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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施政的回顧與展望

壹、八十八年重要工作成果
貳、八十九年農業施政重點工作
參、結語
 

農委會主委 林享能

  八十八年本會在全體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推動完成許多重要的工作,尤其九二一地震發生後,農業部門立即動員所有人力、物力投入救災,並迅速擬訂災後農業重建計畫,由於動員速度快且強,使農業損失能夠減至最低,早日完成農業重建工作。新的一年將是農業再造工程的關鍵年,本會將以「前瞻、創新、永續」的觀點,規劃推動新世紀農業建設。以下謹就過去一年農業施政的成果提出報告,並展望八十九年的工作重點。

壹、八十八年重要工作成果

一、調整農業行政組織,完成重要農業法案

  因應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原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及糧食處裁併入本會,成立本會中部辦公室及第二辦公室;原農林廳所屬機關除漁業局併入本會漁業署、漁業廣播電台改隸漁業署外,其餘全部改隸為本會所屬機關;原台灣省政府糧食處所屬十五個糧食管理處與二個分處裁併改隸為本會所屬北、中、南、東四區糧食管理處,共計四、七九三名編制內職員移撥本會,本會現有正式職員合計五、四二0人,本會直屬機關二十四個,直屬機關之所屬機關三十三個,總計五十七個機關。

  此外,為符合國際經貿與國內社經發展趨勢,本會在八十八年推動制定肥料管理法,並廢止蠶種製造條例,另修訂法規命令計八十一案,其中組織處務類二十一案、農業發展類四案、農糧類十五案、林業類十三案、漁業類五案、畜牧獸醫類十七案、運銷推廣金融類六案,使各項農業施政得以順利推展。

  目前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在立法院已完成一讀,並已被立法院列為優先法案,本法案通過後,農業將邁入嶄新的經營環境。攸關農地利用的規定,主要包括四項:

(一)允許農企業法人有條件承購耕地,從事資本或技術密集的農業,加速農業現代化,提高農業競爭力。

(二)農地管理採「總量管制」方式,在兼顧糧食安全、國土保安及生態保育等前提下,因應國家經濟發展需要,農地得有計畫變更非農業使用,其變更使用回饋金,將專供農業發展及農民福利之用。

(三)放寬農地分割限制,耕地買賣由原規定不得分割,放寬為0.二五公頃;對於現已共有之耕地及因繼承而需分割者,取消最小分割面積限制,以解決農村共有耕地產權糾紛問題。

(四)建立合理耕地租賃制度,明定耕地出租條件由雙方自行協定,以促進農地使用權流通,提升農業經營效率。

  隨著農地農有政策的調整,未來農業就業者將逐漸年輕化,並可藉由資金、技術的引進,加速農業科技化、企業化;同時,農地管理採取「總量管制」機制,除保留適量農地維持農業發展,也能配合經濟發展需要,變更農地供非農業部門使用,並將變更使用所繳交之回饋金用於發展農業,落實「地盡其利、地利共享」之目標;而且大幅放寬農地分割限制,將能有助於解決產權問題,增進農地利用效率;此外,合理耕地租賃制度的建立,更有利於實現「小地主,大佃農」之理想,擴大經營規模,在合理的農地利用機制基礎下,發展出高競爭力的新農業。

二、推動九二一震災災後農業重建,重現災區農業生機

  台灣地區於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發生芮氏七.三級強烈地震,是台灣百年來最嚴重的天災。為因應此一突發性災變,本會立即於九月二十一日成立「緊急災害應變小組」,並積極動員農政系統之人力、物資,在南投、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及苗栗縣整合所屬農業單位,成立「救災單一窗口」,本會主管亦分赴災區全力督導勘災、統籌支援救災及協助災區重建工作。

  本會於九月底即已研擬災後農業重建計畫,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決定成立農業組,本會即於十月二十六日完成任務編組,分為救濟與救助、產業重建、治山防災及農村重建等小組,推動各項農業重建工作。

  為減少災區農民的損失,本會除公告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紓困貸款地區及救助標準與項目,且調整作業方式加速救助金之發放;並即因應震災需要於八十八年十月二日公告「農田及魚塭受災流失、埋沒、海水倒灌救濟要點」,對於農田流失、埋沒者給予救濟金,復規劃辦理一系列災區農產品促銷活動。

  另外,本會已邀請農業學者、專家組成「農作及畜牧產業重建技術服務團」,實地赴災區指導復耕、復養技術與制度建置等工作,加速推動各項重建措施。本會將跨出復舊的範疇,推動災區產業重建,以達到發展精緻農業,加速傳統產業升級;發揮地區特色,推動產業多元發展;配合觀光資源,建立休閒農業環帶之目標。同時,也積極辦理土石流與坡地災害防範及崩塌地造林綠化,對下游居民生命財產有立即危害者,優先施行緊急搶修治理。

  對於農村聚落重建,本會已研擬農村聚落重建計畫規範,將透過整體規劃,發展產業文化、維護生態環境與提供休閒旅遊的多元化功能,並加強居民參與,建立社區發展共識,採獎勵與規範並重方式,結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共同努力重新造鎮,發揮整體效益。

  預計大部分的農業生產活動可以在一年內恢復,危險崩塌地的植被復育工作也將於明(八十九)年雨季前完成;在農村家園重建後,希望能藉此帶動農業與農村的轉型發展,讓農業成為多元發展的事業,展現農村全新的氣象。

三、發展科技型農業,推動農業產業升級

  本會持續推動各項重點產業科技的研發應用,期能提升農業經營效率及國產農產品的競爭力,以落實照顧農民及廣大消費者,達到推動農業產業升級與永續發展的目的。八十八年農業科技研發成果擇要概述如下:

(一)農作物品種及栽培技術:本(八十八)年育成青割玉米、綠肥大豆、番茄、西瓜及仙草等五種新品種,改進良質米有機栽培、茶園隧道式覆蓋、山藥扦插繁殖、木瓜頂梢嫁接技術、荔枝授粉結果、舞菇栽培介質、玫瑰設施捻枝栽培、多花型盆菊高度控制等多項栽培管理技術。另為充裕育種材料,在國家作物種原庫中已累計收集種原材料六萬餘份,無性繁殖作物種原五千六百餘份,並建立各項種原特性資料,積極推動亞太地區種原資訊國際交流。

(二)林業及自然生態保育:開發完成桉樹芽體增殖組培技術,提供全民造林育苗之用;推動灌溉自動化及節約用水,完成土石流特性研究及水土保持自然工法的階段性研究,供為土石流監測系統設立及生態維護工程實施的依據。並成功進行收容中心台灣獼猴的野放試驗。

(三)漁業科技:將國外引進的鮑魚與台灣本土產的九孔完成人工雜交,繁殖出百餘萬鮑魚苗,經一年的養殖試驗,發現可同時兼具九孔成長快速、耐較高水溫與鮑魚體型較大的優點,極具市場開發價值與潛力。

(四)畜牧科技:「牛胚移置」是經由優良的種公牛及種母牛所生產之胚,以「借腹生子」方式,達到加速品種改良的目的,應用於田間酪農戶的移置頭數本年已達到二00頭,受胎率達四0%;在配合胚性別鑑定技術後的懷孕成功率達五二%,顯示乳牛胚的性別鑑定與移置技術確已具田間應用與推廣價值。

(五)食品加工:應用食品科技,目前已輔導一六七家工廠的二、七五七項產品取得CAS優良食品標誌,年產值逾三二0億元,不僅提供衛生安全的食品,且可滿足國人飲食多樣化與精緻化的需求。

(六)遙感探測技術:成功應用遙測技術於水稻田生產面積及產量調查、取締山坡地超限利用與颱風災害調查的參考,以及建立自然保護區、保留區的地理資料庫;並利用衛星遙感探測,針對台灣周邊海域重要海流動態、水溫季節變化進行變動模式分析,應用於魚汛探測,可大幅節省漁船探魚時間,提高漁獲效率。

(七)生物技術:發展出基因轉移的抗蟲白菜、甘藍、花椰菜及抗輪點病毒木瓜,並以組織培養方法繁殖果樹、花卉健康種苗,供應農民種植。在動物疫苗研發方面,已完成六合一疫苗的開發,可同時對多種疾病產生免疫功效,將移轉民營藥廠生產上市。另為確保畜產品品質,已完成開發畜產品藥物殘留檢驗試劑,做為快速檢驗磺胺藥劑殘留之用,已取得專利權,並可拓展外銷市場。

(八)農業自動化:開發完成稻米加工、蔬菜種苗生產、蝴蝶蘭生產以及噴藥灌溉等自動化技術及設備、牛乳自動化系統,以及包括給水、餵飼、雞蛋收集、分級、包裝的全套蛋雞生產自動化系統;另引進並研發自動化超高密度循環水養殖系統,鰻魚養殖的密度可達傳統室外養鰻的二十五倍,節約用水九五%以上,對促進水資源合理利用效益顯著。在農產品服務業方面已研發出無線式電腦拍賣鐘系統,使農產品交易更公正、迅速與透明化。

(九)動植物防疫檢疫:推動大面積共同防治果實蠅,成功開發檢疫殺蟲技術,使國產荔枝、楊桃及芒果等水果得以順利外銷美國、日本。在動物傳染病診斷方面,已應用聚合?妘s鎖反應,快速診斷豬瘟、牛流行熱及弓蟲疾病;並建立融合瘤及單株抗體儲存中心,應用於各種豬、牛及家禽傳染病的快速精確診斷。

四、建置農產品網路商城新通路,推廣國產農產品品牌

  有鑒於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本會輔導財團法人農漁會聯合資訊中心(原桃園縣各級農會資訊共同處理場)建置農產品網路商城雛形系統,期能滿足新網路時代的消費需求。該網站提供採購與配送服務,並積極行銷社區及機關,迄今已有五十五家社區及機關登記上網訂購農產品,上網供貨的產銷班與農民有一0三家。目前該網站可銷售蔬菜、水果、農特產品、特用作物、糧食、花卉及畜產肉製品等七大類農產品,銷售品項達六五九種,形成一新型態的行銷通道。未來本會將持續強化網路商城既有之功能,並朝多店(multi-store)發展。

  為符合網際網路專業行銷之需要,本會已成立「真情百寶鄉」網站,提供國產生鮮農產品、品牌農產品及農特產品產銷資訊。該網站成立一年來,以活潑多樣化行銷手法吸引十一萬三千人次上站,網站內容除了最新農業產銷相關新聞、產銷活動與資訊,更結合商流、物流與金流之農特產品電子購物服務,目前已上站試賣中,近期內將正式發表公開,為農產品網路行銷拓展出新的領域。

  本會自八十七年度起推動國產水果建立品牌,迄今已有十六項國產水果,三十餘個農民團體建立產地品牌。本項業務以具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辦理水果共同運銷及執行共同選別統一計價之鄉鎮級農民團體為輔導對象,並徵召熟知市場需求及水果品質之批發市場優秀拍賣員親赴產地指導品牌建立及分級包裝等實務,使國產品牌水果因嚴格執行品質分級及設計新穎實用之包裝,廣獲批發市場承銷人之青睞。同時配合本會舉辦多次發表會,國產品牌水果已打響市場知名度,於批發市場及直銷通路之交易價格較無品牌之一般水果價格高出約十五%至三五%,充分表現出消費者對品牌水果之高度認同。

五、加速發展花卉產業,建立國人賞花文化

  花卉為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較具競爭力之產業,為積極開拓外銷花卉市場,促進產業升級,本會不斷加強新品種選育及新技術研發工作,改進栽培與貯運技術,並推廣花卉設施栽培,以提升品質及競爭力。而且為結合花農之技術經驗與外銷商之行銷通路,本會已於台中縣后里鄉規劃籌設「高級花卉專業示範區」,大規模生產具潛力之花卉,如文心蘭、百合、唐菖蒲、設施菊、彩色海芋等,穩定供應外銷市場,建立企業化、專業化生產模式。

  為建立國人賞花文化,本會於八十八年推動「花現新台灣」花卉產業文化紮根系列性活動,於全國各地結合花農、花卉產銷團體及零售花店,持續辦理花卉宣傳促銷活動,以提升國人對花卉的認知,培養對花卉的喜愛與消費習慣。國產花卉經過強力促銷之後,消費量已有成長,其中聖誕紅經透過全國百餘家花店辦理「千禧聖誕紅,好運帶回家」促銷活動,銷售績效最為顯著。今後本會仍將加強辦理花卉促銷展示活動,與國人分享「花綠在身邊,快樂每一天」的清新氣息。

六、執行離牧計畫,調整畜禽產業結構

  為因應發生口蹄疫及加入WTO後開放畜禽產品進口對產業之影響,並穩定國內市場價格及維護農民權益,本會於八十八年推動養豬戶及肉雞戶離牧計畫,輔導不具經濟規模或競爭力之養豬戶及肉雞戶離牧,加速產業結構之調整,以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確保畜牧產業永續經營。

  離牧計畫已於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離牧畜禽舍之拆除工作,經核定且完成拆除之養豬戶共計五、0七0戶,肉雞戶六八四戶,撥付補償金約九十七億餘元。離牧戶多屬飼養規模較小之傳統農戶,離牧養豬場規模在五00頭以下者,占養豬離牧總戶數七成以上;離牧養雞場規模為二萬隻以下者,占肉雞離牧總戶數九成以上。推動離牧計畫對於管理體系與防疫制度之建立及整體產業競爭力之提升,具有顯著成效,將可以使養豬及肉雞產業達到「小而美、小而強」的境界。

七、建立寵物管理制度,落實動物保護

  「動物保護法」已於八十七年十一月四日發布施行,為落實動物保護工作,本會業於八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依「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發布「寵物登記管理辦法」,並明定八十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這項制度可有效解決流浪犬的問題,使台灣在動物保護工作上成為一個先進的國家。至八十八年十二月止,已建立全國寵物登記系統及走失協尋網站,並設置寵物登記機構九0八處,利用晶片植入及網路系統,辦理寵物登記四十一萬餘隻。希望藉由開辦寵物登記,落實寵物飼養之管理,加強協尋走失之寵物,以減少流浪動物的發生。

  動物保護是一項持久性的工作,本會現正積極研擬「推動動物保護方案」,加強犬籍的登記管理、流浪犬的認領養、志工的培訓,以及宣導民眾愛護動物與正確飼養寵物的觀念;並將結合民間團體及獸醫師的力量,共同推動國內的動物保護工作,有效解決流浪犬問題;同時強化民眾對動物保護觀念,讓社會大眾均能瞭解尊重生命的真諦,真正落實動物保護法的精神。

八、發展休閒農業,增進國人對農業的體驗

  近年來由於經濟快速成長,國民所得提高,以及實施隔週休二日,國人對休閒旅遊之需求日益殷切,而且農業經營為因應自由化趨勢必須調適轉型,因此本會積極推動發展休閒農漁業。休閒農業可將農漁業與休憩活動互相結合,發展出觀光農園、市民農園、休閒農場、休閒農業區、農業旅遊及娛樂漁業等各種農業型態,並可由點而面串連成休閒農業觀光帶,充分發揮農業在生產、生活及生態保育之服務功能。

  八十八年本會完成休閒農業輔導辦法及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規定之相關法令,可輔導目前已存續之休閒農場及有意經營之業者,依相關法令申請休閒農場登記與合法經營;同時將具有農業產業及文化特色之地區,劃定為休閒農業區,並提供公共建設之協助與輔導,締造出適宜休閒旅遊之農村環境。

九、主動監測動植物疫情與實施靖海專案,防範走私農產品入境傳播疫病

  八十八年五月大陸地區爆發牛隻口蹄疫疫情,為防範自大陸走私動物入境傳播疫病,本會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召集相關單位研商緊急防疫措施;同時在無臨床症狀下,主動進行牛、羊口蹄疫血清監測。經本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分別於金門、台南及雲林等十處養牛場牛隻檢出口蹄疫病毒,除立即將此十處牛場之牛隻進行全場撲殺,並繼續對全國各地之牛、羊實施血清及病毒檢測,迄已檢測一萬六千多頭牛、羊之血清,口蹄疫檢測結果均為陰性,顯示牛隻口蹄疫病毒已獲得有效控制。此外福建省金門縣畜產試驗所於八十八年八月十七日完成全縣牛隻耳標釘掛及牛籍資料建卡工作,以防範走私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有鑑於近來國內農漁畜產業因走私遭受嚴重衝擊及帶來疫病問題,本會自八十八年六月十日起至十二月十日止,執行「加強防杜漁船走私農漁畜產品行動計畫」,經提報行政院第八十二次治安會報,奉 院長指示成立「行政院治安會報加強防杜走私專案小組」督導施行,並由本會漁業署與財政部關稅總局、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等共同執行「靖海專案」,由「聯合查緝機動小組」全力加強巡邏,執行進出港漁船專案檢查,並加強重點地區漁港之檢查,以杜絕口蹄疫等疫病害蟲傳入。自八十八年一月至十一月止,辦理銷燬走私農產品數量共計一、八八二公噸,與去年同期之一、0三三公噸相較,處理數量增加近一倍。另查獲其他案件七件、查扣大陸漁船二六二艘及海上驅離大陸漁船一、四五九艘;並於新竹漁港加裝閉路錄影監視系統,有效掌握漁船進出動態。執行「靖海專案」對遏阻漁船走私農漁畜產品,防範其入境傳播疫病,以及加強驅離大陸漁船越界捕魚,維護我漁民海上作業安全,均已獲相當具體成效。

十、推動國際農業合作,參與相關國際組織活動

  本會持續推動南向農業合作,依據「中印尼農漁業合作備忘錄」,推動十項中印尼農業合作先驅示範計畫,協助印尼發展具經濟效益之農企業,營造我農企業在印尼投資之良好環境;並於八十八年五月六日與越南簽署「中越農漁業合作協定」,增進雙方農業合作關係。另外,為增進我國與馬其頓之實質合作關係,本會於今(八十八)年八月中旬陪同訪問馬其頓共和國,與馬國農業部簽署「中馬農業科技合作協定」,並協助推動「馬其頓肉雞產業重建發展計畫」。同時,亦加強推動「中南美洲農漁業投資合作計畫」;並與美、加、荷、日、紐、澳等國舉行農產品檢驗檢疫技術工作小組等雙邊工作小組諮商會議,解決雙邊貿易之技術問題,促進農產品貿易。

  本會配合我WTO入會案與各會員國進行農業諮商,本年最重要的進展為五月份召開的第十次工作小組會議,各項農業待決議題均已獲得解決。此外,我國亦以觀察員身分積極參與WTO農業委員會及食品衛生檢驗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委員會,除熟悉相關委員會之運作、規範,並搜集下一回合農業諮商之相關資訊,做為研擬我方立場之決策參考。

  亞太經合會(APEC)係我國現行參加之重要國際組織之一,自一九九四年提出「APEC農業技術合作」倡議,我國對推動亞太地區農業技術合作之努力奉獻與主導,已普獲亞太各國重視與肯定。今年我國除繼續擔任「APEC農業技術合作專家小組」之主導成員(Lead Shepherd),並出席二月在紐西蘭舉行之「APEC聯合論壇會議」及規劃主持於六月七日至十一日在日本東京舉辦之「第三次ATC專家小組會議」。

  在參與其他農業相關國際組織方面,本會於今年五月應邀組團赴巴黎參加國際畜疫會(OIE)第六十七屆年會暨該會第七十五週年紀念,並於十一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在台北主辦「國際畜疫會第二十一屆亞太區域會議及動物緊急疫病研討會」,推動亞太地區動物疫病聯合防禦工作,共有來自十六個國家或地區之八十餘位資深獸醫官員及專家學者與會。本會亦積極參與亞洲生產力組織(APO)、亞非農村復興組織(AARRO)等國際農業組織之各項計畫與活動,並於今年正式成為聯合國系統下世界糧農組織(FAO)轄下亞太農業國際機構聯盟(APAARI)正式會員。

  在拓展國際漁業合作方面,為因應各沿海國實施二00浬經濟海域,本會積極推動對外漁業合作,以有效紓解我漁場不足之困境。目前我國計有一、0八三艘漁船與二十九個國家或地區進行漁業合作。另外,本會積極參與三大洋區域或次區域國際漁業組織,包括大西洋鮪類保護委員會(ICCAT)、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印度洋鮪魚委員會(IOTC)、中西太平洋鮪漁業保育及管理多邊高層會議(MHLC)、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APEC漁業工作小組等漁業組織之年會及資源評估會議,以維護我漁船在公海作業之權益。

貳、八十九年農業施政重點工作

一、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建構一個以市場為導向、品質為後盾的優質農產業

(一)發展有競爭力的農產業

  為因應加入WTO之衝擊,本會將選擇較具潛力的農產品項目,全力輔導發展,以建立優質農業。在稻米產業方面,本會將整合優良食品標誌,加強推廣CAS良質米,並輔導生產有機米,建立國人對國產米之信心。在園藝作物方面,將選擇蓮霧、楊桃、芒果、新興食用菇類、具有吉園圃標章蔬菜,以及熱帶蘭花、觀葉植物等為重點發展項目,從品種選育改良、栽培管理技術改進,至採收後分級、包裝、貯運設備與技術改善等整體規劃,全面輔導改進。

  在畜產方面,土雞肉質鮮美,預估未來較不受進口產品之影響,為提升台灣土雞國際競爭力及品牌形象,本會將推動成立「台灣土雞生物科技公司」,結合先進科技及產業資源,利用台灣特有土雞種原,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台灣土雞;同時積極推動土雞電宰,建立「台灣土雞」認證標誌,方便消費者辨識真正的台灣土雞,形成市場區隔,以強化土雞競爭優勢。

  在養殖漁業方面,將輔導生產明星魚種「海鱺」。海鱺體型大、成長快、飼料轉換效率佳,且肉質屬多脂、高蛋白,富含EPA、DHA及維生素E,並具有牛磺酸、甘胺酸等高營養價值胺基酸,料理可多樣化。本會將加強海鱺之種苗生產,加速飼料與疫苗的開發,推動作業機械化、自動化,以降低生產成本。此外觀賞魚亦列為未來重點發展產業,台灣具有先進的繁養殖技術與經驗,目前可自行繁殖觀賞魚一五0種以上,外銷東南亞、日本、歐美等國家。本會將輔導觀賞魚業者籌組產銷班,並積極整合水族協會、水產種苗協會等建立行銷網,並於國際或國內機場設置展示點,加強宣導促銷。

(二)規劃籌設花卉研究中心、花卉物流行銷中心、花卉促銷展示園區

  為加速發展花卉產業,八十九年本會除繼續推動設置高級花卉專業示範區,並將規劃籌設花卉研究中心、花卉物流行銷中心及建立永久性花卉促銷展示園區,使研發及行銷工作能集中人員與相關資源,配合產業實際需求,於最短期間內解決產業迫切之問題。

  花卉研究中心將由目前花卉試驗研究單位進行統籌整合,從種原收集、品種育成、栽培技術、採收後處理至產品銷售,建立系列完整之研究、推廣體系。初步規劃地點有種苗改良繁殖場及嘉義農業試驗分所二處,面積分別為五0公頃與十二公頃,將於現場實地勘查評估後擇一設置。研究中心除各項試驗研究儀器設備及栽培用溫網室外,並將設置花卉展示園區,分別展示蘭花、原生花卉、觀賞植物、球根花卉之技術研發成果及花卉裝飾利用等主題。

  南投縣為台灣花卉主要產地,生產之花卉以玫瑰、百合、文心蘭等高單價花卉為主。為協助農民重建家園,並提升南投花卉高品質之形象,本會將於埔里鎮輔導設立一處大型花卉物流行銷中心,運用現代化設備及作業管理流程,將埔里打造成全新的國際級花都。

  為了將花卉之美呈現給國人,本會將於桃園區農業改良場位於三峽的台北分場,闢建一處包括花卉展售、推廣、教育、研發及產業統合等多項功能的永久性花卉促銷展示園區,面積達十一公頃,第一期規劃及建設可於八十九年三月完成,將在花團錦簇、色彩繽紛的開園特展引導下,正式與國人見面。此一園區將經常性辦理花展及開辦花綠教室,提供各式花卉培育及消費知識,成為國人賞花、愛花、買花的最佳去處。

(三)成立中央畜產會

  為健全畜牧產銷制度,促進畜牧事業發展,本會依據「畜牧法」之規定,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中央畜產會設董事會,其成員均遴聘自農業相關機構、畜牧團體及畜牧產銷專家、學者;下設行政、企劃、家畜、家禽、服務五組,將於八十九年元月一日開始營運,並訂於元月三日正式舉辦揭牌,為我國畜牧產業開創出新境界。

  中央畜產會正式營運後,將匯集產、官、學各界的力量,加強資源整合,強化產業自主理念,協助規劃產業發展和因應貿易自由化的措施,成為政府與產業之溝通橋樑。其業務包括:1. 整合畜牧產業團體,強化組織功能,加強業務聯繫、協調,彙整意見,提供政府做為研擬政策之參考;2. 建立畜禽產銷資訊體系及預警因應制度,協助業者發揮自主調節功能;3. 建立國產畜禽產品品牌,發展物流體系;4. 推動畜牧產業採取策略聯盟,提高畜牧產業生產效率;5. 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家畜禽保健、屠宰衛生檢查、檢驗及品質認證,以及經營管理訓練等工作;6. 建立優良種畜禽及精液供應體系,推動生產資材共同採購,獎勵開發或引進國外自動化生產系統;7. 協助產業辦理各項WTO因應措施,並協調畜禽產品進出口秩序,以穩定畜禽產品價格。

(四)設立農產品物流專業園區

  面對農產貿易自由化的競爭及網際網路時代「農產運銷資訊網」的形成,農產品交易勢必朝向資訊流、物流與金流的專業發展。本會已將具前瞻性、策略性的「農產品物流專業園區」列為八十九年重大計畫,以符合消費者主權時代的需求,創造出更具效率化的運銷環境。

  農產品物流專業園區兼具下單通路、轉運配送、倉儲保管、生鮮處理與加工等功能,可以滿足農產品運銷網路新時代整合上下游業者中介特性,營運產品包括水果、蔬菜、肉品、漁產品及農特產品,將以包括「常溫」、「冷藏」與「冷凍」之全溫層為發展目標,強調時間與空間之效率化及農產品少量多樣化、高頻率配送的需求特性。本項工作將結合農產運銷電子商務計畫,為電子商務物流面臨問題提出因應之道;同時也將突破畜產品活體交易現況,邁向屠體交易新時代。

  本專業園區將選擇北部地區為設置地點,目前本會已積極接洽農民團體及相關組織,針對園區定位、物流用地、交通通訊基礎環境、人力技術資源、經濟規模等詳加評估。園區面積將達十公頃規模,總投資金額為三十億元,完成後將對傳統農產運銷通路型態產生革命性影響。

(五)推動漁港功能多元化

  為配合國人對海上休閒之需求,提供國人高品質之親海休閒遊憩活動空間,本會已將「推動漁港功能多元化」列為八十九年重要工作,在兼顧漁民作業權益之前提下,針對漁港所在區位特性、區域休閒活動需求、漁港本身之腹地大小、泊地水深條件、碼頭長度及相關設施條件,進行必要之功能調整規劃,將漁港轉型成為觀光、休閒等多功能使用,以達成漁業發展及海上遊憩活動雙贏之目標。

  本會已於八十八年度擴大內需方案中編列五億元,推動漁港功能多元化建設,計辦理淡水第二、富基、深澳、竹圍、新竹、將軍、後璧湖、伽藍、馬公、及赤崁等十處漁港功能多元化整體規劃,以及淡水第二漁港等十七處漁港港區景觀綠美化及休閒公共設施之整建。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亦繼續編列七億三千五百萬元,辦理淡水第二漁港木棧道及觀景廣場工程、永安漁港拱橋及觀海涼亭工程等三十八項漁港功能多元化建設。

(六)防範國外動植物疫病入侵

  我國加入WTO之後,農畜產品進口種類及數量將增加,外來病蟲害入侵之風險亦將提高。本會將積極強化動植物防疫檢疫制度,與各國針對相關議題進行合作,並派員赴農產品輸出國辦理產地防疫檢疫之查證,以維護輸入產品之安全衛生,保障國人健康及農業的生產環境。

二、規劃成立農業部,推動農業組織再造

  依本會組織條例規定,本會就主管事項對地方政府有指示監督之責,已具備「部」的權責。為貫徹建制功能,有效推展業務,應可升格為「部」,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亦持續有是項擬議。本會將持續研擬「農業部組織法草案」,配合精省業務之調整,對農政機關之行政組織加以整合,規劃在農業部下成立「作物生產局」、「農產運銷局」、「農村規劃發展局」、「自然生態署」、「國家農業科技研究院」,以落實推動產業發展、國土保安、生態保育及農漁村建設等各項工作,期望在合理組織與人力配置下,提升組織動能與活力,實現「現代化農業、富麗農漁村、活力農漁民」的願景。

三、訂公元二000年為「生物多樣性保育年」,全面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

  生物多樣性的維護包括對野生物種的保育、生物資源的永續利用、生態系的復育與自然環境的改善。「生物多樣性公約」迄今已有一七五個國家簽署,為目前國際上重要公約組織之一。保育生物多樣性,永續使用其組成部分,並公平、合理分享利用遺傳資源所產生的惠益,已成為全球所關注之焦點。生物多樣性保育在國內起步較晚,但過去與生物多樣性保育相關的各項工作,在國內已進行了十餘年,而且獲得了豐碩的成果。不過目前生物多樣性維護工作推動較為分散,大部分集中在傳統的野生生物保護技術,或重視個別保護區的基本資料調查與幾種瀕危物種的復育。未來生物多樣性維護應從策略、規劃著眼,並滿足各物種對棲地的需求,以確保資源永續利用策略的完整性。

  為迎接千禧年自然保育之趨勢,本會特訂公元二000年為「生物多樣性保育年」,除將在各部會及學者專家協助下,整合各界意見,於八十九年完成具體可行的台灣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並加速設立各類自然保護(留)區來維護特有本土生物物種及良好棲息地,維持各類生態系統之平衡。本會已就目前已設置的國家公園、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進行檢討,其中較不足的部分,將以公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方式,在北部劃設「棲蘭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中部「能丹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南部「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來完成中央山脈綠色廊道之政策目標。

  本會將落實收集保存本土野生動植物物種,來提供產業永續利用的基礎;同時進行生物資源調查,健全自然資源經營管理制度。並將於本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舉辦「台灣生物多樣性成果特展」,使國人充分瞭解我國在遺傳、物種及生態保育及永續利用工作推動上之成果;也將舉辦「邁向二十一世紀生物多樣性保育國際研討會」等國際性或全國性的研討會,以汲取國際經驗與國人建議;並針對全國國中、小學教師舉辦系列性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研習班,藉由教師進行生態保育觀念紮根的工作,以達成生物多樣性保育之目標,使國人能夠生活在更好、更自然的環境下。

四、配合農業發展條例完成立法,研修相關施行細則及子法

  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完成立法後,為貫徹執行本條例確保農業永續發展、促進農地合理利用、穩定農業產銷、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及提高農民生活水準等之目標,本會將修訂「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並研修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以因應農業發展及農村社會新情勢,建立完整法規體系。主要之子法包括:

(一)新訂「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之認定及查核辦法」,做為管理農地移轉、辦理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減免之依據,以使目前分散各不同執行機關認定不一之現象,獲得改善。

(二)新訂「農業用地同意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辦法」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繳交回饋金之繳收、撥交及分配利用辦法」,做為執行管制農地變更使用及收繳回饋金之配套法令。

(三)新訂「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及「獎勵集村興建農舍辦法」,做為農業用地申請許可及獎勵興農舍之執行依據。

(四)新訂「農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以加強違規使用之稽查。

(五)新訂「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受耕地之移轉許可準則」,以做為管理農企業法人取得耕地之準繩。

(六)新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以供辦理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救助、補助之需。

  目前本會主管並依據現行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而已訂定之相關子法規,如「農產品受進口害救助辦法」、「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休閒農業輔導辦法」、「農業綜合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農產品平準基金設置辦法」等十餘種子法,亦將視需要加以檢討修正。

五、制定「農村建設法」,推展「新鄉村運動」

  台灣地區有四千餘處農村聚落,是農民生活與農業經營的活動空間。在經濟快速成長後,國人對生活品質的要求不斷提高,尤其面對農產貿易自由化,政府更應加速推動農漁村建設,並配合文建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藉以平衡城鄉發展,改善農漁民生活環境,促進區域性的農業發展,創造農村經濟活力。

  為推展「新鄉村運動」,全面推動農村發展建設,本會將制定「農村建設法」,預定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底前完成研擬「農村建設法」草案報院,並在整體性與綜合性農村計畫指導下,有效解決農村現代化過程中所遭遇之各項問題,以營造農村社區新形象,建立舒適、富裕、祥和的農村社會。而且,在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完成立法後,將鼓勵農民以集村方式興建農舍,減少家庭排放水污染農業生產環境,以達成農村自然保育、景觀維護之要求。

  有鑑於九二一震災造成台灣中部地區農村嚴重損害,本會將依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規定分工,積極展開災後農村聚落重建相關工作。經劃定之農村聚落重建規劃區包括集集鎮隘寮里、廣明里及林尾里等七十四區,為落實執行重建工作,除就重建聚落居民組成「農村聚落重建推動委員會」予以主導參與外,並結合民間相關專門技術顧問公司或學術單位予以輔導規劃,由下而上規劃出具前瞻性、可行性之農村發展方向,並依規劃內涵逐步完成實質建設。預定於八十九年三月前完成規劃報告,並擬定重建計畫,以為未來五年重建工作之執行依據,創造出農村的新風貌。

六、加強國際農業合作,增派駐外農業人員

  因應農業產業發展國際化的趨勢,本會將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加強推動與南向及中南美洲國家之雙邊農業合作,推展台灣經驗,協助友邦發展農業;並促進雙邊貿易與投資,配合我駐外農技團,協助當地及我國投資之農企業經營,建立衛星農場,逐步擴大經營規模,以創造資源互補、互利共榮之合作關係。同時將遵守國際漁業規範,推動責任制漁業,善盡共同養護漁業資源之責任,輔導遠洋漁船裝設漁船監控系統,加強漁獲統計及資源評估研究,合理調整漁業經營規模,維持符合海洋法公約之現代化船隊;並積極參與國際漁業組織,爭取平等參與權利,拓展對外漁業合作,以維護遠洋漁業權益。

  本會目前派有駐外人員之地點,包括美國華府、瑞士日內瓦及南非開普敦。未來經貿進一步自由化與國際化,我農漁國際業務勢必大量增加,包括農漁產品貿易、國際農漁業組織活動、野生動物保育、農漁業合作與漁事糾紛、漁船及船員輔導與管理、漁獲物轉載,以及協助辦理簽證、國際重要農情蒐集與主要國家農漁業政策之彙報等,以目前有限地區之駐外人員實無法負擔。因此,本會已洽商外交部,擬在重點地區予以擴編或增派駐外農漁業人員,擬於美國華府規劃成立農業組,並於比利時、日本、模里西斯、美屬薩摩亞、新加坡、西屬卡那利群島、美屬關島、印尼、所羅門群島、塞內加爾、荷屬小安地列斯島等重點地區予以增派駐外農漁業人員,以推動國際農漁業合作業務。

參、結語

  邁向二十一世紀,農業部門將面對市場與資源均朝向自由化架構運作的時代趨勢,農業政策規劃必須掌握時代脈動與環境變遷,在現有基礎上,從國內與國際宏觀的角度,以「照顧農民的心、愛護鄉土的情」,與農民朋友們一起打拼,並以務實的態度,積極的作為,結合各界的力量,推動農業再造工程。在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推動後,新世紀農業將是具有高度競爭力的現代化產業;新時代的農民將是有信心、有活力的農業經營者;農業資源在兼顧產業發展與環境維護下,合理調整利用,而生物多樣性保育的全面推展,將奠立農業永續經營的基礎;農漁村建設在結合人文、自然與社區意識積極推動後,可有效平衡城鄉發展,使農漁村呈現繁榮景象,並能保有鄉土之美,實現富麗農漁村的理想,打造出更璀璨的新世紀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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