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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登記初步施行成果

畜牧處 唐湘惠

  台灣的社會隨著經濟逐漸發展,寵物飼養的風氣也日盛,但是一般民眾不論飼主或非飼主,對於動物保護的觀念卻未能跟隨這樣的風潮成長,不當的對待動物、犬隻傷人、流浪犬增加等問題時有所聞。在政府、動保團體、學者專家,及立法委員經過多年的努力下,動物保護法終於在87年11月4日正式公佈實施,至此,我國的動物保護及動物福利政策,有了法緣依據,動物保護的工作也邁向新的紀元。

  而動物保護法相關的配套措施,也陸續的訂定,其中與民眾息息相關的「寵物登記管理辦法」,於本(88)年7月31日公告並於本年9月1日正式開始施行。這項制度,除了建立國內犬籍資料外,將藉由登記制度,改善飼主隨意棄養的觀念,有效地解決流浪犬的問題,讓飼主們在飼養寵物時能深植尊重生命的概念,進而促成人與人間相互的尊重,使台灣在動物保護工作上成為真正先進的國家。

  為了有效推動寵物登記制度的實施,農委會結合現代科技,委託財團法人資訊工程策進會規劃建構網頁登記系統,並與各地獸醫師公會及寵物業者合作,於全國各地廣設登記機構(以下簡稱登記站)921個,便於民眾就近辦理登記,透過網頁的連線系統,使登記手續一致化及便利化。此外資策會所設計的資訊網站系統,犬籍登記部分開放給已簽約委託契約之登記站使用,其他部分如動物保護宣導、寵物登記站資料、寵物統計資料、寵物遺失協尋系統及意見交流區等,開放給一般民眾上網使用。為了鼓勵民眾辦理犬隻登記,農委會於開辦寵物登記前3個月(本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給予免收登記費之優惠,只收晶片植入費及頸牌工本費300元。本年12月1日至明年9月31日止,登記費減半收取,也就是已絕育的狗250元,未絕育者收500元;明年9月1日起全額收費,絕育犬收500元,未絕育犬收1千元。明年9月1日後仍未登記者,則依動物保護法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民眾除了可在各登記站辦理外,為了使一些偏遠地區的民眾也能夠辦理登記,許多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如台南縣、宜蘭縣、高雄縣……等也陸續的辦理下鄉巡迴植入晶片,並不定期舉辦宣導活動、園遊會,使民眾瞭解犬籍登記的意義,與其他飼主或現場的獸醫師們做意見的交換,並可現場辦理愛犬的登記。截至目前為止,登記頭數已逾21萬隻(如附表),足見民眾對於此項制度的支持及現場工作人員的努力。

  然而,新制度的推行,難免會遇見一些執行的困難,農委會在寵物登記開辦初期就收到少數登記站及民眾反映有晶片數量不足或登記站收費不一等問題。首先,依照寵物登記管理辦法之規定,晶片採購係授權給縣市政府,而為了配合寵物登記工作之開辦,各縣市防治所自七月份起即陸續公開招標採購,大部分縣市晶片供應沒有問題,但部分縣市政府因委託台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統一採購,招標程序並不順利,而原有存貨在開辦首日就用磬,以致發生晶片不足的問題,農委會隨即釋出庫存的晶片作為應急之用,並協助各縣市辦理採購晶片事宜,晶片量之供應逐漸平穩。至於收費情況不一的情況,應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及「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管理收費標準」規定收費,所有的登記站均不得擅自巧立名目增加收費,只得收取寵物晶片、頸牌之成本及植入手續費,雖在初期有民眾發現偶有登記站超收費用的情況,但經向縣市防治所舉發後,皆依合約先予警告,如再犯則取消其登記站資格及請求違約金,經過地方機關與寵物登記站的再三溝通,截至目前為止,已經無超收費用的情事。

  農委會認為辦理寵物登記將加重飼主的責任,對原本不注重狗兒生活品質的飼主決定將狗兒拋棄的問題,是實施一項新制度必經的陣痛。經過這個階段後,會慢慢的篩選出適合飼養寵物的人來,給狗狗一個安全、充滿愛的家。在這裡我們仍舊要呼籲,飼養狗狗一定要愛牠、養牠、照顧牠,為牠植入晶片,辦理犬籍登記,讓牠成為家裡面的一份子。無法妥善照顧寵物的飼主,也能經過動物收容處所的安排,讓牠再進入另外一個家庭中生活。

  動物保護是一項持久性的工作,實施寵物登記只是執行動物保護的一種手段而非目的,更重要的是讓社會大眾由衷的了解尊重生命的真諦,因此,農委會將陸續地進行動物保護的紮根動作,如:動物保護編入國中、小學教材,巡迴性教育宣導,製作宣導廣告,舉辦大型宣傳活動等,藉此強化民眾對動物保護的觀念,真正落實動物保護法的精神。期待在未來,動物與人們之間能建立真正良善的關係,在公園能聽到狗兒與孩童們嬉戲歡笑聲,安養院中也有狗能陪伴長者的身影,在軍警單位有聰明的狗兒協助辦案,急難時也能夠有救難犬能夠做緊急支援,當然,在家中,他們更是不可獲缺的好伙伴,人與人之間也會因為愛護動物、尊重生命,化解彼此間的霜凍,讓整個社會充滿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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