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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綠色造林 創造綠色財富

古有 養兒防老
今有 植樹防老
種樹造林 獎金年年領
20 年後 棵棵是綠金

林務局造林生產組 李政賢

壹 . 計畫緣起

聯合國糧食和農業組織 2007 年發表的《世界森林狀況報告》指出,在 2000 年到 2005 年期間,世界森林面積以每年 730 萬公頃的速度在減少,約相當兩個台灣的面積。而「氣候變化政府間專家委員會」( IPCC :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在 2007 年也指出,地球已經暖化, 暖化效應已導致日夜溫差變小、全年日照時數縮短、降雨強度增強等異象,使旱災、洪水、暴風雨加劇以及使得飢荒與疾病增加;而大氣中二氧化碳( CO 2 )濃度增加,是促進「溫室效應」最主要原因,如何降低 CO 2 濃度以減緩氣候變遷的衝擊,已為世界各國所共同關注的議題與努力的目標。

2007 年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 )在「 APEC 領袖對氣候變遷、能源安全與潔淨發展宣言」,決議在 2020 年前要再增加 APEC 會員體區域森林覆蓋率面積 2,000 萬公頃。另在京都議定書內容中即肯定森林資源對吸收溫室氣體的效果,明定 1990 年以後所進行之造林、再造林及森林採伐之 CO 2 吸收或排放之淨值,可併入排放減量值計算。

全球森林面積逐漸減少、氣候變遷、環境失衡和物種絕滅都是未來人類生存環境所需面對嚴苛之挑戰,對全球大部分的國家而言,森林是它們重要的自然資源,也是環境保護的最佳屏障。隨工業的興起,社會環境的變遷,台灣森林的角色也逐漸改變。近年來台灣社會普遍關切森林在水源涵養、碳吸存、遊憩等的生態及社會效益,因此為因應國際潮流及台灣環境現況,故研擬綠色造林計畫,據以實施增加平原地區森林覆蓋面積。另為發展平原休閒遊憩產業將設置 3 處平地森林遊樂區,以增加民眾戶外休閒空間,並活絡綠資源產業生機。

貳 . 發展願景

以「營造安全、生態及優質家園」為願景,擘畫計畫目標:

一 . 增加國土綠地面積,營造綠境生活空間。

二 . 配合國際能源政策,貢獻台灣碳效益。

三 . 建構綠色安全家園,創造健康活力台灣。

四 . 營造優質遊憩園區,活絡平地休閒產業。

五 . 維護完整綠色資源,建立生物多樣性生態系。

參 . 計畫內容

一 . 加強造林

(一)平地造林: 規劃新植 21,100 公頃,撫育 8,900 公頃,合計 30,000 公頃。

1. 符合 基期年認定基準 之休耕農地

對於生產條件不佳之邊際土地,短期間內恢復生產之可行性較低,考量輔導辦理長期之造林措施,以長期維護生態環境,並保護農地及國土資源之有效利用。未來 4 ( 98~101 )年將於 8,000 公頃休耕農地造林,符合基期年休耕農地直接給付,由農糧署原編列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補助經費內支應,未有新增。 預計推動 8,000 公頃。

2. 一般農地

雖未符合休耕基期年之規定,如有造林意願,仍比照前揭休耕農地辦理為宜 ,預計推動 5,000 公頃。

3. 台糖公司釋出休耕蔗田參與造林

台灣 糖業 公司為整體經營規劃,創造台灣為美麗綠色矽島,配合本局推動平地造林計畫,自 91 年至 96 年辦理平地造林 7,960 公頃,於 98 ~ 101 年再提供 7,000 公頃土地造林。

4. 加強前期平地景觀造林及綠美化計畫之後續撫育工作

政府為 因應 我國加入 WTO 後,國內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針對釋出農地,輔導農民及農企業造林,配合獎勵與補貼,以紓解農產品產銷失衡現象,特於 91 年度起推動平地景觀造林及綠美化計畫,針對私有農地部分,給付標準為 20 年補助每公頃 161 萬元。 91 至 96 年度執行平地造林新植 8,900 公頃,仍應持續加強造林地撫育工作,以確保造林成效。

5. 加強公有閒置空地造林綠美化

政府 機關辦公 廳舍周邊之零星土地、畸零地等等,交由本局進行造林, 6 年後交還原土地管理機關,以加強都市林建造,提昇都會區生活環境品質,改善都市城鎮生態景觀。預計造林 1,100 公頃。

(二) 山坡地 造林: 規劃新植 3,500 公頃,繼續加強全民造林計畫撫育 38,000 公頃,合計 41,500 公頃。

1. 加強山坡地之復育造林

依據森林法第 48 條規定,為獎勵私人、原住民族或團體造林, 主管機關 免費供應種苗、發給獎勵金、長期低利貸款或其他方式予以輔導獎勵,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爰農委會業與原住民族委員會會銜發布「獎勵輔導造林辦法」,明定依森林法第 21 條第 1 款至第 3 款之林業用地、原住民保留地使用編定為林業用地之土地、非都市計畫區之農牧用地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實施造林必要之地區,預計推動 3,500 公頃之新植造林。

2. 加強全民造林計畫之後續撫育工作

茲因 85 年 7 月底發生賀伯風災,造成山區重大災害,自同年度起推行全民造林運動,截至 93 年底止,完成階段性任務,總計造林 38,899 公頃, 為維持造 林成果,至 97 年底仍須持續撫育造林地面積 38,000 公頃至林木 20 年生以上。

二 . 培育優質苗木

苗木品質之良窳,攸關造林綠美化之成功與否。優良之苗木栽植後成活率高,生長表現優越,可以早日成林,減少選苗、補植、除草、撫育等多項工作之費用,因此培育優質苗木為本計畫成功之最重要關鍵。預計培育 5,610 萬株。

三 . 加強 宣導及示範區推廣

加強辦理多樣化宣導活動,以提高私有地主參與綠色造林意願。預計辦理各類宣導活動 100 場次及規劃公有土地造林示範區 5 處。

四 . 試驗研究及監測

為使農民及相關造林單位能獲得造林撫育技術、作業體系及將來利用之基礎資訊,須建立重要造林樹種之育林經營利用體系,做為日後改善農地造林政策、現地執行的基礎。預計辦理試驗研究及監測 12 案。

五 . 設置平地森林遊樂區

於平地已造林地區或其他適當地點規劃設置 3 處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並結合規劃區域週邊之農業、城鄉文化、社區營造或環境教育等產業,發展平地多元觀光遊憩活動,增加民眾之戶外休閒遊憩之選擇,並可藉以發展造林基地之遊憩功能,活絡綠資源之產業生機,增加非都市地區之收入。

六 . 綠資 源維護

(一)加強保護區經營管理

1. 評估現有 74 處保護區的實際功能,掌握保護區內環境與生物多樣性之狀況及變化,以具體之指標監測、評估經營管理之成效,共規劃辦理 175 案綠資源監測調查。

2. 維護自然保護區環境之完整,提供動植物繁衍生存空間整合,建立完整生態系維生系統,防止不當的開發行為,維護生物多樣性,保存物種基因。

3. 針對威 脅生態系、棲地、或物種的主要入侵種建立管理計畫。

(二)推動社區林業

鼓勵在地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育,協助社區營造優質生活環境,並擴大公眾參與國家森林經營之管道,達成社區發展與森林永續之目標,讓民眾對於生態保育與產業經濟發展間可以兼籌並顧。在生 物多樣性保育及永續發展利用的原則下,推動社區林業,藉由社區培力計畫的執行過程,落實社區參與建立夥伴關係 ,逹到森林資源共管目的 ,預計補助 750 個社區林業計畫。

肆 . 計畫效益

一 . 從地景 觀點 出發,結合山坡地造林、平地造林及城鄉綠美化,打造綠色台灣、優質台灣的舒適環境。

二 . 營造健康的森林以提昇生活環境品質及改善野生動物棲息環境、增加綠色資源及生物多樣性、減少因天然災害所需付出之社會成本。

三 . 溫室氣體減量(主要指 CO 2 )勢在必行,以減緩全球暖化。為使目標如期達成,除以能源政策與能源結構調整外,實施新植造林是可以最低成本,達成溫室氣體減量之方法。

四 . 台灣為 APEC 會員體之一,所需配合增加新植造林面積為 11,550 公頃,本計畫執行完成後,超越 APEC 會員體承諾應造林面積之目標。

五 . 拓展森林生態旅遊,落實資源永續使用,並維持生物多樣性。讓民眾親近自然,淨化人心,建造安和樂利之社會,啟發環境保護觀念及具體行動。

六 . 維護自然保護區環境之完整,提供動植物繁衍生存空間整合,建立完整生態系維生系統,防止不當的開發行為,維護生物多樣性,保存物種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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