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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斑馬魚生理變化偵測水中毒性物質技術研發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廖常凱.邱彥璋

一 . 前言

  適當的使用農藥,可有效地減少農作物病蟲害及提高產量。目前由於化學農藥具有使用方便、價格便宜及效果顯著等特性,因此被廣泛運用在農林業上。然而當人類普遍使用化學農藥來提高作物產量及品質時,常會忽略過度或不正確地使用農藥時,造成對水域環境污染的影響。水耕作物包括水稻、水芋、茭白筍、菱角等,由於其水田耕作的特性,若農藥使用不當,容易污染附近水域,而受到污染的水匯入河流系統時,長久累積下來不但破壞環境生態及影響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長,甚至對人類健康產生威脅並增加社會成本的負擔。因此,在進行農藥登記時政府相關單位必須嚴格把關,要求申請廠商提供水生急毒性的試驗報告做為佐證,當農藥具有潛在的水生毒性時,得加註警語或直接禁止其使用於水耕環境,以維護國內的水生環境,降低受農藥污染之疑慮。

  目前國際間對於水生脊椎動物的急毒性試驗報告,大多使用魚類做為試驗體。常用的淡水試驗魚種包括斑馬魚( zebrafish )、胖頭鱥( fathead minnow )、青鏘魚( ricefish )、翻車魚( bluegill )、虹鱒( rainbow trout )等魚種。我國將物質依據其水生生物毒性強弱(半致死濃度, LC50 )分成劇毒、中等毒、輕毒及低毒四大類。

  本文以斑馬魚(附圖)為例,簡要介紹斑馬魚的特色與應用範圍,並說明水生急毒性試驗流程及常見之魚類對毒性物質的生理變化。希望藉由本篇簡單的介紹,有助於國人對水生急毒性試驗有所認識。

二 . 斑馬魚的特色與應用

  斑馬魚是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所推薦使用於水生急毒性試驗的魚種之一,由於斑馬魚的體型小,成魚長度大約介在 1-1.5 英吋之間,因此所需要的飼育空間及飼養花費少,試驗上所需要的化學藥劑量也少,相對地實驗室的費用支出亦少。此外,斑馬魚的生育量高,一對成魚交配後,雌魚可產下 100-200 顆卵,若環境適宜,雌魚仍可維持該產卵量 5-7 天。另一方面斑馬魚的受精卵呈現透明無色的外觀,容易和未受精的卵做區別,便於人員繁殖配種及維持一定的數量。

  此外,由於生物技術的進步,已建立了完整的斑馬魚基因資料庫供研究人員利用,因此目前斑馬魚除使用在水生急毒性試驗之外,也被廣泛應用在生殖毒性、肌肉毒性、神經毒性、致腫瘤性、環境荷爾蒙、組織器官發育、分子生物學等研究領域,已成為一種水生脊椎模式動物。

三 . 斑馬魚急毒性試驗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魚類急毒性試驗』指引( OECD Guidelines for Testing of Chemicals. Guideline 203: Fish, Acute Toxicity Test. Adopted )與美國環保署『淡水和海水魚之急毒性試驗』指引( USEPA Ecological Effects Test Guidelines . OPPTS 850.1075: Fish Acute Toxicity Test, Freshwater and Marine )都推薦的斑馬魚作為供試魚種,來檢測試驗物質對斑馬魚之 96 小時急性致死毒性,求取半數致死濃度( LC50 ),可供評估試驗物質對淡水脊椎動物毒性的影響。試驗液更新法( Static-Renewal )利用 1.5-5 月齡(約 1-3 公分)的斑馬魚檢測水中農藥、環衛用藥、或化學品之水生毒性,以供環境安全評估用,方法如下:

1. 試驗流程

( 1 ) 挑選試驗魚隻-供試魚使用 1.5-5 月齡,體長約 2±1 公分之健康魚苗。

( 2 ) 試驗物質之配製-依照該物質之使用方法先以有機溶劑(如丙酮、 DMSO… 等)溶解,再以養殖水配製或直接調配於養殖水中。

( 3 ) 供試魚隻置入含試驗物質之試驗缸中-每個試驗缸中分配 10 尾斑馬魚,且含藥試驗液之總體積為 10 公升。

( 4 ) 魚苗暴露於含藥試驗液中 96 小時-投藥之後每隔 24 小時更換 80% 含藥試驗液,直到第 96 小時試驗結束。

( 5 ) 臨床症狀觀察記錄-在藥劑投予後第 3 、 6 、 24 、 48 、 72 和 96 小時記錄斑馬魚之死亡數與觀察存活魚隻行為是否異常。

( 6 ) 水質檢測-在投藥後第 0 、 24 、 48 、 72 和 96 小時取出水樣檢測水質並作記錄,檢測項目包括空氣飽和度、硬度、溫度、電導度與酸鹼值。

( 7 ) 統計死亡率並計算 LC50- 統計各處理濃度於 96 小時試驗期間之魚隻死亡總數,再以 Probit 軟體分析估算 LC50 值及 95% 可信賴區間。

依照我國農藥對水生生物毒性規範,可將物質依據其水生生物毒性強弱分成四大類。(如表 1 )

表 1 我國水生毒性分類

水生生物毒性分類

淡水魚類 * 急毒性

LC50 ( 96hr ) (單位: mg/ l )

劇毒

≦ 1

中等毒

1<~ ≦ 10

輕毒

10~ ≦ 100

低毒

> 100

* 淡水魚類:以虹鱒( Rainbow trout )、藍鰓( Bluegill )或鯉魚( Carp )為主。

2. 常見斑馬魚對毒性物質的生理變化

  試驗期間試驗物質對斑馬魚的影響,可在投藥後第 3 、 6 、 24 、 48 、 72 和 96 小時觀察其癥狀。死亡斑馬魚之判定:沉於缸底或漂浮於水面之魚隻,以玻棒輕觸魚體,若不能引發魚體活動者視為死亡,並即刻撈除,放入生物危險標誌專用袋內,以免影響水質。除發現死亡外,其他之癥狀可與對照組比較其外觀、行為與姿勢是否異常。(如表 2 )

表 2 斑馬魚對水中毒性物質之生理變化

表 2 斑馬魚對水中毒性物質之生理變化

四 . 結論

  在化學品核准登記前,進行魚類急毒性試驗結果可提供評估化學品對水生環境安全的資訊,具有重要的意義並可供核准登記參考,防患化學物質流入水體累積後對水生環境所造成的影響。此外,水生無脊椎動物毒性試驗(例如水蚤、蝦類)及水生植物毒性試驗(例如藻類)也是國際間進行水生環境安全評估之重要參考依據。本文透過簡要敘述水生急毒性試驗,使大家瞭解水生環境安全評估之重要性,並加深使用合法登記農藥之觀念,避免化學物質污染水體,以維護水生環境。

附圖  水生急毒性試驗魚種斑馬魚。(a)雄魚;(b)雌魚。  

附圖 水生急毒性試驗魚種斑馬魚。( a )雄魚;( b )雌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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