術,協助開發中國家除貧及提高糧食生產,同時同步強化台灣農業科學研究能量,確保我農民權益及農業永續發展並提升我國際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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