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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農村再生 建設富麗農漁村

推動農村再生

  2009年「農村再生條例」雖未完成立法,惟本會運用整合性規劃概念,強調農村產業、自然生態與生活環境,並注重農村文化之保存與維護、景觀綠美化,強化由下而上共同參與機制,推動農村整體再生活化,永續發展,完成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83區、農村社區建設與發展90區、農村基礎環境改善及災害復建工程616處、參與式農村居住環境綠美化工程251處,同時持續辦理農村再生人力培育,累計至2009年度止,已培訓860社區、35,507人次;另協助漁村社區組織或團體,辦理漁村再生示範區9處及基礎公共建設計畫32處,並辦理漁村再生人力培育計20場次,以繁榮漁村經濟,營造優質漁村社區環境。

發展休閒農漁業

  • 累計輔導休閒農場同意籌設454家,取得許可登記證者計218家,另累計劃定休閒農業區67處,辦理評鑑工作,依各區發展需求及特質給予適當輔導;辦理「農情台九線花東花海行」及「新社花海」等行銷活動,結合當地休閒業者及社區推出套裝行程,引進252萬餘人潮,帶動花東地區及臺中大山城地區農業休閒觀光產業,創造逾新臺幣17億元商機;並藉由國內外旅展及各項宣導工作,吸引國內外遊客達1,000萬人次,增加就業機會1,379個,創造休閒農業產值計新臺幣55億元。

  • 辦理南投花現幸福及地方性產業文化活動51場,協助開發具地方農業特色與市場價值之伴手精品38項次、女兒禮及組合禮盒19項次,創造年營業額近新臺幣1.42億元;培育農村婦女副業經營能力,累計輔導150班田媽媽料理班,創造1,472位農家婦女在地就業機會,2009年營業額達新臺幣3.3億元,滿足遊客在農村旅遊時吃、喝、玩、樂、買的需求。

  • 為促進地方漁業多元化發展,規劃20條以漁業產業、漁港、漁村為主體之旅遊線,對發展觀光與帶動地方經濟繁榮極具效益。在娛樂漁業休閒旅遊方面,2009年載客出海人數達95萬人次,其中賞鯨人數達19萬人次。

強化農田水利建設

  • 賡續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更新及基礎農業生產環境改善,2009年辦理農田水利渠道更新改善320公里及相關構造物改善1,100座;辦理農地重劃面積204公頃,並積極推動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面積2,152公頃。此外,配合政府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辦理「加速急要農田水利設施改善」及「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計畫,辦理改善渠道400公里、改善水工構造物635座及農地重劃區內急要農水路改善720公里及灌排水路維護4,000公里。

  • 推廣旱作節水灌溉設施,2009年度共受理推廣面積1,640公頃,設置水文資料觀測傳訊與資料處理設施更新與改善80處,並建置地理資訊基礎環境累計面積達20萬餘公頃;並辦理休耕水田蓄水推廣,面積181公頃。輔導農田水利會加強灌溉水質管理維護工作,確保農作物衛生安全,2009年監測16,665點次,追蹤事業廢污水27,110點次,建構完整灌溉水質監測網。

創新鄉村社區發展

  • 創新鄉村社區人文發展係以開發農村人力資源並結合農業美學,整合農村社區資源,推動農業產業文化創新發展,辦理「創新農村社區人文種子訓練班」10梯次,計459受訓人次,成立15個在地輔導團隊,辦理118個農村社區人文發展,開發在地產業再利用及文化傳承等人文發展訓練395班、社區活動3,459場,辦理「牛文化表演趣」及「牛文化創藝趣」兩項競賽活動,展現集體創作的無限能量。

  • 輔導16縣169鄉鎮農會,運用綠色產業資源,辦理青少年農業及鄉土教學作業組565組、公共服務及農村夏令營52梯次等,以做中學方式引導青少年學習農業,參加人數計104,3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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