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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99年度施政計畫暨收支預算案報告

主任委員 陳武雄

壹. 前言

  農業是最重要的民生基礎產業,也是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最關鍵的綠色產業。本會為提升台灣農業競爭力、穩定糧食安全供應及發揮生態環境等多元功能,從過去 60 年代的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到 80 年代的三生(生產、生活、生態),已引領農業朝向多元化發展。農業施政在強調「給農民過好日子」的核心施政理念下,發揮台灣農業的科技優勢與經濟地理條件,並擴展到對農民、對消費者、對環境、對子孫及對全世界的五大關照層面,建立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體系,守護國人身心健康,並全面提升農業企業化經營能力,提供安適休閒的生活品質,強化農業對天然災害之因應,確保本土農業永續發展。

  台灣農業正處於「不足中的過剩」之窘境中,亦面臨自由貿易、兩岸農業經貿的競合、全球氣候異常、京都議定書規範、環境與生態保育的課題及國內外對農產品衛生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等不可逆的大趨勢,本會將持續引領台灣農業追求動態的平衡,照顧國內外消費者的健康,強化核心技術,引進企業化管理模式,兼顧維護自然生態資源、善盡節能減碳之責,發展高綠能產業,加速莫拉克颱風災後農業救助及產業重建,以打造台灣農業成為「衛生安全的健康農業」、「科技領先的卓越農業」及「安適休閒的樂活農業」為施政願景。

  以下謹就 98 年度已過期間的施政績效與預算執行情形、 99 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配合編列情形,進行分項報告,敬請 指教。

貳. 98 年度已過期間的 施政 績效與預算執行情形

  為了讓台灣農業轉型升級、穩定糧食安全供應及發揮生態環境等多元化功能,本會自 97 年以「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為施政方針,照顧消費者的食用安全,以企業化經營提高生產效率,並建立與生態環境共生的農業經營模式。 98 年推動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強化國際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拓展農產外銷,推動農村再生、小地主大佃農、海岸新生及綠色造林計畫,兼顧產業發展、生態保育與農民福利。以新技術、新經營模式、新市場為策略方向,落實推動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與加速莫拉克颱風災後農業重建,引領台灣農業追求動態的平衡,將傳統農業由生產朝向綠色生態產業與服務業發展,並結合小地主大佃農及農村再生政策,創造台灣農業新生命力,提供國人優質生活。綜而言之,截至 8 月底,各項重要施政績效及預算執行情形如下:

一 . 推動「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全民農業

(一)發展科技農業,打造效率優勢產業

1. 農業科技產業化

( 1 )發展重點產業

  -成立「花卉、熱帶水果、植物種苗、種畜禽、水產種苗、觀賞魚、良質米、有機農業、動物疫苗、節能減碳」等 10 個研究團隊,擬訂中程計畫,從市場開發、技術研發及產業輔導推廣等層面,達到產業重點突破。

( 2 )推動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

  -推動 5 年期「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 98~102 年),設置營運創新育成中心,逐步建置植物、水產種苗等商品化平台,媒合創投資金挹注具潛力農企業。

  -舉辦「 2009 台灣國際生物科技大展 - 農業生技主題館」,展出 67 項研發成果,吸引超過 7 萬人次參觀。

  - 98 年已執行 20 件產學合作,辦理 25 件產業化輔導,截至 8 月底,農業科技創新研發已取得國內外專利 22 項;取得品種權 10 項;完成研發成果之技術移轉 70 項,技術移轉金收入達 4,860 萬元。

( 3 )建設產業創新園區

  -建設農業科技園區,形成產業聚落,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已完成 233 公頃基礎工程, 67 家廠商獲准進駐,投資額達 36.7 億元, 22 家廠商已進駐營運生產。設置「外銷觀賞魚及水產種苗研發產銷暨物流中心」,其具有蓄養、檢疫、包裝、出口等功能。

( 4 )建設「世界級花卉島」

  -台南縣「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已完成第 1 至 3 期園區 115 公頃建設,投資額約 8.8 億元,核准 34 家廠商進駐。輔導台中縣等 8 縣市花卉生產聚落,設置外銷示範專區 12 處。截至 98 年 8 月底,輔導國內蘭花生產者通過蝴蝶蘭輸銷美國暨其生產溫室認證計 81 家。

  - 98 年已參加 4 場國際花卉展覽,舉辦「 2009 年台北小巨蛋花卉展」及「台灣國際蘭展」,參觀人次計 42 萬人次,媒合訂單金額新台幣 36 億元。輔導台北市政府辦理「 2010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截至 98 年 8 月底, 14 座展館已發包完成,預定契作數達 800 萬株以上。

2. 推動農業數位化

( 1 )推動農業遠距診斷視訊服務

  -建置完成「農業遠距診斷諮詢服務系統」,藉由資訊科技提升農業諮詢服務。 98 年結合 11 個試驗改良場所專家,於 85 個農會設置網路視訊服務據點進行即時視訊諮詢,提供農民作物栽培及病蟲害等問題有效的因應措施。

( 2 )發展資訊整合行銷平台

  -賡續維護區域檢驗中心農產品檢驗實驗室資訊管理系統,以因應外銷及國內安全農業體系之檢驗能量及品質需求。建立網路直銷平台,規劃網購整合行銷服務。

  -發展樂活社群平台,依據各地區農業特色,透過農業資源運籌資訊服務中心及多媒體資訊服務,媒合消費者所需休閒資訊,推廣創意產品及旅遊資訊。

(二)建立責任農業,維護健康永續環境

1. 建立健康安全農產品供應體系

( 1 )加強農、漁、畜產品產銷安全管理

  -加強辦理田間、集貨場蔬果農藥殘留監測,截至 8 月底,以化學檢驗法抽樣蔬果 5,097 件,合格率 96.25 %,生化法檢測農藥殘留 355,573 件,合格率 98.70 %;茶葉農藥殘留監測 436 件,合格率 88.08 %;養殖水產品質監測與水產飼料抽驗 99 件,合格率 96.97 %;畜牧場畜禽用藥抽驗 27,300 件,合格率為 99.63 %。

  -針對檢測不合格之產品,依相關規定管制產品流通、回收或銷燬,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 2 )推廣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制度

  -持續推廣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及產品行銷,截至 8 月底,已輔導 1,275 個產銷班通過吉園圃審查,生產面積 1.7 萬公頃,供應台北農產運銷公司、三重、台中果菜公司,列為優先拍賣交易,於 352 家超市設置專櫃,方便選購。

( 3 )推動 CAS 優良農產品制度

  -本會推動 CAS 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制度已屆 21 年,已辦理優良肉品等 14 大類產品驗證,總計有 296 家廠商, 6,053 項產品通過 CAS 驗證,年產值達到 420 億元。

( 4 )擴大發展有機農業

  -截至 98 年 8 月底,已認證通過慈心有機等 10 家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其中有 6 家通過有機農糧加工品認證。驗證通過水稻、蔬果、茶等共計 2,509 公頃,農戶 1,029 戶,另通過驗證之有機農糧加工品經營業者計有 100 家。

( 5 )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

  -截至 98 年 8 月底,已認證通過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機構 14 家,輔導取得產銷履歷驗證經營業者 1,569 家。生產品項包含農漁畜等 126 種產品於市面上販售。

( 6 )加強農業資材安全管理

  -加強農藥管理,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及維護生態環境,截至 8 月底,各縣市政府共計抽檢 497 件市售農藥,已檢驗完成 316 件,其中 47 件屬劣農藥、 2 件屬偽農藥,已責成各縣市政府依法處置。查獲非法製造及販賣偽(禁)農藥案件 40 件,查獲偽禁農藥產品約 130 餘公噸,所有違法案件均移由檢調偵辦。

  -為解決部分農作物缺乏防治藥劑及農民違規擴大農藥使用範圍,推動作物以科學方式分群之農藥使用制度, 98 年 3 月 31 日修正發布「農藥田間試驗準則」及公告「群組化延伸使用範圍之農藥田間試驗實施規定」是一項兼顧「害物防治」與「殘留安全」的改進制度,讓農民有合法的農藥可使用。

2. 發展精緻農糧產業

  - 98 年持續輔導建立稻米產銷專業區 32 處,契作稻農約 4 千人,全年兩期面積約 1.1 萬公頃,生產稻米全數由糧食業者以契作方式加價收購。

  -輔導外銷業者與供果園、蔬菜農民建立長期穩定之合作關係,實施外銷契作及登錄。截至 8 月底,我國生鮮水果外銷量 24,231 公噸,較 97 年同期大幅成長 41 %;外銷蔬菜達 55,595 公噸。

  - 98 年辦理茶葉廠農合作及產銷班茶園健康管理計 158 個單位、面積 1,822 公頃。推動落花生、紅豆、甘藷等雜糧作物農工契作示範 447 公頃。發展多樣化農產加工品,輔導農民團體辦理蔬果截切加工 2.6 萬公噸,推動農業組織發展農村酒莊事業 23 家,產製優質農村酒品 14 萬公升。

  -持續推動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計畫,輔導 10 處農民團體於夏季期間購貯蔬菜 1,200 公噸,於災害期間適時釋出庫存冷藏蔬菜。

3. 活絡 漁業經濟

  -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 ICCAT )通過維持 2009 年我國鮪類配額。藉獎勵遠洋漁船海上作業,收購不具競爭力之大小型漁船 94 艘,調整遠洋漁船漁撈能力,提升產業效能。

  - 98 年持續辦理漁船收購計畫,預計投放人工魚礁 20 萬立方公尺,放流魚貝介種苗 220 萬尾(粒),培育漁業資源。

  -於魚塭集中區辦理進排水路等公共設施改善 28 處,選定雲林縣口湖鄉椬梧及嘉義縣布袋鎮新塭、東石等做為「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示範區。

  - 98 年辦理漁港航道疏浚 33 件與機能維護及整建工程 125 件。為活化漁港及共享港灣資源,擇定基隆八斗子漁港、台中梧棲漁港、宜蘭烏石漁港興建遊艇碼頭。

4. 推動 畜禽產業統合經營制度

( 1 )家畜產業

  - 輔導養豬農民團體建立企業化生產體系,強化產業經營管理效能,擴大品牌豬肉占有率;成立養豬技術平台與諮詢服務團隊,經由新技術整合與推廣,加速現代養豬生產系統普及率。

( 2 )家禽產業

  -賡續推動 畜牧場生物安全監控機制,防範家禽傳染疾病發生。輔導家禽產銷班經營架構,建立生產管理模式及統進統出生產流程,更新生產系統及設備,建立高效能之行銷物流體系 。

5. 健全 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

  -穩健調整口蹄疫防疫措施,本會自 98 年 8 月 5 日公告「台灣本島及金門馬祖地區養豬場 12 至 14 週齡以上且未曾注射口蹄疫疫苗之肉豬須注射一劑疫苗」,並進行防疫成效評估,建立撲滅口蹄疫之基礎。

  -建立「入侵種生物管理機制」,已建置外來入侵種資料庫建檔 250 種,並與聯合國之世界入侵種專家群簽署合作備忘錄。 98 年針對牛海綿狀腦病、狂犬病、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及牛瘟等進行檢測,結果均呈陰性。針對危險性檢疫有害生物進行偵察調查,確保我國為非疫區。

  -截至 8 月底,配合查緝機關共沒入銷燬 221 隻動物、 4,838 公斤動物產品;查獲入境旅客攜帶農畜產品逾 2 萬 5 千批、約 28.5 公噸。

  -於全國重要農作物產區設置 2,579 個監測點,執行果實蠅、瓜實蠅及斜紋夜蛾等重大害蟲之監測與共同防治,以「圍堵式漸進撲滅」策略,辦理入侵紅火蟻防治工作。

  -辦理全國屠宰場設立管理,截至 98 年 8 月底,全國已設家畜屠宰場 60 場、家禽屠宰場 46 場。

6. 強化多功能農田水利建設

  - 98 年辦理改善農田水利渠道 320 公里及相關構造物 1,100 座,推動早期農地重劃區之農水路更新改善 2,152 公頃,辦理農地重劃 610 公頃。

  -推動「節水管路灌溉計畫」示範推廣,將有限之水資源引灌至作物根部,節省約 50 %以上水量,截至 8 月底,已推廣受益面積達 1,300 餘公頃,每年節省農業灌溉用水達 650 萬立方公尺。

7. 推動 綠色 造林計畫

  -截至 8 月底,推廣平地造林 4,412 公頃、山坡地造林 751 公頃、海岸及離島造林 103 公頃及提供 153 公頃公有土地供企業團體認養造林。

  -截至 8 月底,取締新濫墾 42 件、盜伐 54 件、搶救森林火災(警) 33 次。針對國有林違法濫墾濫建地區,已收回林地 354 件、面積 113.6 公頃;加速國有林租地造林地補償收回租地 862 公頃;針對濫墾收回地、土壤退化區等完成劣化地復育 120 公頃。

  -截至 8 月底,國土保安區治理與復育計畫已全數完成發包並已完工 41 件,預估處理崩塌地面積 100 公頃及調節土砂量 300 萬立方公尺;另辦理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之加速國有林地治山防災及林道復建工作,已完成發包 164 件並已完工 14 件,全數完成後可處理崩塌地面積 143 公頃及調節土砂量 595 萬立方公尺。

8. 落實整體性治山防災

  -截 至 8 月底,已辦理土砂災害防治 281 處,土砂控制量 980 萬立方公尺;加強山坡地違規開發之查報、制止及取締,並提升免費檢舉電話及衛星影像監測之功能。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 251 人次,協助 19 縣(市) 153 鄉(鎮) 533 村(里)建立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計畫,並建立保全對象清冊 32,646 人。

  -針對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辦理保育治理工程 563 處,土砂控制量 358 萬立方公尺,以及農田排水改善 155 公里。辦理野溪清疏 144 處,清疏土石 120 萬立方公尺,山坡地土砂災害緊急處 理 320 處。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已辦理崩塌地處理 150 公頃,土砂控制量 1,878 萬立方公尺。

(三)強化國際合作,拓展農產外銷

1. 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

( 1 )全球布 局

  -受 到全球金融風暴,全球性消費緊縮造成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衰退,截至 8 月底,農產品進口值為 65.3 億美元,較 97 年同期減少 23.5 %;農產品出口值為 21.1 億美元,較 97 年同期減少 19.4 %,其中 29 種主力外銷品項出口值為 3.05 億美元,較 97 年減少 16.6 %,惟石斑魚、毛豆、蝴蝶蘭及萵苣等品項,其出 口值仍分別較 97 年同期成長 363.2 %、 13.3 %、 11.7 %及 90.8 %。

  -掌握兩岸直航契機,截至 8 月底,生鮮水果外銷中國大陸量值為 3,408 公噸、 310.8 萬美元,較 97 年同期大幅增加 234 %、 185 %。

( 2 )市場拓展

  -開拓我國蝴蝶蘭外銷歐盟市場,歐盟業於 98 年 3 月同意實質採認台灣蝴蝶蘭品種性狀檢定報告,可將品種權保護申請所需時間由 2 年縮短為 3 個月,並節省每件審查費用 840 歐元,有利拓展歐盟市場。

  -放寬「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申請條件,允許漁船運搬活魚外銷,已核准 17 艘漁船載運養殖活魚至離島及香港。以石斑魚為例, 98 年 1 至 8 月外銷出口值 2,769 萬美元,較 97 年同期增加 3.7 倍。

2. 推動 兩岸 農業交流

  -兩岸農業交流本於對等、互利、互補、互惠原則,確保台灣農業競爭優勢及永續發展。在兩岸農產貿易方面,仍繼續管制 830 餘項大陸農產品進口。在台商赴大陸進行農業投資方面,配合整體大陸政策及農業產業發展,適度檢討赴中國農業投資之項目。

  -建立兩岸農業智財權與商標協商機制,於中國大陸申請「吉園圃台灣安全蔬果」及「 CAS 優良農產品」等標章註冊,俾與中國大陸產品有效區隔。

  -促進兩岸專業人士交流,截至 98 年 8 月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來台 17,702 人。全面推動兩岸漁業合作交流,建立兩岸漁業救難聯繫管道,及時有效處理兩岸漁船海上救難事宜,並建立民間漁事糾紛仲裁機制。

3. 強化國際農漁業諮商與合作

( 1 )國際農漁諮商

  -因應 WTO 杜哈回合談判進展,研擬我國對農業議題立場,參與 WTO 農業談判及 G-10 集團之運作及擔任新入會國集團協調人,以爭取對我國有利之談判結果並維護我國與集團之共同利益。

  -積極參與農業相關國際組織及活動,包括參與 OECD 、 APEC 、 APO 、 APAARI 、 AARDO 及相關國際非政府組織會議。

( 2 )國際農漁業合作

  -積極推動國際互惠之農業合作及解決貿易障礙,將持續與簽署農業合作備忘錄之各國進行農業技術合作與諮商,推動我國與國際種子檢查協會( ISTA )水稻品種檢查技術之合作;參與聯合國全球種子庫備份保存計畫,本會將陸續提供水稻、雜糧、蔬菜等共約 1 萬 2 千份種子。

  -我國與美國、加拿大、荷蘭、以色列、澳大利亞等國家簽署農業相關合作協定或備忘錄,並配合外交工作對我邦交國提供農業技術合作。

  -我國參加各國際漁業相關組織會議共 35 場次,以維護我國漁業權益。 98 年已核准漁船約 300 艘次赴三大洋區與各沿岸國從事漁業合作,有效利用我國於各區域之漁獲配額。

(四)推動農地改革,建設富麗新農村

1. 推動農地改革及建立老農退休機制

( 1 )擴大 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

  -為促進農地流通及活化農地利用,鼓勵老農或無意耕作農民長期出租農地,並輔導農業企業化經營,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內政部亦配合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已於 97 年 11 月 26 日公布實施,將可有效保障出租農地之老農農保權益。 97 年 12 月 30 日發布及 98 年 4 月 9 日修正之「小地主大佃農貸款要點」,提供優惠低利融資,協助大佃農承租土地及企業化經營資金需求。

  - 98 年 5 月 27 日正式擴大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建立「申請為主、推薦為輔」辦理媒合平台,截至 98 年 8 月底,已輔導承租農地面積約 1,800 公頃。

( 2 ) 建立農地分級分區管理,擴大辦理農業經營專業區

  - 98 年繼續推動屏東縣、雲林縣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及新增辦理新竹縣關西鎮等 7 個鄉鎮級農地資源空間規劃。於宜蘭縣三星鄉、苗栗縣後龍鎮等 6 個地區執行農業經營專區計畫,實施面積 1,200 公頃,土地利用公約簽訂率已達 60 %以上,整合農民組織產銷班或經營班 40 班,確保農地農用及永續發展。

  -輔導農民團體發展經濟事業,辦理農業中衛體系計畫, 98 年輔導宜蘭縣三星地區農會等 25 個農民團體,分別依其地區資源條件發展農產品加工或建立產品供應鏈、多功能行銷服務中心等經濟事業。

( 3 ) 推動農村再生

  -本會推動「農村再生條例」立法,於 97 年 10 月 24 日送 大院審議。辦理 18 縣市農村再生總體規劃,做為未來各縣(市)推動農村再生之基礎;輔導社區尋找核心價值與特色,以由下而上、計畫導向與軟硬體兼施原則,截至 8 月底,推動農村再生發展輔助規劃 79 社區,擴大農村社區建設 160 處,改善農村生活環境 644 件。辦理農村再生人力培育,從關懷、進階到核心班,截至 98 年 8 月底,累計培訓 29,765 人,成為農村再生的生力軍。

  -輔導花蓮縣壽豐、宜蘭縣礁溪等 8 處沿海或養殖漁村辦理漁村再生計畫,以及 13 個縣市 33 個漁村社區組織或團體,辦理環境改善及基礎公共設施建設。

2. 發展農業休閒產業

( 1 ) 休閒農漁業

  -建設優質的休閒農業環境,提升休閒農業區旅遊軟硬體設施,截至 98 年 8 月底,已公告劃定休閒農業區 67 處,輔導 207 家休閒農場取得許可登記證。推動多元體驗之農業休閒旅遊,規劃具特色休閒農業套裝行程 13 處,輔導辦理國內外農業休閒旅遊宣導,透過主題行銷,加強宣導農業休閒旅遊特色。

  -輔導辦理農業產業文化活動,協助開發具地產特性之農村旅遊伴手,已辦理產業文化活動 51 場、文化研習營 98 班及開發伴手產品 60 項。

  - 98 年辦理休閒漁業公共設施工程建設 10 處,並輔導 20 處區漁會轉型經營休閒產業,整合規劃 20 條休閒漁業旅遊動線,結合地方產業、漁業文化、生態景觀等資源,辦理漁業產業文化相關活動 25 件。

( 2 ) 森林生態旅遊

  -發展以自然為取向,兼顧環境保育與環境品質之森林生態遊程,持續整建 18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並於 98 年完成觸口、知本及雙流等 3 處自然教育中心啟用,完備 8 處自然教育中心網絡之串聯,塑造健康休憩及環境教育場域。積極推廣無痕山林運動,建置發展全國步道系統 14 個,持續辦理國有林地內步道整建及維護約 120 公里。

  -為營造自然體驗之平地生態旅遊,選定花蓮大農大富、嘉義東石鰲鼓、屏東林後四林等 3 處農場規劃設置平地森林遊樂區,於 98 年 5 月完成園區規劃團隊之遴選,預計於 99 年底起分期分區開放。

(五)健全農民組織,增進農民福利

1. 培 育優質人力資源

( 1 )農業專業訓練與諮詢

  -為鼓勵青年投入農業就業,截至 8 月底,已辦理農業體驗營 19 個梯次 460 人次。針對失業回流青年,預定辦理 11 梯次為期一個月的農業短期職業訓練;轉介到專業農場或休閒農場見習一年接受訓練之青年 130 人次,以加強實務經營能力。

  -培育本土漁業幹部人才, 98 年持續辦理獎勵水產海事院校畢(結)業生上遠洋國外基地漁船服務及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輔導,截至 8 月止,計 78 人參與。

( 2 ) 優質農業推廣 體系

  - 98 年已辦理完成台灣地區 300 家農會及 40 家漁會屆次改選工作,於 98 年 5 月至 7 月間舉辦新屆次農漁會總幹事業務講習會。

  -積極輔導農會轉型發展經濟業務, 98 年輔導農會發展供運銷加工業務 32 家,充實農業推廣教育設施 16 家。辦理農會推廣人員輔導產銷班培訓,提升第一線農會推廣人員輔導企業化經營的專業職能。

2. 建構農村生活及健康支援體系

( 1 )老年農民生活輔導

  -為建構農村優質生活及健康照護體系,持續辦理高齡者生活改善工作 181 班,輔導農村地區生活服務中心運作 26 處,提供農村高齡者健康保健、醫療資訊與關懷落實農村健康照護體系。

( 2 )農家婦女輔導

  -辦理農村婦女生活輔導 2,407 班,照顧服務員及家事管理員訓練 34 班,持續培育農村婦女副業經營能力,累計輔導成立田媽媽料理班 160 班,創造在地就業機會。

( 3 )創新 鄉村 社區人文發展

  -建構鄉村人力資源網絡,截至 8 月底,已完成創新農村人文發展案例研習 2 梯次 149 人,創新農村社區種子訓練 205 人,成立 15 個縣級輔導團隊,辦理農村社區營造輔導,補助 88 個農會辦理 118 個農村社區人文發展培訓及輔導 10 個鄉鎮辦理農村旅遊。

3. 提升農業金融機構經營績效

  -持續採取各項改善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措施,截至 98 年 8 月底,全體農漁會信用部放款 7,214 億元,逾期放款 359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 4.97 %,分別較 93 年 1 月底本會設立農業金融局輔導農漁會信用部業務一元化管理前增加 1,594 億元、減少 637 億元及降低 12.74 個百分點,農漁會信用部資產品質已大幅改善。

  -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98 年專案貸款重大措施包括調降貸款利率、提高貸款額度、放寬貸款條件, 98 年 1 至 8 月專案農貸計貸放 246 億元,受益農(漁)民約 5 萬 2 千名。另提供農業信用保證服務,協助 3 萬 3 千農(漁)業者順利取得農業融資約 145 億元。

4. 加強農漁業福利及救助

( 1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每人每月 6,000 元。截至 8 月底,計核發 338.92 億元,受惠農漁民 72.55 萬人。

( 2 )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

  -發放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提供農漁民子女就讀高中職、大專校院 3 千元至 1 萬元不等獎助學金。截至 8 月底,核發 9.9 億元, 14.5 萬人受益。

( 3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為減輕農漁民災損負擔,經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協助受災農漁民復耕、復建,採從寬、從簡、從速三原則辦理,並協助縣(市)政府縮短救助時程。

  -辦理農業動力用電補貼, 98 年電價仍維持現行電價,繼續補貼農業動力用電漲幅之 1/2 措施,減輕農民負擔,全年補貼金額預估約為 3 億 5,500 萬元。

5. 推動合理化施肥

( 1 )辦理合理化施肥宣導

  - 97 年 6 月至 98 年 8 月辦理訓練講習及觀摩會 1,737 場次,參與農民 127‚856 人次;協助農民進行土壤檢測及植物體分析計 35,132 件。 98 年建立合理化施肥示範 300 處,面積 150 公頃;推廣生物性肥料 9,800 餘公頃;推廣有機質肥料 2 萬公頃,輔導種植綠肥作物每年約 5 萬公頃。

( 2 )適時合理調整肥料價格

  - 97 年第 4 季起,國際氮肥原物料價格隨原油價格開始下跌。為反映國際行情,陸續機動調整國內肥料價格,迄 98 年 8 月肥料價格調降後, 17 種農民主要用肥價格均已調降,其中尿素等 13 種肥料,已降回 97 年 5 月底漲價前價位。

(六)規劃推動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

  -為因應全球化及國際經貿自由化,確保農業永續發展,本會基於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施政理念,提出「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本方案是行政院推動生技、觀光、綠能、醫療照護、精緻農業及文創等六大新興產業之一,提供前瞻的農業願景,創造國人新的生活價值,具有許多無形的外部經濟效益,將使農業不再只是單純生產事業,也是綠色生態產業與服務業。使台灣農業成為全民共享的健康農業、科技領先的卓越農業及安適時尚的樂活農業。

1. 健康 農業

  -健康農業將以推動建構作物健康管理模式及推廣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為基石,輔導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與國際接軌。循序漸進,輔導農民由吉園圃、產銷履歷、有機及 CAS 優良農產品,建立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體系,逐步邁向無毒農業島的理想。

2. 卓越農業

  -卓越農業利用台灣農業科技研發優勢,結合優越地理條件,建立植物品種智財權保護制度, 規劃籌設農業技術研究院, 發展蘭花、農業生物技術、觀賞魚、石斑魚、植物種苗及種禽畜等六大重點產業, 打造卓越農科島的理想 。未來將建構蘭花全球運籌中心,拓展石斑魚外銷市場,設置 3 處創新育成中心,植物品種保護檢定與種苗驗證專責單位,並在中興新村成立「農業科技研究院」,加速上中下游資源整合。

3. 樂活農業

  -樂活農業包含農業深度旅遊及農業精品。農業深度旅遊涵括森林生態旅遊、休閒產業與農村旅遊、海岸漁業 旅遊 ,農業精品則由設計、調製、包裝、行銷手法,塑造農產品具機能性、高附加價值、友善環境等精品形象,推動台灣茗茶、農村美酒、經典好米、竹製精品、金鑽水產及優質畜產等 6 項。

  -本方案以推動健康、卓越、樂活農業為三大主軸,達成深化安全驗證,打造健康無毒島;領先科技研發,打造卓越農科島;重塑農村風情,打造樂活休閒島三大願景,政府 98 至 101 年投入經費 242 億元,預期至 101 年精緻農業產值增為 1,349 億元,總計 4 年創造 5.3 萬個就業機會,促進農漁村經濟繁榮,農民所得提高,創造農業新價值,達到提升國人生活品質之目標。

二 . 加速莫拉克颱風災後農業重建

(一)農業災損情形

  -莫拉克風災農業災情嚴重,農漁牧產物估計損失及民間設施毀損計 194.11 億餘元,包括: 1. 農糧產業:損失 128.95 億餘元,作物損失 49.98 億餘元,農業設施損失 2.46 億餘元,農田損失 76.51 億餘元,農田流失及埋沒 8,617 公頃。 2. 畜禽產業:損失 16.17 億餘元,主要為豬死亡 14.82 萬頭、雞死亡 611 萬隻、鴨死亡 154 萬隻,相關設施損失 1.30 億餘元。 3. 漁業產業:損失 46.62 億餘元,漁產損失金額 41.73 億餘元,養殖魚塭損失 0.69 萬公頃,淺海養殖損失 0.22 萬公頃;設施損失 4.88 億餘元。 4. 林業產業:損失金額 2.37 億餘元。

(二)災後緊急處置

1. 清運死廢畜禽魚與消毒環境

  -對於死廢畜禽的處理,立即進行清運與環境消毒等相關事宜,並協調國軍支援,於 8 月 20 日內屏東縣等災情較嚴重 5 縣市,計 1,313 受災戶,均已清運與消毒完成;進駐佳冬及林邊地區現場,督促調派人力、機具,於 8 月 17 日將斃死魚體清除完成。

2. 辦理現金救助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及各縣(市)政府災損情形,自 8 月 9 日至 17 日公告台南、高雄等 14 縣市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 15 縣市為低利貸款地區。

  -截至 10 月 8 日,受理現金救助申請戶數 229,599 戶、完成勘查戶數 218,498 戶、合格戶數 180,927 戶、申撥及撥款戶數為 175,113 戶、撥款金額為 43.67 億元,撥款進度約 97 %。

3. 訂定產業輔導專案措施

  -針對因土地權屬或產業登記等問題不具備「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現金救助資格的受災農漁民,但其土地使用符合相關法令者, 8 月 17 日訂定產業復建輔導專案措施,提供專案復耕復養的協助,估計受益農漁戶約 2 萬 5 千戶。

4. 提供農業金融優惠措施

  -研訂農業金融優惠措施, 8 月 19 日公告新貸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本金寬緩 2 年、利息寬緩 1 年;對於擔保能力不足者,由農信保基金提供最高 9 成保證,免收保證手續費。 8 月 21 日公告受災農漁民舊專案農貸本息寬緩 1 年,各期應還本金順延 1 年償還。 8 月 24 日調降本次新貸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利率,由現行年息 1.25 %調降為 1 %。

  -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之規定,於 9 月 12 日發布「金融機構承受災區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災區農地漁塭等設施作貸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者,得由金融機構承受,政府就承受金額最高補助八成。

  - 9 月 21 日發布「莫拉克風災輔導專案貸款要點」,以解決受災養殖戶因不具備養殖漁業登記證、水源證明文件及放養量申報資格,而無法申貸「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之問題,協助受災漁民取得復養資金。

5. 農漁畜產品調節因應措施

  -蔬菜 8 月 8 日起迄 9 月 3 日止,累計釋出 6,865 公噸供應市場需求。台北果菜市場蔬菜價格於 8 月 18 日達最高,平均每公斤交易價格 38.2 元,其後即趨回穩,較 97 、 96 年蔬菜價格每公斤最高達 47.4 、 55.5 元,呈現相對穩定, 9 月上旬菜價已回穩。

6. 組織「災後復建技術服務團」下鄉服務

  -為協助農漁民儘速復耕、復養, 8 月 17 日本會各試驗改良場所組成 15 個「災後復建技術服務團」,提供產業恢復生產所需之技術及專業諮詢等,期加快產業復建速度,導入新技術及新經營模式,提升產銷及經營效率。已出團 1,098 次、服務 1,446 個點,並將農民反映意見,由本會各產業主管機關(單位)妥適處理。

7. 清理漂流木

-估計各地漂流木約 98 萬公噸,其中一般地區 71.8 萬公噸,截至 10 月 8 日已清運漂流木廢材 51.8 萬公噸( 72 %),搬運用材 6,931 立方公尺,投入人力 13,365 人,機具 4,018 台及卡車 5,831 部,已完成清運 77 個鄉鎮。高屏溪流域高灘地漂流木約 27.2 萬公噸,已清理 39,112 公噸。

  -在漁港部分,富岡漁港、鹽寮漁港等 52 個漁港,已完成清運,如有零星漂流木流入漁港,則隨時儘速清理,保持漁船的進出安全。

8. 處置堰塞湖及土石流預警

  -此次莫拉克風災後堰塞湖尚存 9 處,其中 8 處經學者專家評估無立即危險,須持續嚴密監測並通知疏散者 1 處,已運用各種方法監測,並採人工擴大溢流口寬約 20 公尺,溢流沖刷後水位共降低約 115 公分,且已僱挖土機具前往降挖中。研訂並執行「堰塞湖警戒、監測及撤離與演練方案」,並請地方政府就堰塞湖影響範圍內之村里擬具疏散避難計畫。

  -本次莫拉克風災期間有許多自主防災成功案例,如南投縣水里鄉新山村 135 人倖免於難等共計 21 例,分布於 7 縣市 12 鄉 28 村,計疏散 9,100 人,減少可能死傷人數計 1,046 人。

  -為預防二次災害發生,已調降部分地區土石流警戒基準值並調整參考雨量, 8 月 20 日完成 955 處避難處所之第一階段初步檢視,其中 141 處第 2 階段複勘,已於 8 月 30 日完成。

(三)災後農業重建

1. 農業產業重建

  -藉改善溫網室、集貨場等產銷設施設備,提高生產效率,縮短復耕復育期;協助種苗、蘭花等重點精緻產業復建,恢復產業生機;提供果樹、蔬菜、茶技術指導及諮詢服務,並加強產品行銷,穩定農產品產銷。

  -在國土保育總體重建計畫策略原則下,依據魚塭使用水土資源,協助受災養殖漁民進行魚塭淤泥清除、消毒及購買魚苗;整建海水養殖供應設施及輸水管線;整修受損碼頭設施,恢復漁港功能,提供漁民安全作業環境,協助養殖漁民恢復生養,穩定產銷秩序。

  -協助災區畜禽 1,600 場,恢復正常生產運作與整修設施,配合推動新式高效率健康畜禽生產系統,穩定畜禽產品價格,調節畜禽產品供應。

  -協助死廢畜禽清理及緊急防疫,維護環境衛生,避免疫病傳播;防止災後作物疫病蟲害之蔓延,辦理農作物災後處理與疫病監控,及採取必要防治措施。

2. 災區 資源環境 重建

  -農田水利設施復建,輔導各農田水利會完成災損勘查及辦理緊急搶修及復建工作,以利恢復農田水利灌溉排水機能,早日回復農業生產。

  -強化水土保持防災與復建,將「阻、擋」策略改為「疏、導」策略,採順應自然方式辦理。將土砂改為「多次小量發生災害之控制」,減少土砂災害影響範圍。已完成 239 處土砂災害緊急搶通修,清疏土方 80 萬立方公尺。針對高雄縣六龜鄉興龍村等 18 區重大災區土石防治,加強山坡地管理。

  -國有林復育、保育及重建,培育造林苗木,無償提供復育公、私有林地及崩塌地治理;以防災避災思維,施作治山工程,並修復與產業有關林道及阿里山森林鐵路,復建森林育樂設施,拓展森林生態旅遊。

3. 災區農村社區復建

  -以受災農村聚落為核心,配合「離災不離村」原則辦理農村社區重建,結合農村再生政策,實施社區整體環境復建,加速恢復社區機能,增加在地就業機會。

(四)農業救助與金融紓困措施

  -輔導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產業輔導專案措施,以及農田、魚塭、漁船(筏)及舢舨受災救濟及融資協助,幫助農林漁牧產業儘速重建。提供受災農漁民低利貸款,本金寬緩 2 年,利息寬緩 1 年;調降利率為年息 1 %。災區農地漁塭等設施作為貸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者,得由金融機構承受。

三 . 預算執行情形

  (一)本會主管 98 年度法定歲入預算數 15.87 億元,截至本( 98 )年 8 月底止,累計分配數 11.84 億元,累計實收數為 6.25 億元,短收 5.59 億元,其中臺灣肥料公司 97 年度股息收入 4.25 億元於 10 月繳交國庫。

  (二)本會主管 98 年度法定歲出預算數 1,077.31 億元,截至本( 98 )年 8 月底止,累計分配數 694.52 億元,累計執行數為 632.77 億元,占累計分配數 91.11 %。主要辦理項目包括執行科技計畫 23.11 億元、農漁林業及動植物防疫檢疫等管理計畫 36.67 億元、農漁林業及水土保持等發展計畫 191.97 億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315.51 億元,其餘為一般行政與農業金融業務等經常性支出。


參 . 99 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配合編列情形

  本會主管 99 年度預算包括公務預算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 配合中程施政計畫( 99 至 102 年度)五大策略績效目標架構 編列情形及 各項 施政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 推動健康農業,保障民眾飲食安全 」 編列 22.1 億元,主要項目如下:

  (一)建立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體系,全面強化藥物殘留監測,普設農藥殘留生化檢驗站;落實屠宰衛生檢查,確保消費者權益。

  (二)加速推動安全認證,發展吉園圃、 CAS 、有機及產銷履歷農產品(選擇適當產品並與國際接軌),保障消費者健康。

  (三)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推動口蹄疫防除措施,防杜重大疫病蟲害入侵;強化農林漁牧四大產業疫病偵測,做好疫情通報與防治措施,提升農業用藥品質及管理,維護良好農業環境。

二 . 「 打造卓越農業,領先科技布局全球 」 編列 295.62 億元,主要項目如下:

  (一)規劃成立農業技術研究院,整合十大研究團隊,強化新科技研發與產學資源整合,發展具競爭力之優勢產業;加強農業智慧財產權之保護管理與運用,設置創新育成中心,加強農企業扶育,落實執行「農業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促進農業科技產業化、商品化。

  (二)持續建設農業科技園區,形成產業聚落,結合農業科技研究資源,發展農業生物技術、蘭花、石斑魚、觀賞魚及種苗種畜禽等產業,建設「世界級花卉島」、「世界熱帶及亞熱帶水果研發中心」、「亞太種畜種苗中心」。

  (三)全面提升農業體系之企業化經營能力;推動小地主大佃農 計畫 ,結合活化休耕地措施,鼓勵老年農民將耕地長期出租予專業農民,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及企業化經營;加強企業化經營管理訓練,建立農業專業人員職能地圖,培育農業經營人力;推動農業體系及產銷班企業化經營輔導,提高產業競爭力。

  (四)發展精緻農糧產業,調整稻米產銷結構,兼顧糧食安全與經濟效益;活絡漁業經濟,開發觀賞魚外銷產業及新穎水產加工品,維持石斑魚養殖技術及產業發展領先國際;推動高效率畜牧生產系統,推行畜禽產業統合經營制度;落實農漁牧場登記,建立產業自主的產銷調節體系,推動農糧作物契作,穩定農漁產品產銷。

  (五)全面發展農業技術與服務數位化功能,強化安全農業資訊體系,開創行動化雙向加值服務,促進農業行銷推廣,提升農業經營效率;推動農產運銷現代化及電子化,提升運銷效率。

  (六)持續深耕農產品全球市場,確保外銷產品品質及安全性;掌握日本、大陸等利基市場動態,加強國際宣傳促銷活動,提高台灣農產品知名度;排除關稅與非關稅障礙,擴大外銷農產品品項。

  (七)推動兩岸農業交流,建立兩岸農業動植物檢疫、食品衛生檢驗與農業智慧財產權協商機制;適當管制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減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穩定農產品價格。

  (八)積極參與國際農漁業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強化國際諮商與合作,加強推動雙邊農漁業合作,擴展農漁業發展空間,確保我國產業之永續經營。

三 . 「發展樂活農業,提供舒適農村生活 」 編列 716.19 億元,主要項目如下:

  (一)發展休閒農漁業,推動農業深度旅遊,結合農村文化、健康養生、知性教育與休憩空間營造,促進休閒農業加值發展。

  (二)推展森林生態旅遊及自然教育中心,整建全國步道系統,規劃體驗學習、紓壓療癒等主題遊程,拓展綠色休閒旅遊市場;設置 3 處平地森林遊樂區,打造節能減碳之優質生態知性園區。

  (三)推動農村再生條例立法,輔導農村居民採「由下而上」提出整體活化再生計畫,提升農村居住及人文品質;辦理培根計畫,培育農村規劃建設人才。

  (四)發展台灣農業精品,包括台灣茗茶、農村美酒、經典好米、竹製精品、金鑽水產、優質畜產等,落實產地標示,結合當地產業文化,配合農村旅遊及消費者需求,行銷農業精品。

  (五)建構農村優質生活及健康照護體系,增進農村婦女及高齡者福祉;結合農業產業文化、農村美學,促進農村社區人文與特色產業發展。

  (六)輔導農漁民團體永續經營,增進服務功能及多元發展;健全農業金融體系,發揮全國農業金庫功能;辦理農業專案貸款,提供農業經營資金需求。

  (七)繼續發放老農津貼及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辦理農業天然災害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照顧農漁民生活。

四 . 「 落實永續農業,維護自然生態環境 」 編列 163.65 億元,主要項目如下:

  (一)推動海岸新生,促進漁港活化,建構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管理機制,兼顧產業經濟效益與海洋生態保育;推動農業節能減碳、合理化施肥、畜禽場環保減廢與資源再利用,並加強動物保護。

  (二)推動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引導農業經營區位合理配置,建立農地分級分區管理及農地變更回饋機制,提升國土資源利用效率,集中資源輔導具優越產銷條件之專業生產區。

  (三)推動綠色造林,加強林地管理,維護生物多樣性,落實森林永續經營。

  (四)建立入侵性動植物偵測防治系統,強化入侵生物之預防、偵測及消除。加強邊境管理,並針對威脅生態系、棲地或物種的主要入侵種生物建立管理計畫,維護本地生態環境。

  (五)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及環境綠美化,加速天然災害復建復育,提升水患防治成效,增進國土保安;強化多功能農田水利建設,發揮農業生產、保育、教育及遊憩等多元功能。

五 . 「 加速農業重建,恢復災區產業機能」 以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支應, 99 年度 編列 106.98 億元,主要項目如下:

  (一)為減少災區農民損失,本會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公告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針對不符合救助辦法資格之受災嚴重農漁民,辦理產業復建輔導專案措施,協助復耕復養。

  (二)加速推動莫拉克風災農業重建,並藉前瞻性的作為,導引產業重建兼顧規模效益與轉型發展,符合國土保安原則與生態環境需求。

  (三)在重視國土保育、生態環境維護及適地適作之原則下,調整養殖漁業生產區功能,完備養殖區工程建設,營造優質安全之生產環境;藉產業重建輔導養殖漁業轉型發展,建構節水省能源的海水養殖系統。

  (四)儘速完成颱風災後水土保持、農路復建及野溪清疏,辦理土石流警戒及預報精進及重大災區土石流潛勢調查。

  (五)強化治山防災,將「阻、擋」策略改為「疏、導」策略,以「多次小量發生災害之控制」方式控制土砂,減少災害影響範圍。同時,採軟體防災與硬體減災並重方式,加強山坡地監督管理。

  (六)加強森林撫育、山坡地造林及推動私有地獎勵造林,健全林地管理及集水區治理,增聘國土保育人員協助森林保護,營造多樣性生態環境,發揮國土保安及水源涵養等功能。

肆 . 99 年度預算編列概況

  本會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及本會中程施政計畫,並衡酌國內外經濟情勢與未來農業發展需要,通盤檢討各項重要計畫執行績效,妥慎編列本會主管 99 年度預算,期使所獲有限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以下謹就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

一. 本會主管歲入預算部分

  本會主管 99 年度歲入編列 26.91 億元,包括其他收入 3.98 億元、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17.15 億元、規費收入 3.44 億元、財產收入 1.88 億元、罰款及賠償收入 0.46 億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 15.87 億元,增加 11.04 億元,約 69.57 %,主要係增列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賸餘繳庫數。

二 . 主管歲出預算部分

  本會主管 99 年度歲出編列 1,080.45 億元 ,包括本會 729.61 億元、林務局 89.88 億元、水土保持局 48.02 億元、各試驗單位 51.21 億元、各區農業改良場 15.04 元漁業署 42.89 億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21.63 億元、農業金融局 44.49 億元及農糧署 37.68 億元等,較上年度 預算數 1,077.31 億元,增加 3.14 億元,約 0.29 %%。

  ( 一 ) 依法律義務支出:編列 646.36 億元,較上年度 675.02 億元,減少 28.66 億元,主要係增列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1.04 億元及減列撥充農業發展基金 30 億元等。


  (二)共建設支出:編列 202.34 億元,較上年度 212.34 億元,減少 10 億元,主要係減列 2010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推動計畫 9.5 億元、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 8.94 億元,增列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 5.54 億元及綠色造林計畫 2.87 億元等。

  (三)科技發展支出:編列 44.22 億元,較上年度 41.42 億元,增加 2.8 億元,主要係增列生物技術科技發展計畫 2.32 億元。

  (四)基本運作需求:編列 187.53 億元,主要係支應本會暨所屬機關人事費、農漁業及動植物防檢疫相關計畫經費、行政業務經費等。較上年度 148.53 億元,增加 39 億元,主要係新增投資全國農業金庫經費 40 億元。

三 . 附屬單位預算部分

  本會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包括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農業作業基金, 99 年度各基金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如次:

(一)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1. 基金來源編列 249.72 億元,較上年度 269.82 億元,減少 20.1 億元,約減 7.45 %,主要係國庫撥款收入及其他收入減少所致。

2. 基金用途編列 402.81 億元,較上年度 425.27 億元,減少 22.46 億元,約減 5.28 %,主要係糧政業務、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等經費減少所致。

3. 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短絀 153.09 億元。

(二)農業作業基金

1. 業務總收入編列 2.33 億元,較上年度 2.55 億元,減少 0.22 億元,約減 8.63 %,主要係利息收入及銷貨收入減少所致。

2. 業務總支出編列 2.17 億元,較上年度 2.34 億元,減少 0.17 億元,約減 7.26 %,主要係銷貨成本減少所致。

3. 業務總收支相抵後,賸餘 0.16 億元。


伍 . 結語

  永續發展農業是政府不變的政策立場,持續提升農漁民福祉是政府一貫的努力方向,本會執行健康、效率、永續經營之全民農業方針,期能打造一個紮根現在、關懷未來、布局全球的現代化農業,引領台灣農業邁向新的里程碑。本會 99 年度主管預算係 秉 持前述理念及配合政府整體施政,並以零基預算精神,就各項計畫全盤檢討,依輕重緩急,排列優先順序,在行政院核定的歲出預算額度範圍內編列,深信在各位委員的鞭策與支持下,共同來為台灣農業打拼,定能開創台灣農業更美好的未來。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 委員支持與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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