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1月(第221期)
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設置海水養殖專區」執行成果
漁業署 林昭宏
一 . 前言
為貫徹行政院「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下之防洪治水及農漁村再生等目標,除藉以擴大內需增加國民就業機會外,更希望建構一個免於災害恐懼、高品質的生活環境,及人性化的永續發展的生活空間,因此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交通部等機關,研提「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並於 98 年 2 月 24 日 奉行政院核定實施。本計畫係因應台灣西南沿海地層下陷導致之相關災害,採綜合治水、地貌改造、產業調整三大對策,以同步改善水土失衡發展環境,並將淹水嚴重之雲林縣口湖鄉椬梧及嘉義縣布袋鎮新塭、東石鄉等地區列為示範區先行辦理,期能以嶄新復育及保育思維積極推動,對地層下陷區環境新生再造,營造國土永續之水環境,並達成「振興經濟新方案」之整體目標。
目前農委會漁業署所核定之養殖漁業生產區大部分位於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等沿海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歷年來屢有暴雨淹水造成魚貨損失之情形發生。為能展現政府重視養殖漁業產業,振興漁村經濟決心,該署爰配合本計畫改善示範區內漁業生產區養殖環境,藉以提高魚貨價值,降低養殖戶淹水損失風險,穩定供應國人優質蛋白質來源,及達成「振興經濟新方案」之整體目標。
二 . 計畫目標與內容
依 99 年 4 月 28 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召開「 100 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相關事宜會議結論,本計畫實施期程由 98 年至 101 年,修正為至 100 年止,並於 99 年 8 月 27 日報行政院同意。修正後計畫目標、內容及本署執行工作重點分項說明如下。
(一)計畫目標
1. 以地層下陷地區環境新生再造之思維,減緩地層下陷所造成的危害,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重塑鄉村新風貌,促進環境資源永續發展。
2. 利用溼地環境復育規劃,發揮溼地滯洪效能及生態效益,提高土地利用價值。
3. 調整計畫範圍現況水土資源利用型態,使計畫區水土資源得以永續發展,帶動地方繁榮,創造區域社經產業發展契機。
4. 為因應地層下陷、海平面上升等外部環境變遷影響,應因地制宜應用綜合治水方法,減輕淹水災害,兼顧生態保育、景觀、生態旅遊及水資源利用等需求,達成與自然融合共存之目標。
(二)執行分工
本計畫規劃辦理工作與分工列如表 1 。
表 1 計畫分工與經費來源
項次 |
分工單位 |
辦理項目 |
計畫經費 |
經費來源 |
---|---|---|---|---|
一 |
經濟部水利署 |
綜合治水 |
40 億元 |
示範計畫特別預算 |
二 |
農委會漁業署 |
海水養殖 |
12.85 億元 |
示範計畫特別預算 |
三 |
農委會水保局 |
地貌改造 - 聚落改善 ( 農漁村再造 ) |
2.18 億元 |
特別預算 – 加速農村基礎建設計畫、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計畫 公務預算 - 推動農村再生計畫 |
四 |
農委會林務局 |
平地造林 |
逐年編列 |
公務預算 |
五 |
交通部觀光局 |
觀光休閒 |
逐年 編列 |
公務預算 |
六 |
內政部民政司 |
墳墓遷移 |
依地方實際需求編列 |
公務預算 |
(三)預期效益
本計畫完成後,可計之直接效益「量化指標」包括:
1. 工程設施完成率:包括完成區域排水整治 20 公里、滯洪池環境營造 400 公頃、抽水站 5 座、養殖魚塭排水路整建 30,000 公尺、養殖區專用海水引水設施 2 套及示範區農漁村改造 3 區。
2. 增加村落防護,減少淹水災害:包括嘉義縣布袋鎮新塭 1 處及東石鄉等 8 處,共計 9 處人口密集區之村落防護。
3. 增加保護人口約 3.5 萬人。
4. 增加雲嘉南遊客服務中心 1 處。
5. 減少財產損失年計約 2.8 億元。
依計畫分工,本署應負責於養殖漁業生產區內完成 30,000 公尺魚塭排水路整建工程及 2 套養殖區專用海水引水設施。
(四)工作重點
本署以雲林縣椬梧及嘉義縣新塭、東石等 3 處為優先執行地區,辦理示範區內養殖漁業生產區養殖漁業海水引水及排水設施,以及區內道路整建等公共設施建設,同時推廣發展海水養殖等工作。
三 . 執行情形
(一) 98 年度發包工程辦理情形
本計畫項下已發包工程預定辦理生產區內排水路改善長度計 13,545.7 公尺 ,道路改善長度計 7,206.2 公尺 。截至 99 年 9 月底止,排水路已改善 12,689.2 公尺 ,道路已改善 4,688.7 公尺 ,雲林及嘉義地區辦理情形詳如表 2 及表 3 。
表 2 雲林地區 98 年度辦理工程內容與完成情形
項次 |
工程名稱 |
工程內容 |
|||
---|---|---|---|---|---|
道路設計長度( m ) |
道路已改善長度( m ) |
排水路設計長度( m ) |
排水路已改善長度( m ) |
||
1 |
水井養殖區排水護岸及道路加高 ( 1 ) 工程 ( 第一區 ) |
200 |
200 |
448 |
448 |
2 |
水井養殖區排水護岸及道路加高 ( 2 ) 工程 ( 第二區 ) |
525 |
525 |
785.8 |
785.8 |
3 |
水井養殖區排水護岸及道路整建 ( 1 ) 工程 ( 第三區 ) |
0 |
0 |
229 |
229 |
4 |
水井養殖區排水護岸及道路整建 ( 2 ) 工程 ( 第四區 ) |
409 |
409 |
559 |
559 |
5 |
水井養殖區中港路道路排水加高工程 ( 第五區 ) |
197 |
197 |
149.7 |
149.7 |
6 |
宜梧示範區養殖漁業進排水路整建工程 ( 第 6 區北段 ) |
0 |
0 |
1,256.5 |
1,256.5 |
7 |
宜梧示範區養殖漁業進排水路整建工程 ( 第 6 區南段 ) |
0 |
0 |
1,837 |
1,205 |
8 |
下湖口養殖區北區排水護岸及道路整建 ( 1 ) 工程 ( 第七區 ) |
0 |
0 |
480.5 |
256 |
9 |
下湖口養殖區北區防潮堤排水護岸及道路整建 ( 1 ) 工程 ( 第九區 ) |
218 |
218 |
566 |
566 |
10 |
下湖口養殖區北區防潮堤排水單側護岸整建 ( 2 ) 工程 ( 第十區 ) |
0 |
0 |
523.9 |
523.9 |
11 |
下湖口養殖區南區排水護岸及道路整建 ( 1 ) 工程 ( 第十一區 ) |
613 |
0 |
1,589.8 |
1,589.8 |
12 |
下湖口養殖區南區排水護岸及道路整建 ( 2 ) 工程 ( 第十二區 ) |
768 |
768 |
1,167.5 |
1,167.5 |
小計 |
2,930 |
2,317 |
9,592.7 |
8,736.2 |
表 3 嘉義 地區 98 年度辦理工程內容與完成情形
項次 |
工程名稱 |
工程內容 |
|||
---|---|---|---|---|---|
道路設計長度( m ) |
道路已改善長度( m ) |
排水路設計長度( m ) |
排水路已改善長度( m ) |
||
1 |
西新店養殖區八區鹽場旁道路及排水整建工程 |
2,208 |
633.4 |
570 |
570 |
2 |
西新店養殖區過路子北支排整建工程 |
695 |
695 |
2,065 |
2,065 |
3 |
竿子寮養殖區過路子南支排整建工程 |
569.2 |
569.2 |
1,318 |
1,318 |
4 |
新店養殖區中路聯絡道路整建工程 |
804 |
474.1 |
0 |
0 |
小計 |
4,276.2 |
2,371.7 |
3,953 |
3,953 |
(二) 99 年度推動或執行中工程計畫
本年度截至 9 月底止已發包工程計 2 件,但因養殖魚貨尚未收成及土地使用同意問題,致工程無法順利推動,另相關規劃設計案刻正積極趕辦,預期可於年底完成發包作業。雲林及嘉義地區擬辦工程項目,請見表 4 。
表 4 99 年度雲林及嘉義地區擬辦工程名稱及辦理進度
地區 |
項次 |
工程名稱 |
辦理進度 |
---|---|---|---|
雲林 |
1 |
水井區養殖魚塭排水系統整建工程 |
預定於 99 年 10 月 28 日 決標。 |
2 |
雲林縣下湖口養殖區供排水系統環境改善工程 |
設計規劃中,擬分 2 標公告招標,第 1 標預定於 10 月底公告。 |
|
3 |
雲林縣下湖口養殖區南區排水護岸及道路整建( 2 )工程 |
設計規劃中。 (委託雲林縣政府代辦) |
|
嘉義 |
1 |
西新店養殖區過路子北支排上游段整建工程 |
工程協調中。 |
2 |
新店養殖區中路連絡道路工程 ( 北段 ) |
工程停工中。 |
|
3 |
好美里及東好美里養殖區供排水系統改善工程 |
預定於 99 年 10 月 28 日 決標。 |
|
4 |
西新店、北華、竿子寮、新店及過路子養殖區供排水系統改善工程 |
設計規劃中,擬分 3 標公告招標,第 1 標預定於 10 月底公告。 |
|
5 |
栗子崙魚塭排水改善工程 |
設計規劃中。 (委託東石鄉公所代辦) |
四 . 執行檢討
現階段影響本計畫執行進度之原因,經評析為:
(一)工程介面問題
由於示範區各養殖漁業生產區位處沿海,區內地質較為軟弱且道路普遍較窄,對於道路兩側之進排水系統改善工程,通常會涉及維持道路通行功能、路側電桿遷移、自來水地下管線鋪設與開挖後回填土方不足等問題,致影響工程順利施作。未來應採資訊全面掌握,機動調整控管策略,加強與各單位間之聯繫協調及與社區民眾互動,以有效縮短工程介面延宕時間。
(二)地主及塭主配合度
養殖漁業生產區內供排水系統改善工程,其中土地使用均以取得地主土地使用同意方式處理,而未編列預算徵收私人土地或撥用公有土地,故屢有因未順利取得地主或塭主土地使用同意書,抑或塭主臨時反對興建而導致工程施工延宕之情形,另因私人土地係採無償使用,故亦有塭主提供土地限制供排水路設計斷面寬度,影響通水斷面連續性等問題。另外,魚塭放養尚未收成致廠商開挖、施工等工程面無法全面開展,除增加工程成本外,亦嚴重影響整體工程進度效能。後續需持續與土地所有人或塭主協調溝通,提高其配合施工意願,以達環境新生再造之公益目的。
伍 . 結語
沿海地層下陷地區所面臨的問題,基本上為自然環境惡化(暴潮溢淹、積水不退及土壤劣化等),及社經競爭力衰退(人口老化、外移)等課題,故本計畫之執行以解決示範區水土資源問題,及調整產業的發展,促進區內環境、產業與生態的永續發展為目標。示範計畫區整體規劃主軸係利用土地調整策略來改變內在環境(自然與人文環境),促使區域環境由劣質化逐漸轉為良性發展,本計畫對於養殖漁業生產區內之海水進水設施、排水系統與道路整建,除有助於改善區內海水養殖環境,提升魚貨品質,增加區內養殖競爭力,及降低淹水災害損失外,配合地方政府觀光發展之策略構想,亦可提升 土地價值 與生態旅遊誘因。本計畫後續將積極協調趕辦,俾利如期完成示範區內養殖環境改善工作,期可因提升養殖魚貨競爭力及產業轉型發展,減少地下水抽用,有效紓緩地層下陷嚴重程度,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