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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災後2週年農業重建工作推動成果

企劃處 陳永剛

壹 . 前言

  莫拉克颱風為 50 年來最嚴重風災,瞬間豪雨重創南 臺 灣地區,造成中南部農業縣市慘重災情,包括農業的農田損害、農林漁牧產物損失、農業設施毀損及自然景觀的改變;農產損失及民間農業設施毀損計 194.11 億元,其中農產損失 49.98 億元,漁產損失 41.73 億元,畜禽損失 14.87 億元,農田埋沒流失損失 76.51 億元。

  因應重大災害損失,農委會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在確認災情 24 小時內完成公告救助地區,並根據「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凡救助項目損失率達 20% 以上的農民,都可申請現金救助及紓困貸款。實施地區包括 臺 南、高雄、屏東、 臺 東等 15 縣(市)。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採「隨到、隨審、隨撥」方式,審理期限自 30 天縮短為 15 天內完成為原則,救助金則撥入鄉鎮公所公庫,直接轉入受災農漁民帳戶。為體恤災民,部分受災嚴重地區由工作人員直接到災區現場接受申請。受理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共 23.54 萬戶,經勘查合格核撥的受災農漁民共 20.26 萬戶,核發救助款 53.36 億餘元。

  為協助受災農漁民順利取得復建(耕)所需資金,農委會推動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調降貸款利率,調高貸款額度;舊貸本金展延,展延期間利息由政府補助;提供產業重建貸款;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最高 9 成保證,並免收手續費等措施。至 100 年 7 月底止計貸放 2,840 名受災農漁民 36 億元災害貸款,協助 8,009 名受災農漁民展延舊貸約 82 億元。

  前述救助與農業金融措施,已減輕農漁民負擔,協助其恢復生產,安定生活;為加速災區農業重建,農委會從技術諮詢服務、相關輔導與辦理公共工程等全力協助,包括成立 15 個技術服務團;協助災區整建產銷設備與環境,恢復產銷機能;協助動植物防檢疫,有效防止重大疫病蟲害發生;積極辦理農產品行銷等,期加速產業復甦;同時辦理災區公共基礎設施復建,確保災區水土保持安全,恢復生產環境與農水路功能。並依據行政院規劃籌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成立相關重建計畫。

  本文謹就災後 2 年來農業重建工作推動成果說明,首先整理並呈現各項重建計畫具體成果,再就重點重建工作辦理情形說明。

 

貳 . 各項重建計畫具體成果

  農委會重建計畫可分為農糧產業、漁業產業、畜牧產業、農業金融與農漁會設施、農業基礎設施與土石防災工程、劃定特定區域及農村聚落規劃與重建等 6 類,在各機關(單位)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下,多數工作已完成階段性目標,各項計畫之具體成果整理如下:

一 . 農糧產業重建

一. 農糧產業重建

二 . 漁業產業重建

二. 漁業產業重建

三 . 畜牧產業重建

三. 畜牧產業重建

四 . 農業金融與農漁會設施重建

四. 農業金融與農漁會設施重建

五 . 農業基礎設施與土石防災工程重建

五. 農業基礎設施與土石防災工程重建

六 . 劃定特定區域及農村聚落規劃與重建

六. 劃定特定區域及農村聚落規劃與重建

參 . 重點重建工作辦理情形

  除上述各項計畫之具體成果外,蘭花產業、石斑魚產業、農田基礎設施復建及重要農田流失區域回填與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整體改善等重建工作,相關同仁均投入最大心力,不僅儘速恢復原有產業生機,更藉由重建契機,提升產業競爭力與再發展,各項重點工作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 . 蘭花產業重建情形

  臺灣蘭花種植約 600 公頃,年產值 27 億元,每公頃產值約 550 萬元,外銷大宗為蝴蝶蘭、蕙蘭及文心蘭,主要市場包括美、日、荷、韓,產地集中臺南、嘉義、南投、臺中、屏東及高雄等。莫拉克颱風造成中南部花卉產業受害面積逾 300 公頃,其中以蝴蝶蘭受災最嚴重,災損蘭園 30 餘家,約 13 公頃,其次文心蘭受災約 3 公頃,災損金額近 3 億元,主要災區為臺南、屏東、嘉義及高雄等。蝴蝶蘭受損情形包括溫室設施嚴重毀壞,淹水後污泥滿布,病害發生嚴重,植床與植株泡水,部分地區文心蘭網室或栽植床架及其他蘭屬種苗被大水沖毀,造成中斷生產。

  災後第一時間農委會即組成技術服務團,協助清園、消毒及蘭苗緊急搶救事宜,編印蘭花復育處理技術摺頁,詳列蘭園緊急處理流程及後續病蟲害管理措施等注意事項,協助蘭農因應處理,將損失降至最低。

  為協助蘭花產業迅速恢復產銷秩序,農糧署成立「莫拉克颱風災害 — 農糧產業重建計畫」,輔導災區辦理蘭花產業之重建,如:協助蘭園設施修繕、更新及種苗復育,已完成蘭花網室設施設備重建 7.86 公頃,蘭花種苗復育約 3.3 萬坪。此外,針對受災蘭園舊有農業貸款,本金展延期限為 2 年,減輕業者還款壓力,並新增災後低利貸款,協助蘭園取得重建基金;另加強災後防檢疫措施,配合進行全數檢查,確保輸出蘭花品質符合輸入國檢疫規定,提高受災輸美蘭園檢查頻度,以掌握疫情與輔導業者採行適當防治措施。

  97 年臺灣蘭花外銷值為 8,085 萬美元, 98 年在國際金融海嘯及風災之雙重影響下,我國蘭花外銷卻仍逆勢成長,外銷值達 8,593 萬美元,比 97 年成長 6.3% , 99 年外銷值更高達 11,754 萬美元較 98 年成長 36.8% ,外銷成果豐碩, 100 年 1 至 6 月蘭花出口值 5,186 萬美元也較 99 年同期出口值 4,400 萬美元成長 17.9% ,充分顯現產業已恢復秩序。

  為使蘭花產業進一步發展,未來將從強化品種智財權保護,確保優勢、加強國際行銷,提高外銷實績、以科技實力拉大與競爭者的距離等相關配套措施著手,並配合小地主大佃農、花卉外銷專區等政策,擴大生產規模及產業群聚效應,逐步改善生產設施,持續輔導蘭花產業持續成長,促使產業競爭力不斷提升,及早達到蘭花產值外銷量倍增目標。

二 . 石斑魚產業重建情形

  石斑魚為具高經濟價值之養殖魚種,災前全國養殖面積計 1,537 公頃、產量約 1.7 萬公噸、產值約 48.7 億元;屏東縣為主要養殖區,養殖面積約 765 公頃(占全國 49.8% ),產量 11,129 公噸( 65.3% ),產值約 32.8 億元( 67.4% )( 97 年漁業統計年報)。

  莫拉克颱風造成漁產損失高達 41 億餘元,豪雨重創屏東、高雄、臺南、嘉義等縣市養殖漁業,其中以屏東縣石斑魚養殖災損最嚴重,為百年罕見。災後屏東縣產量及產值分別降至 7,457 公噸及 19.8 億元,比例也分別降至 57.5% 及 57.9% ( 98 年漁業統計年報),尤其以佳冬鄉、林邊鄉、枋寮鄉及東港鎮受災慘重,受災約 725.3 公頃,受損比例達 94.8% 。

為協助恢復石斑魚產業生產,農委會漁業署採取下列重建措施:

(一)災後環境整理

  災後一星期內完成清理屏東縣斃死魚 1,515 公噸,恢復生產環境整潔,補助洪水淹沒區養殖漁業區排水路清淤 29 公里及因魚塭客土遭受破壞之養殖區道路 25 公里。

(二)救助輔導

  核發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每公頃 11.5 萬元,每戶最高 57.5 萬元。對不具備救助辦法規定資格,但土地合法之養殖漁民,核撥補助款每公頃 5.75 萬元,每戶最高 28.75 萬元。另向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爭取善款,對於符合專案措施輔導對象者,加發每公頃 3.45 萬元慰助金,特定農業區每公頃核發 5.75 萬元,以上全國合計發放 9,487 戶( 3.7 億元)。

(三)輔導產業恢復生產

1. 提供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及產業專案輔導措施低利貸款,提高貸款金額與寬緩本金息及農信保最高 9 成保證等,石斑魚每公頃貸款額度 500 萬、龍膽石斑為 800 萬,全國養殖漁業共核貸 21.3 億元。

2. 補助清淤或客土,每公頃中央補助 3 萬元,地方善款補助 2 萬元,受益面積 691 公頃。另自 98 年 12 月進行林邊溪客土回填魚塭,不僅有助河川砂石疏濬,也為災民節省 7.4 億元費用,並提高養殖池,大幅改善養殖環境。國軍八軍團工兵群協助完成 93.2 萬立方米砂石(約為 20 噸卡車運搬 4 萬餘車次)客土作業,受益面積 310 公頃。

3. 魚塭消毒或水質改善,林邊及佳冬鄉等重災區每公頃補助 6.5 千元,一般災區補助 3 千元,全國計補助 3,638 萬元(受益 1.14 萬公頃)。補助購買魚苗,重災區每公頃補助 2 萬元,一般災區補助 4 千元,全國計補助 6,026 萬元(受益 1.4 萬公頃)。另補助屏東縣政府辦理「受災魚塭復養益生菌計畫」,重災區每公頃 2 萬元,共補助 1,128 萬元。

4. 99 年 4 月 9 日公告開放活魚運搬船得直航至大陸地區福建省( 7 處)、廣東省( 2 處)、浙江省( 2 處)等 11 處港口卸魚。 100 年 6 月 27 日再增列福建省( 3 處)及廣東省( 1 處)等 4 處港口,涵蓋大陸華南地區重要城市,增進銷售量與產品品質,拓展石斑活魚銷售市場。

5. 兩岸簽訂 ECFA ,石斑魚原本的適用稅率為 10.5% , 100 年適用稅率降至 5% , 101 年則降為 0% ,大幅增加石斑魚產業發展的利基。

石斑活魚出口量及出口值逐年增加,產業穩定成長, 96 至 99 年度出口量值如下:

年度

出口量(公噸)

出口值(億元)

96

136

0.27

97

1,840

4

98

4,171

14

99

7,958

24

100 ( 1 ~ 7 月)

5,412

20.4

  國內石斑魚養殖面積於 96 、 97 年均約 1,500 餘公頃;莫拉克颱風後,政府提供多項措施,養殖面積增至 1,681 公頃; 99 年因石斑魚價格持續攀高,漁民轉養石斑魚意願增加,面積增至 2,039 公頃,產地價格亦呈上升趨勢, 96 年每公斤平均 249 元,至 100 年 1 至 7 月已達 381 元。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漁業產業重建暨輔導專案措施計畫」原編列預算 28.65 億餘元,為發揮最大效益,爰將該計畫賸餘經費 8.95 億餘元,調整新增辦理 99 至 101 年度災區養殖產業重建相關工作:

( 1 )林邊示範區工程。

( 2 )臺灣西南部沿海受災縣市養殖魚塭地區進排水路之整建。

( 3 )節能水車等其他養殖設備(施)補助。

( 4 )改善養殖產業合理利用淡水資源。

行政院 100 年 8 月 9 日核定前列新增工作,預計達成目標如下:。

( 1 )恢復養殖魚塭地區生產功能。

( 2 )整建海水供應設施,發展海水養殖,達到減抽地下水目的。

( 3 )協助養殖產業發展綠能及節能設施(備),提升產業體質並做好疫病防治與防災準備。

( 4 )完成臺灣西南部沿海受災縣市養殖魚塭地區進排水路、道路災後復建及改善工程。

  行政院於 98 年核定之六大新興產業-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已將石斑魚列為國內重點養殖魚種,為深入探討石斑魚養殖產業面臨問題,研議因應對策,維持產業競爭力,農委會漁業署業 100 年 8 月 18 日舉辦「臺灣石斑魚養殖產業發展政策研討會」,會中並達成拓展石斑魚養殖面積、開發疫苗提升石斑魚苗活存率、養殖漁業應重視建立生產管理制度、開發多樣性產品積極拓展市場及開發耐低溫、高價值的養殖新品種等共識,未來將全力輔導石斑魚產業發展,預計於 102 年石斑魚產值倍增至 76 億元。

三 . 農田基礎設施復建及重要重大農田流失區域回填之辦理情形

  莫拉克颱風引進西南氣流,為南臺灣帶來超大雨量,造成中南部地區大範圍之山崩、河水暴漲、洪流溢埕、潰堤而重創中南部地區,其中尤以曾文溪、荖濃溪、旗山溪、高屏溪與太麻里溪等部分區域,因河水暴漲、潰堤而沖刷兩側農田,釀成全國約 3 千餘公頃之農田流失、埋沒。

(一)農田基礎設施復建

  農委會為儘速恢復災區基礎設施,辦理「農田水利設施及農地重劃區農水路復建計畫」,主要區分為補助災區農田水利會辦理轄區內灌溉排水路及農田水利設施搶修及復建,恢復農田水利灌排機能;另補助災區縣政府辦理農地重劃區農水路復建工程,改善受損之重劃區農水路,提升農村地區農業產銷經營交通機能,以利早日回復農業生產。

  為體恤農民復建期間未能生產,針對已辦理農地重劃之流失私有農地,農委會比照擬辦農地重劃補助標準,每期作每公頃補助 3.4 萬元,自復建工程合約書成立日至復建工程驗收日止,補助期程以 2 年為限。

(二)重大農田流失區域回填

  99 年 10 月 14 日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以下簡稱重建會)第 30 次工作小組會議決定:流失農地回填,係潰堤堤防復建、新建同時,一併規劃辦理,以恢復土地原有使用功能並利增強防洪構造安全;至山上崩塌或其他流失農地,基於國土保育及成本效益考量,不宜由政府予以回填。依據重建會歷次會議決議,在中央與地方各機關(單位)共同努力下,臺南市善化農地重劃區(約 155 公頃)與屏東縣舊寮段農田流失(約 50 公頃)已完成復建工程及交耕作業。另農委會補助臺東縣政府與臺東農田水利會辦理 11 件太麻里農地重劃區農田復建工程,預計 100 年 9 月底可全部完工,流失埋沒農田已陸續交付農民或承租戶交耕。

  就後續復耕方面,農委會農糧署已針對流失、埋沒交耕農田,依該署相關計畫程序,由縣府統籌調查復耕需求,籌措經費補助,輔導農民復耕,期依當地條件與農民意願,儘速種植適合作物,回復農田生產功能,再現田園生機。

四 . 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整體改善情形

  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為遠近馳名旅遊景點,但因開發甚早,建物老舊且風格不一,難以展現國際級景點品質及格局。農委會林務局於莫拉克風災後重建之際,本創新與前瞻,大破大立,重新檢討入口動線及全區規劃,冀以結構性調整改變,呈現新面貌,分區重建策略如下:

(一)入口區:入口空間狹小,車流集中易造成壅塞,設施零亂且景觀突兀;將遷移中油加油站及神像後,重新營造廣場空間新意象,做為入口服務區,並改善入口大門及售票亭、周邊景觀。

(二)商店區:商圈建築物老舊混亂,商家及攤販品質不佳,缺乏商圈意象,行人動線不良與公廁量不足;將透過整體規劃,改造與調整現有商圈空間形式及結構,重新設計遊客與行車動線、商圈屬性及配置、遊客服務、公共空間營造及交通接駁等,重塑為具質感及功能性之商圈。

(三)旅社區:旅社區業者水塔及管線散亂,旅社區外部景觀不協調;將各旅社水塔集中,並對旅社區周邊景觀進行美化改善。

(四)受鎮宮區:香林國小學生受教環境不良,攤販區環境凌亂且遊客休憩空間不足;將香林國小遷移(協助整建新校舍),原國小用地規劃為遊客服務區,集中三處攤販,提供遊客服務並改善整體景觀。

(五)祝山區:遊客遊憩景點不足,攤販區環境凌亂、且弧形車站月台易發生危險;將開發原生植物園(牡丹園)為新增遊憩景點,並進行祝山車站改善及攤販區整建。

(六)其他改善工作:既有設施功能不敷遊客使用,且未能彰顯林業文化特色;將辦理園區其他區域設施之改善及遷建、增加園區軟體及文化展示、接駁服務、旅遊推薦路線規劃及解說服務,以豐富文化內涵。

  97 年完成高山博物館及周邊景觀改善工程,提升園區遊憩展示空間品質; 98 年完成園區 11 處重要景點修復工程,恢復園區旅遊動線,並舉辦各種行銷推廣活動及優惠措施,提振觀光恢復地方商機; 99 年完成入口大門及售票亭設施改善工程,改善大門入口區景觀,並加寬車道寬度俾利車輛通行,完成高山植物園整建,提供遊客舒適且多樣性遊憩休閒空間,完成旅社區水塔改善工程,將凌亂散置於旅社區之水塔集中管理,改善園區景觀。而為串聯園區內遊憩景點及步道入口,並配合沿途景點介紹,提升園區遊憩品質與交通便利性,委由民間租賃公司辦理園區遊園車,已自 100 年 8 月 27 日起提供服務。

  莫拉克颱風雖重創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之觀光產業,但同時帶來整體改善之機會,農委會林務局將掌握契機,與相關機關密切合作,積極與民眾溝通協調,有效利用園區內資源,重塑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高山旅遊意象,成為名實相符之國際知名景點,提振阿里山觀光產業發展。

肆 . 結語

  98 年 8 月 8 日 莫拉克颱風,在二天內降下平均一年的雨量,超過以往經驗與常態,也重創災區環境與產業,政府規劃家園重建、設施重建、產業重建、生活重建、文化重建等,期能讓災民得以儘速揮去受災、受創的陰影,早日獲得安居樂業,迎向新生與未來。

  莫拉克颱風災後農業重建工作浩繁,災害初期相關機關與單位盡一切力量處理救助、動植物疫病清理防治、漂流木、堰塞湖、水土保持與有關工程,降低災害衝擊;在陸續推動重建計畫至災滿一週年時,農糧、漁業及畜牧產業已逐步復甦,重建工作已滿二週年,重點產業已展現令人驚艷成果。

  農業重建工作 皆亟待各級政府與民間共同合作,研議、規劃與執行階段,更需持續投入大量的專業人力與經費挹注,並確實掌握期程積極推動。農委會將與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與產業組織持續協調與溝通,全力推動各項重點工作,讓災區產業恢復榮景、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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