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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育中心發展策略及執行成果

林務局 翁儷芯

一 . 前言

  林務局轄屬 18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每年提供逾 300 萬人次之遊憩機會。為增進民眾對森林環境的認識,並提升森林遊樂區服務品質, 區內均規劃建置遊客服務中心,提供多媒體影片欣賞及文史、動植物生態展示;規劃區內解說牌誌、摺頁及書籍等出版品;培訓解說員及解說志工,解說森林遊樂區動、植物生態資源及人文史蹟等;推展生態旅遊活動,辦理季節性主題活動、森林生態旅遊,強調親身體驗及動手作,辦理各類 DIY 活動、寫生與攝影比賽等自然創作等,提供遊客更深入體驗自然之機會。

  隨著永續發展及生物多樣性議題受到重視,林務局除積極展開國土復育措施,營造永續森林生態環境,保護野生動植物家園外,更積極從紮根做起,打造一個人與森林良善互動的自然場域,透過生動的解說及活動設計,導引民眾以自然體驗活動方式探訪森林。讓每位參與的民眾,認識自然的奧妙,體會無窮的生命力,從而體認保育與永續發展之重要性。為此,自 95 年起,於全國各地之 18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 3 處林業文化園區、樹木銀行及生態園區等據點,擇選適切場域,規劃建置 8 處自然教育中心,加強專業人力、發展課程方案、改善場域設施及調整經營措施,深化森林環境教育功能與內涵,積極營造並提供 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自我的溝通平台 。

二 . 發展策略

  台灣林業政策以國土保安、多目標利用及森林生態系經營為主,近年來更注重森林生物多樣性、森林碳管理及水源涵養等功能, 除以各項行政作為 來達成保育森林資源外,更肩負宣導資源保育與永續發展教育責任。因此, 如何引導民眾走入森林,從學習、體驗與探索中,提升對森林價值的認知並激發對大自然的情感,進而以行動關懷並保護森林,是為落實前述政策之重要方向。

  林務局發展自然教育中心, 創造在真實的森林與環境中快樂學習的機會,提供社會各界親近、愛護森林與實踐保育行動的場所, 除為提升 森林遊憩及環境教育之內涵外,亦藉由自然教育輔助森林 永續發展的價值觀建立與落實,為 「維護森林生態,保育自然資源」核心價值的 具體實現 。

(一)分年分期階段建置

  自然教育中心以保育、教育、研究、文化、遊憩為發展目標,以軟體系統化為主軸考量,帶動場域環境品質維持及硬體設施改善強化等工作。 其發展構想分為 3 階段:

1. 第 1 階段:人助、自助之草創階段。自 96 年起,藉由外部專家學者之協助,以行動研究方式進行自然教育中心的實務推動工作。一方面累積自然教育中心發展經驗,一方面規劃並執行自然教育中心專業人員培訓課程,持續專業成長,全面累積推動發展與經營管理自然教育中心的關鍵能力與經驗。

2. 第 2 階段:自助、助人之培力階段。自 97 至 98 年,單位內部人員經過 2 年持續培訓及累積執行經驗,並藉由交流平台及經驗分享機制之建立,建構自然教育中心之發展原則、專業成長課程架構,發展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專業課程方案;另同步加強國內外自然教育中心交流,建立夥伴關係,共同提升整體環境教育推動能量。

3. 第 3 階段:提升、精進之優化階段。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自 99 年度起,成為全台灣最大的自然學習系統網絡,持續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形成優質環境教育場域平台,俾凝聚足夠能力自我提升並能協助其他單位發展自然教育,聯合眾多公、民營單位共同達成環境教育目標,提升台灣環境品質及促進永續發展。

(二)推動策略與方法

1. 全面檢討, 確立 方向

  在全面推展自然教育中心建置工作前,先針對「林務局環境教育之整體規劃與策略發展」進行檢討,研析林務局推動環境教育的優、劣勢,結論為林務局經營森林遊樂區於環境教育的發展已累積相當的經驗和成果,但在政策、課程方案、夥伴團體、資料庫、評鑑機制、人力資源等面向,仍有向上提升空間,同時並確立未來應採取主要方向。另積極 配合 修正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突顯森林遊樂區設置之重要目的為提供從事生態旅遊、環境教育及自然體驗等專業服務。

2. 行動研究,即知即行

  為使同仁確實瞭解參與自然教育中心運作歷程, 運用 「行動研究」操作法,組成行動研究團隊作為推動自然教育中心建置的重要組織。 95 年選取東眼山森林遊樂區為先驅地點,由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林務局森林育樂組及環境教育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行動研究團隊,以「行動研究」團隊合作方式,逐步找出問題、擬定策略並加以解決。 96 年續於羅東、八仙山、奧萬大、池南等地建置成立;觸口、雙流及知本則於第 3 年援引各中心發展經驗,結合在地專家學者,成立行動研究團隊,共同建置成立。

3. 經驗傳承,學習典範

( 1 )學習先驅場域運作經驗:於先驅場域籌設過程中,整合內部成員使同步瞭解先驅場域推動成果及經驗,同步成長並獲得建構自然教育中心所需知能;再由第 2 、 3 階段之建置團隊傳承經驗,逐步拓展、階段建置。( 2 )四方取經參訪行程:同仁為瞭解先進國家推動環境教育經驗且開拓視野, 95 年起數次自費隨同專家學者前往美國、日本及英國等地觀摩,或參訪國內環境學習中心,透過實境觀察、訪談、資料蒐集等方式,學習相關單位實質做法與經驗,以為借鏡。( 3 )平行單位經驗分享與交流:持續辦理各式研習訓練,提供各團隊交流分享與學習平台,藉長期且持續的對話交流促成對組織使命及推動工作的認同,也創造團隊成員教學相長的氣氛。

4. 專業支持,提升品質

  結合環境教育、森林經營、森林遊樂、生態保育、綠建築、人力資源管理等各領域之優秀專家學者,協助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整體發展;同時於各中心建置發展過程中,提供專業協助,與中心發展人員共同以做中學的方式,具體形塑中心服務內容。後續將持續精進中心人員訓練、課程發展、營運行銷、場域設施維護等面向之推動流程與作業,促使中心網絡成為台灣森林環境教育之發展主軸。

三 . 執行成果

  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建置發展專案榮獲農委會服務品質獎特優,並獲推薦參加行政院服務品質獎,由 50 個獲推薦參獎機關中,經過激烈角逐後, 榮獲第 2 屆行政院服務品質獎殊榮 , 為全台首創之公立環境教育講習場域,也是本屆服務規劃機關類唯一獲獎之自然環境、戶外活動類的專案。 自然教育中心自籌備建置至今,創造了許多有形與無形的價值、內部與外部的效益,茲就外部效益說明如下:

(一)針對各類目標族群量身打造多元方案,提供優質服務

  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推出森林生態、林業文化、生態藝術、節能減碳、水資源保護等寓教於樂、參與互動式體驗活動與課程,依其對象與內容特色分述如下:

1. 戶外教學:已發展戶外教學課程 60 項,以國中、小學班級學生為主要對象,讓孩子們在真實的森林中快樂學習,驗證課本上的知識。

2. 主題活動:已發展主題活動 92 項,配合中心資源特色、季節性景觀,以及相關主題規劃之活動,提供民眾及親子共同參與。

3. 專業研習:已發展專業研習 56 項,針對教師及相關團體,辦理生物多樣性、無痕山林等各類專業成長研習。

4. 環境解說:已規劃環境解說 22 項主題,帶領遊客深入領略大自然的奧妙,使其獲致知性、感性兼具的森林之旅。

5. 特別企劃:針對有意願之團體打造最適合戶外課程活動內容。

表 1 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方案類別人數一覽表( 96.06-98.12 )

類別

服務對象

方案

場次

參加人數

戶外教學

國中、國小班級學生

60 項

1,581

36,270

主題活動

親子、一般大眾、兒童營隊

92 項

170

10,117

專業研習

教師、興趣團體

56 項

161

5,666

環境解說

大眾團體

22 項

-

93,966

特別企劃

依需求而訂

-

71

15,471

總  數

161,490 人次

  此外,林務局各自然教育中心也持續針對所辦理之方案進行參與者滿意度調查及學習成效評估,以有效提升各方案之服務品質。

表 2 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方案類別滿意度調查結果表( 98 年)

 

戶外教學
( 教師 )

戶外教學
( 學生 )

主題活動

專業研習

特別企劃

問卷數

281

298

142

699

308

極為滿意

69%

73%

58%

66%

54%

滿意

27%

21%

34%

33%

41%

(二)促成大眾對生態環境與自然教育的關心與行動,提升機關形象

  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營造人與森林親近互動的場域,規劃生動的學習課程,引導民眾以體驗活動方式探訪森林,從而體認生態保育與永續發展之重要性,真實傳達林務局「維護森林生態,保育自然資源」的核心價值。更使民眾對政府部門投身自然教育及保育工作有了正面的肯定與認同,對提升政府機關正面形象有明顯的助益。

(三)建立公私部門推動自然教育中心交流機制,發揮標竿學習效益

  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自籌備建置至今,藉由不斷的專業學習與團隊互動,累積出自然教育中心運作的豐富經驗,並積極促成全台環境學習場域經營管理單位及相關人員的交流與成長。

1. 舉辦大型研討會,創造相關單位對話機制: 97 、 98 年分別辦理全國研討會,邀請國外(美國、日本、英國、香港等)自然教育推動單位進行專題演講,也邀請國內相關單位與會分享自然教育中心相關場域運作經驗與攤位展示交流,吸引超過 700 人、 200 個公私立部門單位共同與會進行交流,創造全台推動自然教育相關單位良好的交流平台。

2. 教育推廣人員初階培訓課程,累積專業儲備人力: 98 年籌辦自然教育推廣人員初階培訓課程,共吸引 134 位對自然教育推廣工作有興趣的人員報名,經評選後正取 25 名人員參與為期 7 天,共 52 小時培訓課程,培養未來擔任自然教育中心教育推廣人員的重要人力。

3. 機關團體參訪交流:各自然教育中心均規劃專業研習課程,為全台各地的公私單位、學校團體辦理參訪研習(包括各縣市環境教育輔導團、特有生物保育中心、海生館、台大蕙蓀林場、林試所植物園、國家公園、各級學校團體、民間單位、公司行號等不同單位),分享自然教育中心的精神、運作經驗、方案操作示範等。現場參訪不但讓參訪單位感受自然教育中心落實環境教育的精神,也促使中心成員定期自我檢視、維持品質,也更凝聚對中心的認同與支持。

(四)開創國際合作機會,提升台灣國際形象

  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的籌備發展雖才短短近 5 年,但反觀歐美國家多發展逾 30 年且早已發展成熟,以北美為例,即就有上千家自然教育中心等類似單位運作。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於籌備建置過程中,由同仁自費前往美國、日本、英國參訪觀摩,一來學習國外運作經驗,二來藉由參訪交流建立未來國際合作關係。以 98 年舉辦的全國研討會為例,會中邀請擁有 60 年發展經驗的英國田野學習協會 執行長( Mr. Robert Lucas ) 與會分享,雙方更於 99 年簽署合作備忘錄,除奠定長遠的國際合作基礎,更提升台灣與世界同步推動自然教育與保育工作的正面形象。

(五)促進優質戶外教育產業發展,提供就業機會

  自然教育中心發展於國外已行之有年,不但提供社會大眾接觸自然的優質介面,更創造戶外活動產業的整體發展。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自籌備推動過程中,提供許多專業包含環境教育、行銷、管理、景觀規劃、環境解說、建築設施興建等領域的專業人才加入機會,是推動自然教育中心落實的重要關鍵。藉此,提供了台灣戶外環境教育教學專業人員的就業機會,並將連帶產生相關人員需求(含現場服務人員、餐飲、管理行銷、設施等),逐步促成整體產業的發展,也提供多元優質人才的就業環境與就學機會。

四 . 結語

  根據 96 年調查, 78.9 % 民眾每天接觸電視、 45.20 % 民眾每天接觸網路,國人每天面對電視、網路,其親近自然的原生特性逐步轉為擁抱電視、電腦網路等影像的習性,嚴重影響人類(尤其兒童)身心的正常發展,除造成民眾健康狀況惡化,心理健康更為堪慮。為有效因應此狀況,立法院終於今( 99 )年 三讀通過「環境教育法」, 使我國成為 繼美、日、韓等國之後,少數將環境教育立法的國家 ,於我國環境保護發展歷程上別具意義。

  而林務局自 95 年起,即主動創新整合相關專業、資源及業務,率先公部門建構自然教育中心,協助國人走入自然、認識森林,推動森林環境教育,達成永續發展目標,實為極富意義的創舉。英國田野學習協會執行長( Mr. Robert Lucas )於 98 年來台參加自然教育中心全國研討會時也提及,以田野學習協會 60 年發展經驗看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之發展,實令人肯定且佩服。林務局 自然教育中心深化了森林遊樂區等據點之「保育、教育、研究、文化、遊憩」功能,除配合學校教學課綱,研發多樣化的課程方案,成為學校戶外教學優質首選外,更是親子假日同樂的最佳去處,企業回饋大地的實踐場域,成人專業成長的伙伴單位,以及社區文化保存的重要據點。 未來將持續累積經驗、精進內涵,結合更多元之個人與組織,共同推動全民參與、終生學習的環境教育,打造「師法自然、快樂學習」優質場域,提升國民環境素養,促進我國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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