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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四神湯-國內有機農業推動成果

農糧署 林銘洲

壹 . 前言

  近年國人重視健康養生觀念,有機農業法規制度逐步完整,促使生產者積極投入有機農業生產,消費者亦對有機農產品產生信任感,另消費團體、大企業紛紛投入有機農業產銷,營造國內有機農業發展好契機。

  行政院核定之「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將健康農業列為重要推動策略, 農委會除採取建立 有機農業專區擴展群聚效益、加強有機農產品推廣與認驗證管理外,並就拓展有機農產品行銷通路等措施 積極推動,促使國內有機農業快速發展。 截至 100 年底有機驗證合格農戶 2,300 戶,驗證面積達 5,015 公頃,與 96 年底 2,013 公頃相較,增加 1.5 倍,提前達成 5,000 公頃之政策目標。

貳 . 發展目標

  依據行政院 98 年 5 月 7 日第 3143 次會議通過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至 101 年底有機農產品生產面積達 5,000 公頃,產值達 30 億元,經各方努力,提前於 100 年 12 底達成目標,預定於本( 101 )年有機農業面積可達 5,500 公頃。

參 . 100 年推動成果

  本會為發展有機農業,除積極輔導農友轉營有機生產外,並協調台糖公司土地、退輔會農場建立有機農業專區,同時強化驗證機構驗證能量、落實驗證稽核及產品品質檢驗及標示管理。為確保有機農產品順利行銷,成立有機理貨中心,發展有機農夫市集、電子商務、於賣場設置有機農產品專櫃(區)等,協助拓展行銷通路。另結合宗教團體及志工人士力量,投入有機農業生產與推廣活動,增強消費者認知,相關推動成果說明如下:

一 . 輔導農民從事有機農產品生產

(一)有機農業經營業者須遵循有機農業驗證基準等規範,從事有機農業生產,經營者剛進行有機栽培初期常因驗證、病蟲草害防治、肥培管理及產量下降等問題發生,造成經營困難。

(二)為解決農民經營問題, 100 年度分區舉辦有機栽培技術及驗證說明會 7 場次,並由各區農業改良場組成有機農業技術服務團,建立技術諮詢窗口,指導農戶有機栽培技術及驗證等問題。對於通過有機驗證農友,協助土、水、產品檢驗費及驗證費用及提供有機農糧產品經營業者低利貸款,以協助其資金融通。

(三) 迄 100 年 12 月底通過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之有機農糧產品驗證面積共 5,015 公頃,驗證合格農戶 2,300 戶,包括水稻、蔬菜、果樹、茶樹及其他作物(如附表)。

二 . 建立有機農業專區

(一) 98-100 年已設置 10 處,面積 587 公頃,包括雲林縣斗六市 51 公頃、嘉義縣六腳鄉 45 公頃、台南市柳營區 45 公頃、高雄市橋頭區 2 處 89 公頃、高雄市杉林區 149 公頃、屏東縣長治鄉 2 處 39 公頃、花蓮縣玉里鎮 136 公頃、台東縣鹿野鄉 33 公頃。

(二)有機農業專區設置及營運方式:

1. 由地方政府向台糖承租土地,取得長期租賃合約( 10 年),進行專區整體規劃後,由水土保持局進行農水路、生態池、公共設施等農村基礎生產條件改善,再由地方政府劃定區塊招募農友進駐經營。

2. 由地方政府輔導專區耕作農友組成產銷合作社,由本署協助集貨場、理貨中心、冷藏庫及運銷設施。

(三)專區基礎公共工程改善:台糖土地均為蔗作旱地,地勢落差大,為使專區適合作物有機栽培,經地方政府向台糖承租土地後,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協助農水路、滯洪池等基礎工程興建或改善。 98 至 100 年計辦理 12 案 。

三 . 作物有機栽培技術研發與推廣

(一)為發展適合國內應用之有機農業栽培技術, 農委會成立「有機農業研究團隊」就市場研究開發、產業技術研發及產業輔導推廣層面進行研究及推動,並 建立水稻、 甘藷、葉菜類、毛豆、番茄、鳳梨、香蕉、胡瓜及落花生等栽培模式,推廣農友採行。

(二)訂定「 有機農業商品化資材品牌推薦作業規範 」,以 遴選有機農業適用之商品化資材,利用網路公告推薦之廠牌商品名稱,提供有機農產品經營業者參考選用。

四 . 落實有機驗證機構驗證管理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第 5 條第一項規定 ,農產品、農產加工品在國內生產、加工、分裝及流通等過程,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有機規範,並經驗證者,始得以有機名義販賣。 迄 100 年 12 月底農委會已認證之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共 12 家,其中 11 家為有機農糧產品, 1 家有機畜產品,有效提高驗證能量 。 另為確保有機驗證公信力,督導全國認證基金會( TAF )進行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查核,並舉辦有機農產品稽核員在職訓練 2 場次及 有機農產品加工驗證稽核員教育訓練 3 場次, 提升驗證品質。

五 . 進口有機農產品管理

  在 進口有機農產品、農產加工品之管理方面,本會已公告英國等 22 國為有機管理同等性之國家。業者自公告國家進口之有機農產品,應向農委會申請核發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後,始得以有機名義販賣,並依規定標示及使用輸出國之驗證標章, 100 年 1 月至 12 月已 核發進口農糧產品及農糧加工品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審查作業 1,291 案,進口量 7,536 公噸,完稅價格 445,024 千元,進口量與完稅價格均較去( 99 )年增加 16.5% 及 2.3% ,顯示國人對有機農產品需求殷切。

六 . 拓展多元化有機農產品通路與消費者推廣

(一)拓展有機農產品通路方面

1. 輔導於台北市、桃園縣、苗栗縣、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二處)、屏東縣、台東縣等處成立有機農夫市集,發展在地生產、在地消費。

2. 於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建置有機農場電子商店網站 100 家,拓展有機農產品宅配,並配合有機電子報行銷有機農產品。

3. 輔導 83 處賣場設置有機專櫃(區),將通過驗證之有機農產品與非有機農產品明確區隔,讓消費者易於識別與方便採購,同時提升賣場形象,建立消費者信心,除可促進賣場業績成長外,並擴大有機農產品銷售量。

(二)消費者推廣教育方面

1. 鼓勵有機農戶申請使用 CAS 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並於廣播、報紙及電視等媒體宣導有機農產品標章及標示,以教育消費者如何選購有機農產品。

2. 結合志工及宗教團體,參與台北國際素食暨有機產品博覽會、 台中素食養生展 、台灣國際綠色產業展等大型活動,積極推廣國產有機農產品。

3. 舉辦有機農業推動種子志工研習營 4 梯次, 強化民眾對有機農業知識及態度,並讓有機生活觀念普及化,將有機消費理念推展至全體國民。

七 . 落實有機農產品品質監測管理

(一)依據「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認證作業要點」第 8 點規定,以書面查核、總部查核或見證查核方式辦理追蹤查驗,以瞭解驗證機構辦理驗證情形。

(二)訂定年度有機農糧產品抽檢計畫,加強田間及市售產品抽驗,落實有機農產品品質監測管理。 檢查結果:

1. 標示檢查 3,254 件,合格者 3,185 件,占 97.8% 。

2. 品質抽驗 1,898 件,合格者 1,886 件,占 99.4% 。

3. 經檢查或抽樣檢驗結果不符規定者,除立即下架回收外,並由該違規農產品經營業者所屬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處罰。

肆 . 101 年重要輔導措施

一 . 輔導農民從事有機農業經營面積累計 5,500 公頃

(一)開辦農民專業訓練,作物有機栽培技術班,以提升專業技能。

(二)協助土、水、產品檢驗費及驗證費用,減輕農友負擔。

(三)提供有機農產品經營業者低率貸款並輔導申貸。

(四)有機農戶需求之現代化生產設施,包括溫網室、小型農機等,優先補助。

(五) 有機農戶優先補助有機質肥料,每公頃 6,000 元。

二 . 加強有機農產品認驗證管理

(一)依照「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辦理驗證機構查核管理,健全驗證體系。

(二)辦理驗證機構稽核員在職訓練,提升驗證品質。

(三)檢討及增修訂有機農業法規。

(四)加強有機農產品品質及標示管理:

1. 訂定標示檢查及品質監測標準作業流程( SOP ),俾使各縣市政府依循辦理。

2. 辦理有機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品質檢驗 1,800 件。

3. 辦理市售產品標示檢查 3,000 件。

4. 規劃辦理相關稽查與行政處分實務講習。

三 . 協助拓展有機農產品通路

(一)建立都會區行銷體系

國內有機農業生產面積,分布於東部(宜、花、東)占 41% ,南部(雲、嘉、南、高屏)占 35% ,北部(北、桃、竹、苗)占 13% ,中部(中、彰、投、離島)占 11% 。本年度將規劃於北、中、南、東地區,輔導農民團體設置建立都會區行銷體系理貨中心,整合各小型有機農場,擴大供貨種類與品項,取得穩定貨源,供應當地學校、企業團膳,並於坐月子中心、養老中心及醫院醫療體系福利社設置販賣點,銷售有機農產品,佈點開拓通路。

(二)地產地銷

1. 持續於各縣市設立有機農夫市集, 101 年目標 20 處。

2. 建置有機農 產品 電子 商城, 鼓勵農友參與有機電子商店行銷,增加行銷通路。

3. 輔導大型有機專區與當地大型醫院、學校、企業團膳、科技園區,建立長期穩定契約產銷合作關係,在地生產、在地行銷。

伍 . 結語

  有機農業是重視生產、生活及生態特性之產業,亦是一種對環境友善的耕種方式,除可生產安全、優質的農產品供應市場外,另可降低因農業生產對環境污染之衝擊,促進生態多樣化,確保農業之永續經營, 對國家水土資源之保育,生物多樣性之永續,食品安全及國民健康之維護都有重大效益。 未來,農委會將 強化作物有機栽培整合技術與經營管理,協調台糖公司、退輔會土地及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活化休耕田等措施,建立 有機農業專區,擴展群聚效益、落實有機農產品認驗證管理及拓展有機農產品行銷通路,並結合生態、景觀、生活、產業發展與社區文化,開創農村新風貌,建設台灣成為有機農業島。

附表 歷年有機農產品栽培面積統計表
附表 歷年有機農產品栽培面積統計表

01 CAS 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

01 CAS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

02 於賣場設置有機農產品專櫃(區),方便消費者選購

02 於賣場設置有機農產品專櫃(區),方便消費者選購

03 舉辦有機農業宣導活動,促進民眾瞭解有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方式

03  舉辦有機農業宣導活動,促進民眾瞭解有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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