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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近漁民心聲-漁業署達成南遷任務

漁業署 周淑幸

壹、前言

  台灣四面環海,有利於漁業發展,漁業除帶動相關經濟體之成長外,年產值約新台幣9百多億元,漁民遍佈全國各沿海地區,但南部地區是遠洋及養殖漁業的重要發展區域,其產值占全國的7成以上。

  近年來國際漁業環境丕變,不僅公海漁業資源納入國際漁業組織嚴格管理,國際環保意識高漲,及各國對於食魚安全衛生標準日漸提高等趨勢下,漁業管理工作之落實日趨重要,亟須與產業基層相契合。又依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預測,2015年由於人口的增加及陸地利用面積受限,世界水產消費量將不足1,100萬噸,如何善用海洋資源及永續漁業資源將是全球一致的目標。台灣優越的地理環境,又具有強大競爭力的遠洋船隊及養殖技術,如能強化建置一個有效能且貼近產業的政府組織,將更助於產業的發展。因此,漁業署南遷係合乎產業需求外,並能照顧中南部地區,平衡南、北區域發展,有關整體漁業行政管理的強化與南遷是必需且迫切的。

  另民意亦意識到環境的變革,一再反映政府需能提供更直接、迅速且貼近漁民需求的服務。高雄市謝前市長長廷於89年7月5日即曾率同漁業界代表,包括高雄區漁會、台灣區鮪魚公會、台灣區魷魚公會以及高雄市漁輪公會等代表,赴總統府晉見 總統,希望漁業署能南遷高雄,以就近為漁民服務,當時 總統即裁示在高雄市成立漁業署高雄分署,惟在法令尚未完成修正之前,於89 年 8 月 1 日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漁業署南部辦公室,俾就近加強對南部七縣市產業界之輔導、溝通與提昇服務品質。

  基於產業的需求及民意的迭迭反應,行政院蘇前院長於本(96)年2月27日立法院的口頭施政報告時宣布「為強化漁業發展,農委會漁業署將遷至南部」。且於新的行政團隊成立後,總統即一再指示要解決目前M型社會經濟惡化情勢,要積極縮小貧富差距,落實推動「中小企業發展」、「中下階層的照顧」及「中南部地區經濟建設」等「三中政策」。行政院除積極推動相關工作外,並配合此政策及考量漁業產業需求,規劃漁業署南遷案。由於機關移遷涉及層面甚廣,漁業署經考量辦公廳舍需求、業務組織、人員移遷及同仁需協助事項等,詳細規劃南遷計畫書陳報行政院,並於5月30日奉行政院核定後,即依核定內容積極推動。

貳、規劃內容

一、組織調整:在提升對南部漁民服務時,為不減損對北部漁民的重視與服務,漁業署南遷時,將暫成立台北辦公區繼續服務北部漁民,屆時漁業政策擬定、全國性業務及南部縣市漁業服務等將由南部本署掌理,至有關部會協調及北部縣市之漁業服務等暫由台北辦公區負責,俟增加員額成立北部分署後,將專責北部縣市之漁業服務。

二、辦公廳舍:為考量南遷後整體行政團隊之工作效率及逐年移遷職缺之安置問題,規劃辦公室設置於遠洋漁業開發中心,另台北辦公區仍留置於目前辦公原址,惟僅就留置人力保留需使用之空間,至騰出之部分樓層洽商由需要的機關租賃,以節省每年之租金支出。

三、人員移遷:機關移遷對於員工及其家庭影響甚鉅,為使漁業署組織功能不受影響及避免漁業人才流失,漁業署在規劃整體南遷計畫時,即將員工的規劃安排納入重要工作項目,因考量同仁南遷後,其家庭成員在短期內尚無法隨其南遷,或已在台北購置房屋無法立即租售等狀況,爰規劃每月2萬元之房租及生活補助費等配套措施,以減輕南遷同仁在南部再行租賃房屋、往返南北之交通及通訊等所需費用之經濟壓力,以挽留漁業精英人才,傳承工作經驗。

四、不能南遷人員之協助安置:無法配合南遷及安置於台北辦公區之行政同仁及技工、工友、司機,函請相關機關協助安置於北部機關,其職缺再由南部補實。

五、協助南遷同仁之公職配偶調職及子女就學學區問題:依據南遷同仁之調查需求,函請教育部、高雄市政府等相關機關協助其公職配偶職調及子女就學跨學區等問題,俾同仁順利安置家庭,戮力從公。

六、協助南遷同仁蒐集高雄市租售屋資訊:由於漁業署同仁大部分長期居住北部,不瞭解高雄的環境及房地產發展狀況,為協助同仁儘速找到適合的居住場所,即請專人協助蒐集資訊,並聯繫高雄相關房地產公司至漁業署向同仁說明。

參、推動情形

  由於移遷對於機關是一個重大的考驗,因為如何在不影響組織功能的情形下,進行移遷工作是個很大的挑戰,另對於內部同仁,亦是面臨人生職場的決擇及家庭的安置等問題,愁容不展是大多數人的面相,見面問候語不再是「用餐沒?」,而是「決定南遷沒?」。

  為順利完成南遷任務及照顧同仁需求,漁業署籌組一個南遷工作小組,除規劃工作項目之推動時程,並分工辦理各項事務,且每週開會檢討推動進展,隨時檢視應辦項目及進度,推動之工作項目計有下列各項:

一、因應組織調整,除著手修正「漁業署組織條例」,得增加員額成立分署外,另進行台北辦公區之架構規劃及其職掌,又未來公文陳核流程之規劃等。

二、協助籌組員工福利委員會,調查統計配合南遷同仁的需求及應協助事項,以維護同仁的權益。

三、人員安置:除規劃配套措施減輕南遷同仁經濟壓力外,並舉辦多次說明會鼓勵同仁配合南遷,且極力爭取增加適用配套措施之員額,總計本次南遷100多餘位員工,計有87位核心職員適用配套措施。另無法南遷及留置於台北辦公區之行政同仁,亦函請相關機關協助安置於北部機關。

四、裝修辦公廳舍及設備採購:為節省經費係就高雄現有辦公廳舍進行利用,且除進行粉刷、換裝鏽壞不堪使用之鋁門窗、翻新廁所及因應辦公環境之需求調整輕隔間等基本工程外,並未大肆裝璜,另辦公傢俱及設備均援用舊有設備,甚至於垃圾桶都自台北打包攜帶,一切移遷工作都以節省公帑為最高處理原則。至因應服務北部地區漁民設置台北辦公區,其設置之廳舍雖仍於現址,惟僅就留置人力保留需使用之空間,至騰出之部分樓層已洽需要的單位租賃,每年租金費用約可節省400餘萬元。

五、資訊相關軟硬體之建置及採購:整體規劃南遷資訊軟硬體設備需求計畫陳報行政院核定實施。

六、南遷同仁之公職配偶調職及子女就學學區問題:函請高雄市政府協助處理,高雄市政府已應允以專案辦理,使部分南遷同仁得以順利安置家庭,無後顧之憂。

  上述南遷相關工作所需費用,由於已逾編列年度預算時程,因此無法納編年度預算,爰核列實際所需經費動支行政院第二預備金,而行政院則秉持政府撙節支出的原則嚴格審核,最後核准一定額度內動支第二預備金。相關工作並按規劃進度推動,期間承本會主任委員及行政院院長前往高雄視察推動狀況及關切需協助事項,並安撫同仁情緒及提振士氣。相關準備工作於10月19日前大致就緒,文件資料及辦公傢具於10月22日前完成搬遷,南遷人員並於當日進駐辦公室辦公,並於10月29日舉行南遷揭牌典禮,為整個南遷工作劃下圓滿句點。

肆、結論

  由於漁業署是中央機關南遷的第一個機關,受到行政院、立法院、漁業團體及傳播媒體的高度關注,推動過程中亦受到正、反不同的評論,惟相關機關仍多施予援助之手,終能達成南遷任務。未來漁業署將更傾聽業者心聲,永續產業發展,並以「三心二意」即虛心、用心、關心及誠意、創意來管理漁業,以提供衛生安全的水產品為志業,讓「台灣」水產品與「安心產品」劃上等號享譽全球,讓中國的黑心產品無所立足,努力打造全民及國際認同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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