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0月(第220期)
土雞產業之輔導成果及展望
畜牧處 李宜謙
壹 . 前言
國內土雞之品種,可追溯自漢人從閩南與廣東帶來的雞種、日本人引進的三河種、以及美國的洛島紅等兼用種的後代。不過從最近的研究,日本雞可能影響有限,而從雞的鉛灰色腳脛來看,這是常見於歐洲品種,卻非中國其他地區的外觀性狀,可能是 300 多年前西班牙人與荷蘭人從歐洲帶來的雞種,對台灣與閩南地區的雞種有重要的影響。由此可見,國人對於土雞之消費已有數百年歷史,土雞向來為國人主要之禽肉消費來源。
近年來由於速食連鎖業蓬勃發展,國內白肉雞已逐漸超越及取代土雞消費市場,加上我國自 94 年 1 月起依加入 WTO 之承諾完全開放雞肉產品進口,進口雞肉之競爭亦加速土雞消費市場之萎縮。另外,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為執行家禽指定場所屠宰政策,近期 加強取締傳統零售市場外之違法屠宰業者,以致造成土雞傳統銷售通路受阻,時有產銷失衡之現象發生。同時受到整體經濟景氣、人口結構、消費習慣及家禽屠宰政策等綜合因素之影響,國內土雞產量逐年減少,其產業結構已面臨重大挑戰,土雞產銷輔導政策實有必要調整以為因應。
貳 . 產業現況
一 . 品種特性
國內土雞品種甚多,目前一般市面上銷售之主流品種可區分為紅羽土雞、黑羽土雞、閹雞、鬥雞、珍珠雞(裸頸雞)及烏骨雞等,其中以紅羽及黑羽土雞為國內飼養量之大宗,約占 80% 以上。另外因北部及中、南部消費習慣之不同,在消費市場上亦有北雞及南雞之區別,北部消費者大多以土雞部位肉方式消費,所需之北雞雞種以大型紅羽土雞、鬥雞等為主,中、南部之消費市場大多為全雞之消費方式,所需之南雞以體型較小之黑羽土雞、烏骨雞等為主流雞種。
土雞之飼養並無產期限制,一年四季均可飼養及出售;國內農民係利用近親雜交方式選拔生長與屠體性狀較佳之商用土雞,僅有部分大學動物科學系及本會畜產試驗所等學術單位有系統性之育種或保種計畫,另外僅有少數民間企業從事土雞育種工作,其餘民間飼養業者或種雞業者均自行雜交選育,致國內土雞缺乏整體有系統之育種制度。
二 . 飼養分布及生產資訊之收集
98 年度土雞生產量約為 1 億 2,100 萬隻,產值約 213 億元,飼養戶約為 2,900 戶。近 10 年來產量有明顯減少趨勢(如表 1 ),惟產地平均價格及產值呈現逐年上漲趨勢。主要產區分布於西半部之苗栗縣、中彰投地區、雲嘉南地區、高屏地區及東半部之台東縣。
國內土雞之生產量資訊,係由中華民國養雞協會(以下簡稱養雞協會)負責收集彙整,該協會於宜蘭縣、新竹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台南縣及屏東縣共設有 7 處服務處,由各服務處人員負責每週調查所轄種雞場之出雛量,以及所轄養雞場之入雛量,經傳送養雞協會彙整後,於每週傳送本會及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以下簡稱畜產會),據以作為產銷資訊研判及調節之參考。
表 1 近 10 年國產土雞產量、價格及產值統計表
年 (民國) |
生產量 (千隻) |
平均產地價格 (元 / 公斤) |
產值 (百萬元) |
---|---|---|---|
89 |
173,627 |
43.56 |
14,522 |
90 |
161,987 |
49.60 |
15,426 |
91 |
164,406 |
47.65 |
15,040 |
92 |
156,508 |
44.72 |
13,439 |
93 |
145,809 |
59.90 |
16,768 |
94 |
143,323 |
74.41 |
20,477 |
95 |
138,809 |
69.22 |
18,449 |
96 |
135,404 |
75.23 |
19,433 |
97 |
122,836 |
91.84 |
23,155 |
98 |
121,004 |
85.71 |
21,331 |
資料來源:農業統計年報
三 . 產銷型態
國內土雞生產業者分為個體飼養戶及契養業者,其中個體飼養戶之雞隻如已達上市週齡(一般紅羽土雞為 12-13 週齡,黑羽土雞為 14-15 週齡),則由當地毛雞運輸業者至其飼養場載運雞隻送至鄰近私設交易場所(俗稱拆場)或家禽批發市場。另契養業者則與飼養戶簽訂契約,以保證價格收購雞隻,或供應飼料由雞農代養其雞隻等方式生產銷售;目前國內土雞之契養量約占整體生產量之 8 成。
國產土雞主要仍以內銷市場為主,其銷售通路(詳如圖 1 )大多由運輸業者至各養雞場收購雞隻後,送至臨近之私營小型零批交易場所,經與販運商議價成交後,部分轉運送至台北環南、台中及高雄鳳山等 3 大家禽批發市場(約占 16% ),其餘送至批發市場外之屠宰場所(約占 62% )、傳統零售市場、土雞專賣店、餐廳及土雞城等(約占 16% ),另有經由合法屠宰場以契養方式與衛星牧場簽約供貨,經衛生屠宰後,銷售至各生鮮超市及量販店等現代化直銷通路體系(約占 13% )。另外桃園、新竹及苗栗等地區,因傳統客家消費族群比例甚高,其土雞生產仍以閹雞、鬥雞及竹北仿土雞等特色雞種為主,且飼養業者以自產自銷之方式,自行屠宰銷售至特定客戶及傳統市場。
參 . 價格形成機制
一 . 批發市場及私設交易場所之議價
國內土雞之決價仍以台北市第一家禽批發市場(俗稱環南家禽市場)之交易價格為指標價格,一般飼養戶之雞隻經交由毛雞運輸業者集運後,即由運輸業者以買斷或代運方式運送至台北環南、台中及高雄鳳山等 3 處家禽批發市場,並由運輸業者與批發市場內之行口商採議價之方式交易。家禽批發市場除週一休市外,每日均將交易數量及價格資料彙整傳送至畜產會及相關產業團體。
為因應土雞少量多樣化之需求型態,中、南部產地縣市多設有私營之小型零批交易理貨場所(俗稱拆場),其交易價格均以台北環南家禽批發市場之前一日交易價格為參考依據,再依當日到貨量及行口商之需求量議定價格。
二 . 價格資訊之收集
各地區土雞交易價格之資訊,亦由養雞協會負責收集彙整,該協會於每一縣市遴選產業幹部擔任產銷資訊站站長及報價主任各一人,負責每日收集當地私設小型交易場所之交易價格資訊,經報由所轄服務處人員彙整後,於每日下午 2 時前傳送至養雞協會彙整,再由其彙集編製「台灣土雞產銷督導小組資訊總中心日報表」,將每日各雞種之價格傳送至本會、畜產會及報社等參考。
肆 . 產業面臨問題
一 . 現有通路無法有效管理衛生及品質
國產土雞大多透過未取得合法證照之屠宰業者屠宰後,售予各通路及消費市場,此一屠宰銷售型態雖行之多年,惟對於禽肉衛生安全、品質及防疫等均無法有效管理。
二 . 多數業者對於屠宰政策仍持觀望態度
本會防檢局自 93 年 7 月起執行家禽屠宰政策,迄今雖已陸續取締多起違法屠宰案件,惟亦引發業者之強烈反彈,另傳統市場內家禽現宰攤商亦排外未納入規範,致多數違法屠宰業者仍採觀望態度,違法屠宰之行為仍存在。
三 . 現有屠宰產能「過賸中不足」
目前國內合法家禽屠宰場計有 51 家,全年屠宰產能已超過整體家禽全年總產量,惟因業者之規模多屬中大型屠宰場,且因區位分布不平均,大型屠宰場無法服務偏遠及離島地區;同時土雞種類多樣,加上節慶與平日期間之消費量差異甚大,現有屠宰設備無法全面滿足需求,目前國內家禽屠宰場呈現「過賸中不足」的現象。
四 . 白肉雞及進口雞肉之競爭
近年來由於超市、量販店等現代化銷售通路興起,且國內人口結構及消費習慣已改變,同時國產白肉雞因業者企業化程度高及生產效率提升,產量自 91 年起逐年增加,再加上每年進口雞肉(均為白肉雞)維持一定數量,國內土雞之產銷已受到白肉雞之競爭而有明顯萎縮現象。
伍 . 產業輔導成果
一 . 建立產銷資訊速報系統與預警機制
本會自 88 年起輔導養雞協會建立土雞產銷資訊收集、分析研判與預警機制,由該協會辦理每週入、出雛數量收集彙整、每日土雞產銷日報表彙編以及產銷預警訊息發布等機制。本( 99 )年起並與本會資訊中心農產品交易資訊平台及畜產會合作,由畜產會每日將養雞協會所收集之紅、黑羽土雞交易價格,透過本會資訊平台以手機簡訊方式傳送至產業主要幹部及本會畜牧處相關人員,建立土雞產銷資訊速報系統與預警機制,並據以作為產銷資訊研判及調節之參考。
為因應業者設立小型家禽屠宰場之需求,本會已於 98 年 3 月 11 日公告修訂「非都市土地變更作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取消屠宰場最小面積之限制,降低業者取得設場用地之門檻及負擔。另為簡化行政流程及縮短審核時間,改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業者興辦事業計畫書之審查,截至 99 年 9 月底,已完成 81 家業者之申請案件,並已核定同意 53 家業者之申請,其餘正修改補件中。
三 . 輔導建立產銷供應鏈及契約飼養模式
為建立土雞區域產銷供應鏈,除已輔導飼養業者與種雞業者、飼料業者及運輸業者等建立契約飼養模式外,並已辦理多次媒合會議,整合屠宰場與上游運輸業者建立貨源契約供應模式,以及與下游禽肉行銷業者建立垂直整合禽肉供銷模式,近 2 年來已有具體成果,土雞採契約飼養模式已由原來之 5 成提高為近 8 成。
四 . 建立屠宰場與傳統市場禽肉攤商之貨源供應鏈
本會自 96 年起已輔導中華民國禽肉行銷發展協會所屬會員約 160 家業者,組成計約 950 輛之溫控運輸車隊,協助將合法屠宰場之禽肉產品配送至各傳統市場禽肉攤商,建立區域性土雞貨源供應鏈,並穩定土雞之銷售及禽肉攤商之收益。
五 . 賡續輔導設立「台灣黃金雞」銷售專櫃及示範攤位
本會已於國內各主要超市、量販店等現代化通路,設立「台灣黃金雞」銷售專櫃,目前已達 150 處;另於各傳統市場設立「台灣黃金雞」示範攤位,亦有 150 處,透過統一之視覺設計及布置,以及定期促銷品嚐活動等,提高消費者對於經衛生屠宰土雞產品之消費信心,並穩定土雞之銷售。
陸 . 未來展望
國產土雞受到整體經濟景氣、人口結構、消費習慣及家禽屠宰政策等綜合因素之影響,國內土雞產量已明顯逐年減少,業界並已意識到土雞產業發展之瓶頸,未來土雞產銷政策實有必要朝下列方向調整以為因應:
一 . 引種選育改善生產效率
為解決國產土雞大宗雞種生產效率問題,未來有必要引進體型較小、成熟日齡較短且育成率高之品種。目前本會已請中興大學等學術單位,研究引進中國大陸優良品種之可行性,並規劃有系統建立土雞優良品系及育種制度。
二 . 市場區隔建立自有品牌
紅羽土雞、黑羽土雞及烏骨雞等雞種,可結合中、大型屠宰場以規格化生產及加工,至於閹雞、鬥雞等特色雞種,屬於小眾市場,可結合地方產業文化、宗教節慶及特色產品等,透過小型屠宰場建立自有或區域性品牌,以自產自銷、宅配等方式,鞏固既有客戶並拓展特定消費族群。
三 . 開發多元加工產品
國產土雞生鮮消費市場已有明顯萎縮現象,土雞實有必要強化加工產品之開發與銷售,例如燻雞、醉雞、人參雞湯、蓮子雞湯等即食調理產品,以方便料理及口味豐富之特性因應白肉雞產品之競爭。
四 . 推動精緻農業精品土雞產銷輔導方案
配合本會推動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運用閹雞等具地方特色之土雞產品,結合產品包裝設計及客家文化等產業特色,以故事或文化行銷方式,賦予地方土雞產業豐富內涵,並建立加值型精品土雞產銷體系,建立土雞消費市場區隔及提升產品附加價值。
五 . 結合現代化銷售管道穩定供銷
近年坐月子中心、產婦護理中心及休閒農場等行業興起,對於土雞之需求呈穩定成長,將積極輔導業者加強與上述產業及超市、量販店等現代化通路業者合作,建立長期穩定之供銷體系,進一步穩定土雞供銷與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