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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農業人力訓練制度介紹

輔導處 倪葆真
企劃處 韓寶珠

壹 . 前言

  四十餘年來,臺德雙方透過台德社會經濟協會進行農業社會經濟合作,藉由農業經濟、農業政策、農村規劃、農民輔導、食品安全、環境保護、野生動物保育、因應 WTO 議題、農村再生、因應氣候變遷等議題合作研究與人員互訪,獲致重大成果,對於增進我與德國雙方之農業經濟及貿易關係顯著助益。

  第 29 屆台德社會經濟協會雙方理事聯席會議於 2011 年 11 月 21 日至 24 日於德國波昂舉行,會議期間並針對「農業人力訓練」專題舉行國際研討會,邀請德國聯邦、邦政府官員及波昂大學學者參加,本報告依據參與該會議蒐集之資料,針對德國之「農業職業訓練」制度做一完整之介紹,以期對我國刻正積極實施之「農民學院」政策推展有所助益。

貳 . 德國職業教育體系介紹

  德國職業訓練自 1969 年制訂職業法,據此推動職業訓練,其主要目的是提升青年職場的就業能力,並為企業引進合格的工作人員。其特色為職校所提供之職業訓練較大學更佳,故 60 %的學校畢業生都會進入職校參與訓練。訓練方式為雙軌式訓練,其一為職校訓練( part-time vocational school )與一般學校類似, 60 % -70 %是針對專業的訓練;其二為產業界訓練 (inter-company training centre) ,是在企業內進行訓練,訓練結訓後可快速投入產業界工作。基本訓練內容依產業需求而定,由國家支持辦理,學員可學到特殊技能以投入產業界工作。基本訓練期程為 3 年,原則是在學校及在工廠上課各半,結訓通過考試可取得技術證照。如再加上在產業界 3 年的實習後,通過考試可取得師傅級的專業證照。

  德國政府為聯邦制,即聯邦、邦、區域(縣、鄉鎮),聯邦政府負責訓練相關法規的制訂與職業訓練的相關措施及研究,規範受訓者與訓練單位間之關係,以及訓練之審查、審核;各邦依據職業訓練法制訂執行細則,規範訓練課程及時數,並依邦的產業發展重點及需求來訂定訓練項目,地方政府則依據邦的教育細則訂定執行規範,負責訓練的執行與辦理。另由農業工會負責職訓考試相關事項,並審查企業及追蹤考核企業的執行狀況,以及企業主與學徒的輔導。

  雙軌體系訓練類別針對國家所承認的職業類別予以設計,每一職業均各有訂定學員最基本要學習的項目,訓練重點包括專業知識、操作技術、社會技能、職業競爭力及團隊訓練等,考試則以實作為主,故多在產業界(工廠)進行。職業學校學生每年在職前訓練後需進入企業或工廠實習,此為德國教育非常成功的模式,參加技職訓練免費,且實習可獲得酬勞。

參 . 德國農業職業訓練

  德國農業職業訓練之推動是由直屬聯邦政府的 14 個農業組織如德國農民工會等共同配合辦理,除一般農作物栽培外亦包括葡萄酒、畜牧等的訓練,課程規劃的老師大多為全職專業教師,但研討會講師則有部分為兼職性的,招生則透過網頁或學員的口碑,課程的規劃依據既有之訓練及參加學員之反應作修正。

  德國政府目前提供一些獎勵補助措施,協助有意從農者取得證照。而農業從業人員在接受過此類訓練後,會決定選擇留在學校或從事農企業行業,無論他選擇何種行業都需提出接受訓練的證明。

一 . 農業訓練過程

農業訓練過程可分為三種:

( 一 ) 經過 3 年農業職業訓練後取得農民身分,通過農民認證考試即可繼續進修,進入職校前要有 1 年的實習,技術學校則需 2 年才可取得技術執照。

( 二 ) 經過 3 年全職的實習則可成為師傅。

( 三 ) 在成為農民之前,如取得碩士亦可選擇進入大學任教。

二 . 產業界訓練與實習

  產業訓練與實習分植物、動物各有二個部門,學員也必須到不同的部門實習,以便在獲得國家認證前能有完整的實習經歷。辦理訓練的農企業需達一定的經營規模,才可成為訓練實習場,如乳牛場需有 30 頭以上的牛,受訓學員會挑選好的農企業實習,故企業間亦有競爭。農企業可依據職訓法自行訂定訓練計畫及項目內容,在訓練課程計畫核可前,政府會做第一次檢核,之後每 5 年檢核 1 次。該檢核項目包括經營成本、專業技術、意外安全檢查及環境保護標準等。

  承辦訓練之農企業,通常企業主必需提出一項證書如技術師、師傅、技術學院或大學的學、碩士,亦即企業主必須具有專業技術。另由政府單位專人以評核表來檢核是否確依計畫內容執行完成,亦可由學員意見調查來檢核企業訓練成效。

三 . 農業職業訓練之推廣

  職訓法中詳細規範青年人每年所需接受的訓練項目,第一年為基本訓練;第二年訓練項目為景觀、保育與生態等;第三年則為專業認證。 1 年半後期中考,考實務與筆試, 3 年後考期末考,取得證照者經過 2 年的試用,方可正式進入農企業工作。德國透過此項農業職業訓練來認證農民。

  事實上在以前農業屬冷門行業,參加農業職業訓練人數不足,主要原因是農業收入不佳、外來行業的增多、媒體多報導負面性消息如狂牛症等,而農會或農業工會亦接受很多負面的批評,造成負面影響。為因應此情形,農部加強宣導,讓民眾有另類思考模式,如調查何種園藝是會讓年輕人有興趣,並以此吸引年輕人認為農業亦是項很有趣的產業;在出版品方面改變以前生硬的技術知識印刷品,而以活潑的方式介紹農業。如此由聯邦政府做引導工作,實際去宣導,而新農業的推動則由其他層級的政府單位來做,國家只提出發展方向,其中企業亦承擔一些支助,畢竟農業職校訓練出來的人日後亦是企業所要用的人。

  早期每縣均設有一名推廣員擔任駐地輔導員,多定居於固定區域從事服務工作,協助農民找尋實習企業,但目前亦面臨人事精簡。主要負責工作為提供考證資訊、擔任受訓者與企業簽約的見證人、評定學員是否可參加訓練、協助企業去辨識適任之師傅等,企業所辦理的各項訓練類別均需送區輔導員審定,而企業主本身亦需接受教育訓練,才可開課。受訓者與企業在合約期間,如發生問題,此時即由推廣員仲介轉介至其他企業主實習。通常受訓實習最初的幾個月期間少有解約狀況,但實習 6 個月結束會有可能解約。

肆 . 德國「農業人力訓練」制度對我國之啟示

一 . 農業職業訓練與業界密切合作,達成學訓合一雙贏局面

  德國農業職業訓練自戰後開始推動, 1969 年制訂職業法,據此推動農業職業訓練。德國的學生在經過四年基本教育之後即需面臨選擇職業性教育或一般教育,大部分學生均會接受職業訓練。職業訓練由聯邦政府、邦政府、區域(縣、鄉鎮)政府結合私人企業主共同推動,從法規制度的訂定,到訓練的執行,建立了明確的訓練制度,且分工明確,整個系統透過雙軌制職業訓練系統也形成企業與員工伙伴關係,有效達成學訓合一的雙贏局面。

二 . 促進農業技職教育體系轉型,以滿足農業發展之需求

  相較於德國,我國的農業職業訓練體系,主要分為正式的農業技職教育與非正規的農業推廣教育兩個次體系。就農業技職教育而言,我國正式的農業教育體系,包括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農業專科學校(五專、二專)、技術學院(二技、四技)與科技大學等三個層級。由於農業職業教育政策之擬訂,主要在配合整體社會經濟需求而調整,故農業正式教育體系也隨著社經結構的發展而變遷。自 1996 年推動教育制度改革方案,積極推動職業學校改制為綜合高中、專科改制為技術學院,及技術學院改制為科技大學或普通大學,使得我國農業技職正式教育,無論在體制上、課程上或教育資源應用上,均呈現質與量的變革,不僅是農業技職體系中的五專、二專及二技將走入歷史,同時高農或農工職校也轉型為綜合中學。且受社會價值觀念影響,正式農業技職教育體系所培育出來的人力未必投入農業工作,致無法培育未來農業發展人才。因此,農政部門有必要與教育部門溝通合作,就如何促進農業技職教育體系轉型,以滿足農業發展之需求,尋求適當的調整方向。

三 . 德國「農業人力訓練」課程設計,可做為推動農民學院參考

  就非正規的農業推廣教育而言,主要目標在於提供農民的農業專業訓練課程,多年來既有的農業訓練,多由農業相關單位各自辦理訓練,課程內容或有重疊或有不足,資源無法有效整合運用;訓練規劃缺乏進階學習的課程設計,訓練課程亦多偏向技術面,缺乏市場行銷、產業發展等相關課程,對於想從事農業的青年人缺乏有系統的農業經營學習管道。為積極培育青年農民,本會積極規劃設立農民學院,以期建立一個有系統、有效率及全方位的農業技能訓練制度,培育優質農業經營人才,提升農業競爭力。開辦初始,藉由瞭解德國的農業職業訓練制度及訓練執行情形,實可做為國內推動農民學院制度及訓練規劃之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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