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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隻死亡保險全面實施成效之研析

畜牧處 / 施佳宏、林俊臣
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 / 張建文 、施秉均、吳榮杰

壹、前言

政府辦理豬隻死亡保險政策,主要係安定農民收入、穩定農村社會,以分擔養豬農民之飼育風險,並藉由此項政策來配套協助減少斃死豬非法流用。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 58 條及「家畜保險辦法」相關規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於 94 年度起首度實施豬隻死亡保險,以各鄉鎮市區農會為承保單位,省及縣市農會為再保單位,採部分縣市逐年擴大辦理之方式以落實該項保險業務,並由政府補助部分保險費,以鼓勵投保之養豬場依規定妥善處理斃死豬。該項政策賡續於 95 及 96 年度擴大保險範圍及降低理賠門檻, 97 年度起再將全國各縣市全數納入豬隻死亡保險之實施範圍,以有效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

就產業經濟學或農業經濟學的角度而言,我國各級農會在相關農業團體中,實屬高度寡占體系之結構,更因保險業務係一準金融行為,基層農會依農業金融法設立信用部而具有金融機構之機能,而全國各級農會則依農會法設立保險部門,此亦為政府目前推行此一「豬隻死亡保險」政策係由三級農會體系辦理之主因;相較於其他農業團體,因現階段仍受限於「家畜保險辦法」相關規定,加上並無具備信用合作社之性質,以及其全國分據點數目太少等多重因素,目前僅能協助代辦相關業務而不得直接承攬家畜保險。此外, 農委會有鑒於 國內農業保險甚或家畜保險之相關研究非常少,為進一步瞭解各級農會經辦人員對於政府開辦豬隻死亡保險業務之相關反應意見,遂於 97 年度與學術單位進行合作,以綜合評估豬隻死亡保險之整體效益。

貳、全國實施情形

農委會採分年度擴大落實之豬隻死亡保險業務, 97 年度已進一步於全國 25 縣市同步實施,期能有效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增進國人食用肉品衛生安全、提升整體養豬產業形象。

94 年度在雲林、臺中兩縣開始試辦豬隻死亡保險業務後(核保 619,803 頭豬隻), 95 年度在雲林縣等 10 個主要養豬縣市擴大辦理(核保 3,150,484 頭豬隻), 96 年度賡續於臺灣本島 22 縣市實施(核保 5,703,243 頭豬隻), 97 年度更進一步於全國 25 縣市全面落實(核保 867 萬 8,229 頭豬隻 ),採 1 年核保兩期。另對照近年來全國各縣市所查獲斃死豬非法流用案件已呈大幅降低趨勢,相較 93 年( 15 件)、 94 年( 16 件)、 95 年( 15 件)、 96 年( 6 件)及 97 年( 2 件)同區域同期查獲之案件更屬明顯減少,顯示本項豬隻死亡保險制度對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確有高度成效(如圖 A )

圖1 豬隻死亡保險--歷年核保頭數與斃死豬非法流用查獲案件數

 

圖 A 豬隻死亡保險 - 歷年核保頭數與斃死豬非法流用查獲案件數

參、承再保農會問卷調查結果

為調查 97 年度豬隻死亡保險全國實施狀況以及承辦農會的整體反應,農委會遂輔導臺灣省農會(保險部)透過「豬隻死亡保險業務計畫」之專案研究經費,與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合作,利用問卷調查方式來瞭解目前政策的施政效益,以及承辦農會經辦人員對豬隻死亡保險的認知情況。

此次研究係針對承辦農會經辦人員為主,目的在於瞭解各級農會於承辦豬隻死亡保險期間,相關人員對於豬隻死亡保險的滿意、支持程度與其他建議,故在本研究可行之人力物力的考量上,僅針對 97 年度有辦理豬隻死亡保險之農會進行取樣。調查方式係透過該年 7~8 月間臺灣省農會舉辦之 6 場次「豬隻死亡保險電腦資訊化作業訓練講習會」,同時對所有與會之農會經辦人員隨機抽取樣本進行問卷填寫,而未能參加上開 6 場次講習會之其他農會人員,則續於同年 9~10 月間採郵遞問卷寄至該所屬農會保險部補行調查,所以整個研究之樣本可信度相當高,且具有代表性之指標意義。尤以本次問卷設計及調查分析之進行方式,首次 以輔導該項保險業務之農委會主辦人員 實際負責整份問卷設計,然後由臺灣省農會協助全部的問卷發放及回收,再交由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研究團隊進行後續問卷分析與提出政策建議。因此,此一藉由政府單位與學術單位之共同合作成果,更有助於調查研究之順利進行及提高學術單位政策建議之可行性。

一、 承辦農會與其經辦人員之社經背景研究

全國 25 縣市各級農會目前計有 302 家,其中 97 年度有辦理豬隻死亡保險業務的農會則為 209 家(含屏東縣農會鹽埔辦事處,採單獨計入問卷之家數),本次樣本共抽出 250 份,其中有效樣本 233 份。問卷樣本分布主要在鄉鎮市區農會 195 份,以及縣市農會 32 份與臺灣省農會 6 份;若以地區來看,北部 ( 苗栗以北 ) 占 18.7% 、中部 ( 中彰投 ) 占 25.8% 、南部 ( 雲嘉南高屏 ) 占 47.8% 、宜蘭花東地區占 6.3% 以及外島 ( 澎湖、連江與金門 ) 占 1.4% 。

本研究 資料 ( 如圖 1 至圖 4) 指出,承辦農會經辦人員以男性比率居多 (64.4%) ,而平均年齡約為 46.5 歲,其中以 50-54 歲的比例最高 (18.5%) ,顯示承辦人員年齡層有偏高的現象。學歷資料上平均多以高中職與專科畢業為主,大學 / 技術學院以上學歷的僅占少部分。針對其學歷背景來看,具高中職以上學歷的人,其中保險類別的只占 3.9% ,農業類別占 42.9% ,法律類別占 1.7% ,顯示目前農會經辦人員大多非保險及法律類別科系畢業,且較少受過專業保險的相關課程訓練。而經辦人員中,曾接受過保險相關訓練的占 64.4% ,曾接受過法律相關訓練的僅占 22.7% ,取得保險相關證照的僅有 30% 。以上資料顯示,農會保險部人員為保險或法律相關科系畢業的比例相當低,但是在各級農會鼓勵員工學習的方針下,也有部分人員參與過保險相關課程訓練,惟其近年來之訓練總時數仍偏低 ( 大多在 10 小時以下 ) ,故取得相關保險證照的比例僅有 3 成左右。

由承辦農會經辦人員的工作經歷來看,本研究資料顯示主管兼主辦 (29.2%) 及兼任其他部門 (22.7%) 有一定比例,另根據臺灣省農會彙整資料顯示,各級承辦農會中保險部編制人員總計 555 人,另外還有 150 人為其他部門兼辦保險業務之人員,可見兼辦比例相當高。擔任保險部業務經辦的人員中,多數擔任過供銷部門 (50.2%) 或信用部門 (46.4%) 或推廣部門 (39.5%) ,平均大都擔任過至少兩個部門,而以具備 15-29 年的農會任職年資最多。綜合以上研究資料,顯示目前各級農會中經辦人員大多皆有 10 年以上的年資,但於保險部服務者,大多原為供銷、信用與推廣等三部門而轉換部門,或是從其他部門兼辦保險業務。

圖1 年齡統計分布

圖1 年齡統計分布

圖2 學歷統計分布

圖 2 學歷統計分布

 圖3 工作職位統計分布

圖 3 工作職位統計分布

圖 4 任職農會年資統計分布

圖 4 任職農會年資統計分布

二、 承辦農會經辦人員對於豬隻死亡保險的認知分析 

本研究資料顯示承辦農會經辦人員,對於豬隻死亡保險 業務的政府施政整體滿意程度高達 89.2 % ( 如圖 5) ,顯示各級農會對於目前試辦 3 年多的豬隻死亡保險業務相當滿意。另亦發現,多數經辦人員認為透過一定時數的保險常識教學,有助提升各項保險業務人員的本職學能,並能有效提升辦理業務的績效,其整體有效程度高達 9 成以上。

上述農會經辦人員對於目前豬隻死亡保險相關費用的認知上,則有接近 6 成的比例認為還算不錯可以繼續維持,顯示目前政府補助農會辦理之管理費用相當合理。因農會的角色乃是介於農民與政府之間的一個很重要橋樑,也因為具備地域性的緣故,會比政府更了較農民的心聲,所以農委會未來若欲推廣有利於農民的保險項目,並給予農會不錯的辦理費用,且對農會負擔也不會太大的情況下,理論上農會有很高的承接意願。就本研究分析資料中發現,有超過 6 成以上的經辦人員是非常願意承辦新業務,這顯示農會願意為農民提供更多的服務。另外, 承辦農會 中經辦豬隻死亡保險業務相關人員, 都認為豬隻死亡保險對於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係一相當完備的行政措施,整體來說高達 97.5 %的受訪比例認為有一定的成效 ( 如圖 6) 。

圖5 對於政府實施豬隻死亡保險的滿意程度統計分布

圖 5 對於政府實施豬隻死亡保險的滿意程度統計分布

圖6 透過豬隻死亡保險,對於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的效果統計分布

圖 6 透過豬隻死亡保險,對於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的效果 統計分布

三、網路資訊管理系統正式運作之效益

農委會為因應豬隻死亡保險業務於 97 年度全國 25 縣市統一辦理之需要,已輔導臺灣省農會委託民間資訊廠商規劃設計「豬隻死亡保險資訊管理系統」,並於同年度正式上線運作,期提升核保理賠統計效率與正確性。 根據資料統計分析, 9 成以上的農會人員認為此資訊管理系統簡化了傳統作業的麻煩,更有高達 6 成以上的人認為大幅簡化了作業流程(如圖 7 )。

由於本問卷在設計上,將「 簡化 50% 以上」的選項中設定為自己可填寫,是以進一步將個別選項數值化轉換後,可以計算出所有問卷認為此系統可以簡化作業的程度。根據本問卷所填簡化比例來看,相關經辦人員認為此項資訊管理系統簡化程度的平均值接近 6 成(達 57.7 %),可見確有大幅簡化傳統以紙本手寫填報作業的成效,有助於提升基層農會保險業務人員的工作效率。因此,現行 線上即時控管之網路資訊管理系統,確實能夠提升核保理賠統計效率與正確性。

圖7 豬隻死亡保險實施網路資訊管理系統後簡化作業程度的統計

圖 7 豬隻死亡保險實施網路資訊管理系統後簡化作業程度的統計

肆、結語

97 年度問卷調查研究結果顯示,三級農會針對政府輔導辦理豬隻死亡保險之整體認同與滿意度甚高,因此對於此項重要施政有著相當高的評價,顯示政府未來應持續推廣豬隻死亡保險。此外,由於多數農會經辦人員,皆認同保險知識 ( 本職學能 ) 的提升有助於提高其業務績效,故 98 年度農委會將陸續輔導農會辦理相關保險業務的宣導講習,一來可以提升保險業務人員的素質,二來也可作為農會保險部門任用人事的標準,進而以專業服務農民。

綜之,「豬隻死亡保險業務計畫」係一透過國家主導介入之政策性農業保險,以政府輔導各級農會並補助保險費之方式辦理,且符合一般保險原理原則及兼顧精算收支平衡原理,一方面可使得農民在現有經營所得水準下,有付得起保費的能力( Affordability )且買得起保險的機會( Availability ),另一方面也能有效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之重大民生犯罪,以減輕政府對於龐大社會成本與財政負擔之雙重壓力。又 我國農業保險中,目前僅有開辦家畜保險一類,其中更以「豬隻死亡保險」實施規模及其成效較為顯著, 為現階段農業保險項目中唯一且普及於全國 25 縣市之業務,實已順利達成政府、農民團體、養豬戶及消費大眾共贏之目標。農委會期以豬隻死亡保險之執行成效,透過學術界相關分析研究,作為評估未來其他農業產業實施保險之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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