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火鶴花種苗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鄧堯銓˙張瑞璋

一、前言

  植物種苗之買賣流通為許多作物重要病蟲害之主要傳播途徑,尤其是具有潛伏感染特性的疫病蟲害,一旦潛存於植物體內,即難以肉眼辦識,這種帶有病蟲卻無症狀的種苗繁殖體,遂成為防疫體系之癥結。因此建立種子種苗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制度不僅是維續種原優良品質之必要條件,更是為避免重大植物疫病蟲害藉種子種苗繁殖體在國內或國際間蔓延傳播,造成損失的重要把關措施。

  火鶴花是國內消費者喜愛的花卉,亦深具發展潛力,然其疫病蟲害的問題是生產上的重要限制因子之一。為促進火鶴花產業之發展,鼓勵栽培業者生產健康之花苗並防止火鶴花主要疫病蟲害的發生蔓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依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九條之規定,於本(89)年5月2日公告指定火鶴花種苗為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之植物種類,並自本年9月1日起實施該項檢查。為執行檢查工作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並分別於5月12日及16日公告「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機構認定及管理要點」及「火鶴花種苗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作業要點」。希望藉由火鶴花種苗疫病蟲害檢查制度之建立,以確保火鶴花種苗的健康。

二、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之法令依據

  為防止植物疫病蟲害之發生,防範其蔓延,農委會特制定「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並於85年1月10日公布施行,其中為確保植物種苗之健康,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繁殖用之植物種類,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其檢查辦法及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並送立法院核備。據此,農委會於87年2月18日發布「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並於同年8月31日修正。全文計13條,主要係明定申請檢查之手續及需檢送之相關文件、檢查作業流程、檢查報告之核發及各項收費標準,並規定有關檢查工作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負責辦理。凡是農委會公告應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之繁殖用植物,非經檢查合格發給證明,不得讓售或遷移。違反者,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將被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其植物、植物產品、有害生物、土壤及其包裝、容器、栽培介質,沒入之。此外,如果無正當理由規避、拒絕或妨礙該項檢查者,依據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將被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而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罰鍰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通知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三、檢查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

  防檢局為逐步推動種子種苗特定疫病檢查措施,近年已委託試驗研究單位針對14種優先選定之作物研發相關的檢查技術,並規劃訂定檢查流程與標準,經評估選定火鶴花優先辦理檢查工作。下列為前述2項要點之重點內容。

(一)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機構認定及管理要點

  為推動種苗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制度,防檢局訂定本要點主要在規範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機構之申請認定與相關之管理。本要點計有9點,簡述如下:

  1. 說明訂定該要點之目的。
  2. 明定申請檢查機構認定之資格。
  3. 明定申請檢查機構應檢附之資料。
  4. 明定防檢局基於需要可指定檢查機構。
  5. 規定檢查機構之檢查人員應接受訓練並領有防檢局核發之資格證明。
  6. 規定檢查機構應保養其檢查設備。
  7. 明定檢查機構應妥善保存其相關檢查資料。 8.規定檢查機構資格廢止之條件。
  8. 明定防檢局得辦理檢查機構評鑑。

(二)火鶴花種苗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作業要點

  為實施火鶴花種苗特定疫病蟲害檢查,防檢局公告本要點以規範檢查作業流程。本要點共10點,對繁殖圃設置、管理、檢查方法及發證等作業均有詳細規定,其內容簡述如下:

  1. 說明訂定該要點之目的。
  2. 明定檢查對象為繁殖用母株、分生苗、組織培養苗以及實生苗等。
  3. 訂定須檢查的疫病蟲害種類。
  4. 規定火鶴花種苗繁殖圃之設置標準。
  5. 規範火鶴花種苗繁殖圃管理措施。
  6. 明定種苗及栽培介質均應接受檢查以及檢查合格證明書之取得與廢止規定。
  7. 訂定各項特定疫病蟲害檢查之容許標準。
  8. 規定各項特定疫病蟲害種類之檢查方法。
  9. 明定特定疫病蟲害檢查之收費標準。
  10. 明定施行日期。

四、結論與展望

  推動火鶴花種苗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制度,不僅可防範疫病蟲害的發生傳播,亦可有效減少田間病蟲之危害,減少農民損失。因此本項檢查制度之推動,對確保火鶴花的種苗健康及協助我國相關產業之發展並提昇產業競爭力至有助益。

  未來對繁殖用植物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制度的建立與執行,將以落實結合中央與地方、種苗業者與農民相互配合的方向共同努力。除對繁殖用植物依法公告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認證外,應積極開發精確迅速的檢測方法,包括利用生物技術的方法,如核酸探針、聚合酵素連鎖反應(PCR)引子,隨機增幅核酸多型性分析(RAPD)標記及核酸序列等分析方法,並聯合各縣市政府加強輔導種苗業者配合政府措施,做好種苗繁殖圃的隔離栽培、設置管理、定期檢查及檢查證明申辦等工作。此外,亦須加強舉辦各種講習說明會,廣泛宣導農民購買經政府檢查認證之合格種苗,使此項制度能落實推動,以發揮其功能及效益,使我國的種苗業能夠更加蓬勃發展。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94-03-01:1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