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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風災漂流木形成原因之探討

林務局 張獻仁.范家翔.林素惠.向韻如

壹 . 前言

  莫拉克颱風於 98 年 8 月 7 日起侵襲台灣,高雄、屏東及台東地區豪雨成災,山區坡地發生嚴重崩塌及土石流,致上開災區主要溪流河床.港口及海岸,堆積巨量之漂流木,清運十分困難,迭起爭端,且其中不乏紅檜、扁柏及牛樟等針、闊葉樹貴重木,更遭輿評及民眾質疑係盜伐集團先行砍伐棄置林地,待颱風洪水沖運至國有林區域外後,再予打撈或標購等情事,爰由林務局會同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林業試驗所等學者專家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於 98 年 8 月 24 、 25 日分別前往高雄及屏東地區進行現勘,就本次風災漂流木之成因是否與盜伐有關進行探討。

貳 . 漂流木之外觀特性

  台灣位處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板塊交接處,本即屬地震頻繁之地區,地層極不穩定,倘遇颱風帶來豪大雨,雨量超過森林植群所能負載的範圍,即可能產生坡地崩塌之現象,而原本定植於坡地之林木,遂連根隨土石及洪流 漂下。依據往年漂流木之清理經驗,漂流木之外觀特性,大別為以下 3 點:

  一 . 大徑木多為連根之幹材: 按森林施業之砍伐,係以取得圓滿通直之用材為主,而林木之根部,使用效率不佳,且挖除根部,多須藉機具為之,對水土保持有不良影響,故一般伐木作業,多擇「根張」(即樹幹與根部連結處地上膨大部分)以上部位為之,根株部分,則留置於林地,不予挖除。而漂流木因係坡地崩塌後產生,故多帶有根株,可能為生立木,亦可能為枯死木或風倒木。如屬未連根之幹材者,多係漂流木在 從山上到山下的漂流過程中,木材反覆翻滾並與溪流內巨大石礫相互碰撞,致生斷裂,亦可能為遭受風折之林木。

  二 . 漂流木之斷面多不平整,且多呈不規則之纖維狀撕裂:如具有較為平整之斷面者,可由斷面之新舊據以判斷係早期伐木殘材,或係在漂流木集運時,因過長而不規整,為便於搬運等集材造材所必須之鋸切。

  三 . 漂流木之材面,多於漂流過程中嚴重磨損,樹皮、枝葉多已脫落,更附著大量石礫與泥砂,而木材與溪流內石礫相互碰撞力道過大時,甚至會產生石礫鑲嵌於木材內之情形。

參 . 現場勘查情形概述

  基於本次現勘作業,旨在釐清漂流木之成因與盜伐之關聯性,故所擇地點除當地林區管理處依森林法第 15 條第 5 項清理註記之國有林漂流木堆置場外,亦一併針對高屏及台東地區漂流木堆積數量較鉅地區,如:屏東縣高樹鄉新豐村、九如鄉玉水村、高雄縣鹽埔漁港、台東縣東河鄉興昌、隆昌及太麻里曙光公園等地點之漂流木現況進行了解。

  經勘查結果,本次風災後產生之漂流木現況,除為集材造材之必要所進行鋸切,致有新鋸痕產生外,俱無異常鋸切痕跡,且大徑木亦多帶有根株,木材斷面幾全呈不規則狀撕裂,表面磨損嚴重,更挾帶大量石礫及泥砂,與前述漂流木之特性相吻合,並無人為砍伐之跡象。

肆 . 漂流木產生原因及是否盜伐造成之分析

  經現場勘查漂流木之現況及就航照、衛星影像資料比對結果,此次高屏地區及台東地區大量之漂流木之形成原因,純係因天然災害造成,與盜伐並無關聯,茲將原因分述如次:

  一. 森林係具有多層次結構之植物社會,空中降水經林木之樹冠層截留後,截留之水將循樹幹形成幹流,緩慢流入地面,而地被植物及地表腐植質層,除可避免土壤涇流產生外,亦可吸附水分,故森林被覆可延長降水進入土壤與匯入河川之時間,而其根群,亦具有固土之作用,故森林覆蓋對於水土保持及水源涵養確有一定之功能。 惟倘降雨量超過森林可能之負載程度,或是大於其根系附著範圍的深層地滑,就可能造成土壤的深層擾動,土石容易鬆動滑落。

  依據 林務局利用成大防災中心判釋結果為基礎,逐區段以衛星及航攝影像實施較高精度之判釋調查,並予取代替換結果,推估 本次濁水溪以南等 8 個河川流域之災後崩塌裸露地面積約為 34,757.58 公頃。研判山區造成崩塌之原因,主要因為本次風災 3 日內降下逾 2,000 毫米之雨量,部分地區單日雨量更達 1,100 毫米, 已超過一般森林所能承受之限度,加上地質與地形因素,遂造成地滑,而定植於地上之林木,亦隨土石崩下進入溪流內,漂流至下游河流,此應為本次風災漂流木形成之主因。

  二 . 莫拉克風災之漂流木,多帶有根株,且木材斷面幾全呈不規則之纖維狀撕裂,形狀粗短,樹皮脫落,材面傷痕累累,更挾帶多數石礫及泥砂,應係山崩或土石流發生後,其上林木隨之沖入溪流內,而在從山上到山下的搬運過程中,木材反覆翻滾,並與溪流內巨大石礫相互碰撞所造成,顯非因砍伐產生。另雖有少數漂流木之橫斷面較為平整,似有鋸切之痕跡,然切面亦經嚴重磨損,極為粗糙不規則,研判可能為早年林班處分時,遺留現地之殘材與樹頭,應與盜伐無關。

  三 . 另盜伐者之目的,在於竊取貴重木販賣牟利,除須冒違法之風險外,亦須事先花費相當之僱工費用,故就成本效益言之,盜伐者必然會擇木材形質圓滿通直之貴重林木為標的 ,俾在風險下獲取最大之利益 惟漂流木經反覆翻滾,並與溪流內巨大石礫相互碰撞,其形質多已損傷,在製材時必會造成極大之損耗,用材率勢大幅降低,所獲之利益亦將減少。又盜伐者倘趁颱風來臨前即上山盜伐留置原地,俟洪水沖刷漂下,恐難精確研判預知其盜伐之木材一定會流到何處海岸、河岸或農田內堆積撈取外,更難在鉅量之漂流木中尋獲標的物,故由成本效益及常理,即可推論本次漂流木與盜伐並無關聯。

伍 . 結語

  莫拉克颱風造成之災害,為 50 年來最為嚴重者,伴隨災害而生之漂流木數量,亦是史上最高,且分布範圍極廣,依據林務局就航遙測資料比對及現場勘查結果,此次漂流木之形成原因,應係肇因於單位時間內累積雨量超過森林所能負荷的範圍,造成土壤地層的深層擾動,以致坡地產生大面積之崩塌,而原本定植於坡地上之林木,遂隨土石崩塌及洪流漂下,純係天然災害造成,與盜伐並無關聯。而媒體報導及民眾質疑所謂盜伐集團先行砍伐棄置林地,等待洪水沖運,再搶撈或標購等節,應係臆測之結果,依經驗及學理,發生之可能性甚微。

  基於林務局 經管之國有林班地面積廣大,幅員遼闊,本次漂流木雖係天然災害造成,然仍不能排除盜伐情事之存在,未來林務局之林地巡護工作,除應 落實既有森林護管責任區制度外 ,亦應 運用航空照片檢視資源變動之情形,並 針對偏遠地區及貴重木之重點地區,不定期組成清查團隊, 以遏止盜伐案件產生。

誌謝

  本次會勘承蒙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陳教授朝圳、鍾教授玉龍、李教授錦育、許副教授中立、林業試驗所陳研究員財輝及陳助理研究員正豐協助,並給予諸多專業意見,特致謝忱。

以下為圖片說明  (用4張──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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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樹鄉新豐村內之漂流木,多帶有根株,並未發現異常鋸切痕跡。

鹽埔漁港內漂流木集運情形,多為連根之幹材,且材面磨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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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太麻里曙光公園堆積之漂流木,根部清晰可見。

已完成註記之國有貴重漂流木,屬連根之幹材,根部磨損呈不規則撕裂。(攝於台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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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註記之國有貴重漂流木,屬非連根幹材,斷面呈不規則撕裂。(攝於台東市)

已完成註記之國有貴重漂流木,屬連根之幹材,根部磨損呈不規則撕裂。(攝於屏東縣高樹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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