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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康優質農業 保障消費者權益

加強農漁畜產品產銷安全管理

  • 為維護農漁畜產品衛生安全,辦理田間、集貨場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共抽驗蔬果 9,242 件,茶葉 1,073 件,稻米樣品 653 件,另為加強業者自主管理,由農業試驗所輔導農民團體及果菜市場設置生化檢驗站,以生化法檢測 547,102 件;辦理畜禽產品上市前動物用藥品質監測全年抽驗 42,089 件,養殖水產品中藥物殘留及重金屬等監測,全年抽驗養殖水產品 1,217 件,輔導魚市場進行水產品藥物殘留快速篩檢及簡易衛生檢查抽驗計 2,000 件,凡經檢測不符規定者均要求農民延後採收、追蹤輔導或由縣﹙市﹚政府依法查處及加強列管輔導改進,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 另為加強飼料業者之衛生安全管理,辦理畜禽飼料中抗生素、磺胺劑等藥物及三聚氰胺之抽驗,全年抽驗 2,323 件次;針對水產飼料中一般成份、藥物殘留及三聚氰胺等之抽驗,全年抽驗 431 件,凡不符規定者,均由縣﹙市﹚政府列管、輔導改善及將不合格商品回收後銷燬。

推廣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制度

  為鼓勵農民安全用藥及提供消費者得以認明選購安全蔬果,持續推動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制度,輔導一般產銷班強化組織,改進安全用藥技術及紀錄用藥,成為吉園圃養成班,並依「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管理作業規範」辦理申請審查,加強吉園圃產品行銷、強化品質監測、查核及訓練,以提升產品安全品質。2009 年已輔導 1,526 個產銷班通過吉園圃審查,生產面積 1 萬 9,000 餘公頃,年產量約 39 萬餘公噸。建立吉園圃蔬果品牌,訂定 30 種蔬菜品質規格與包裝標準,整合吉園圃蔬菜產銷班採用子母包裝供應臺北農產運銷公司、三重及臺中果菜公司交易,交易行情較同品項一般蔬菜平均高出新臺幣 3 至 10 元,並於 352 家超市設置吉園圃安全蔬果專櫃,方便消費者選購。

推動 CAS 優良農產品制度

  • 為確保國產農產品及其加工品之安全、衛生,本會自 1989 年起,推動 CAS 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驗證制度,已獲得產業界的支持與消費者的信賴,為國人採購的重要參考指標,消費者對 CAS 標章的認知度已達到 82 %以上。
  • 目前經本會認證之驗證機構共 4 家,辦理肉品、冷凍食品、食米、蛋品、水產品及林產品等 14 項目之產品驗證業務,驗證機構一年追查生產廠超過 900 場次,抽驗產品 3,000 件以上,以確保驗證公信力。至 2009 年止,計有 301 家廠商之 6,056 項產品通過 CAS 驗證,年產量近 71 萬公噸,產值超過新臺幣 430 億元。

發展有機農業

  • 加強輔導有機農友申請驗證,推動有機農業專區,擴大有機農產品生產,以促進國內有機農業發展。另舉辦有機栽培管理教育訓練,提升有機生產技術,並與通路業者建立長期穩定之供銷關係,推廣 CAS 臺灣有機農產品標章,以拓展行銷通路。在進口有機農產品管理方面,辦理與我國有機管理同等性國家之審查及公告作業,並訂定核發進口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審查作業相關規範,據以辦理審查。
  • 截至 2009 年 12 月底,本會已認證 11 家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辦理有機農產品之驗證,累計驗證合格農戶 1,277 戶,驗證面積 2,960 公頃 ,包括水稻、蔬菜、果樹、茶樹及其他作物。
  • 為確保有機農產品符合規定,辦理田間及市售有機農產品品質檢驗 1,657 件。相關違反規定之產品,均由縣市政府依法查處,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

  •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推動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已完成產銷履歷制度相關法制作業、制定符合品質管理與國際安全標準的臺灣良好農業規範( TGAP )、建立公正第三者認驗證制度、建置產銷履歷資訊系統。
  • 截至 2009 年 12 月底,經本會採認全國認證基金會( TAF )特定評鑑結果,認證通過之驗證機構有 14 家,驗證機構通過認證之範圍包含一般作物、有機作物、作物加工、畜產品、禽產品、畜禽加工、養殖漁產品、漁產品加工等 8 大領域。並有 1,694 家農產品經營業者通過驗證, 生產農、漁、畜等 132 項產品於市面上販售,總產值達新臺幣36.8 億元。未來將持續推動產銷履歷制度,並以外銷國家有要求、通路有保障且售價能反映成本者,以及有食品安全風險疑慮者等為原則,選擇適當產品務實、積極推動。

推動屠宰衛生檢查

  為維護國人肉品消費之衛生安全, 2009 年禽畜屠宰衛生檢查業務共聘僱 400 多位經訓練合格之屠宰衛生檢查人員派赴全國合法畜禽屠宰場,並在本會防檢局各分局公務獸醫不定期監督機制下執行檢查。 2009 年共計檢查 822 萬餘頭家畜,其中經判定部份或全部廢棄的家畜高達 170 萬餘頭,其中全部廢棄 3,883 頭,部分廢棄 169 萬 6 千餘頭;另檢查超過 2 億餘隻家禽,其中經判定部分或全部廢棄的家禽高達 713 萬餘隻,有效防止不適合食用屠體流入市面,為消費大眾之食肉安全嚴格把關。

強化動植物防疫檢疫

  • 持續推動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及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範措施;嚴格執行輸入檢疫並強化疫情監測通報及預警,維持為狂犬病、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及地中海果實蠅等重大疫病害蟲之非疫國;辦理入侵紅火蟻及作物整合性防治;加強非法農藥及動物用藥品查緝。
  • 辦理動植物及其產品輸出檢疫 38 萬公噸,輸入檢疫 1,219 萬公噸,推動申報作業資訊化,網路申報比率達 85 %。積極突破檢疫障礙,促使禽肉產品可輸韓,鮮果實輸美、日、韓、紐、智利、澳,附帶栽培介質之蝴蝶蘭苗輸美、韓、加等國,協助拓展農畜產品外銷市場。
  • 全年銷燬走私畜產品 9.7 公噸、活動物 362 隻;並派駐 43 組檢疫犬隊於各輸入港站執勤,截獲檢疫物達 49 公噸,有效防杜動植物疫病蟲害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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