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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田種植景觀作物措施及推動成果

農糧署 林美華 ˙ 蘇宗振

一 . 前言

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及稻米進口,政府積極調整國內稻米及保價作物產業結構,並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及其後續計畫,輔導稻田輪作地區性特產或辦理休耕措施,以達國內稻米生產「供需平衡」之政策目標。

在休耕措施方面,除輔導種植田菁、太陽麻、綠肥大豆等綠肥作物外,為增加綠肥作物種類多樣性及配合發展地區性休閒農業,帶動地方觀光產業發展,乃鼓勵各縣市政府於休耕農田種植景觀作物,除可增進地力發揮綠肥功能外,並可豐富農村景觀、維護農田生態及提高農業多功能性,更有助於活化休耕農地利用與提昇整體經濟效益。

近年,各縣市政府皆積極爭取設置景觀作物專區及面積之穩定成長,尤其 97 年辦理「全國十大景觀花田」評選,各縣市執行成果業已充分結合地區休閒農業與推展農特產品,成果頗受好評,顯示本措施逐漸獲得全國各界支持,逐步落實農業三生的功能。

二 . 推動措施

( 一 ) 對象:符合「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基期年認定基準之農田為限。

( 二 ) 辦理方式及給付標準:自 90 年起開始辦理,休耕田區配合當地縣市政府規劃並經審核種植無經濟性且具地區性特色之維護生態景觀作物者,按「種植綠肥及維護生態景觀」之標準給付每期作每公頃 4.1 萬元;至 93 年起配合休耕直接給付調整為每期作每公頃 4.5 萬元;至 94 年起開始朝向專案方式規劃,並規定各縣市政府必須邀集當地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所轄分署完成初審並經農糧署審查核定後辦理。 96 年配合 「新農業運動-創造景觀花田」 ,輔導縣市政府結合地區性休閒產業或產業文化活動等整體景觀塑造規劃景觀作物示範專區,並以研提示範計畫方式辦理 ,各鄉鎮景觀示範專區之最小面積須達 5 公頃 以上,且以集中毗鄰為原則,除給予景觀作物給付每期作每公頃 4.5 萬元外,並由政府免費提供景觀作物種子,種子費用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各負擔 1/2 ,以提高農民配合種植意願;另對於未達示範專區之一般區,經縣市政府初審並函報核准者,給予景觀作物給付。為配合地區需求及現地狀況, 97 年起景觀作物一般區改由農民依意願申辦,免擬具計畫書送審等便民措施,並持續編列經費免費提供示範專區種子。

( 三 ) 查核規定:休耕農田種植景觀作物,乃是以作為綠肥為主,生態景觀功能為輔。基此,種植景觀作物應做好田間管理 ( 含病蟲害防治 ) ,其成活率應佔該休耕田區 50% 以上,且不再種植其他作物。

( 四 ) 景觀作物種類:為配合地區性特色及專案規劃景觀塑造,作物種類由農業改良場推薦,並以短期性具輪作性質之景觀作物為限。目前推廣種植之景觀綠肥有向日葵、小油菊、大波斯菊、黃波斯菊、百日草、萬壽菊、青葙等為主,雖非豆科之草花植物,但於翻埋後亦可增加土壤之有機質,改善土壤之理化性質。

( 五 ) 成果報告:經專案核准之縣市政府,於期作結束後一個月內彙整轄內提報備查。

三 . 全國推行成果

分析 90~97 年全國執行成果,在推動初期 (90 及 91 年 ) ,係以耕作制度調整示範方式,建立水稻與景觀作物之輪作模式,推廣農民種植。推動後,由於大面積所營造的景觀效果顯著,且政府給付額度提高及免費提供景觀作物種子之誘因下,自 92 年起各縣市政府配合產業活動或休閒農業規劃種植 468 公頃 ,至 95 年達 2,340 公頃 ,並逐年增加至 97 年全國景觀作物種植面積約 5,000 公頃 ,約占全年兩期作休耕面積之 2.3 %, 合計 92 至 97 年全國共推動休耕農地種植景觀作物 1 萬 9 千餘公頃 ( 附 表 ) 。

另綜合 92~97 年各縣市別執行成果,以桃園縣種植面積最多,共種植景觀作物 7,605 公頃 ,該縣自 93 年起每年穩定維持在 1,000 公頃 以上;其次為台北縣、苗栗縣、台中縣及彰化縣累計種植面積均達 1,000 公頃 以上;東部地區則以台東縣種植面積達 966 公頃 ,其餘各縣則在 400~900 公頃 之間 。 種植景觀作物種類主要有大波斯菊、黃波斯菊、向日葵、百日草及青葙等 ( 圖 1 、 2 ) 。

四 . 檢討與改進

( 一 ) 政策面:國內農業人口高齡化且新繼承農地者無務農意願,致參加休耕面積逐年增加,有必要參考歐盟、美國等先進國家之農業環境措施,整體規劃維護農業生態環境等多元獎勵措施,以長期保護農田地力。

( 二 ) 執行面:綜合各執行單位意見,以景觀作物種子 ( 苗 ) 費昂貴,期望中央政府能完全免費提供;其次為要求放寬實地勘查時景觀作物成活率未達 5 0 % 之規定;另為農藥施用過量造成影響生態環境等問題。

( 三 ) 改進事項

1. 運用綠色補貼,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在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範下,將過去採用之生產補貼政策轉移為農業生產環境給付,以引導農民將景觀綠肥作物納入耕作制度,增加休耕農田之利用性及改善農耕環境。

2. 結合休閒農業發展,推動農業三生:近年來國人生活品質提高,並注重休閒旅遊活動,將綠肥作物多樣化後,不僅田園景觀美化,並可配合地方休閒觀光或社區發展協會共同策劃,達到生產、生活、生態並重之產業結構調整。在此同時,籍由景觀花田所帶動之產業,亦應適當提供受益回饋,例如配合部分景觀作物種子 ( 苗 ) 費或主動參與景觀花田之規劃或維護等,方可促進產業之永續發展。

3. 開發本土景觀作物種類,增加種類多樣性:目前常見景觀作物種類為向日葵、大波斯菊、黃波斯菊、百日草等,大多為進口種子,除了引進國外疫病 ( 如大波斯菊之白粉病 ) 及外來種之疑慮外,價格亦昂貴,不利擴大推廣。反觀國內原生景觀作物,倘能加以篩選及開發,必能增加景觀作物多樣性及降低種植與栽培管理費用。

4. 建立合理化栽培管理模式,維護農田地力:種植景觀作物旨在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並避免雜草叢生等目的,似不應過度管理,反而破壞土壤或生產環境。故合理化的栽培管理極為重要,目前農業改良場所亦正積極進行栽培技術研究,俾供農民有所遵循。

5. 落實勘查作業,形成景觀花海帶:為了有效形成花田景觀,規定種植景觀作物需達 5 0 % 以上,是為合理,且地方政府在考量必須配合一半的種子費,勢必要求農民依合理播種量並配合「適時適地適種」,以達最大效益並避免浪費。

五 . 結語

為維護農田地力及生態環境,並兼顧休耕田區之多元化利用,推動於休耕田區種植景觀作物之措施,業經 8 年的推動,目前多處地區已形成特定時期的景觀花海,除美化農村景觀外,亦活絡農業週邊產業及創造農村新風貌,更有助於農業內外部效益的提昇,達到農業永續經營之目的。未來,仍需各縣市政府整合轄內相關休閒農業產業,積極規劃辦理,共創優質農業環境。

單位:公頃

92

93

94

95

96

97

合計

台北市

1

1

0

0

0

12

14

台北縣

0

170

125

120

318

319

1,052

桃園縣

100

1,978

1,788

1,035

1,434

1,270

7,605

新竹縣

0

0

655

97

25

114

891

新竹市

0

0

60

0

0

2

62

苗栗縣

0

115

162

140

283

468

1,168

台中縣

100

25

180

240

395

316

1,257

台中市

0

0

0

20

20

22

62

彰化縣

0

150

480

220

569

355

1,774

南投縣

0

0

125

50

94

176

445

雲林縣

15

174

0

0

305

234

728

嘉義縣

220

41

105

25

97

134

622

台南縣

0

200

158

29

73

156

616

高雄縣

20

215

85

71

132

115

638

屏東縣

0

30

100

140

25

174

469

宜蘭縣

0

94

29

76

134

125

458

花蓮縣

12

38

8

7

49

338

452

台東縣

0

30

40

60

215

621

966

高雄市

0

0

0

10

0

7

17

合計

468

3,261

4,100

2,340

4,168

4,959

19,297

附 表 92 ~ 97 年度各縣市休耕田種植景觀作物面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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