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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生物技術報告」摘要

國際合作處處長 古德業

壹、前言

  近年來,由於全球生物技術(Biotechnology)快速發展,許多基因改造生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GMO)及其產品已成功開發並且商品化上市。惟GMO對環境生態之影響及相關產品做為食品及飼料用之生物安全性(Biosafety)已成為國際間關注爭議的焦點,更引發美國與歐聯間之貿易糾紛。有鑑於國際間對於GMO產品之疑慮,前(1998)年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在加拿大溫哥華舉開之第十屆部長級年會於其聯合聲明中指示:「APEC農業技術合作專家小組(Agricultural Technical Cooperation Experts Group,ATCEG)應致力於運用以科學為基礎之方法以引進及使用生物技術。」;復於上(1999)年在紐西蘭奧克蘭第十一屆部長級年會聯合聲明中要求ATCEG報告目前在生物技術方面已完成之工作成果及對未來工作之建議,並應考量其他國際論壇對生物技術正進行之研究,俾供本(2000)年資深官員會議檢視後提報6月貿易部長會議討論。

  APEC農業技術合作專家小組(ATCEG)係由我國所倡議而成立,為目前APEC架構下惟一討論農業技術相關議題之論壇。迄至1999年底,我國共計擔任該小組之主導成員(Lead Shepherd)6年,期間均由本會國際合作處古處長德業擔任主席,負責主持會議,協調聯繫各會員體,並規劃推動7項優先合作領域之行動方案,其中之一即為「農業生物技術之研發與推廣」。到目前為止,ATCEG已舉辦3次農業生物技術相關議題之研討會。本年3月間,該小組遵照APEC部長會議之指示,由負責推動農業生物技術領域分組之主辦成員(Shepherd)加拿大撰擬「APEC生物技術報告」初稿,經納入日本、美國、澳大利亞、馬來西亞及我國之意見修正後,再兩度分送各APEC會員體表示意見,並於本年5月15日至16日間在美國夏威夷舉開之ATCEG年會中討論定稿,將由6月APEC資深官員會議檢視後提交隨後舉行之貿易部長會議中討論。本次ATCEG年會,古處長德業應邀以榮譽主席身份出席協助主持會議,並於會中就小組提出之「APEC生物技術報告」內容提供建言。鑑於生物技術已成為APEC之重要議題,特將該報告之摘要中譯如下,供國內相關單位參考。

貳、「APEC生物技術報告」摘要

一、 1999年9月紐西蘭奧克蘭第十一屆亞太經濟合作(APEC)部長級年會於會後發表的聯合聲明中指示由「農業技術合作專家小組(Agricultural Technical Cooperation Experts Group,簡稱ATCEG)」撰擬「APEC生物技術報告」,該報告內容應涵蓋APEC有關農業生物技術之工作成果,並考量其他國際論壇之相關研究後提出未來工作計畫及建議。該報告並應經由APEC資深官員檢視後提報公元2000年6月貿易部長會議中討論。

二、現代生物技術是改進農業生產與副加價值、解決阻礙農村永續發展與糧食安全問題的利器之一。許多APEC會員體無論在其國內或國際場合均已針對生物技術所帶來的利基與挑戰從政策面及技術面加以討論。農業生物技術產品的商品化與貿易已衍生新的挑戰,包括:如何調和各國對相關產品之安全評估程序及如何滿足消費者知的權利。

三、ATCEG正式成立於1996年10月,旨在增進APEC會員體之農業及相關食品產業技術發展能力。ATCEG目前的7個工作領域分組之一為「農業生物技術之研發與推廣」。該分組已針對生物技術相關議題舉辦過三次研討會,其主題如下:

(一)資訊交換及發展區域資訊交流合作架構。

(二)生物安全性風險評估及增進會員體間科學性風險評估程序之調和。

(三)風險評估與管理之能力建構(Capacity Building)。

(四)大眾認知及風險溝通。

  ATCEG其他分組之相關工作包括:生物技術作物進口相關檢疫及衛生檢驗問題、動植物種原保存及利用及現有動植物遺傳資源調查等。

四、ATCEG透過其「農業生物技術之研發與推廣」分組,將繼續做為APEC推展生物技術相關工作之主體,並考量其他國際論壇有關生物技術之活動。未來ATCEG之工作重點將是技術合作及能力建構,經由發展透明並以科學為基礎的風險評估與管理方法,促進生物技術之安全與有效使用,俾對社會有所貢獻;同時鼓勵採取有效之大眾溝通方式,以增進大眾對生物技術之認知與瞭解。

五、建議

ATCEG體認1999年9月部長聯合聲明對生物技術之指示,向APEC貿易部長建議如下:

(一)洽悉ATCEG過去及目前有關生物技術之工作,採認本件生物技術報告。

(二)支持ATCEG之二OOO年生物技術工作計畫及中程計畫,其內容包括:

  1. 能力建構。
  2. 促進區域協調之改善及風險評估資源之有效運用。
  3. 完成一套「最佳措施導覽(Best Practices Guide)」,以利農業生物技術之溝通。
  4. 更新APEC農業生物技術網站之資訊。
  5. 討論國際上相關重要活動,如Cartagena生物安全議定書之執行。
  6. 發展於物種起源及多樣化中心進行釋出生物技術作物之個案研究。
  7. 本小組將與「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Expert Group)」合作,討論具特殊區域利益之基因轉殖作物及家畜之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

(三)重視大眾對生物技術認知與瞭解之重要性。

(四)呼籲APEC會員體應:

  1. 深切了解生物技術能對社會具有實質貢獻,應以透明及科學為基礎的方式引進及安全使用生物技術產品。
  2. 維護大眾知的權利,致力於宣導大眾對農業生物技術之認知與瞭解。
  3. 積極參與相關國際論壇活動,以討論眾所關注之國際規範、標準、實施步驟及研發重點。

(五)支持加拿大提案於2001年舉辦農業生物技術相關議題之研討會,俾向「APEC貿易自由化及投資便捷化帳戶(TILF Account)」尋求經費補助,以繼續推動有關技術合作及能力建構等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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