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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持續推動活化休耕農田,鼓勵復耕措施

農糧署 劉頌恩 ‧ 許鈺佩 ‧ 林美華

壹. 前言

  為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開放稻米進口,必須削減農業境內支持( AMS ) 20 % ,對於原由政府編列預算辦理收購之農產品,包括稻穀、保價收購雜糧及契作原料甘蔗等,需逐年進行生產結構調整。因此,本( 99 )年持續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輔導農民辦理轉作或休耕等措施,以生產具地區性農特產品及維護農田生態環境,除供必要時得隨時恢復生產外,亦達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及價格穩定之政策目標。

  近年因氣候變遷及國際糧食價格高漲, 為確保我國糧食安全及價格穩定,期以提高休耕農地利用,並鼓勵恢復耕作種植,穩定供應國內糧食所需。

貳. 依據

  行政院 98 年 12 月 11 日 院台農字第 0980074143 號函核定辦理 99 年度「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提高輪作、契作產銷無虞作物及造林之獎勵標準,並結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動「連續休耕農地租賃措施」,藉以鼓勵並 輔導 無力或無意復耕 之老農或 農民 ,將自有 連續休耕農地, 長期出租給有意願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農業經營者, 獎勵專業農民 或農民團體承租連續休耕農地, 種植糧食作物或產銷無虞作物,藉以 促進台灣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並使老農安心享受離農或退休生活 , 創造地主、佃農及政府三贏的局面 。

參. 重點說明

  為強化稻米生產結構調整及 活化休耕農田、鼓勵復耕,相關推動措施簡述如下:

一. 休耕種植綠肥部分:輔導種植綠肥作物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翻耕或蓄水),以維持農田地力及維護環境生態, 本 ( 99 ) 年計畫 種植綠肥作物為 19 萬餘公頃,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之翻耕為 1 萬 餘 公頃;蓄水為 965 公頃 。

二. 轉作作物部分

  (一) 種 植產銷無虞之輪作獎勵作物:為發展具地區性農特產,鼓勵種植輪作獎勵作物,本 ( 99 ) 年計畫輪作 為 3 萬 6,638 公頃, 有效 提高農田利用率,調整國內稻作生產面積。

  (二) 種植契作飼料作物,提高農田利用率:為因應國際芻料價格上漲及提高國產自給率,契作飼料玉米獎勵每公頃每期作給付契作農民上限 4 萬 5,000 元及辦理獎勵契作牧草及青割玉米每公頃每期作給付上限 3 萬 5,000 元。本 ( 99 ) 年契作飼料玉米計畫種植 5,000 公頃 ,契作牧草及青割玉米計畫種植為 5,054 公頃 ,有效引導休耕農地回復耕作,減少進口牧草之需求。

  (三) 種植景觀作物: 配合地方政府產業發展及休閒農業推廣,鼓勵休耕農地種植景觀作物,美化農村景觀、開發農田生態及休閒效益。 本 ( 99 ) 年計畫 推動景觀作物為 4,130 公頃 。

  (四) 造林: 98 年配合林務局「綠色造林」計畫,對於生產條件不佳之邊際土地,獎勵造林,以長期保護農地並提高農地利用率,同時維護農田生態之永續發展,避免影響糧食生產。 本 ( 99 ) 年計畫 推動造林為 3,000 公頃 。

三. 農地租賃部分

  (一)對象:針對 95 或 96 年 同一年連續兩期依「水旱田利用調整後 續計畫」辦理休耕有案之農地為調整對象。

  (二)種植作物:申辦「連續休耕農地租賃」措施,考量產銷秩序,鼓勵農民種植國內需求且進口替代作物,如水稻、牧草、青割玉米、飼料玉米、得輪作獎勵作物及有機作物。

  (三) 租賃獎勵

  1. 出租給付:每期作每公頃給付 4.5 萬元 ( 含 ) 以上 ( 為政府給付 3.5 萬元及承租人支付 1 萬元以上 ) ;另為鼓勵長期租賃,對於連續租賃三年(含)以上者,每期作每公頃提高為 5 萬元 ( 含 ) 以上 ( 為政府給付 4 萬元及承租人支付 1 萬元以上 ) 。

  2. 承租獎勵:契作飼料玉米獎勵每期作每公頃 2 萬元;契作牧草及青割玉米獎勵每期作每公頃 0.5 萬元;種植有機作物獎勵每期作每公頃 1.5 萬元。

  (二) 收益比較:本措施係以保障出租人權益及獎勵承租人等前提下規劃,經 比較 出租及未出租一般農地或連續休耕農地之 收益, 農民辦理連續休耕農地出租者較未出租者收益增加 2.6~4.2 萬元。

連續休耕農地出租收益比較表 單位:萬元 / 公頃 / 年 ( 兩期作 )

類別

租約期

淨收益

未出租

出租

種植綠肥

翻耕

連續休耕農地

一般農地

3 年以下

3.2×2 = 6.4*

3.7×2 = 7.4*

2.9×2 = 5.8*

4.5×2 = 9

雙方議定

3 年 ( 含 ) 以上

5+5=10

( 種兩期 )

5+4.5=9.5

( 一期種作物;

一期種綠肥 )

* 扣除綠肥種子費、翻耕及至少 1 次病蟲害防治等田間管理費用。

四. 有關申辦轉作休耕及相關連續休耕農地租賃之規定等資料,可進入農糧署網站( http://www.afa.gov.tw )農糧業務資訊 / 水旱田利用調整專區查閱,或向當地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洽詢。

肆. 結語

  「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執行迄今,已達成維持國內稻米供需平衡及穩定市場糧價之階段性稻米產業結構調整目標,並對於確保農民收益及發展地區性農特產品,均有正面效益。 未來,將全面推動 「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以保障地主權益及獎勵大佃農之策略及作法,達到擴大經營規模及提升農業競爭力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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