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2月(第92期)
921震災農業產業重建計畫執行情形
企劃處企劃科 陳永剛
去(88)年9月21日,台灣中部地區發生芮氏7.3級強烈地震,造成山崩地裂,建築設施倒塌,農業設施受到破壞,復因交通運輸受阻,農產品難以及時運出,加以山坡地大面積崩塌,扭曲山林地貌,對受災地區農民生計及農業生產、生活、生態面均有重大影響。災變發生後,農委會即於當日成立緊急災害應變小組,整合所屬農業單位,成立「救災單一窗口」,儘速掌握農業災情,統籌支援救災及協助災區重建工作。第一階段緊急救災工作大致已告一段落,接續必須要有完善規劃的重建措施,以穩健、踏實的腳步,來安定農民生活,重振農村活力。 本次震災之農產物損失計23億6千餘萬元;以農作物損失14億8千餘萬元最鉅,被害面積茶為最大宗,水稻次之,其他為園藝作物,包括:香蕉、龍眼、梅、荔枝及葡萄等;畜產損失6億5千餘萬元,以雞隻死亡143萬餘隻最嚴重,其中受災種雞場損失占總產量約15%;林業及漁業損失分別有2億1千餘萬元及1千餘萬元。另有農業設施及資材損失包括:農田移位、塌陷、埋沒2,595公頃,以及蓄水池12,422座、製茶廠1,344家、畜禽舍14萬4千餘坪、灌溉渠道15萬3千餘公尺、農田水利構造物166座等遭到毀損,農路受損有1,380件。尤以南投、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及苗栗各縣之災情最為嚴重。 就整體資源而言,此次受災之縣市位於景觀優美、生物資源豐富之地區,其中苗栗卓蘭,台中東勢、新社、石岡等地區為中部最重要的果樹產地;南投埔里、仁愛等地區氣候溫和,為花卉主要產地,鹿谷、竹山、名間等地區則為國內高級茶葉及孟宗竹主要產地,且埔里亦為養雞業重要集中地。因此,災區農業產業的重建,將跨出復舊範疇,希望藉由精緻農業重建、傳統產業升級,結合地方景觀與產業特色,配合公共設施與農村聚落整體重建計畫,達成以下目標,展現農村新風貌:
一、發展精緻農業,加速傳統產業升級。 二、發揮地區特色,推動產業多元發展。 三、配合觀光資源,建立休閒農業環帶。 四、平衡生產生態,營造永續經營環境。
農業重建工作大致可分為產業重建、公共設施重建與農村聚落重建三部分,本文謹就農業產業重建提出說明。農業產業重建工作含括災害救助與救濟、農作與畜牧產業重建、坡地灌溉系統重建、災區農產運銷機能重建,以及農田水利設施與農路重建等。其中農田水利設施與農路重建因已納入公共設施重建計畫之領域辦理,其餘工作則專案研提「農業產業重建計畫」。謹就農業產業重建計畫所推動之各項工作重點及執行情形分述如下: 一、天然災害救助與農田損害救濟 在短期救急方面,農委會於災變發生後即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公告災區,提供農民現金救助及紓困貸款,以協助周轉渡過困境。同時,此次震災造成農地流失、埋沒2,500餘公頃,是以往農業災害所少見,故亦立即研擬「農田及魚塭受災流失、埋沒、海水倒灌救濟要點」,報奉行政院核定後,於十月二日公告。凡農田流失每公頃給予新台幣10萬元救濟,埋沒每公頃救濟新台幣5萬元,且不受農業天然災害公告災區範圍之限制。截至88年12月底,計辦理農作物損失救助15,254戶,發放救助金2億1,796萬餘元;農田毀損救濟2,477戶,發放救濟金3,964萬餘元(除部分鄉鎮因交通阻絕未能及時提出申請及部分疑義案件尚待另案處理外,上述工作已大致完成);紓困貸款至89年1月24日止,計申貸240戶、金額9億9,097萬元(其中農民174戶、1億8,613萬元),已核貸169戶、金額4億7,693萬元(其中農民163戶、1億1,993萬元)。 有關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事宜,為應地震災害特性需要,此次也特別採取下列新措施: (一)各項勘查及現金救助工作均採隨到隨辦方式,俾利農民應急之需;同時,為因應災後部分山區道路交通受阻,將現金救助及紓困貸款申請期限由十日延長為二個月。 (二)紓困貸款年息比照賀伯風災從四.五%降為三%,期限最長可達七年;復因糧倉、市場建築及畜牧設施受損嚴重,特針對相關業者及農民組織,提供專案低利融資貸款。 (三)將本次震災受損嚴重之「蓄水池」及「石駁坎」等損失列入現金救助項目;並增列「栽培床架」、「引水管線」及「製茶設備」等為紓困貸款項目。 (四)對於受災情形未達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地區,另以專案方式協助復建。 二、農作及畜牧產業重建 為加速推動各項重建措施,已邀請農業學者、專家組成農作及畜牧產業重建技術服務團,實地赴災區指導復耕、復養技術,並針對受損較大之畜禽舍及污水處理設施,即刻進行緊急修繕及消毒等必要處理,有效防制動物疫病之發生。同時,依據地區產業特色規劃推動各項產業重建計畫,其重點方向如下: (一)農作產業重建
(二)畜牧產業重建
三、坡地灌溉系統重建 (一)蓄水池重建 九二一地震災害造成中部地區坡地灌溉系統嚴重破壞,尤以蓄水池為最。除輔導超限利用者廢園造林外,其符規定者,則積極協助辦理蓄水池重建。補助的方式係依照蓄水池之噸數分級給予不同補助金,最高為100公噸(含)以上者每座補助50,000元,每10公噸為一等級,每等級補助金差額為5,000元。本項工作預定於一年內完成。 (二)輔導設置省水灌溉管路 由於本次震災亦造成農業生產環境大幅度改變,部份地區之果園、花卉栽培設施,因地形隆起致無法採用地表灌溉方法施灌,已在推廣節水灌溉計畫項下,優先受理災區農民申請採用省水管路噴灌、滴灌;同時,農田水利會亦對申請農民提供灌溉技術資訊,指導管路設施之使用及維護,俾配合其農作需要,有效運用設備。 四、重建災區農產運銷機能 (一)協助促銷災區農產品 震災發生後,災區部分農產品因受交通受阻無法運出,在農路陸續搶通之後,已解決運輸問題。為使農產品產銷維繫通暢,農委會自十月九日起展開災區農產品一系列促銷活動,並協調台灣地區300家超市設置九二一災區農產品專櫃,透過大台北都會區生鮮農產品宅配服務體系辦理愛心宅配服務。本項工作至88年12月底已告一段落,相當受災區農民歡迎與肯定,各項營業總額已超過3億5,600餘萬元。 (二)重建災區農產運銷設施
九二一震災在緊急救災及搶修工作後,復建、重建工作將是另一段艱辛的路,需要結合各方資源與智慧,以愛心與毅力,在最短時間內,紓解農民生活困頓,提振農村生機與活力。在各項復建、重建工作陸續推動後,預期大部分的農業基本生產機能於一年後可恢復至災前水準,二年後能趕上災前生產品質與生產環境及設備,五年內能展現其特有產業的魅力並與其他非災區農業縣市並進。長期間,在農村家園重建後,期能藉此契機因勢利導,帶動農業與農村的轉型發展,讓農業不僅是維持生活的基礎產業,也成為多元發展的尖端事業,農村亦不只是生產與生活的空間,更能展現全新氣象,成為兼具自然風貌與本土人文特色的新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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