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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滿月施政,全力造福農漁民

秘書室 林岩

  520新政府上台以後,新的行政團隊積極作為,不負全民所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亦秉持一貫照顧農漁民的立場,在農業施政上全心全意為農漁民爭取最大的福祉,期能在整體農漁經營環境面臨極嚴峻挑戰的關鍵時刻,獲致政府最妥適的照顧。

  農委會表示,陳主任委員就任推行「健康、效率、永續經營」,至今施政已滿1個月,初期規劃之重大施政目標如下:

一、調整肥料價格,吸收漲幅,並充分供應

  (一)台灣肥料自93年凍漲,造成供應短缺,今年3月起開始發生農民買不到肥料,自本(97)年5月30日起調整國內肥料價格,政府按國際原物料價格與現行國內出廠價之差距,補貼漲幅70%,並協調台肥公司吸收肥料漲幅之15%。政府及台肥公司計補貼及吸收漲幅之85%,15%則反映至售價。農友購肥價格平均上漲22.3%,農民可充分買到,並對肥料價格表示可以接受。

  (二)農委會同時推動合理化施肥,加強協助農民合理化施肥,減少肥料用量。

 二、因應油價上漲,補貼漁船用油及農機用油,減輕農漁民負擔

  (一)漁業用油部分:自97年5月28日油價上漲之日起,取消補貼金額上限,按油價14%浮動計算補貼金額。

  (二)農業用油部分:自97年5月28日油價上漲之日起,農機用油免徵5%營業稅,並補貼額度之50%,亦即柴油每公升補貼2.2元,汽油每公升補貼2.0元。

三、增加稻米庫存,實施休耕農地活化

  因應國際糧價高漲,增加稻米庫存,實施休耕農地活化,減少休耕面積,並管制稻米出口,加強稻米調控,庫存量預定30萬噸增加為40萬噸。

四、調升天然災害救助額度、調降救助門檻,加強照顧農民

  全面檢討農業天災害救助辦法,調升農業天然災害之救助額度及放寬救助標準,修正條文已於97年6月11日發布實施,以加強對農民之照顧,減輕農民災損負擔,迅速協助復耕、復建,其重點如下:

  (一)因農業資材、原物料等上漲,重新估算農、林、漁、牧產品之生產成本,適度調升救助比率,提高容易受災產業的救助金額,其中,稻米調幅 23%,果樹、花卉亦調高 20 %,鑒於過去災損經驗,蔬菜受災通常較嚴重,因此調幅最高達 45 %,亦即由現行每公頃 16,500 元調升為 24,000 元。

  (二)調降農業天然災害補助門檻,對災損未達現金救助標準地區,只要勘查認定對農民產生嚴重損害者,即得辦理專案補助,且修正原有單項作物無收穫面積達該縣市生產面積 10 %以上始予專案補助之規定,改為因地制宜並具彈性之做法。

五、積極籌備全國漁業會議,開創臺灣漁業新契機

  為因應當前漁業環境變遷,調整漁業產業結構改變,並減少油價上漲及漁業作業成本高漲所造成的衝擊,已於6月16日成立「全國漁業會議」籌備委員會,預定於二個月內完成籌備並召開「全國漁業會議」,邀請產、官、學、研等各界代表共籌良謨,重新定位產業方向,開創漁業優勢布局,以謀求漁民福祉,並使我國漁業永續發展。

六、全面提升農產品安全,確保消費者健康

  擬具強化吉園圃標章驗證管理機制,輔導農漁產品符合用藥安全規範。在蔬果產品方面,恢復「CAS吉園圃」生鮮蔬果標章,預定推動目標為97年底前吉園圃產銷班驗證達1,000班,並於98年底前達2,000班。

七、年底前完成一處1千公頃平地森林遊樂區之規劃及地點選擇

  馬總統對農業施政主張及承諾中所提「設置3個一千公頃的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為打造國際級之森林遊樂區,其中一處將以國際標方式進行規劃,將組成專案評選小組,於97年底前選定設置地點,並完成前置規劃。

八、整合農村再生條例,建立富麗新農村

  將農村再生條例草案自立法院撤回,研擬更為週延完成之法案,新法案預定於97年7月送請行政院審查後函請立法院審議,並將全面推動該法案於立法院下會期通過。

九、擴大大陸漁工岸置區範圍,提供修補漁網等作業活動空間

  為開放大陸船員進港期間協助整補漁事行為,在不違反兩岸政策及有效管理前提,及兼顧事實需要,已完成部會間協調會議,即將對岸置處所進行會勘,視當地環境條件,於1個月內劃定岸置處所開放範圍,允許大陸船員在該範圍內從事協助漁事整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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