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全國糧食安全會議結論

主任委員 陳武雄

  本會於 5 月 10 日、 11 日舉開「全國糧食安全會議」,獲致 14 項關鍵策略及相應措施 55 項(如附表 1~5 ),重要結論包括:訂定糧食自給率是政策目標,用以調整國內生產結構,以及將農地與水資源作最有效利用,並設定 2020 年達 40% 之目標;掌握糧食進口來源,加強國際農業投資與合作,打造無國界之糧食安全防護網;建構糧食安全分級管理體系,掌握糧食安全存量,建立儲備機制;提升農業用水及農地之利用效率,維護優質糧食生產所需水土資源,確保糧食安全等,兩天結論將與相關部會納入政策規劃項目,具體落實,以維護國內糧食安全。

. 提高糧食自給率, 增加國產糧食生產及消費 ,並設定 2020 年達 40% 之目標

(一)為確保我國糧食安全,衡酌國際情勢及貿易規範,考量國內生產環境與國人消費結構,訂定我國 2020 年糧食自給率目標為 40% 。

(二)配合糧食自給率 40% 目標,將活化休耕地 14 萬公頃;優先鼓勵特定農業區等優良休耕農地,種植穀類如飼料玉米等糧食作物,並研議將休耕農地委託農民團體大規模經營。

(三)調整輪作獎勵措施,放寬輪作作物種類,引導種植進口替代作物,提高種植誘因。

(四)創造國產農產品新興利用方式替代進口穀物消費,開發安全與健康之多元新產品;強化消費者教育與互動,共同分擔提高國內糧食自給率之風險與成本;建立產地標章,推動在地生產在地消費,鼓勵國人選用國產食材,提高非基改大豆及米穀粉之國產供應量;改善國人膳食結構,朝向均衡健康飲食,進而減少進口產品需求量。

二 . 掌握糧食進口來源,加強國際農業投資與合作,打造無國界之糧食安全防護網

(一)保障與分散糧食進口來源,尋找替代產品與其進口來源,實施糧食運回之租稅優惠等措施,降低進口稅率,鼓勵業者進口。

(二)考慮結合政府國外開發援助計畫等方式,協助業者進行海外農業投資;另協助企業取得資金、提供低利貸款、糧食運回之租稅優惠措施。

(三)加強國際合作,建立國際區域糧食安全儲備機制,打造由點到面且無國界之糧食安全防護網。

三 . 建構糧食安全分級管理體系,掌握糧食安全存量,建立儲備機制

(一)依據國內重要糧食種類之供應量、價格或熱能供應等因素,訂定能及時反應國內糧食安全風險指標,依該項指標建立國內之糧食安全分級制度;釐定各種情況之國內生產及供應措施,以降低糧食安全風險。

(二)維持較高水準政府稻米庫存量,掌握大宗物資產銷安全庫存動態,研究大宗物資適當之安全庫存量,規劃藏糧於民之儲備管理機制。

(三) 推動「實(食)物銀行」,完善弱勢族群主動救助機制 。

四 . 提升農業用水及農地之利用效率,維護優質糧食生產所需之水土資源,確保糧食安全

(一)確保優質農地總量,建立跨部會農地總量管控之協商機制,訂定農地保育政策,全國農地需求總量納入國土規劃;並根據農地分級原則,劃設優良農地。

(二)從嚴審認農地變更使用,優先維護特定農業區及台糖供農業使用之優良土地,檢討農地違規稽查執行機制及裁罰強度。

(三)施政資源優先投入大面積且資源品質良好之農業生產區域,建立核心產業安全生產模式,結合產業輔導與農村再生計畫,營造優質營農與生活環境。

(四)維護合理農業灌溉水量,增加農業用水的調蓄設施,建構適地、省水、節能之現代化農業用水管理系統,提升農業用水利用效率。

(五)維護灌溉用水品質,推動灌排分離政策,建立灌溉水質安全監測及預警機制,加強水污染源管制及輔導措施,降低水土污染之風險,確保農產品生產安全。

  本次會議特別重要且具意義,所獲關鍵策略更是得之不易,未來本會除將積極落實推動各項措施外,並將與經濟部、內政部、外交部、財政部、衛生署等相關部會,充分溝通、協力合作,為穩定國內糧食供需及價格,扮演民眾堅實的後盾,確保糧食供應無缺,讓國人免於糧食危機的威脅。

 

表 1 議題一「增加國內糧食生產及消費,提高糧食自給率」結論

題綱

策略

措施

推動在地生產、在地消費,提高國產農產品消費。

改善國人飲食結構,減少對進口產品需求, 以多元角度提升全民消費在 地農漁畜產品之意願,進而引領消費風潮。

1. 透過產品開發、技術改良、建立產地標章及強化衛生安全無縫管理機制,提升我國農漁畜產品優質形象。

2. 鼓勵生鮮食品業、加工食品業及餐飲業等,採用國產食材;提高非基改大豆及米穀粉之國產供應量;並輔導於產品或營業場所明確標示,提高消費國產農產品。

3. 調整膳食結構, 導入均衡營養、食物里程與節能減碳觀念,促進國人膳食結構平衡,進而減少進口產品需求量 ;並強化消費者教育與互動,共同分擔提高國內糧食自給率之風險與成本。

4. 獎勵契作或建立生產專區,穩定市場供銷、建構網路撮合商城,建立農民市集直銷管道,創造新興消費通路,拓展消費市場及消費量。

5. 訂定糧食自給率是 政策目標,用以調整國內生產結構,以及將 農地 與水資源作最有效利用。考量國內生產環境及國人消費結構, 2020 年我國以熱量為權數計算之綜合糧食自給率目標訂為 40% 。

活化休耕農地,調整作物生產結構。

檢討休耕措施,引導復耕種植;調整輪作獎勵措施,提高種植誘因。

1. 特定農業區等優良農地,研議提高獎勵措施,優先種植替代進口作物,如飼料玉米、大豆、小麥及雜糧等。

2. 研議將休耕農地委託農民團體大規模經營;對農民辦理休耕者,採「提早申報,從嚴勘查」措施,並檢討連續休耕方式,鼓勵種植一年生或再生性綠肥作物,減少翻耕,推動節能減碳休耕模式。

3. 放寬輪作作物種類,並研議提高契作獎勵與價格,獎勵復耕種植進口替代作物。

4. 推動農地租賃及鼓勵出租連續休耕地,並建立推廣人員獎勵及輔導機制,擴大經營規模及企業化經營。

5. 配合糧食自給率 40% 目標,活化休耕地 14 萬公頃期作面積。

6. 休耕政策應與農地及稻米政策一併檢討,並研議結合直接給付制度,以提升農業競爭力及穩定農家所得。

具潛力作物及抗逆境科技研發。

強化具潛力作物耐 / 抗逆境能力之科技研發,結合環境友善生產體系及產銷經營科技,提升整體糧食供給及永續農業發展。

1. 利用科技培育適合國內種植之高產及耐 / 抗逆境小麥、飼料玉米、飼料稻及雜糧新品種。

2. 掌握市場需求,研發產地消費特色潛力糧食作物之種類,並開發安全與健康多元新穎農產品,增進整體國內糧食生產與消費。

3. 發展優良農作生產及農業環境友善之耕作方式,促進農業永續經營。

4. 強化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引進耐 / 抗逆境種原及同步研發關鍵技術,提高糧食作物耐逆境研究與選育量能。

 

表 2 議題二「掌握糧食進口來源,加強國際農業投資與合作」結論

題綱

策略

措施

確保糧食進口來源 。

保障與分散糧食進口來源、充分掌握國際糧食市場資訊、簡化進口行政程序、降低進口成本及尋找替代產品。

1. 協助業者分散糧食進口來源與管道。

2. 鼓勵業者與主要進口來源國簽署保證供應意向書,以保障我國優先進口權。

3. 充分掌握國際糧食市場資訊,使資訊透明化。

4. 研擬簡化進口程序與文件、檢疫及檢驗流程、降低港口倉儲成本,加速大宗穀物進口。

5. 機動調整進口稅率、貿易推廣費或檢驗檢疫費用。

6. 尋找替代產品與其進口來源,透過降低進口稅率,鼓勵業者進口。

可行海外農業投資或生產方式。

加強國際農業合作、鼓勵企業透過各種方式進行海外農業投資。

1. 建立政府間對話機制,如多邊組織及雙邊會議或簽署雙邊農業合作協定,促進國際投資合作。

2. 考慮結合政府開發援助計畫,如提供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諮詢及服務,協助業者進行海外農業投資。

3. 鼓勵企業合作併購海外穀物供應商,以擴大直接採購規模。

4. 鼓勵業者與國外企業或農場合作以掌握糧源。

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赴海外農業投資。

協助企業取得資金、提供資訊及諮詢服務、人才培育,協助企業海外農業投資。

1. 協助企業取得資金、提供低利貸款、糧食運回之租稅優惠等措施。

2. 提供海外農業投資諮詢服務及資訊。

3. 培育農業技術人才。提供農業技術研究與支援,改良當地農作物品質並提高生產力。

 

表 3 議題三「建立風險管理機制,確保糧食供應無缺」結論

題綱

策略

措施

依風險程度建構糧食安全分級管理體系。

依國內經濟狀況及產銷條件,以能即時反應國內糧食安全狀況之指標,建立確實可行之糧食安全分級管理體系。

1. 研究以糧食供應量(綜合國內生產、進出口、庫存因素)、國人每人每日糧食供應熱量或價格等做為分級指標。分級指標應能及時反應國內糧食安全狀況。

2. 評估將糧食安全風險分為低度風險(供應略不足或價格略波動)、輕度風險(稻米、小麥、黃豆、玉米單項供應較缺或價格波動較劇)、高度風險【兩項以上(含主食)供應較缺或價格波動較劇】、重度風險(糧食供應嚴重不足或價格嚴重波動,監測國內每人每日糧食供應熱量未能達 2,000 大卡)四等級。

3. 依各種風險等級採取不同之因應措施,確保國內糧食供應及價格穩定;在重度風險時,可讓國人取得生存所需之糧食及能維持基本營養及健康。

掌握大宗進口物資安全存量及儲備管理機制。

掌握大宗物資產銷庫存動態資料,研議明訂大宗物資安全庫存量及規劃存放之倉儲設備;規劃藏糧於民之儲備管理機制,並建立國際區域糧食安全儲備機制。

1. 依農政單位規劃之我國糧食安全風險分級制度,相關公會定期提報國內大宗物資產銷庫存動態資料,相關單位監控國內利用情形。

2. 研究定義國內糧食範圍,依糧食管理法公告大宗物資適當安全庫存量之可行性。

3. 調查國內可供儲存糧食之倉儲設備及容量,規劃藏糧於民之儲備管理機制。

4. 積極推動 APEC 緊急糧食安全儲備機制,建立國際區域糧食安全儲備機制。

確保弱勢族群基本生活照顧。

因應民生用品漲價,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強化辦理實(食)物救助機制,確保弱勢族群基本生活照顧。

1. 推動「實(食)物銀行」,完善弱勢族群主動救助機制。

2. 輔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結合之民間社會福利團體,推動「實(食)物銀行」扶助弱勢家庭,辦理弱勢族群基本生活照顧。

3. 結合農政單位糧食救助措施,依糧食安全風險分級制度,擴大辦理糧食援助。

 

表 4 議題四「強化農地規劃與管理,維護優質糧食生產用地」結論

題綱

策略

措施

維護一定質量農地資源,確保糧食潛在供應能力。

依據糧食風險管理機制,配合國土規劃確保優質農地總量。

1. 依據糧食安全,推估全國農地需求總量,建立跨部會農地總量管控之協商機制。

2. 訂定農地保育政策,全國農地需求總量納入國土規劃;並根據農地分級原則,劃設優良農地。

建立農地分級原則,納入土地使用管制體系。

訂定農地分級原則,強化農地使用管理及變更機制。

1. 辦理農地資源總盤查及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訂定農地分級原則,提供土地使用管制依據。

2. 中央與地方區域計畫應依據全國農地需求總量及農地分級原則,考量農地數量及空間區位範圍,檢討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劃定原則,據以調整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編定。

3. 未完成農地資源全面性盤整及管制前,依現行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優先維護特定農業區及台糖供農業使用之優良土地;台糖供農業使用之優良土地(屬特定專用區)並應依區域計畫法規定變更特定農業區。

4. 強化農業用地變更審議機制,從嚴審認農地變更使用,修訂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及容許使用(含農舍)等相關規定。

5. 加強農地違規稽查措施,檢討執行機制及裁罰強度,研議提高民眾檢舉誘因,提升農地違規使用查處效率。

造優質農業生產區域,引導農地資源合理利用。

鼓勵優質農地採取友善環境與具經營效率之農業經營,促進農地永續利用。

1. 政府針對大面積且資源品質良好之農業生產區域,應建構劃設、維護管理及配套發展機制,施政資源應優先投入該區域,推動適地適作,建立核心產業安全生產模式,營造優質營農環境。

2. 結合產業輔導及農村再生計畫優先於優良農地配套實施,激發農民自發性維護農地農用,達到由下而上,以導引方式替代剛性管理來保育優良農地資源,兼顧農村生活品質與產業發展。

3. 優先鼓勵優良之休耕農地活化利用。

 

表 5 議題五「加強農業用水水質與水量管理,提供安全穩定灌溉水源」結論

題綱

策略

措施

加強灌溉水量有效管理,提升農業用水利用效率。

賡續投資現代化灌溉管理系統與技術,並調整農產業結構與推動節水措施,提升農業用水利用效率,確保糧食安全。

1. 配合各地區水資源條件及檢討耕作制度,辦理休耕地復耕,並輔導調整農業產業結構,鼓勵集團經營,提高糧食自給率。

2. 維護農田水利會合理灌溉水量,建立合理水資源調用補償機制,鼓勵農田水利會加強辦理節水措施,優先辦理農業節餘水再利用,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3. 賡續投資農田水利輸配水系統與調蓄設施,並建構適地、省水、節能之現代化管理系統,確保水資源供應符合國家最大利益。

4. 擴大輔導農民採用現代化省水噴滴灌溉設施,提升農地用水效率與作物品質。

強化灌溉水質管理措施,確保農產品生產安全。

逐步推動灌排分離政策,與加強水污染源管制與輔導,並強化灌溉水質預警機制,確保農產品生產安全。

1. 賡續推動灌溉水質管理維護措施,建立灌溉水質安全監測體系,維護灌溉用水品質。

2. 加速興建市區、事業及區域等排水系統,推動一般排水與灌溉系統分離措施,防止灌溉水質污染。

3. 加強水污染源管制及輔導措施,建立專案監測機制,降低水土污染之風險,確保農產品生產安全。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100-06-17:1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