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規費收費標準簡介
防檢局 簡秀芳
壹 . 前言
農藥管理法業於 96 年 7 月 18 日修正公布,為配合訂定有關國內田間試驗設計書之審查費、農藥理化性與毒理試驗資料及田間試驗資料審查費、農藥標準規格檢驗費、依農藥管理法核發相關證照、證書及文件之費用等收費基準,爰依據規費法第 10 條規定訂定「農藥管理規費收費標準」。
貳 . 修正重點說明
「農藥管理規費收費標準」全文計 9 條,其訂定要點如下:
一 . 本標準訂定依據。(第 1 條)
二 . 國內田間試驗設計書之審查費、農藥理化性與毒理試驗資料及田間試驗資料審查費、農藥標準規格檢驗費、依農藥管理法核發相關證照、證書文件之費用等之收費基準。(第 2 條至第 7 條)
三 . 中央主管機關赴國外農藥生產工廠查核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第 8 條)
参 . 結語
本收費標準係依據規費法第 10 條訂定,未來亦將依據該法第 11 條之規定,考量辦理費用或成本變動趨勢、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等情形,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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