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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利斯颱風農業災情本會因應措施

統計室 輔導處

  碧利斯颱風於8月22、23日侵襲台灣,造成農業嚴重損失,對於農業部門損失情形,陳總統及行政院唐院長均十分關切。為實際了解農作物、漁港等受害情形,唐院長於災後(24日)隨即在本會陳副主任委員陪同下親赴受災嚴重之台東、花蓮地區視察,而陳總統則在提前結束出國訪問行程於25日返國後,隨即在本會陳主任委員陪同下親赴南投縣及26 日至台東、花蓮視察受害情形,並指示本會儘速做好災害救助及協助農民復耕復建工作,又本會林副主任委員除於24日率本會相關單位隨同呂副總統赴台中、南投地區了解災情外,並於26日陪同行政院張副院長至南投中興新村災後重建委員會視察颱風對災區水土保持所造成之損害。至本會各業務單位及附屬機構亦在本會李副主任委員坐鎮指揮下,本於職權,迅速主動辦理各項救災工作。關於本次颱風所造成之農業災害,本會因應措施如下:

一、辦理災害救助

  颱風發生後,各地方政府均動員查報災情彙報本會,本會於實地勘查確認災情後,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於8月24日、25日先後宣布台東、花蓮、台中、南投、高雄及宜蘭等六縣為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並於30日宣布新竹、雲林、嘉義、台南及澎湖等五縣為辦理低利貸地區,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者。

  現金救助部分,針對水稻(秧苗期)等22項農畜漁林產品給予每公頃4千元至3萬元不等之救助金額。8月25及26日由縣政府邀請鄉鎮公所舉行說明會後隨即展開救助作業,並請鄉鎮公所爭取時效,一面受理申請,一面進行勘查;至受災農民依規定應於10日內提出申請,如因交通阻絕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依規定於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由鄉鎮公所個案核實認定後,於申請表或受災證明書上加註說明,逕予同意延長申請。為使受災農民儘速獲得救助,本會陳主任委員要求各級政府救助承辦單位,務必在一個月內完成救助金之發放。

  低利貸款部分,利率為年息4.5%,期限依貸款項目3年至20年不等,本會已函請行政院同意降為年息3%。本次貸款額度為34億元,由經辦機構出資,農業發展基金給予利息差額補貼,受災農民可依受災項目及程度於本會宣布災區起10日內,向當地鄉鎮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經辦貸款機構提出申借,而本會亦函請各縣政府輔導轄內農、漁會加強運用農業信用保證服務,請農民銀行派農貸輔導員實地輔導及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加強對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民信用保證。

二、農田流失、埋沒及海水倒灌救濟

  農田流失、埋沒及海水倒灌所發生之損失,受災農民可依據「農田及魚塭受災流失、埋沒、海水倒灌救濟要點」向所在鄉鎮公所申請救濟,鄉鎮公所應於災後20日內完成申請案件之勘查與造冊、統計,縣府應於災後35日內完成抽查並辦理撥款,由各鄉鎮公所或縣政府自災害準備金支應,其中農田流失每公頃救濟10萬元,埋沒每公頃救濟5萬元,海水倒灌每公頃救濟2萬5千元。

三、災後蔬菜供應調節

  根據各縣(市)災害查報統計,本次颱風蔬菜被害面積1萬4百多公頃,被害程度約25%,換算無收穫面積約2千6百多公頃。所幸蔬菜主要產區之彰化、雲林及嘉義地區,因有生產設施(如網室等)保護,受損較輕,僅葉菜類小幅受損,預計短期內(約半個月)如不再發生重大災害,產地供應量減少約一至二成。為穩定災後蔬菜供需,本會已於颱風來臨前即積極輔導具大型冷藏庫之產地農民團體儲存蔬菜約7千餘公噸於災後4日內釋出174公噸供應批發市場,釋出284公噸供應直銷超市、量販店及大消費戶等,以補產地受損之不足,並視市況增減調節。另台北農產運銷公司、高雄果菜公司目前購貯蔬菜計250餘公噸,且緊急進口甘藍,自8月25日起視到貨數量及交易情況機動釋出,以應市場到貨量之不足;而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將於直營超市機動釋出冷藏蔬菜,平價供應消費者。此外,本會亦透過媒體,請消費大眾在颱風過後多購用根莖、芽菜類蔬菜,以緩和葉菜類價格上漲壓力,並密切注意主要蔬菜產地採收及果菜批發市場供貨情形,隨時採取相關因應措施。

四、水果落果加工處理及文旦柚促銷

  本次颱風造成宜蘭、台中、南投、花蓮及台東等縣之果樹嚴重落果,其中落果量較大且適合加工處理之水果包括溫帶梨、蘋果、番荔枝及文旦柚等,其受害面積分別為梨近2千公頃、蘋果190餘公頃、番荔枝3千8百餘公頃、文旦柚3千6百餘公頃,為減輕農民損失,本會協調加工廠協助處理加工及輔導農民自行加工,其中梨及蘋果洽請加工廠收購加工製脆片、番荔枝製冰淇淋及果凍、文旦柚已完熟無受傷者速供鮮銷,無法鮮銷者則洽加工廠收購製造綜合果汁及脫水文旦,另配合果農意願,協助加工製成文旦露。為促成本項工作順利進行,並補助果農集運費每公斤2至3元。另對於受災嚴重的文旦柚,預計透過各項促銷活動,包括以本會陳主任委員名義,邀請各機關、學校團體及企業機構採購,以及其他直銷等措施,協助文旦柚促銷。

五、疫病防治方面

  本次颱風受害作物多達80餘種,受害面積5萬5千公頃,多為落果、植株倒伏、折枝、浸水等,為減少損失及發生病蟲害,針對受災之農作物,透過地方推廣單位及本會各區改良場派員下鄉指導農民加強田間衛生,清除斷株、落葉及落果,並做好病蟲害防治工作,以嚴防各類疫病蟲害伺機侵襲,其中水稻應注意白葉枯病、稻熱病,文旦柚及柑桔需注意潰瘍病及瘡痂病,同時因風災造成大量落果,亦須注意防範果蠅危害,瓜農及菜農需注意蔬菜軟腐病、疫病及瓜果類炭疽病、疫病與果斑病,毛豆、紅豆需防範薊馬類害蟲,而番荔枝則需預防枝條的赤衣病及果實的黑腐病。本會並於8月29日宣布專案補助果農每公頃8千元「清園費」,以加速農民復耕復建。另本次災害計有36萬隻雞鴨死亡,近400隻家畜死亡,為免動物疫病之發生,應立即清理、掩埋或銷燬死廢畜禽,並加強畜禽舍消毒。因此,本會於災後迅即督導受災縣市作好災後整修復養,並請各該縣家畜防治所派防疫消毒車至受災戶協助死廢畜禽掩埋及消毒工作。

六、公糧倉庫及儲存稻穀肥料受損

  碧利斯颱風造成公糧稻穀及肥料遭水浸濕,其中稻穀4,655公噸、糙米36.4公噸、白米0.9公噸、肥料164公噸。至倉庫本體受損計16棟、倉門損毀20扇。公糧倉庫修繕部分,6萬元以下者由農會自行負擔,6萬元以上者扣除6萬元後本會補助五分之三。公糧稻穀及肥料受損部分,新竹及雲林地區受潮稻穀,已由公糧委託倉庫自行烘乾處理完畢;花東地區公糧稻穀受潮部分,則由本會東區糧食管理處視稻穀受潮情形,在品質無虞下,立即加工製成糙米或烘乾處理,優先配撥酒糧及經常糧(軍糧、學校午餐等);另有少量稻穀因浸水嚴重已無利用價值,則依規定以災害損害核銷。至肥料受潮部分,視受損情況折價銷售。另為紓解農會及民間糧商困境,本會已提供農會自營米與糧商紓困貸款並函請財政部菸酒公賣局協助收購供做酒糧。

七、水土保持及土石流災情處理

  本次颱風挾帶豪雨,部分地區累積雨量超過300公釐,造成局部山區水土保持方面損失,計有農路損失64件、治山防洪工程損失18件,合計所需復建經費約1億3千5百萬元。本會水土保持局均迅即於勘查後依權責及輕重緩急,予以緊急搶修(通)、編列整治計畫或通知相關單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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