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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務報告-本文為陳主任委員在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業務報告

主任委員 陳保基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 天 保基 奉邀向 大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並特別感謝各位委員對農業發展的支持與期許,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農業施政指教與鞭策。

壹 . 前言

  近四年來本會推動精緻農業、小地主大佃農及農村再生等重要施政,從產業升級、結構調整與農村活化漸次發展。面對經貿高度自由化、氣候變遷加劇的挑戰,未來農業施政仍需不斷的創新,加速結構調整與提升產業競爭力,推動農業國際化,以臺灣具有創意、活力的人力資源及先進的農業技術優勢導入農業產銷,進行跨領域合作,建構農業價值鏈,拓展休閒農業國際化及安全農產品驗證與國際接軌等;同時,運用 ICT 科技與綠能發展「農業雲」與新型態農業,拓展農業技術輸出,以發展農業「可輸出式服務」( exportable service ),創造商機與價值。此外,以積極態度活化資源利用,重視農業生態與生活的多功能價值,兼顧經營效率與永續發展,實現富民與安心的施政理念。

  以下,謹就 100 年本會農業施政成果,以及未來農業發展方向與重點工作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

貳 . 推動「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全民農業

  本會秉持「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施政方針,推動由下而上的「農村再生」、結構改善的「小地主大佃農」到關鍵產業的「全球布局」,從精緻農業、氣候變遷農業因應對策、糧食安全對策,以及擬定中長期農業政策等,皆為影響深遠的先期策略規劃,並均已納入 101 年 2 月送請 大院審議的農業基本法草案。自 98 年 5 月起推動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包含健康、卓越、樂活農業三大主軸,精緻農業 100 年實際產值 1,239 億元,較 99 年產值 1,074 億元成長 15.4% 。謹就 100 年農業重要施政成果說明如下:

一 . 推動健康農業,保障民眾飲食安全

(一)建構作物整合性健康管理,從源頭把關

  強調作物栽培須與環境發展共榮的關係, 100 年 12 月由本會 11 個試驗改良場所組成作物健康管理服務團隊,以國人日常飲食之大宗作物及藥檢不合格比例較高的 30 項作物為重點,並以現有輔導吉園圃安全蔬果為基礎,從健康種苗、合理化施肥、安全用藥及病蟲源的隔絕等多管齊下,如推動洋香瓜、草莓、番石榴、香蕉病毒病等整合性防治示範區及共同防治,培育健康的作物、減少用藥,保障農民及消費者健康。

(二)多元推動農產品認驗證體系,照顧消費者飲食健康

  輔導優質安全農產品生產與供應,持續推廣吉園圃、有機、 CAS 及產銷履歷農產品,迄 100 年底成果如下:

1. 推廣吉園圃安全蔬果:累計輔導 1,950 個產銷班通過吉園圃審查,生產面積 2 萬 3,225 公頃,占蔬果產銷班比例 45% 。

2. 有機農產品驗證輔導:累計認證通過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 12 家,通過有機農產品驗證農戶 2,300 戶、生產面積 5,015 公頃。

3. 推動 CAS 優良農產品制度:已有 4 家驗證機構辦理肉品、乳品及水產品等 15 大類優良農產品驗證,累計通過 CAS 驗證廠商 350 家、產品 6,541 項,年產值 508 億元。另 CAS 標章於 100 年 4 月取得中國大陸商標註冊證,同年 12 月於北京辦理「第二屆海峽兩岸臺灣優良農產品洽商大會」,共計 52 家臺灣 CAS 業者、約 400 項產品參展,拓展臺灣優質農產品外銷大陸市場。

4. 推廣產銷履歷農產品:強調農產品安全、可追溯性及產銷資訊公開透明,累計通過產銷履歷驗證經營業者 1,174 家,生產 144 種農產品,持續加強推動與行銷推廣。

(三)加強農產品用藥監測,落實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

  從農漁畜產品生產階段加強用藥監測與管理,對於檢測不合格案件已依法查處、管制,並輔導改善。 100 年辦理情形如下:

1. 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管制:以化學法檢驗田間及集貨場蔬果 1 萬 303 件、合格率 94.6% ;稻米 726 件、合格率 99.6% ;茶 3,000 件、合格率 97.1% 。以生化法檢驗農會、合作社場及果菜批發市場蔬果 39 萬 1,116 件、合格率 98.6% ;辦理田間及市售有機農產品品質檢驗 1,898 件、合格率 99.4% ,以及標示檢查 3,254 件、合格率 97.8% 。

2. 水產品藥物殘留及重金屬檢測:辦理養殖水產品上市前藥物殘留及重金屬檢測 1,387 件,合格率 97.2% ;輔導魚市場辦理水產品藥物殘留快速篩檢及簡易衛生檢查 1,065 件,合格率 96.1% 。

3. 畜禽用藥檢測:辦理畜牧場畜禽用藥抽驗 3 萬 7,064 件,合格率 99.5% 。

4. 群組化農藥延伸使用:已公告核准茶、蔬果等作物之農藥延伸使用範圍計 1,592 項,並請衛生署增修訂殘留農藥安全標準計 574 項,有效解決約 123 項作物及 78 項病蟲害缺乏藥劑問題。

(四)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推動全民防疫

1. 推動口蹄疫疫苗注射及羊痘疫苗免疫計畫: 100 年完成羊痘疫苗注射 17 萬 4,909 頭次,確保乳羊、肉羊產業免於重大經濟損失。 101 年 1 月金門縣養豬場發現口蹄疫個案,經執行撲殺並採取移動管制等必要防疫措施,疫情已獲得控制未擴散。

2. 辦理重大病蟲害共同防治:加強水稻稻熱病、斜紋夜蛾及東方果實蠅等重要病蟲害疫情管理,適時發布警報,協助農民掌握防治時機。

3. 突破檢疫障礙拓展農產品外銷: 100 年協助加工豬肉、含肉速食麵、加工蛋品等分別獲得新、日、澳核准輸入;經檢疫殺蟲處理後輸往美、日、韓之鮮果實共計 3,031 公噸。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運作, 100 年加工畜禽產品輸銷大陸 3 萬 6,870 公斤;國產梨自 100 年 12 月 9 日起可依「臺灣梨輸往大陸檢驗檢疫管理規範」輸往大陸,截至 12 月底計輸出 1 萬 7,582 公斤。

4. 嚴防國外重要疫病蟲害入侵:執行狂犬病、牛海綿狀腦病、檢疫果實蠅及李痘病毒等海外重大動植物疫病害蟲偵測工作,維持我國為重要動植物疫病蟲害之非疫區。於國內機場及港口配置 40 組檢疫犬,執行入境旅客隨身行李與貨物偵測, 100 年查獲農畜產品逾 5.4 萬件, 58.5 公噸;並主動協調行政院海巡署、財政部關稅總局等在國際港口、漁港、沿海海域採取嚴密之緝私措施。

5. 建立外來入侵種管理行動計畫:選定入侵紅火蟻、小花蔓澤蘭、福壽螺、布袋蓮及多線南蜥等 10 種列入第一階段進行防除監測。截至 100 年底累計完成外來植物調查 9 萬 500 公頃;加強防除小花蔓澤蘭, 100 年收購 754 公噸,人工防除 2,239 公頃,據統計蔓延面積已逐年減少;另持續收購入侵嘉義縣之沙氏變色蜥,移除白腰雀鴝等入侵動物。

二 . 打造卓越農業,領先科技布局全球

(一)運用農業科技,發展優勢產業

1. 執行跨部會之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 98 至 100 年底推動創新生技研究、產學合作、生技商品化等 542 項計畫,累計促成廠商投資 225 家次、投資 3.1 億元。其中,成功開發全球首見中型螢光觀賞魚,榮獲 100 年臺灣生醫暨生農產業選秀大賽「生農組金獎」,並與俄羅斯國家科學院簽訂「觀賞魚臺俄雙方人才培育及學術交流合作備忘錄」及成功開發 4 種常見蘭花病毒免疫快速檢驗試劑。

2. 建構農業生技產業聚落:屏東農業生技園區迄 100 年底共計核准 63 家廠商進駐、實質營運 45 家,總投資額 54.05 億元;並規劃設置「外銷觀賞魚及水產種苗研發產銷暨物流中心」(即水族研發出口中心),預計 101 年底完工,截至 101 年 1 月底已有 11 家水族相關企業獲准進駐,空間預租率達 65% 。舉辦「 2011 臺灣國際觀賞魚博覽會」及七彩神仙魚國際比賽,觀賞魚及周邊產業產值從 97 年 20 億元, 100 年成長為 41.5 億元,成長 1 倍。臺南市「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完成第 1 至 4 期園區大地工程、營運服務中心等建設 140 公頃,核准進駐廠商 59 家、實際營運 44 家,投資金額約 42.44 億元。

3. 開發新技術,保護植物品種權:整合農業產官學研各界之研發能量,迄 100 年底核定業界科專計畫 14 件,帶動業者經費投入 4,224 萬元、研發人力 134 人。 100 年已取得文心蘭、荔枝、甜瓜及番椒等植物品種權 18 件,並取得細胞低溫處理裝置、米粒方型包裝自動化設備等專利 21 件,辦理技術移轉案 126 件、技轉金收入 6,965 萬元。並在 WTO/TRIPS 的架構下,積極與各國協議相互受理對方申請植物品種權,包括美國、澳洲、日本、以色列及歐盟均已同意與我國相互受理植物品種保護。

4. 輔導優良畜牧場成為核心種畜(禽)場:種畜(禽)場由 97 年 37 場至 100 年增加為 100 場,其中羊、鴨及鵝等 3 產業首度有畜牧場登記為種畜(禽)場。強化國內種豬群檢定,中央檢定部分計有 21 家種豬場送檢,場內檢定則有 10 家種豬場參與,提升種豬育種效率。

(二)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提升經營效率

1. 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為擴大經營規模、調整人力結構,截至 100 年底已輔導總體經營規模達 8,433 公頃,大佃農平均耕作面積 8.4 公頃,為現行臺灣每農戶平均農地面積 1.1 公頃之 7 倍;大佃農平均年齡 42 歲,較一般農業經營主平均 62 歲,已顯著年輕化。

2. 建置稻米及農作物生產專區:輔導建置稻米專區 42 處,全年實際契作面積 1 萬 4,357 公頃,農民平均每公頃收益增加約 2.6 萬元。設置優質水果專區 21 處、 639 公頃;優質蔬菜專區 3,500 公頃;優質茶專區 12 處、 192 公頃,推動全程品質管理,提升高品質產品比率及穩定供應。

3. 提高養殖漁業之產能與品質:提供養殖業者優質海水,鼓勵轉養高單價海水魚,迄今已於宜蘭、新竹、雲林、高雄及屏東等各養殖漁業生產區共完成 5 處海水供水設施,並完成海水進排水路之整建工程 2 萬 6,503 公尺。

4. 提升家畜產業經營效能:透過養豬產銷班及產業團體推廣異地、分齡、批次之生產模式與自動化餵飼系統,以提高生產效率, 100 年補助新式豬隻生產系統示範場 50 場以上,其育成率平均提高 10% ,有效降低飼養成本。

5. 主動提供農民即時農業資訊:利用簡訊、傳真及電子郵件等多元發布的方式,並開發智慧型手機專屬應用程式( APP ),提供市場交易行情、植物疫情預警及用藥、各項農業貸款及補助救助、農業專業訓練等農民所需資訊, 100 年服務逾 42 萬人次。

(三)成立農民學院,入門到菁英的訓練基地

  100 年設立農民學院,分別辦理農業體驗營、農業入門、初階、進階及高階訓練班,合計 95 班 2,678 人次;同時強化經營管理課程,辦理農業推廣人員輔導產銷班企業化經營訓練 10 班計 273 人,並加強農場見習實務訓練,以提供有意從農者農業終身學習之管道。

  規劃辦理菁英學堂講座, 100 年辦理 6 場次、共 645 人次參與。分別以「從產業未來趨勢看農業的藍海」、「品牌與行銷」等專題演講,經由標竿學習模式,引領農民產生新思維,讓農民由生產者提升為優質的經營者。

(四)農產品全球布局,開拓農漁業新商機

1. 開發國際新市場:辦理各項農產品國際宣傳促銷活動, 100 年農產品年出口值為 46.6 億美元,較 99 年成長 16.0% ,其中計有 13 項農產品年出口增加值逾 100 萬美元,年出口值成長前 5 大品項依序為石斑魚、蝴蝶蘭、鱸魚、臺灣鯛及毛豆。

以蝴蝶蘭為例,臺灣蝴蝶蘭在全球花卉市場一直保持領先佳績, 100 年蝴蝶蘭出口值 9,847 萬美元,較 99 年 8,255 萬美元成長 19.3% 。透過雙邊檢疫諮商,成功突破外銷貿易障礙,澳洲及紐西蘭 100 年陸續通過臺灣蝴蝶蘭可附帶栽培介質輸銷,截至 100 年底共有 5 家 10 棟蝴蝶蘭溫室通過輸澳溫室認證,經檢疫輸澳蝴蝶蘭 6,152 株。為提振香蕉外銷量值,穩定出口秩序,本會促成 23 家香蕉外銷業者於 100 年 11 月組成「臺灣香蕉外銷業者聯誼會」,訂定外銷參考價格,共同合作拓展國外市場,同時輔導聯誼會成員與香蕉外銷專區農民契作,提升品質及建立臺灣香蕉品牌。

2. 拓展大陸市場:掌握兩岸直航與 ECFA 簽訂開啟農產品出口中國大陸新契機,本會積極協助業者拓展中國大陸市場, 100 年外銷中國大陸農產品年出口值為 6.6 億美元,較 99 年成長 24.9% 。其中農產品早收清單品項外銷大陸的出口值達 1 億 2,564 萬美元,較 99 年 5,532 萬美元成長 127% ,活石斑魚、茶葉、生鮮甲魚蛋之出口值較 99 年分別成長 143% 、 63% 及 19% 。上海臺灣農產品展售據點—「灣饗」,已於 100 年 12 月 25 日試營運,並於 101 年 2 月 18 日開幕,現場展示臺灣優質農產品,搭配精緻文創設計包裝,打造成為臺灣農產品登陸之最佳宣傳銷售平台。

  自 97 年 5 月 30 日核准國內第一艘養殖活魚運搬船, 99 年 4 月及 100 年 6 月共開放活魚運搬船直航至大陸福州、廈門等 15 處港口;加上 ECFA 降稅雙重效益, 100 年初步統計石斑活魚外銷值(含大陸、香港等) 35.8 億元,較 99 年 24 億元成長 49.2% 。另獎勵新造高效率養殖活魚運搬船 2 艘,已分別於 100 年 8 及 9 月取得漁業執照。充分發揮臺灣經濟地理戰略優勢,創造石斑魚產業新商機。

3. 國際農業合作:透過雙邊合作諮商管道,除強化與國際稻米研究所、歐美及日本等農業技術先進國家之合作外,並將持續與泰國、越南、菲律賓等合作辦理種畜禽、動物用疫苗、有機農業、氣候變遷、農產品加工、蔬菜生產、蘭花及觀賞植物發展合作,以促進我國種苗、種畜禽、農業設施及資材等拓銷海外之可能性。

  我國於 2011 年 6 月 APEC 漁業工作小組( FWG )會議中,提出「 APEC 極端氣候對漁業及養殖漁業衝擊和因應策略研討會」計畫案,獲 APEC 秘書處和 APEC FWG 年會同意辦理,訂於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 23 日在臺北召開,將促進亞太區域漁業及養殖漁業之永續發展。另自 98 年 12 月簽署「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並於 100 年 3 月 1 日透過兩岸兩會以換文方式確認「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附件「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具體安排」修正,新增以大小三通方式接駁大陸船員,截至 100 年底已有 3,191 名大陸船員搭乘直航客船來臺上我漁船工作。

三 . 發展樂活農業,開創舒適農村生活

(一)推展農業體驗慢遊

1. 開發休閒農業主題遊及提升服務品質:迄 100 年底劃定 71 處休閒農業區,輔導休閒農場取得籌設許可 522 家,其中 268 家已完成許可登記。推動休閒農場服務品質認證,提升休閒農場服務品質及整體形象;建置農業易遊網,結合地理定位功能開發「農旅玩家」 APP ,方便遊客查詢應用。 100 年休閒農業產值 72.8 億元,較 99 年成長 12% ;遊客數 1,400 萬人次、外國遊客人數 16.6 萬人次,均較 99 年大幅成長。

  開發多元主題遊程,辦理新社及花東花海行等行銷活動。另輔導開發具地方農業特色與市場價值之農業伴手禮 70 項、田媽媽料理班 149 班,創造農家婦女在地就業機會 1,390 位,滿足遊客在農村旅遊時吃、喝、玩、樂及購買伴手禮品的需求。

2. 拓展休閒漁業旅遊:配合海域休閒及親海活動需求,加強漁港環境景觀改善,並於八斗子漁港、烏石漁港等增設遊艇停靠席位、釣魚區及加強岸上服務設施,使漁港除為漁業發展據點外,亦能提供作為國人從事優質濱海休閒活動的空間。另辦理休閒漁業推廣節目製播 45 集、漁業旅遊景點導覽、產業文化慶典及 26 場次休閒漁業推廣活動。

3. 推展森林生態旅遊:為營造自然體驗之平地生態知性旅遊區,選定花蓮大農大富、嘉義東石鰲鼓、屏東林後四林等 3 處大型平地森林園區,已完成各園區之整體規劃。其中花蓮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於 100 年 5 月至 7 月辦理國際藝術節活動;嘉義鰲鼓濕地森林園區整體規劃,榮獲「美國景觀建築協會」 ASLA 2011 年分析規劃領域專業組首獎,預定於 101 年分期分區開園。

  持續整建 18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完備 8 處自然教育中心網絡,推廣 16 條生態旅遊遊程, 100 年提供生態旅遊 383 萬人次。

  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整體改善計畫於 100 年已完成旅社區景觀改善,並持續辦理阿里山入口轉運站與服務中心新建、旅客服務中心景觀改善、香林服務區整建、沼平車站興建及祝山車站改善等工程。

  於東勢設置國際木雕藝術暨林業文化園區辦理「迴藝、森林-建國百年國際木雕藝術活動」,活用莫拉克災後珍貴大型漂流木進行木雕作品展示與表演,至 100 年底吸引參觀遊客約 3.5 萬人次。

(二)開發農業精品與整合行銷

1. 經典好米:辦理經典好米禮盒評選活動,將「送好米、上好禮」觀念推展至消費者及企業;評選出「 2011 十大經典好米」,辦理「建國 100 年臺灣米博覽會」。

2. 臺灣茗茶: 100 年輔導產銷履歷及產地證明標章之優質安全茶品 1,400 公噸以上,輔導 11 個農民團體改善茶品包裝並設計精品禮盒,辦理「 2011 年臺灣國際茶業博覽會」,產值 16.8 億元。

3. 農村美酒:輔導 24 家農村酒莊,製酒量約 17 萬 3,000 公升, 100 年產值 1.4 億元。優質農村酒品參加 100 年國際酒類評鑑大賽,計獲得 3 金(大湖「草莓淡酒」、霧峰「初霧燒酎」、信義「狂野梅子酒」)、 7 銀質獎殊榮。

4. 竹製精品:完成竹香樂活保養產品、竹葉茶包等技術開發。結合國內 31 家竹產業上、中、下游廠商,策略聯盟打造臺灣竹炭共同品牌, 100 年產值突破 30 億元。

5. 金鑽水產:辦理「 2011 水產精品選拔」及「第三屆臺灣十大優質烏魚子」等選拔活動,將具有地方特色高單價水產品,發展成高附加價值水產精品。

6. 優質畜產:開發雞骨養生膠飲品、茶鴨、酒蛋及肉燥醬等常溫即食性產品;輔導業者建立特色禽品供應體系,發展閹雞及羽絨精緻農產品, 100 年產值 34 億元。

7. 辦理農漁會百大精品行銷:輔導農漁會以「嚴選製造、在地生產」開發健康安全農產品。 100 年入選 84 家農漁會之 103 項優質好禮;輔導建立實體通路、新增團購及網路商城等新興行銷管道,並舉辦「臺灣農漁會百大精品展」,增加農漁會營收約 3.5 億元。

(三)農村再生,農村的寧靜革命

  農村再生條例於 99 年 8 月 4 日公布施行,以農村居民為核心,兼顧產業、環境、社會與文化等多元發展,促進農村永續及活化再生。本會已依法建立農村再生執行機制,設置跨機關整合平台,全力推動農村再生各項業務。迄 100 年底辦理情形如下:

1. 完成各項子法規訂定:農村再生條例授權訂定「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訂定辦法」等 6 項子法規,以及配合修正「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均已發布施行。

2. 農村再生人力培育:深入農村社區辦理培根計畫訓練,激發社區潛能及凝聚力,以客製化課程,建立農村民眾參與農村再生機制,推動社區「自主營造」,累計培訓 1,920 社區、 8 萬 7,431 人次。累計輔導 115 個農村社區提出農村再生計畫。

3. 農漁村社區建設:建設農漁村,強化農村文化保存,促進城鄉交流,改善農村基礎生產條件與生活機能,提升農村居住及人文品質。

4. 創新鄉村社區人文發展:辦理創新農村社區人文種子訓練,成立在地輔導團隊,推動 108 個農村社區人文發展,結合農民市集促進地產地消。輔導 17 縣 180 鄉鎮農會運用綠色產業資源,辦理青少年農業及鄉土教學計 4 萬 676 人次參加。

5. 農村優質生活及健康照護:提升農村婦女生活經營能力,輔導 237 家農會強化 2,038 家政班組織功能,計 4 萬 8,168 位農村婦女參與學習;輔導小地主大佃農之退休老農生活改善 219 人,增進自我健康促進、財務規劃及生活調適能力;辦理「農情搖滾爺奶總動員」紀錄片百家巡演及公視 MOD 播放。

(四)蛻變中的農業金融體系,提升農業金融經營績效

1. 建構完整上下層農業金融服務系統:農業金融是農業穩健發展的重要支柱,全國農業金庫為農漁會信用部之上層機構,依法須收受農漁會信用部餘裕資金轉存款及辦理業務輔導等法定任務。本會於 100 年 11 月 11 日核准全國農業金庫增設臺中分行及高雄分行,以就近服務中、南部地區之農漁會信用部及農漁民,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另於 99 年 6 月協助全國農業金庫與全體農漁會簽訂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截至 100 年底, 302 家信用部 1,161 個營業據點已提供代收國民年金保險費、信用卡費、水費等服務計 236 萬筆、 115 億元。

2. 持續改善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 100 年底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 171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 2.23% ,分別較 93 年 1 月底農漁會信用部業務一元化管理前,減少 824 億元及降低 15.48 個百分點,創近 17 年來新低。

3. 賡續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100 年核貸農漁民 6.1 萬人,貸放金額 381 億元;對於擔保能力不足農漁業者提供農業信用保證,協助農漁民 4 萬人取得農業融資約 229 億元,有效支應農漁業者農業經營資金需求。

(五)照顧農民福利

1.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調整制度化: 100 年已核發 496.2 億元,受惠農漁民 71 萬 5,841 人。 100 年 12 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 4 條、第 6 條修正案,並經總統於 12 月 21 日公布。老農津貼自 101 年起調高為 7 千元,並建立以後每 4 年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 CPI )成長率自動調整機制;另增訂自 102 年 1 月起實施排富規定。

2. 提高公糧收購價格並辦理濕穀收購:自 100 年一期作起,提高公糧稻穀收購價格每公斤 3 元;自 100 年二期作起推動濕榖收購措施,無論交濕穀或乾穀,均補助烘乾、包裝及堆疊費用每公斤乾穀 2 元。因提高公糧稻穀收購價格,農民繳交公糧意願提高,帶動市場價格上漲,一期作收穫期間市場價格平均每公斤 22.17 元、二期作 22.75 元,估計稻作農家 100 年每公頃收益較 99 年增加約 4 至 5 萬元。

3. 辦理災害救助: 100 年發放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金額 4.79 億元、受益農漁戶 21,855 戶。獎勵漁船保險及遭難漁船救助, 100 年補助 2,273 艘、金額約 8,280 萬元。

4. 持續辦理相關補貼與福利措施:為減輕農民用肥負擔, 100 年尚有 11 種主要化學肥料持續補貼中,補貼漲幅比例達 88% ,全年累計補貼肥料 82.4 萬公噸、金額 34.98 億元,經補貼後國內肥料售價較日本、大陸等鄰近國家均低廉。

  自 97 年下半年起補貼電價調漲額度 50% , 100 年補貼金額計 1 億 9,874 萬餘元。自 97 年 5 月 28 日起,漁船用柴油改採油價之 14% 浮動計算補貼金額, 100 年優惠補貼金額約新臺幣 19.2 億元;漁船用汽油自 98 年度起納入補貼,核給優惠補貼金額, 100 年核給 99 年度漁船用汽油補貼 5,228 艘,補貼金額計 8,600 萬元。

  持續發放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100 年計核發 15 億元,受益農漁民子女 21 萬 6,834 人。為減輕農民負擔,每年編列預算代替農民繳交農田水利會費 22.3 億元,維持農田水利會營運及服務農民。

四 . 落實永續農業,維護自然生態環境

(一)推展因應氣候變遷調適措施

  執行因應氣候變遷農業調適策略,加強科技研發提升產業抗逆境能力,各試驗改良場所研發育成水稻、雜糧及蔬果之抗(耐)逆境與病蟲害新品種 19 種;推廣旱作噴滴灌受益面積 2,039 公頃,增進水資源運作效率;緩衝綠帶新植植栽 20 萬株,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約 2,000 公噸;完成 457 處土石流潛勢溪流新增與複勘調查作業,辦理 77 處重大土石災例調查及修訂土石流風險評估模式;建立合理化施肥示範點 300 處,推廣國產有機質肥料面積 2 萬公頃。

(二)保育海洋漁業資源,促進漁港多元利用

  強化海洋漁業資源之保育及管理作為, 100 年持續訂定飛魚卵、魩鱙、珊瑚等重要沿近海特定漁業漁獲總量管制( TAC )、禁漁區、禁漁期、漁獲回報等制度,並落實管理。

  建立沿近海漁業監控、管制及調查制度( MCS ), 100 年分派沿近海觀察員及港口查報員共 50 名於 24 個重要漁港,岸上查報清點拖網、飛魚卵、魩鱙、燈火、刺網及其他沿近海特定漁業漁船漁獲約 7 萬筆,進行海上登臨檢查漁船 231 艘次。

  為降低漁撈壓力,持續辦理漁船收購計畫, 100 年計收購漁船筏 97 艘;另為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增育漁業資源,建構優質海洋棲地環境, 100 年計放流各類種苗約 720 萬尾,並投放 70 座大型鋼鐵人工魚礁及 26 座船礁。

  推動「海岸新生」, 100 年共計辦理漁港機能設施整建 93 項、漁港內遊艇碼頭興建 3 處、漁港疏濬 31 港次、魚市場與直銷中心等漁產運銷通路相關設施整建改善 36 項。

(三)推動綠色造林,維護生物多樣性及自然資源

  推動綠色造林計畫, 100 年推動平地及山坡地造林面積 7,091 公頃,平均每人增加綠地面積 3.08 平方公尺。並持續建構西部濱海綠色廊道,完成海岸新植造林 107 公頃。

  針對濫墾收回地、租地補償收回地、土壤退化區、火災跡地及崩塌地等完成劣化地復育,以恢復森林生態完整性, 100 年完成 1,644 公頃。

  加強林地管理及森林保護,加速國有林租地造林地補償收回, 100 年收回租地 1,166 公頃;另為掌握全國 46 萬公頃之保安林地現況, 100 年完成保安林檢定 4 萬 5,870 公頃。

  為維護全島綠資源之完整性,持續經營管理 78 處已劃設自然保護(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迄 100 年底完成保護區之經營管理效能評估 43 處。

(四)落實整體性治山防災,強化農村自主防災能力

1.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以「治山、防災、保育、永續」四個面向,實施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及綠環境營造等水土保持工程, 100 年共計辦理 341 處,控制土砂量 740 萬立方公尺,並配合辦理土石流監測及預報,減少土砂災害發生。

2.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辦理保育治理工程, 97 至 100 年有效控制土砂量 1,924 萬立方公尺,保護山坡地面積 72.7 萬公頃,減少土砂災害及下游淹水損害;配合流域整體治理,改善農田排水 167 公里、防洪設施 390 座。

3. 加強辦理野溪清疏:莫拉克颱風災後,執行「加強河川野溪及水庫疏濬方案」第二期( 99 年 12 月至 100 年 11 月),本會實際完成土砂清疏 1,402.8 萬立方公尺,超前 602.8 萬立方公尺。第三期( 100 年 12 月至 101 年 8 月)截至 100 年底完成 143 萬立方公尺。

4.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 95 至 100 年共計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 370 件,處理崩塌地面積 155.2 公頃及調節控制土砂量 1,979 萬立方公尺,以減少水庫淤積,延長水庫使用壽命。

5. 增進土石流防災及監測能力: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 48 場次及宣導 280 場,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 1,336 人,推動 207 村里社區自主防災工作,更新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清冊達 4 萬 1,700 人,以及開發「土石流防災智慧型手機專屬 APP 」,提供民眾及防救災機關即時掌握降雨及土石流警戒情形。

6. 辦理國有林集水區治山防災:包括國土保安區治理與復育計畫、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加速國有林地治山防災及林道復建等。截至 100 年底,計完成治理工程 303 件、處理崩塌地面積 398 公頃及抑制土砂下移量 1,149 萬立方公尺;完成林道改善與維護工程 21 件、 93.9 公里。

參 . 「樂活農業、全民共享」 — 深耕臺灣,布局全球

  農業是國家的根本,面臨經貿高度自由化、氣候變遷加劇、水土資源競用、農產品產銷與安全等課題,應以更開放的態度虛心檢討,創造更優良的農業環境,吸引更多的年輕人投入農業,加速產業與人力結構調整,兼顧經營效率、資源活化與農業永續發展。未來施政本會遵循行政院揭示「富民、安心」施政理念,以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為核心,跨領域合作並活化資源利用,運用資通訊與綠能科技,創新農業發展環境,建構年輕化、有活力、高競爭力之樂活農業,引領臺灣農業國際化。未來農業施政重點工作說明如下:

一 . 提升產業競爭力,引領臺灣農業國際化

(一)跨領域合作,加速建構產業價值鏈

  輔導農企業與農民團體建立中心衛星體系,以農企業或農民團體為中心經營體,藉由同業與異業結盟等方式,結合農民成為衛星農場,以標準化產銷作業規範與契作,形成穩定的供應鏈關係,創造產業優勢與農民收益。本會已優先針對花卉、良質米、觀賞魚及種畜禽等十大重點產業,輔導業者建立中心衛星合作體系,另亦輔導農民團體成為地區特色產業之中心廠。

  針對承接農業研發技術之業者,將進行創新營運及產業群聚輔導,從合作制度、運作機制、資源整合、功能輔導及策略規劃等構面,以產業鏈整合或地方群聚模式進行輔導,並強化跨領域之交流及合作,創新產業營運模式,發揮產業聚落量能。

(二)整合施政資源投入優質農業生產區,創造加值效益

  結合建立安全生產基地與維護農地資源的「農業經營或生產專區」、引進青年農民與擴大經營規模的「小地主大佃農」,以及發展核心產業、建立品牌行銷通路與穩定農民收入的「農業中衛體系」等農產業輔導資源,投入優質農業生產區域,活化農地利用,發揮資源整合運用效益;並配合於農村社區優先推動「農村再生」,同步改善生活環境,結合產業與人文發展,吸引年輕人返鄉從農,活化農村及擴大加值效益。

(三)引進青年農民,提升農業人力素質

  為引進青年人力,輔導農民擴大經營規模效益,改善農村生活品質,創造良好的生產與生活環境,提升從農意願。包括提供政策性低利貸款,紓解經營資金壓力;透過小地主大佃農等施政,鼓勵青年從農,且具規模經營效益;同時拉近城鄉差距,改善農村生活品質。另提升農民經營農業之專業職能,推動農民學院統整本會農漁牧各單位訓練教學資源,提供有意從農青年系統性之農業訓練課程,以及網路 E 化多元便利學習管道,並辦理農場見習實務訓練,轉介青年學員至農場實地參與農業生產及經營工作,同時建立農業經營諮詢服務,以提高農民生產技術、經營管理及行銷等專業能力。

(四)開拓農產外銷、休閒農業國際化之新市場、新商機

  拓展農業技術、產品及休閒農業國際新市場,本會將朝「生產國際級」與「行銷國際化」兩大方向努力,一方面鼓勵成立大規模生產專區及外銷產品專區,擴大高科技農產業群聚效益,並推動安全驗證與國際接軌,保障品種權與商標;另一方面,積極排除農產品出口障礙,拓展美、日以外新市場,藉由特色餐飲開發農產食材輸出及拓展農業技術外銷新商機,期能帶領臺灣優質農產品、技術與服務走入國際市場。同時加強推動休閒農場服務品質認證,提供農業主題旅遊與優質服務,開發休閒農業自由行國際市場。

(五)參與國際組織,確保我國漁業利益及永續經營

  持續推動責任漁業,在「海洋興國」施政理念下,維持我國在國際漁業組織之會員地位,積極爭取漁獲配額,以及公海相互登臨檢查漁船,維護國家主權。強化海洋漁業資源之保育及管理作為,對環境生態較為敏感之特定漁業(例如:珊瑚、魩鱙及飛魚卵漁業等)採嚴格管制作為,建立沿近海漁業監控、管制及調查制度( MCS ),並持續辦理漁船筏收購及休漁獎勵。

二 . 運用資通訊與綠能科技,創新農業發展

(一)運用 ICT 發展農業雲,開創科技產業新商機

  運用新興資通訊技術建立農業雲,加強農產品栽培、養殖、加工處理、檢驗、儲運等資訊之透明度,建置農產品安全監控系統及資訊傳遞平台,強化管控農產品供應鏈安全,以確保農特產品食用安全。

  發展休閒農業雲端體系,以開放資料架構,建立農業網路影音頻道、推動行動導覽、擴大在地資訊服務,行銷臺灣休閒農業。

  推動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於 102 年設置,成為農業科技產業化推動之當責組織,擔任產業鏈之橋樑及新創事業發展平台,以落實技術商品化、投資事業化、產業科技化及行銷國際化。

(二)綠能運用於低耗能、低碳排新型態產業

  運用綠能及環控農業科技研發,推動綠能發電與建構友善環境的生產模式;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引進並運用高效節能、節水農業設施與科技,發展節能、節水生產設施,提高生產效率。

  研發抗逆境品種及節能低碳製程與產品,提升農業對抗環境逆境能力,如培育耐熱、耐淹水、抗病之蔬菜及協助篩選抗熱能力佳之種豬等,降低肥料、農藥、能源與水資源使用,發展農產品穩定供應鏈,強化農業國際競爭力。同時以科技創新及品牌建立,形塑新世代農業新形象,吸引年輕人返鄉成為新世代科技農民。

(三)整合金流與資訊流,建置農漁業金融資訊共用平 台

  農漁會資訊系統受限於業務規模與專業性,多數以委外方式辦理,致 302 家農漁會信用部分屬 10 套資訊系統,無法降低農漁會資訊使用成本,發揮全國農漁會整體營業據點之通路價值。爰推動農漁會資訊共同利用業務,有效整合農漁會共用帳務系統,提供便利資訊交易平台,以降低農漁會帳務處理成本,帶動農漁業的發展。

(四)提供及時產銷資訊,強化農產品產銷預警及調節

  建立超前預警機制,透過作物生產預測、產地價格查報或交易行情站資料,掌握產銷資訊,適時調節;並建置以簡訊、傳真、電子郵件及各地農漁會電子看板等提供即時農業訊息,加強傳遞效果。

  依中央與地方分工原則執行產銷調節,作物生產期前依「農產品發生產銷失衡中央與地方政府業務之分工原則」,召開產銷預警會議,研訂產銷調節措施,及時進行區域性失衡調節。另將從產業發展、公平性及成本估計等面向檢討調整 95 機制。

三 . 發展健康農業,建立農產品安全品牌形象

(一)擴大推動有機專區,促進農產品認驗證與國際接軌

  輔導成立有機專區,由地方政府向台糖公司或退輔會承租土地,取得長期租賃合約( 10 年),進行專區整體規劃及基礎生產條件改善,再劃定區塊招募農友進駐專區經營,同時強化驗證機構驗證能量,落實驗證稽核、產品品質檢驗及標示管理。

  為確保有機農產品順利行銷,成立理貨中心,發展農夫市集、電子商務,以及於賣場設置有機農產品專櫃(區)等,協助拓展行銷通路。

  我國有機與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機構均受國際承認,符合國際間產品驗證系統機構之一般要求( ISO/IEC Guide 65 ), CAS 優良農產品驗證機構之評鑑,亦參考 ISO/IEC Guide 65 辦理。除輔導國內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取得美國、加拿大及歐盟等國認證,並推動產銷履歷作業基準與國際接軌,未來將結合農業雲端服務,加強管理資訊化,以利國際市場拓展。

(二)農藥與動物用藥安全檢測與世界同步

  比照先進國家對准供食用動植物用藥使用於食品中均有合理殘留容許量,將會同衛生署增訂動植物用藥殘留標準。為加強農藥登記把關,預計 3 至 5 年完成 10 家農藥試驗單位取得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優良實驗室規範( GLP )登錄資格,與世界接軌。

  開發畜禽水產品多重藥物殘留檢驗方法,落實畜牧場安全用藥輔導與監測及屠宰衛生安全檢查;檢討農藥殘留問題、機動調整農作物抽樣時機及縮短檢驗時程,並擴大民間檢驗單位參與,以攔截不合格農畜產品上市,確保民眾食用安全。

  對進口美國牛肉含萊克多巴胺的問題,秉持「專業考量」與「風險控管」進行技術資料評估,以保障國人健康、照顧產業發展及符合國際規範為原則,並廣納各方意見,加強與民眾溝通。 大院 101 年 2 月 24 日針對美牛議題進行朝野協商,達成「為維護國民健康,近期內在立法院未完成修法前,行政院承諾在近期內不以行政命令開放瘦肉精之相關肉品進口」等共識,本會尊重朝野協商結論,並依據 3 月 8 日 大院經濟委員會會議決議,加強辦理違法販賣及使用乙型受體素查緝取締,以及辦理公聽會與研討會,讓民眾瞭解。

  另日前彰化縣養雞場、臺南市養雞場禽流感案例,經綜合判定為高病原性禽流感 H5N2 且完成撲殺清場者計 4 場(截至 101 月 3 月 19 日),該發生場均持續管制,並於半徑 3 公里內周圍場持續採樣調查,未發現其他疑似案例,將持續執行 2 次監測工作與強化防疫措施,確保產業生產安全。

(三)加強消費者溝通推動飲食教育,鼓勵地產地消

  因應國人飲食習慣及外食人口增加,開發多元及便利性農產品型態,鼓勵國人多食用國產農產品,透過媒體與社會教育,強化行銷宣導,推動地產地消、低食物里程之在地消費。

  加強國產米食加工產品、米食營養及米穀粉應用相關宣導,辦理米穀粉應用技術發表會、國產米製糕點訓練班。藉由推廣行銷各地特色主題旅遊,結合農村料理「田媽媽」美食班,開發具地方特色的料理、點心及在地旅遊伴手。

  推動農漁村青少年飲食教育,結合在地綠色資源,以體驗式教學,教導青少年在地的飲食文化;並會同教育部推動青少年飲食教育,鼓勵學童團膳使用國產食材與推廣米食。

(四)形塑地方農產品品牌特色,提升附加價值

  輔導開發農、漁、畜產品之多元利用與創新包裝,提高優良農產品附加價值,提供兼具時尚與在地特色的優質、健康農產品,建立國產品品牌形象。

  持續拓展女兒禮及伴手禮市場,繼婚禮選用米禮盒,以及企業年節饋贈農漁會百大精品之風潮,持續輔導農民團體開發新產品,並持續發展竹製精品、水產精品及觀賞水族與周邊產品,開拓農業精品新市場。

四 . 重視農業多功能價值,確保糧食安全

(一)建構多元糧食安全機制,打造區域糧食安全

  100 年 5 月召開全國糧食安全會議,將提高糧食自給,增加國產糧食生產及消費,並設定 2020 年糧食自給率達 40% 之目標。在生產面,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活化休耕田,鼓勵種植進口替代作物,有效提升糧食生產。在消費面,創造國產農產品新需求以替代進口穀物消費,推動在地生產在地消費,改善國人膳食結構,減少進口產品需求量。

  研議訂定能及時反映國內糧食安全風險指標,建立糧食安全分級制度;釐定各種情況之國內生產及供應措施,以降低糧食安全風險。另我國倡議建置「 APEC 緊急糧食儲備機制」已獲納入「 APEC 糧食安全部長會議」大會宣言; 100 年 8 月本會主辦「 2011 A PEC 糧食安全論壇 —APEC 緊急糧食儲備機制」,各經濟體認同機制設計理念並支持我國進一步研究規劃,建構亞太區域糧食安全防護網。

(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休耕地利用

  因應氣候變遷及國際糧食供應不穩定,推動「活化休耕田,鼓勵復耕措施」,引導休耕之稻田回復耕作,放寬輪作作物種類,獎勵種植具進口替代或外銷潛力作物,並獎勵契作飼料玉米、大豆,每期作每公頃獎勵 4.5 萬元,契作牧草及青割玉米每期作每公頃獎勵 3.5 萬元。

  為促進農地活化利用,將進一步研議更積極之活化休耕農地措施,另配合農地活化復耕,研擬耕作制度調整方案,加速輔導復耕農地種植具進口替代性作物。

(三)建立農業用水質量合理規劃

  在水量規劃方面,加強辦理節水措施,投入輸配水與調蓄設施,建構適地、省水、節能管理系統,考量在不影響農民權益並確保糧食安全、國土保安、社會安定及自然資源之永續利用等範疇,依區域性檢討合理農業水權。同時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灌溉排水渠道更新改善及構造物改善等工作,預期每年約可減少 1,100 萬噸輸漏水損失。

  在水質維護方面,推動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建立灌溉水質監測、預警及緊急應變機制,確保灌溉用水品質及維護農產品生產安全;輔導農田水利會分期限縮其他事業廢污水排入灌排渠道,協調相關部會加速興建市區、事業及區域等排水系統,達成灌排分離目標。

(四)建立農地合理利用與管理體制

  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與總調查是建立農地資源利用與管理之基礎,亦為保護優良農地與農業生產環境,因應國土利用採行功能分區及管理之重要工作。將持續協助各直轄市及縣政府辦理農業發展地區分類分級劃設,並進一步搜集農地質性資料,擴大調查之廣度及深度,建構長期之農地資源調查體制,作為農業部門施政資源整合投入及農地資源維護、利用與管理之參據。

  為維護優良農地資源,依據 100 年 5 月全國糧食安全會議決議,就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與台糖仍作農業使用之優良農地,應予較高強度之管制規範。本會已進行農地管理相關法令之檢討,涉及跨部會權責者亦持續溝通,並協助地方政府加強農地管理業務之執行。另針對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持續與內政部協商兩階段修法,第一階段限制集村興建農舍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以及建築基地與配合耕地應為同一使用分區;第二階段檢討申請資格條件等。

(五)強化生態保育,促進生物多樣性

  強化自然保護區域經營管理,持續將具珍貴自然資源之棲地劃設為自然保護區,積極推動低海拔地區之劣化棲地復育及重要農田生態系保育工作,建立地層下陷區、水梯田與相關水圳、埤塘等濕地環境生態園區之復育與經營管理示範,成為生物多樣性熱點。

(六)以彈性與漸進原則,規劃農業所得支持制度

  政府農業預算福利支出比例超過六成( 101 年為 63% ),包括保價收購、休耕給付及肥料補貼等各項補貼與津貼,除沉重財政負擔外,由於部分福利支出未具結構調整等政策功能之配套規劃,擠壓農業預算資源配置,對長期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競爭力提升或友善環境農業等政策造成限制;另因應國際經貿加速自由化、糧食安全等影響,「農業所得支持」成為近年主要國家農業施政主流,日、韓自 1998 年起即逐漸以直接給付取代價格支持措施,其實施經驗可作為我國參考。

  本會將考量農業發展目標、財政負擔、農民接受度及執行可行性等,採彈性、漸進作法為原則,以維持農民權益為前提,參考國外經驗,規劃具政策調整功能之農業所得支持制度,逐步將現有補貼轉換為符合 WTO 綠色措施規範之直接給付措施,如農戶別所得給付、環境給付、老農退休給付等。依日、韓實施經驗,均需有完善農業調查統計及制度規劃研究,以為精準補貼對象、研訂給付標準之基礎。

五 . 籌謀因應經貿自由化,連結兩岸布局全球

(一)以農民利益為優先考量,務實參與兩岸 ECFA 後續諮商

  隨著兩岸關係緩和,為因應兩岸交流及經貿往來日益密切之需,建立兩岸協商平台及協處機制。截至 101 年 1 月底,兩岸已簽署之協議中與本會有關部分,包括「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 ECFA )協議」有關 18 項農產品早收清單及「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農業智財權方面等,本會均積極推動。

  對於 ECFA 後續諮商,本會將持續以農民利益為優先考量,透過協商爭取我具出口潛力農產品之關稅優惠。針對我國未生產之農產品或仰賴進口之加工原料,亦將妥擬談判立場。

(二)研擬 FTA 、 TPP 談判對策,及早因應對我國農業衝擊

  我國經濟發展高度依賴對外貿易,在全球盛行區域經濟整合之大環境下,我國亦必須積極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本會將配合國家整體參與雙邊或區域整合政策,務實研擬談判立場,針對進口會造成衝擊、有轉口之虞或後續會被要求比照之敏感性農產品,透過協商爭取採用排除降稅、較長降稅期程等彈性處理措施,使農業產業有較充分的調適期。同時,積極規劃推動產業升級與結構調整措施,以持續提升產業競爭力、確保農民收益。

肆 . 結語

  本會施政以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為核心,將持續檢討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以臺灣先進的農業技術、豐富的農村文化,結合土地、技術與人力,營造優良的農業環境,並加強跨部門合作,運用資通訊與綠能科技,重視經營管理之效率化,建構年輕化、有活力、高競爭力之樂活農業,引領臺灣農業持續創新與國際化,把臺灣農業的光榮找回來。

  農業的多功能性受到各國重視,政府除致力提升農業競爭力外,亦應關注糧食安全,以及生態、景觀、文化等多元價值。水、土資源是農業生產的根源,應在確保糧食安全的基礎上,以開放的態度務實檢討,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攸關國人幸福指數的提升農村生活品質,亦須結合產業發展及農村再生整合推動,強化自主防災與災害防救工作,以實現富民與安心的施政理念。

  又本會為落實政策並因應施政需要,爰研擬相關法案,本會期計有農業基本法草案、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漁業法第 11 條之 1 、第 64 條之 1 修正草案,以及森林法第 56 條、第 56 條之 1 、第 56 條之 4 修正草案計 4 案,敬請 大院支持,期能在本會期優先審議通過。

以上報告,敬請

賜予指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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