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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畜產會正式運作

中央畜產會李兆峰

  為有效實施畜牧產銷制度,促進畜牧事業之發展,整合了相關辦理畜牧產銷業務的基金會,「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於今(89)年元月1日開始營運,由農委會陳副主任委員武雄擔任董事長,並聘請原台灣區肉品發展基金會莊執行長銘城擔任該會執行長,於元月3日上午假該會辦公室(地址:台北市溫州街14號4樓)正式揭牌。

  87年6月畜牧法公告實施,對畜牧事業的發展影響尤其深遠,使畜牧事業從此有法律依據,中央畜產會即是依畜牧法第二十五條設立,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衝擊及消費型態的改變,畜牧產業必須逐步調整產業結構,強化體質,以接受國際化的挑戰。經過年餘來之籌劃,原有之台灣區肉品發展基金會、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會及台灣區種豬發展基金會已於88年年底解散,業務由中央畜產會承接。

  中央畜產會設董事會,其成員均由主管機關自農業相關機構及對畜牧產銷具有研究之專家、學者及相關畜牧團體中遴聘,並設行政、企劃、家畜、家禽及服務5組,其經費來源包括: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畜牧團體捐助、其他捐贈、基金孳息及服務費,今後之業務及願景如下:

一、整合畜牧產業團體,強化組織功能,加強業務連繫、協調及意見之整合,提供政府研擬政策之參考,成為政府與產業之溝通橋樑。

二、建立家畜禽產銷資訊體系及預警因應制度,蒐集、分析、利用及傳播正確產業訊息,協助業者發揮自主性調節功能。

三、建立國產畜禽產品品牌,發展物流體系,供應安全衛生美味畜禽產品,提昇畜牧產業國際競爭力。

四、推動畜牧產業策略聯盟,參與策略性產業投資,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畜牧產業生產效率。

五、接受政府辦理家畜禽保健業務、畜禽屠宰衛生檢查、畜禽產品衛生管理、檢驗及品質認證等工作,確保畜禽產品衛生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拓展國際市場。

六、接受政府委託辦理畜牧業者訓練,強化經營管理專業職能,加強畜牧業者產業組織向心力。

七、建立優良種畜禽及精液供應體系,並推動畜牧生產資材共同採購,獎勵開發或引進國外自動化生產系統。

八、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協助畜牧產業辦理各項因應措施,並協調畜禽產品進出口秩序,穩定畜禽產品價格。

  中央畜產會正式營運後,將加強資源整合,強化產業自主理念,蒐集國內外畜禽產銷動態資料,成為民間與政府間的橋樑,協助規劃產業發展和因應貿易自由化的措施,匯集產、官、學各界的力量,為我國畜牧產業開創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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