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馬總統對農業施政之主張及承諾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 韓寶珠

一、前言

  當前台灣農業處於一個「不足中過剩」的困境,台灣的糧食自給率以價格計算只有74.4%(如以熱量計算僅有32.0%),卻常發生農產品生產過剩;每戶農家平均只有一公頃耕地,稻田休耕面積卻有22萬公頃,幾占可供種稻面積之ㄧ半;此外,平地農田休耕、山坡地濫墾嚴重,以及農村空洞化、過疏化等問題同時存在。這些矛盾現象反映出台灣農業傳統小農經營缺乏效率、農民高齡化、競爭力不足,在國內外社經環境快速變遷下,農業生產結構調整腳步跟不上需求面之轉變,以及僵化之農業補貼政策扭曲資源使用等錯綜複雜因素所致。

  面對國際市場競爭、兩岸經貿與合作競合、地球暖化氣候變遷,以及高能源價格時代緊繃世界糧食供需等外在環境之考驗,我國農業在開放經濟體系下國際競爭力不足,然而短期內國際糧食危機、高糧價時代不會馬上消失,這對台灣農業發展是挑戰也是契機。馬總統及本會陳主任委員在競選期間提出農業政策之新主張,期許將台灣農業帶向國際舞台,發揮台灣農業的科技優勢與經濟地理條件,秉持與世界接軌的雄心,輔導農民現代化經營,供應品質穩定、安全衛生的農產品;同時重視永續經營與生態環境保育。以推動「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全民農業」為基本方針,未來不只要照顧生產者,更要關心消費者、未來子孫及全世界的生態環境。

  有關馬總統對農業施政之主張及承諾,涵括「愛台12建設」農業相關部分及「農業政策主張」兩部分,茲摘要說明如後。

二、愛台12建設

  馬總統競選期間提出之愛台12建設,計5項建設與本會業務有關。

  (一)產業創新走廊

  1. 雲嘉南產業創新走廊:在西部地區由中往南發展農業生技產業。

  (二)農村再生

  1. 推動「農村再生條例」,10年編列1,500億元基金(8年1,200億元),執行農村再生計畫,照顧4,000個鄉村地區的農漁村及60萬農戶。

  2. 建立老農退休機制(政府補貼利息300億元),推動「小地主大佃農」制度,鼓勵專業農民擴大農場企業化經營。

  3. 在分級、分區管理及合理回饋機制下,大量釋出不適用的農地,提升國土利用效率。

  (三)海岸新生

  1. 定期清除全台漁港淤沙,改造傳統漁港為兼具漁業及休閒觀光之現代化漁港,並鬆綁沿海遊艇觀光限制。

  2. 檢討保安林,解編無國家安全或生態顧慮者,以活化沿海土地利用。

  (四)綠色造林

  1. 8年內平地造林6萬公頃,每公頃每年補助12萬元。

  2. 在中南部建設3個1千公頃的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

  (五)防洪治水

  1. 全面檢討8年1,160億防洪治水計畫,加強執行與考評,必要時得增加經費。

  2. 推動「高屏溪整治特別條例」,專款治理高屏溪水患與汙染問題。

  3. 加強地下水補注,有效改善地層下陷;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劃設土石流危險區及環境敏感區,設置土石流監測及預報系統。

  4. 編列4年500億經費,重建原住民家園與推動國土保育。

三、農業政策主張

  馬總統提出之農業政策主張包括「基本方針」、「六大施政主軸」、「12項重要政策」及「三大願景、3項優先立法」。

  (一)基本方針: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全民農業

  (二)六大施政主軸

  1. 建立責任農業,為永續發展盡心力
    為克服全球暖化危機,將大面積增加造林,8年內增加造林6萬公頃;設置3個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以及建構西部濱海綠色廊道。善盡確保消費者健康之責任,繼續推動CAS標章,輔導農產品符合用藥安全,並選擇適當產品推動產銷履歷,確保其行銷管道,循序漸進,邁向無毒農業島。加強動植物防檢疫體系預警制度,2年內使台灣成為豬隻口蹄疫非疫區。另將配合國際海洋漁業管理,建立海洋責任漁業。

  2. 發展以科技為後盾,市場為導向之優勢農業
    發揮台灣農業的科技優勢及經濟地理條件,建立標準作業及與世界接軌的品質認證體系,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高附加價值的優勢農業。結合農業科技研究資源,整合成農業發展區塊,並在西部延伸為農業創新黃金走廊。建設台灣成為「世界級花卉島」,建立「世界亞熱帶水果中心」、「亞太種畜種苗中心」,並發展觀賞魚類成為新的外銷主力產業。

  3. 增進農民福利,提高稻農所得
    為保障農民福利,老農津貼維持每人每月6,000元;同時,為鼓勵老農退休,將修法保障農地長期租賃契約者農保被保險人資格。提高稻米價格或採用直接補貼制度提高稻農所得。漁船用柴油補貼仍維持在14%,減輕油價上升對漁民之衝擊

  4. 推動第三階段農地改革,建設富麗新農村
    為鼓勵老農提早退休,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計畫。建立農地分級、分區管理及變更回饋機制,大量釋出都市邊緣非農業使用比例較高之不適用農地;農業施政資源投入以規劃為專業生產區之農業區為重心;推動農村再生計畫,編列1,500億元「農村再生基金」,照顧4,000個農村及60萬農戶;並推動具國際觀光水準之休閒農業區,發展休閒漁業。

  5. 拓展農產外銷,加強兩岸農業貿易與合作
    打開台灣農產品國際通路,建立長期行銷網絡;與國際企業或與跨國公司進行策略聯盟;積極拓展大陸、香港、日本、新加坡及中東為第一線市場,拓銷美加為二線市場;適當管制大陸農產品進口台灣,同時建立兩岸農業智財權與商標協商機制,迅速開啟兩岸漁業協商,解決智財、漁事糾紛及大陸漁工問題。

  6. 強化農業行政,健全農民組織
    為強化農業行政體系,將儘速成立統合農、林、漁、牧之「農業部」,並將台糖公司轉交由農政機關主管;整合研究團隊,實施目標管理,達到產業重點突破。積極強化農漁會信用部,強化產銷班隊企業化經營;同時聯合各級農漁會,建構全國性農產品行銷網及企業化經營的國際貿易公司;並將充分運用水利會資源,發展水資源相關產業。

  (三)12項重要政策:上述馬總統農業政策主張,進一步具體展現為「讓農民好生活的12項重要政策」,包括:

  1. 繼續發放老農津貼:執政後繼續發放老農津貼每人每月6,000元;並將修改《國民年金法》,以確保農民健康保險權益。

  2. 提高稻農所得:喚起消費者鄉土情,增加稻米消費;進口稻米必須標示生產地;提高稻米品質、建立品牌,提高稻米價格;並採用直接所得補貼,提高稻農所得。減少休耕地,鼓勵農民種植玉米、牧草及造林。

  3. 發展高價產品,扭轉農民低所得宿命:以創設科學園區的精神,建設「世界級花卉島」,設置花卉專業區,促進傳統花卉之升級發展;建立良質米專業區、「世界亞熱帶水果中心」、「亞太水產暨種畜種苗中心」,發展高價值產業,拓銷國際市場。

  4. 讓老農退休,抱孫免曬太陽:推動「第三階段農地改革」,建立老農退休機制,推動「一次付租、分年償還」的「小地主大佃農」計畫,鼓勵老農將耕地長期出租(繼續保有農保權益)給專業農民,企業化經營。由農會一次付清約定年限之租金給地主,承租農民每年分期付租金給農會,政府則補貼利息費用。
    建立農地分級、分區管理及變更回饋機制,大量釋出都市邊緣非農業使用比例高之不適用農地,集中資源輔導有優越產銷條件之專業生產區。全面檢討國有林地,適地放領,並嚴禁在租用林地濫墾、濫建。

  5. 造林救台灣、蔭子孫,推動綠色補貼:繼續加強林班地保育及造林,8年內增加平地造林6萬公頃;推動綠色直接補貼,每公頃每年補助12萬元。每年約可吸收二氧化碳220萬公噸,蓄水1億2,000萬立方公尺(相當於五分之一個曾文水庫),以涵養水源,減緩地層下陷。並設置3個1千公頃的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建構西部濱海綠色廊道。

  6. 活絡漁業經濟:將3海浬內全面禁止拖網漁船捕撈之規定,放寬為季節性開放;落實老舊漁船的收購;漁船用柴油補貼維持在14%,以減輕油價上升對漁民之衝擊;有系統地開發多功能性漁港,形成沿海休閒漁業帶;加強護漁與國際漁業談判,確保漁權及漁民作業安全;迅速開啟兩岸漁業協商,解決漁事糾紛及大陸漁工與岸上工作問題;有效防杜漁貨走私。

  7. 建立產業自主的產銷調節體系,穩定農漁價格:落實農漁牧場登記,提供及時性市場資訊,發布先期預警資訊,建立產業自主的產銷調節體系,穩定農漁產品產銷。

  8. 拓展農產品外銷,適度管理農產品進口:加強進口農產品檢疫檢驗;產品包裝明確標示進口國;與國際企業或與跨國公司策略聯盟,建立長期行銷網路,開拓國際市場。繼續管制大陸830項農產品,並建立兩岸農業智財權與商標協商機制。

  9. 堅持施政一貫,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我們將繼續推動「CAS吉園圃」制度,輔導農漁產品符合用藥安全規範,確保消費者健康。利用台糖土地建立有機農業專業區;選擇適當產品推動產銷履歷,並確保其行銷管道,再循序漸近,邁向「無毒農業島」。
    加強動植物防檢疫體系預警制度,防除果實蠅;嚴禁瘦肉精豬肉進口,建立配套措施,執政後2年內使台灣成為毛豬口蹄疫非疫區。

  10. 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建立富麗新農村:由政府分10年編列1,500億元基金,照顧4,000個鄉村地區的農漁村及60萬農戶,推動具國際觀光水準之休閒農業區,結合具有文化及生態之美的農漁村及漁港,並發展常住休閒社區。推動休閒農業區升級,從觀光休閒的層次再往教育、療養、休閒治療與心靈健康的農業空間營造。

  11. 設立「農業部」:設立統合農、林、漁、牧之「農業部」,在中央農業機關內成立「農村規劃發展局」,將台糖公司轉交由農政機關主管,以有效利用台糖土地。

  12. 強化產銷班隊企業化、健全農民組織:推動產銷班隊企業化經營,強化農漁會信用部;聯合各級農漁會,建構全國性農產品行銷網,進一步發展成企業化經營的國際貿易公司;充分利用水利會資源,發展水資源相關產業。

  (四)農業三大願景,3項優先立法

  1. 三大願景
    第一農業,將引領台灣在50年內建設為「無毒農業島」。
    第二農民,執政後4年內,讓台灣平均每戶農家所得突破百萬元。
    第三農村,建設4,000個農村社區成為美麗恬靜的家園,和休閒農場結合,深化休閒農業區。

  2. 三項優先立法
    第一,修訂《國民年金法》,確保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農民的權益。
    第二,制訂《農村再生條例》,由政府分10年編列1,500億元農村再生基金。
    第三,修訂《畜牧法》,落實牧場登記,建立產業自主的產銷調節體系,穩定畜產品產銷。

四、結語

  綜觀馬總統提出之農業政策主張與承諾,有延續性者,也有創新與改革性者;有涉及本會各單位(機關)間(內)業務,也有涉及跨部會協調配合業務;這些政策主張將轉化為本會各單位(機關)之施政方針及行動計畫,針對各項重要施政內容,須訂出短、中、長期之細部規劃,同時加以協調、溝通及整合,以有效利用各項資源,落實政策之推動。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97-06-19:2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