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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貿易全球布局、跨越兩岸-排除國產畜禽產品輸大陸檢疫障礙

防檢局 高永青

壹 . 前言

  為落實農委會政策,防檢局持續協助國產畜禽產品拓展新的外銷市場。中國大陸自 67 年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經濟持續高度發展, 99 年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也成為世界最大的消費市場。我國與中國大陸位置比鄰,語言文化相近,兩岸於 98 年第四次江陳會議中達成共識,並簽訂「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協議」,在各項條件配合下,中國大陸確實成為我國積極開拓市場的新目標。

  依據 WTO 規範,會員國間須遵守無歧視的貿易原則,經由談判逐步開放雙方市場,並在公平貿易等條件及要求下進行貿易。我國身為 WTO 的會員,自應依據 WTO 相關規範進行國際貿易;但另一方面,為照顧國內產業發展,我政府把持 830 項中國大陸農產品不准輸入,因此在推動我國畜禽產品輸銷中國大陸上,與中國大陸的諮商談判便有其難度。

貳 . 透過兩岸諮商加速推動國產畜禽產品檢疫准入中國大陸

  依據中國大陸對於國外畜禽產品輸入之申請程序,為輸出國須先向中國大陸提出輸銷肉類及其產品的書面申請,中國大陸將依據輸出國的動物疫病狀況決定是否啟動准入程序,若啟動後,輸出國須依中國大陸問卷提送相關技術資料,經風險分析及評估認為在可接受的範圍後,中國大陸將派專家赴輸出國進行實地查核,並就申請項目的檢驗、檢疫及衛生方面議定條件或要求事項,廠商並須向中國大陸進行註冊,獲認可後,其產品才可依中國大陸規定輸入。

  自 97 年起防檢局即積極透過各種管道向中國大陸提出畜禽產品輸陸的申請,但因當時兩岸尚未建立溝通平台,故無顯著突破,直到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協議」後始有新的進展。

  99 年初,防檢局透過溝通平台再次向中國大陸表達我國畜禽產品申請輸入的意願後,終於中國大陸同意啟動評估程序,防檢局隨即向陸方申請冷凍(藏)豬肉及禽肉、加熱豬肉及禽肉產品,及加工蛋品等產品輸陸。在中國大陸評估期間,防檢局皆迅速回應陸方問題,並提供補充資料,也多次透過溝通平台及聯繫窗口追洽評估結果。但因冷凍(藏)肉品所受國際規範貿易限制較大,所需評估時程也較久,為了我國優良畜禽產品能儘早進入中國大陸市場,協助國內廠商,我政府便選定依國際規範貿易限制較少的加工畜禽產品(包括加工豬肉、加工禽肉及加工蛋品)為重點突破品項。

  99 年 9 月間,農委會黃前副主任委員有才率團赴中國大陸協商時,積極促請陸方加速申請案的評估程序,經多次折衝後終獲中國大陸同意我國 5 家廠商生產之加工畜禽產品輸入。其後防檢局積極聯繫,終獲中國大陸同意我國 5 家廠商的加工畜禽產品自 100 年 2 月 1 日起可自北京、上海及廈門輸入。兩岸對加工畜禽產品之議題歷經 1 年餘協商後終獲圓滿結果,使我國優良加工畜禽產品打開了中國市場的大門。

參 . 跨機關合作共創外銷佳績

  為防範動物傳染病藉由畜禽產品的輸入而引入,各國對相關產品的輸入已日趨謹慎及嚴格,除了疾病因素外,許多國家對於食品皆要求從農場到餐桌( from farm to table )均須安全可靠,並要有可靠的監視計畫涵蓋所有生產與經營環節,以確保整個食品供應鏈流程符合食品衛生安全的要求。因此開拓畜禽產品的外銷市場,涉及國內廠商的經營管理與衛生安全管控、政府與業界的合作、機關間互相協調與配合及兩國政府間的諮商談判,缺一則無法持續推動。

  為順利推動畜禽產品外銷工作,政府間及政府與產業團體間必須互相合作,才能達成輸入國各項要求,同時合乎食品衛生安全的規範。以本案為例,防檢局與農委會畜牧處協調合作,並蒐集彙整相關產業團體及業界之意見;衛生署為國內食品安全的主管機關,防檢局也邀請衛生署協助審查及核實廠商的申請文件,要求並監督廠商落實食品衛生安全相關措施;同時,防檢局也與農委會國際處合作,以利兩岸諮商談判之進行。在政府及產業團體的合作及努力下,終於突破中國大陸的檢疫限制,開拓加工畜禽產品輸銷中國大陸的市場。

肆 . 結語

  過去兩岸因為政治關係特殊,我國加工畜禽產品僅能以小額貿易方式進入中國大陸,產品輸入時不僅有許多限制,業者的成本及風險高,利潤也較低。不過,在產官積極合作及努力,同時堅守不開放中國大陸 830 項農產品輸臺的前提,防檢局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協議」的運作,突破檢疫障礙,成功打開中國大陸市場,使加工畜禽產品可以正常貿易的方式輸銷中國大陸。

  為提升我國國產畜禽產品的品質及競爭力,拓展外銷市場,政府與產業團體將持續合作,打造穩固的基礎,為我國優良的農畜產業構築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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