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牛、羊口蹄疫疫情之處理情形及因應措施

 

 

防檢局動物防疫組 梁家豪

 

壹、前言

 

  自八十八年六、七月於金門、台南等縣牛隻檢出口蹄疫病毒後,本會即持續監測台灣全島牧場是否遭口蹄疫病毒感染,並隨時採取必要之緊急防疫措施。而今年一、二月份國內傳出零星隻牛、羊口蹄疫疫情,本會防檢局即採取必要之緊急防疫措施,對於診斷結果口蹄疫陽性場之牛、羊隻立即予以全場撲殺,所產生乳亦一併銷毀,有效清除病原,避免疫情擴散。

 

貳、牛、羊隻感染口蹄疫之經過及緊急因應措施

 

一、本會防檢局(以下簡稱防檢局)於本(八十九)年一月十九日接獲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通報該縣崙背鄉李姓酪農戶飼養之乳牛發現懷疑有口蹄疫病變,立即指派防檢局宋副局長前往現場督導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進行疫情調查、實施移動管制、消毒、禁止該場牛隻所產之生乳移出場外等防疫措施,並採集痂皮、血液等檢體逕送本會家畜衛生試驗所(以下簡稱家衛所)進行檢驗。該所於一月二十日深夜完成初步檢驗結果,懷疑牛隻已被口蹄疫病毒感染。另由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採自虎尾鎮林姓農民所飼養之兩頭役用黃牛之例行監測檢體經家衛所於本月十九日檢驗結果,為口蹄疫帶原者。該二頭帶原黃牛及疑感染口蹄疫之一三二頭乳牛,均由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分別於一月二十日及一月二十一日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之規定予以撲殺、化製,其所產之生乳亦一併銷毀。

 

二、本年一月二十三日接獲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緊急疫情報告,該縣六腳鄉蔡姓農戶飼養之乳牛舌部有水?U、潰爛、蹄冠部亦有水?U出現,強烈懷疑為口蹄疫病毒感染。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已對該乳牛場進行移動管制,禁止將所產生乳移出場外,並採集該場牛隻血清、水?U液及咽喉液送家衛所進行進一步確診工作,經診斷證實為口蹄疫陽性。為防範疫情蔓延,以防堵疫情擴大,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已完成該場一三一頭牛隻撲殺及生乳銷毀工作。

 

三、為防範疫情擴散,並維護畜牧產業之安全,防檢局依據「牛隻口蹄疫緊急應變小組」會議決議,自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起對全國偶蹄類動物採取全面施打口蹄疫疫苗之防範措施,並由該局責成各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持續進行疫情監測並加強輔導養畜戶落實自衛防疫措施,避免疫情擴大。

 

四、彰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於二月十四日接獲該縣芳苑鄉洪姓養羊戶通報其所飼養之初生仔羊突發死亡,該所獲知後立即派員前往該場調查疫情,發現數日內有初生十日齡以內之仔羊陸續死亡計二十二頭,其中二頭死仔羊送家衛所剖檢,結果無特異病變。另一頭活仔羊由彰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經安樂死後進行剖檢,病羊心臟左心房室可見瀰漫刷狀白點、舌面可見針尖狀出血點及肺氣腫等病變,懷疑感染口蹄疫。經查該場其餘所飼養乳用山羊一八○頭、黑肚肉羊四八頭等計二二八頭均健康。彰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已於二月十四日對該場羊隻實施移動管制,嚴密監控其健康狀態,而將其所生產之生乳予以銷燬,並對該場畜舍實施嚴密消毒。此外,該所調查附近所有養畜戶疫情,並未發現其他養畜戶所飼養之偶蹄類動物出現異狀。彰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復於二月十五日再度剖檢二頭仔羊及三頭母羊,結果均未發現有任何特異病變。家衛所於十六日清晨完成檢驗,由所採集之檢體經聚合酶鏈反應檢測結果呈口蹄疫陽性反應,血清非結構蛋白亦呈陽性反應,復經聚合酶鏈反應產物做病毒核酸序列比對結果與O型金門株相似性達九九.四 %。綜合上述解剖症狀及實驗室檢驗數據,診斷為口蹄疫。該羊場發生口蹄疫之原因,經研判可能是由於該羊場並未對懷孕母羊、三月齡以下仔羊及肉羊作口蹄疫疫苗注射所造成之防疫疏漏。

 

五、高雄縣動物防疫所於二月二十二日接獲該縣阿蓮鄉陳姓養羊戶通報,所飼養之初生仔羊突發死亡,該所獲知後立即派員前往該場調查疫情,發現該場是乳羊繁殖場,並未出售羊乳,所產羊乳全供該場仔羊食用。該場近日內有初生兩週齡以內之仔羊陸續死亡。該所攜回四頭乳羊剖檢,發現病羊心肌壞死病變,懷疑感染口蹄疫。高雄縣動物防疫所除對該場羊隻及所產之生乳實施移動管制嚴密監控羊隻健康狀態,並對該場畜舍實施嚴密消毒。此外,該所亦進行調查附近所有養畜戶疫情狀況,並未發現其他養畜戶飼養之偶蹄類動物出現異狀。家衛所於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完成初步檢驗,所採集之乳汁及咽喉液檢體,以聚合酶鏈反應檢測結果,呈口蹄疫陽性反應,復經聚合酶鏈反應產物做病毒核酸序列比對,結果與O型金門株相似性達一OO%。綜合上述解剖症狀及實驗室檢驗數據,診斷為口蹄疫。由於該羊場於二月十八日才注射第一劑疫苗,目前仍未能產生足夠之保護效力,推測可能是該羊場延誤施打疫苗時機,導致口蹄疫發生。為防止疫情的擴散,高雄縣動物防疫所,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之規定,將該場羊隻予以撲殺,所產生乳全數銷燬。

 

參、結語

 

  目前氣溫依舊濕冷,仍屬口蹄疫好發季節,如未確實施打疫苗,難免會有零星疫情的發生。對未依規定完成免疫之農戶,將責請縣市動物防疫機關,逕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新台幣一萬至五萬元罰鍰,致應撲殺之動物,亦不發給補償費。並鄭重呼籲各牛、羊及鹿等偶蹄類動物飼養戶,現為口蹄疫防疫關鍵時機,務必完成二劑口蹄疫基礎免疫預防注射,並加強自衛防疫工作,管制人員及車輛進出牧場。鑒於此次病毒來源未明,不排除係因走私動物或其產品帶入病原,特籲請全民共同防範走私行為,以防範帶入動物疫病。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94-03-01:13,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