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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六級產業化政策及其對我國施政之啟示(上)

嶺東科技大學財務金融所副教授 陳依文
企劃處 周妙芳.沈杏怡.王玉真
水保局 劉力嘉

壹 . 前言

  日本 所謂 農山漁村的六級產業化(以下簡稱六級產業化) 係指農業生產(一級) X 農產加工(二級) X 直銷(三級) 的產業發展模式,其特點為發揮相乘綜效,且不能偏廢任何一級。 日本農林水產省(以下簡稱農水省)於 2010 年 3 月 30 日「糧食 ‧ 農業 ‧ 農村基本計畫」提出六級產業化政策,同年 12 月 3 日公布「六級產業化法」並於 2011 年 3 月 1 日開始實施。其目的係活用地域資源、促進農林漁業者等之新事業的開創等對策及促進地域農林漁產物利用相關措施,以振興農林漁業,活化農山漁村等地域,增進消費者的利益,提高糧食自給率,減少環境的負荷。

  日本六級產業化政策係以一級產業為基礎,結合二級及三級產業分工合作,促進生產、加工、販售等整體性產銷策略發展,對提升農業附加價值、振興農業、促進國產消費進而提升糧食自給率均有重要影響。日本 六級產業化 概念是 十多年前東京大學今村奈良臣教授所提倡, 一開始 六級產業著重於加工、銷售,六級是指 1+2+3=6 ,但今村教授認為應該是 1x2x3=6 ,因為若沒有一級產業的生產,就沒有二級、三級產業,整體產出就是零。由於日本的農業情況與臺灣類似,同屬小農制經營,同樣面臨消費與飲食習慣變遷、糧食自給率偏低、農業經營者高齡化、以及農村老化等現象,日本推動之農業相關政策對當前臺灣農業極具施政參考價值。

貳 . 日本推動「六級產業化法」之立法背景及內容

一 . 日本推動六級產業化的思考方向

  日本農業面臨糧食與食品市場漸萎縮( 10 年內約降低 10% , 1995 年 80.4 兆日圓, 2005 年降為 73.6 兆日圓)、農業產值下降( 16 年內約降低 30% , 1990 年 11.5 兆日圓, 2005 年降為 8.3 兆日圓)、農業所得下降( 15 年內約減少 50% , 1990 年 6.1 兆日圓, 2005 年降為 3.4 兆日圓),以及農山漁村地區企業之退出以及公共事業減少等現象。為了確保就業和所得,建構使青年人與兒童們可以在聚落裡安居樂業之社會環境,促進農林漁業生產、加工及販售( 販賣) 一體化,運用與活化地區資源,創建新產業, 以促進農山漁村地區的再生及活化, 乃推動農山漁村六級產業化之政策。

  農山漁村擁有各種的地區資源,包括農林漁產物、生物廢棄物、經驗、知識與智慧、自然能源、風景以及傳統文化等豐富資源,並可將農業資源運用到食品產業、觀光產業及其他(如 IT 產業、化妝品、醫藥製造業、能源產業等)產業之發展。此一政策的目的,在於將上揭地區資源予以有效利用,透過 農山漁村的 六級產業化使市場規模擴大,亦即經由生產、加工、販售一體化提升附加價值,將二級及三級產業導入農林漁業,以及由農林漁業與二級、三級產業合作,創造出地區商機及新的產業,以創造出新的附加價值,增加就業並提升所得,從而促進 農山漁村地區的再生及活化 。

二 . 「六級產業化法」之概要(全名為「農林漁業者活用地區資源開創出新的事業以及促進地區農村漁產物的利用之相關法律」)

  日本農水省於 2010 年 12 月 3 日 公布「六級產業化法」,其中 與地產地消相關措施自 2010 年 12 月 3 日公布之日起實施,與六級產業相關措施則自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實施(即 2011 年 3 月 1 日)。其 立法目的係在 鼓勵農林漁業者有效地利用所有的資源開創出新的事業,以振興農林漁產業,促進地區的農林漁產物的利用,進而提高日本糧食的自給率。該 法共分三章 50 條,分別為:

(一)第一章為立法之目的。

(二)第二章:農林漁業者有效地利用地區資源開創出新的事業(與六級產業化相關措施)。主要的支援措施為:

1. 綜合化事業計畫(經農林水產大臣所認定)

( 1 )農林漁業者所制定的利用農林漁產品及副產品(生質能源等)進行生產、加工、販售一體化事業活動的計畫。

( 2 )協助農林漁業者之民間事業者亦為支援之對象。

( 3 )各項支援措施:擴大對農林漁業者無息貸款之對象,延長償還期限從 10 年至 12 年,寬限期由 3 年 延長至 5 年 。

2. 研發及成果利用事業計畫(需經農林水產大臣及事業主管大臣認定),其各項支援措施,包括登記新品種之申請費減免 75% 、食品加工於銷售所涉及的研發及成果應用所必須的資金將成為債務保證之對象、研發及成果利用所需的新建築設施之場所可簡化農地轉用手續。

(三)第三章:促進地區農林漁產物的利用(與地產地消相關措施),其基本的概念係強化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聯繫、振興地區農林漁業與相關事業帶動地區的活性化、提供消費者豐富的飲食生活、配合飲食教育活動的推動、推動都市與農山漁村的交流與共生、對提升糧食自給率的期待、降低對環境的負荷。將地域做為政策推動的主體,形成一種社會的氛圍。由國家負責 制定基本方針政策,由地方政府負責制定各地區的農林漁產物利用促進計畫。

參 . 日本六級產業化政策

  日本為推動六級產業化政策,業於 2011 年 9 月新設「六次產業化戰略室」單位,是隸屬在糧食產業局的產業連攜課下之編制。日本六級產業化的市場規模目前為 1 兆日圓,農水省並訂定 5 年後將增加至 3 兆日圓之目標。

一 . 六級產業化之對策

(一)基本對策:鼓勵農林漁業者自身投入加工及販售領域。由六級產業化專家顧問提供專業的建議、協助新商品的開發、拓展通路,並提供加工、銷售設施及農用機械的整備。

(二)擴大市場的對策:活化國內市場,開拓海外市場。以更為方便的方式向老年人提供加工食品、增加農林漁產品及食品的出口,推動食品產業在東亞的發展。

(三)相關對策:六級產業化的融資制度。融通六級產業化所需的農業改良資金以及短期營運資金。推動研發,應用農林漁產品研發新材料及醫藥品,鼓勵加工、業務所需要的新品種及新產品研發。

二 . 六級產業化綜合化事業計畫之認定

  依據日本「六級產業化法」之規定,六級產業化事業計畫需經農水省大臣認定。有關六級產業化事業計畫目前( 2012 年 1 月 )經認定的件數共有 410 件,就產業別而言,與農畜產有關的有 385 件(占 94% )、林產 7 件、漁產 18 件;就產品對象則以蔬菜占最大比例為 34% 、水果 23% 、米 13% 、畜產 12% 、豆類 5% 、漁產 4% 、茶 2% 、麥 2% 、林產 1% 等;就一級、二級及三級產業區分,從事加工及直銷件數占 45% 、加工占 43.4% 、加工、直銷及餐廳 5.7% 、直銷 4% 、加工、直銷及輸出占 1.2% 、輸出則占 0.8% 。其認定流程如圖 1 ,認定的必要條件:

(一)經營者體:農林漁業者(個人、法人)、農林漁業者組織的團體(農協、村落務農組織)及其他組織。

(二)事業內容: 1. 經營 事業須為農業、林業、漁產物等相關事業。 2. 農業 、林業、漁產物的新產品開發。 3. 開創 農業、林業、漁產物的新銷售方式,改善銷售額與促銷宣導方式。 4. 生產方式或設施設備的改善。

(三)經營的改善,須滿足下列 2 指標: 1. 農業、林業、漁產物等或(及)新商品之銷售額 5 年須提升 5% 以上。 2. 農林漁業等關連事業的所得提升。計畫期間: 5 年以內。

三 . 通過綜合事業計畫認定之支援措施

  通過六級產業化認定可獲得全方位的支援,從事業的構思到認定階段專家會給予協助,對獲得認定的農林漁業者,在事業的進行期間遭遇問題給予全面的指導。在獲得資金支持方面,包括:

(一)融資部分:延長無息貸款的償還期限,從 10 年到 12 年,上限額度以個人為 5 千萬日圓,法人及團體則為 1.5 億日圓;向協助者提供無息貸款;短期資金之提供,上限額度個人為 1 千萬日圓,法人及團體則為 4 千萬日圓,貸款利率為 1.5% 。

(二)補助金部分:對於新商品之開發、通路之打開給予補助,補助率由以往的 50% 提升到 75% ;對農業法人,開展新的加工,銷售活動時,設施整備所需的費用給予 50% 的補助。

(三)有關設施整備手續面的支援:簡化建設直銷設施時所涉及農地轉用之手續、針對在市街化調整區域的設施整備及開發行為,簡化其審查手續。並在農水省網頁提供認定農業者相關資訊。

四 . 預算編列情形

  日本農林漁業者在推動六級產業化中,受到事業規模及資金的限制,不易獲得涉及加工、流通、市場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與人才,而且面臨資金需求缺口且資本少的狀況普遍存在,對貸款依存度高,主要用途為加工及銷售設施的整備。

  2011 年農水省六級產業化之預算為 246 億日圓,主要包括六級產業創出綜合對策( 130 億日圓),提供農林漁業者參與加工、販售等二、三級產業的輔導,並提供其運用在地資源,創設新產業的相關協助;食品與城鄉交流促進對策( 17 億日圓),推動以食品作為媒介,推廣農山漁村豐富的自然資源及地方特色,促進都市與鄉村的交流活化;放寬農業金融體系支援對象( 109 億日圓),擴大農業改良資金規模,新增短期小額貸款,供農業穩定經營。 2012 年之預算則編列 395 億日圓,其中將創設「農山漁業成長產業化基金」( 300 億日圓),推動農山漁業成長產業化,由官方民間共同設立基金,作為產業成長所需資本及輔導措施;實現農山漁業成長產業化( 95 億日圓),提升經營效率 。

五 . 農林漁業成長產業化基金

  為了實現農林漁業成為成長型產業,由國家與民間共同設立基金,投入成長之資本,採取直接的經營支援體制,針對農林漁業者通過農林漁產品的加工、販售,運用農山漁村的環境與資源推動觀光及商品化。為推動農林漁業的成長及產業化,由地區基金對六級產業化事業者出資,提供經營支援、產業化措施,並由六級產業化的專家顧問做經營診斷,提供各種建議、支援通路,以建立一個全方位的支援體系,其基金運作架構及支援體系如圖 2 。

六 . 六級產業化的合作網路

  由於日本的農山漁村除了提供日本國民所需的農林漁牧產品外,尚具有豐富的生質能源、維護自然生態、確保水資源、提供休閒活動場所、確保傳統文化等多樣化功能。如何將這些功能充分活用,達到振興農村、促進城鄉交流、提供日本國民日常生活所需,尤其處於資訊網路日益發達的時代,有必要將日本國內的農業及經濟等相關產業目前各自所提供的資訊予以整合,建構新的六級產業合作網(如圖 3 )。其方針包括:將農山漁村所匯集的智慧知識形成一股能量、把知識智慧化為具體的有「形」商品,及以民間為主體,由農水省協助各種類型網絡之運作。六級產業合作網將籌設各項架構及任務分配,預計 2012 年 5 月正式營運。對六級產業化計畫予以全程支援,與地方公共團體形成更緊密的網路,以因應各種諮詢,並在各農政局、農政事務所設立綜合窗口因應具體的申請手續。(待續)

圖 1  六級產業化事業計畫認定流程

圖 1  六級產業化事業計畫認定流程

資料來源:日本農林水產省, 2011 年 9 月。

圖 2 農林漁業成長產業化基金運作架構及支援體系圖

圖 2 農林漁業成長產業化基金運作架構及支援體系圖

資料來源:日本農林水產省, 2011 年 9 月。

圖 3 六級產業化的合作網路

圖 3 六級產業化的合作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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