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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畜糞堆肥業務之輔導成果及展望

畜牧處 鄭家宏

一. 前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 係於 80 年間依行政院核定之「養豬政策調整方案」及其實施計畫,於 81 年頒定「獎勵禽畜糞堆肥場設置輔導要點」,開始獎勵設置禽畜糞堆肥場,以協助各地畜牧場處理禽畜糞等廢棄物, 避免造成環境污染,並促進禽畜糞堆肥之使用。 81 年農委會並訂定「禽畜糞堆肥場設置要點」,規範管理禽畜糞堆肥場之設置。之後隨著時空環境的改變,農委會考量政策的需求,於民國 91 年訂定「禽畜糞堆肥場營運管理要點」,以持續輔導管理禽畜糞堆肥場之營運。

  禽畜糞堆肥場(以下簡稱堆肥場)係指使用禽畜糞及其他農業廢棄物等為主原料,從事堆肥商品製造、加工及批發之場所,依經營型態分為下列二類:(一)畜牧場附設堆肥場:指畜牧場設置之堆肥場,僅處理自家產出之禽畜糞廢棄物者。(二)堆肥代處理場:指農民、農會或合作社場等所設置之堆肥場,接受畜牧場或飼養戶委託處理禽畜糞廢棄物者。目前全國共有 53 家堆肥場取得農委會核發之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證,其中畜牧場附設堆肥場 13 家,堆肥代處理場 40 家,總計約回收 795 場之禽畜糞,每年可回收禽畜糞約 26 萬公噸,另每年回收各類事業廢棄物作為堆肥調整材約 25 萬公噸,合計每年約處理 51 萬公噸。經醱酵腐熟後,作成堆肥成品約 25 萬公噸。

二. 主要推動工作及執行成果

  為促進禽畜糞堆肥場之妥善營運,農委會近年來對於堆肥場之主要推動工作及執行成果如下:

(一) 檢測堆肥成品及原料成分,督促堆肥場生產符合標準之堆肥

1. 堆肥成品重金屬檢測及逆行追蹤:本會每年委託合格檢測單位至各堆肥場,依各場歷年之檢測結果,分級進行堆肥成品採樣與成分分析檢測,對於堆肥成品品質穩定之堆肥場,減少檢測次數,鼓勵自我管理,對於品質仍有不符所登記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標準者,則增加檢測次數,以督促業者儘速改善,藉此全面提升各堆肥場之產品品質。同時,對於堆肥成品不符標準及銅、鋅、鎘、鉻、鎳、鉛等重金屬含量過高的堆肥場,本會亦已成立輔導體系,由相關專家進行逆行追蹤,分析檢測禽畜糞原料及調整材成分,並對禽畜糞原料供應之畜牧場及飼養戶進行飼料與飼料添加物成分抽檢,協助業者追蹤瞭解使用原料之成分,並篩除不良原料。 97 年迄今已協助檢測 732 件。

2. 堆肥原料重金屬檢測: 為使各堆肥場收受畜牧場禽畜糞製成之堆肥,不致因飼料添加銅、鋅殘留於堆肥產品內,造成農業生產環境污染,農委會每年補助台灣省農牧資源回收再利用協會,委託合格檢測單位檢測 200 件樣品,以協助各堆肥場對於原料端畜牧場之禽畜糞進行過濾,確保所生產之堆肥產品符合肥料種類及品目之規範。另外,農委會為減少禽畜糞因飼料添加銅、鋅所導致之過量殘留,以因應 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修正對於「禽畜糞堆肥」、「雜項堆肥」之銅、鋅限制標準調降, 已於 96 年起針對現行飼料銅、鋅添加之標準,委請專家研究檢討,並於獲致具體結果後,於 98 年 6 月邀集產、官、學界開會共同研商檢討,業已擬具調降之標準,並於 98 年 7 月送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程序進行審查,該局亦於 99 年 1 月召開技術審查會修正審查通過,現正依程序辦理公告中。

(二)堆肥場環保設施改善

  輔導改善各堆肥場之場房、污染防治及堆肥醱酵等設施之修繕,提升污染防治效能,防止臭味污染周遭環境衛生,並以在堆肥場周界聞不到惡臭味為改善目標,督促各堆肥場應定期檢查污染防治設施除臭效能,自 97 年迄今已輔導改善 39 場次。

(三)辦理堆肥場評鑑及輔導參加再利用優良評選作業

1. 辦理優良堆肥場評鑑:農委會為提升各堆肥場之經營管理理念,聘請環工、土壤肥料、畜牧、農業機械與經營管理等領域學者專家 7 ~ 9 人組成評鑑小組,辦理堆肥場現場評鑑,評比各堆肥場之優劣,以督促堆肥場重視經營管理、產品品質及污染防治。近年來各堆肥場獲得本會頒給特優與優等的場次均大幅增加,顯示各堆肥場之經營管理觀念,較過去設立時已有長足的進步。

2. 輔導堆肥場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事業廢棄物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評選:為鼓勵資源再生利用,環保署自民國 92 年起依事業別分組辦理資源再生利用評鑑,本會積極輔導堆肥場參加該項評選,獲致豐碩成果,自 97 年迄今已有 5 場獲特優或優等之獎項,本會除對於評鑑優良之堆肥場頒贈獎牌、獎金鼓勵外,獲獎之堆肥場亦可因此提升其堆肥產品之品牌價值。

(四)查核各 堆肥場是否妥善收受及再利用廢棄物

  鑒於近年堆肥場使用事業廢棄物為原料未妥善再利用之情事日增,本會於 99 年起特請各縣市政府辦理堆肥場堆肥原料收受與再利用情形之查核,以督促業者合理利用廢棄物製作堆肥,確保堆肥場之正常營運及堆肥品質,並能符合環保相關規定。

(五)辦理堆肥推廣行銷

  為創造堆肥產品多元化銷售之通路,農委會補助堆肥場材料之費用,由堆肥場規劃與堆肥產品使用之合作農場、農作產銷班及有機栽植農友等共同辦理堆肥推廣行銷與農產品觀摩會, 97 年迄今已辦理 14 場次,可促進各堆肥場與異業結盟之機會,拓展堆肥產品行銷之新契機。另外,亦協助台灣省農牧資源回收再利用協會設置網站,提供各堆肥場刊載產品資訊,建構有機質堆肥產銷資訊平台,擴大其產品行銷機會。

(六)辦理堆肥場營運講習訓練

  每年辦理以結合宣導政策法令、現場實務運作及相關技術研究之講習會,其內容包括環保法令、肥料管理規定、臭味防治、堆肥生產、經營管理及工廠安全、資源回收利用等主題,邀請國內相關專家學者,介紹新觀念及技術,並辦理評鑑績優堆肥場頒獎,宣導畜牧資源回收再利用理念與成果,自 97 年迄今已辦理 4 場。

(七)辦理禽畜糞堆肥場設備專案貸款

  於「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之規定中提供畜牧污染防治設備專案低利貸款,其年利率為 1.5% ,提供堆肥場業者購買生產或污染防治設備以及設施改善之資金貸款;另也提供其營運週轉金貸款,以利業者資金週轉,自 97 年迄今已辦理 4 場申貸。

三. 未來展望:

  由於禽畜糞堆肥於醱酵過程會產生具腐蝕性的氣體及水氣,導致堆肥場之場房及機器的損耗較一般工廠嚴重,其維護成本亦日益增加;又原來位處較偏僻地理位置之堆肥場,由於鄉鎮向外發展以及人口的遷移,也逐漸成為鄰居「關心」的目標,因此各堆肥場經營者除了必須努力做好經營及環保工作之外,尚需用心經營睦鄰之工作,其經營條件將較以往嚴苛。

  農委會在確保畜牧場廢棄物得以妥善處理之考量下,將會繼續協助堆肥場使其有良好的營運條件,尤其在降低畜牧產業產生之溫室氣體乙節,堆肥場更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為了使業者維護正常良好的營運條件,中央及地方政府農政及環保機關均應共同輔導管理,並擴大推廣使用有機質肥料,以營造肥料產銷優良之環境。

  禽畜糞堆肥場設立之目的,原以處理禽畜糞等農業廢棄物製成有機堆肥進行再利用為主,但由於時代變遷,各家堆肥場的經營者必須要深思自己的競爭優勢,並加緊腳步調整經營策略,運用新技術及自動化之機械生產堆肥產品,並亟思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生產效率之作為,開發客製化、高附加價值之堆肥產品提升整體產值, 以與傳統堆肥市場作一區隔,否則只以傳統之生產模式產製堆肥,甚至淪為事業廢棄物處理場賺取處理費用,恐無法永續經營,並將難逃關場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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