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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務報告-本文為陳主任委員在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業務報告

主任委員 陳保基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 天 保基 奉邀向 大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並特別感謝各位委員對農業發展的支持與期許,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農業施政指教與鞭策。

壹 . 前言

  面對經貿高度自由化及氣候極端化的現象,經濟發展與糧食安全的戰略平衡,成為施政必須面對的課題。臺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 )十年多來,政府重視農業發展並逐步調整農業結構,發展精緻農業, 100 年農業總產值 4,755 億元,然要突破未來的挑戰,臺灣農業仍須以新思維來提升產業競爭力,並進行跨領域的產業與人力結構調整。

  政府推動「黃金十年國家願景」,本會以「樂活農業」為施政主軸,將以優質人力與技術進行跨域整合,創新產業價值鏈,推動臺灣優良農產品、技術、資材等全球布局,並進行異業合作,發展高效、綠能、新型態農業,兼顧經營效益與資源永續利用,形塑臺灣農業成為有活力的樂活農業,也是年輕化、高競爭力且所得穩定的產業。

  以下,謹就 101 年至 8 月底本會重要施政辦理情形,以及未來因應經貿自由化,以建立臺灣農業品牌之規劃重點工作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

貳 . 建構年輕化、有活力、高競爭力之樂活農業

  本會施政以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為核心,擘劃「黃金十年—樂活農業」施政主軸,為黃金十年活力經濟施政主軸之一,將加速產業與人力結構調整,發揮農業多功能價值,引領臺灣農業持續創新與國際化,開創農業發展新契機。未來 4 年具體目標及政策措施已納入本會中程( 102 至 105 年)施政計畫分年落實執行。謹就 101 年 1 至 8 月底農業重要施政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 . 提升產業競爭力,引領臺灣農業國際化

(一)運用農業雲端服務,提升農業整體服務與經營效率

  隨著雲端科技發展,將建構更彈性、資源共享的農業雲端整合服務體系,並加強與地理資訊系統的整合,讓農業雲端服務無所不在、隨手可得。農業雲端服務重點如下:

1. 建置農業生產追溯雲端服務:強化 CAS 優良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國產茶葉等追溯服務功能,並建立國產牛肉追溯制度,協助業者風險控管,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並促進民眾消費國產農產品,穩定農民收益。

2. 建立休閒農業雲端服務:整合本會休閒農業相關電子化資源,建立自動導覽解說語音服務,並推動開放資料架構,提供民間或其他政府機關取用,帶動休閒農業發展。

3. 推展農業資源空間資訊雲端服務:運用地理資訊技術,建構完整農業水土資源空間分布基本圖資,制定圖層資料交換標準及機制,利用雲端技術提升資源利用管理、農業防減災及行政決策。

4. 整合農業產銷資訊雲端服務:統整本會農糧、漁產、畜產等生產面積、產量、行情等資料庫,掌握全國農業生產及銷售狀況,運用雲端多元傳遞管道,將產銷資訊依使用者需求主動傳遞,提高農業資訊應用與服務對象之普及性。

(二)跨領域合作,加速建構產業價值鏈

1. 組成農業十大重點產業研究團隊:本會已成立花卉、熱帶果樹、動物疫苗等十大研究團隊,聚焦於主力產品及重點關鍵技術。以動物疫苗為例,已成功研發石斑魚虹彩病毒不活化疫苗與水禽雷氏桿菌症不活化三價菌苗,提升石斑魚及水禽育成率。

2. 執行跨部會之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 98 至 101 年推動創新生技研究、產學合作、生技商品化等 613 項計畫,累計促成廠商投資 225 家次、投資 3.1 億元。

3. 開發新技術、新品種: 101 年 1 至 8 月已取得水稻、花椰菜、苦瓜、鳳梨、草莓等植物品種權 20 件,並取得紫丁香蘑育成之食用菌、離心式正負壓差瓜果種子溫湯消毒機等專利 15 件,辦理技術移轉案 73 件、技轉金收入 4,955 萬元。

4. 輔導農企業建立中心衛星體系:本會已優先針對花卉、植物種苗、水產種苗、觀賞魚、種畜禽等產業,輔導業者建立中心衛星合作體系, 101 年選定熱帶果樹及良質米產業,進行體系輔導 4 案及企業輔導 24 家,協助體系強化合作依存關係、個別企業提升經營管理能力。

5. 強化禽畜產品產業鏈之整合:推廣高效高值畜禽生產體系,強化安全生產流程及國產品牌行銷,區隔進口產品。發展食品科技,以全物利用為目標,開發具節能減碳、機能性及便利性之新穎食品, 101 年至 8 月底已完成「滷肉醬調理產品量產加工技術」等 9 件技術移轉業界實際應用。

6. 建構農業生技產業聚落:迄 101 年 8 月底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已有 69 家農業生技企業進駐、投資額 54.9 億元,形成天然物健美產品、水產養殖生技、生物性農業資材、畜禽生技等 6 大產業聚落;並規劃興建「亞太水族營運中心」,預計 101 年底前啟用,至 101 年 8 月底已有 12 家業者獲准進駐,空間預租率超過 70% ,未來將成為全球首創集研發、檢疫、物流、行銷一貫化的水族產銷基地。

  臺南市「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完成 1 至 5 期 175 公頃之園區開發,至本年 8 月底已核准進駐業者 83 家、實際營運 48 家,累計民間投資額達 50.28 億元。

(三)結合綠能,發展高效節能之創新農產業

1. 發展科技、節能之農產業:強化綠能運用及農業環控科技研發,引進並運用高效、節能、節水、低碳排農業設施與科技,推動可再生或循環利用能源之植物工廠與友善環境生產模式,建立低食物里程之農產品穩定供應鏈,發展節能、高效農產業;並以科技創新及品牌建立,吸引年輕人返鄉成為新世代科技農業經營者。

2. 研發高效節能漁業機具:投入「高亮度 LED 集魚燈」研發,經測試高亮度 LED 集魚燈相較於傳統式集魚燈,約可節省耗油量 15% 至 20% ,燈具耗電量則大幅減少 90% 以上;開發 滾輪式(增加含氧量)、風力節能水車,分別獲得 2011 日內瓦國際發明展金牌及銀牌 。

(四)精進農產品整體形象,深耕農產品全球市場

1. 建立臺灣農產品優質國際形象:辦理農產品國際宣傳行銷, 101 年 1 至 8 月農產品出口值為 33.3 億美元,較 100 年同期成長 6.4% 。其中石斑魚、鱸魚、蝴蝶蘭、毛豆及虱目魚等 10 項農產品年出口值增加逾 100 萬美元。

  以蘭花為例,輔導設置蘭花生產專區,至 101 年擴大為 9 處 149 公頃,本年 1 至 8 月蘭花外銷值 1 億 414 萬美元,較 100 年同期 8,770 萬美元成長 18.7% 。今年 3 月辦理臺灣國際蘭展,到訪國外買家有 35 國,估計未來 3 年外銷訂單達新臺幣 86 億元。繼 2010 年參加英國皇家園藝學會「雀兒喜花展」臺灣形象區獲銀牌獎, 2011 、 2012 年均獲得金牌獎,呈現臺灣花卉產業國際實力。

2. 拓展大陸市場:掌握兩岸直航與簽訂 ECFA 開啟農產品出口中國大陸新契機, 101 年 1 至 8 月臺灣農產品外銷大陸 4.9 億美元,較 100 年同期成長 15.0% ; 18 項 ECFA 早收農產品出口值 1.06 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 35.2% ,中國大陸已成為臺灣農產品外銷第二大市場。

  截至 101 年 8 月底,許可 17 艘漁船從事運搬養殖活魚業務,直接航行至大陸銅陵、柘林等 15 處港口,初步統計外銷至大陸及香港地區之石斑魚出口量約 10,030 公噸,出口值約新臺幣 32.8 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 42.5% 。

3. 農業智財權布局:在 WTO/TRIPS 架構下,本會與各國協議相互受理對方申請植物品種權,包括美國、澳洲、日本、以色列及歐盟均已同意與我國相互受理植物品種權保護。並強化與歐盟合作,進一步簡化蝴蝶蘭品種檢定流程。

  本會研發成果在中國大陸已陸續完成 4 件農業專利申請案,取得 CAS 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與 CAS 臺灣有機農產品標章之商標註冊證,並完成育成植物品種赴中國大陸申請品種權規劃。另鼓勵我國著名農產品產地名稱,例如:麻豆文旦、關廟鳳梨、關山米、阿里山茶等赴中國大陸註冊登記。

(五)提高服務品質,推動農業旅遊國際化

1. 推展休閒農業主題遊程:迄 101 年 8 月底劃定 71 處休閒農業區,累計輔導 282 家休閒農場取得許可登記證。推動休閒農場服務品質認證,提升休閒農場服務品質及整體形象;建置農業易遊網,結合地理定位功能開發「農旅玩家」 APP ,方便遊客查詢應用;開發多元主題遊程,辦理新社及花東花海行等行銷活動,以及參與國內外國際旅展,邀請外國旅遊業者及媒體來臺踩線,擴大農業旅遊市場。 101 年至 8 月底吸引前往農村休閒旅遊 600 萬人次、外國遊客約 7 萬人次,創造產值逾 30 億元。

2. 發展休閒漁業旅遊:將傳統漁港規劃改造為兼具漁業及休閒觀光之現代化漁港,並整建魚貨直銷中心、建設 3 處遊艇碼頭、 2 處釣魚平台,發展休閒漁業及推動遊艇觀光。 101 年至 8 月底從事海岸休閒漁業旅遊、賞鯨約 714 萬人次,初估產值約 20.8 億元。結合漁村文化、漁業產業等特色,辦理石斑魚文化節、黑鮪魚季等推廣活動 23 場。

3. 推廣森林生態旅遊:為營造自然體驗之平地生態知性旅遊區,選定花蓮大農大富、嘉義東石鰲鼓、屏東林後四林等 3 處大型平地森林園區,並已完成各園區之整體規劃。花蓮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自 100 年 5 月辦理國際藝術節活動開幕,至 101 年 8 月底已吸引遊客 10 萬人次。嘉義鰲鼓濕地森林園區辦理東石自然生態展示館整建等工程,預定 101 年底開園。

整建 18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辦理國家森林遊樂區 ISO 9001 服務品質驗證,截至 101 年 8 月底,提供 273 萬人次生態旅遊機會; 8 處自然教育中心已獲環保署認證通過為環境教育場域,提供逾 6.5 萬人次優質自然教育服務;發展自然步道系統,推廣無痕山林運動。

  本會擬定「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整體改善計畫」,進行景觀及商圈改善修建、空間結構調整活化、整體意象建立等。 100 年已完成旅社區景觀改善, 101 年完成 87.5K 新建加油站水土保持工程、祝山攤販區改善工程等,預計 101 年底前完成簡易市場、遊客中心景觀改善等。

(六)參與國際組織及 ECFA 後續諮商,研擬農業談判與對策

  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 WTO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 APEC ),以及參與經濟合作協議( ECA )諮商,審慎研擬農業談判策略,並維持我國在國際漁業組織之會員地位,爭取漁獲配額。 101 年 5 月參加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 ICCAT )未來工作小組會議;在非鮪類組織方面,已成功爭取得以會員地位參與「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 SPRFMO, 101 年 9 月正式成為會員)及「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NPFC )。

  兩岸簽署 ECFA ,中國大陸在未附加任何條件下,給予我國 18 個稅項農漁產品免稅優惠,提供我農產品新出口商機。對於 ECFA 後續諮商,本會將持續以農民利益為優先考量,透過協商爭取我具出口潛力農產品之關稅優惠,並妥擬談判立場。

二 . 調整產業結構,推動整合性加值發展

(一)培育及輔導新世代農業經營者,提升人力素質

1. 農民學院於 100 年正式成立:結合農業研究、教育、推廣資源,建構完整之農業教育訓練制度。 101 年至 8 月底已辦理農業體驗營 43 梯 1,460 人次,入門、初階、進階班合計 72 班 1,902 人次。並媒合有意願從農者至農場見習,強化實務訓練,至本年 8 月底見習人數有 136 人。將辦理菁英學堂論壇講座、主題營與經營管理諮詢服務等活動,培養跨領域農業人才。

2. 實施「離農津貼」:為調整農業勞動力結構,規劃符合農保年資滿 5 年以上且年滿 65 歲以上之農民,將自有農地出租給「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之大佃農,每公頃每個月可領取離農津貼 2,000 元,最高上限 3 公頃,即 7.2 萬元 / 年。本會已研提離農津貼中程( 102 至 104 年)計畫(草案),預計 102 年起實施。

3. 培育漁業新生代:辦理各級幹部船員訓練及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 101 年至 8 月底已培訓 504 人次完成幹部訓練,並獎勵 65 人上漁船工作及媒合獎勵水產海事相關院校畢業生 6 人上遠洋漁船服務。

(二)結合產業推動農村再生,發展具在地特色產業

  為打造「活力、健康、幸福」的希望農村,依據農村再生條例規定全力推動,並創新規劃農村再生跨域合作機制,優先推動農村產業升級與多元加值發展。迄 101 年 8 月底,各項施政成果如下:

1. 完備農村再生執行機制:訂定農村再生政策方針、擬訂農村再生整體發展計畫,農村再生條例相關子法規及行政規則等均已發布施行,作為落實農村再生條例及各項工作執行之重要依據。

2. 加強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引導社區自主思考社區發展願景,協助農村依據資源特性與需求研提農村再生計畫,已累計培訓 2,006 社區 8 萬 9,986 人次參與,達全國農村數之 47% 。

3. 實施農村再生社區建設:建設農漁村,強化農村文化保存,促進城鄉交流,改善農村基礎生產條件與生活機能,提升農村居住及人文品質,累計已有 593 社區受益。

4. 結合產業發展推動農村再生:以既有農產業為根基,盤點可與農村再生發展結合之相關產業發展資源,透過跨域合作平台之成立與運作,訂定農村再生跨域合作示範計畫,協調各項產業發展資源之整合與分工,共同執行農村再生各項軟硬體建設,發展具在地特色產業。

  產業是農村發展的生命力,透過跨部會合作,共同促使農村的發展發揮特色化、整體化、加值化的效益,並帶動在地就業、所得之提升。已成立 1 個總平台及 6 個區域平台,完成 8 單位 23 項約 200 處產業資源與區位之盤點工作。

(三)推動農業生產專區,強化群聚效益

1. 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為擴大經營規模、調整人力結構,截至 101 年 8 月底,已輔導總體經營規模達 9,533 公頃,大佃農平均耕作面積 8 公頃,為現行農戶平均農地面積 1.1 公頃之 7 倍;大佃農平均年齡 43 歲,較一般農業經營主平均 62 歲,年輕化顯著。

2. 建置稻米及農作物生產專區: 101 年預計輔導建置稻米專區 37 處,全年契作面積 1.6 萬公頃,農民平均每期作每公頃收益增加約 1.2 萬元。建立計畫產銷制度,本年預計設置優質水果專區 25 處、 840 公頃;花卉生產專區 22 處、 537 公頃;優質蔬菜專區 4,800 公頃;優質茶專區 215 公頃,創造品牌特色,提升競爭力。

3. 輔導農業經營專區:統整運用農業施政資源,以區域性及規模化農地利用為基礎,推動 100 公頃以上且農地完整集中之農業經營專區計畫。至 101 年 8 月底已輔導 14 個專區,總面積 3,500 公頃;同時本年以專區為資源整合平台,試辦農業中衛體系、結合小地主大佃農等計畫,加值與強化專區經營優勢。

4. 劃設養殖漁業生產區:全國已劃設並公告養殖漁業生產區 46 處、面積 1 萬 2,681 公頃,依各區特色規劃並辦理海水供水設施、進排水路及道路等公共設施改善工作。 101 年至 8 月底已核定補助高雄市、臺南市及屏東縣等沿海 8 縣市政府辦理相關養殖工程。

5. 穩定畜禽產銷:輔導優良種豬場提升為核心種畜場,透過養豬產銷班及產業團體推廣異地、分齡、批次之生產模式與自動化生產系統,整合上、下游產業。推動家畜禽產業契養制度,開發高附加價值之精緻加工畜禽產品,輔導業者成立外銷平台及共同接單。

三 . 確保糧食安全,調整農田耕作制度

(一)提高國內糧食自給率,建構多元糧食安全機制

1. 提高糧食自給率: 100 年 5 月召開全國糧食安全會議,設定 2020 年糧食自給率達 40% 之目標。因應國際穀物價格受俄羅斯、美國等國家乾旱影響而呈上漲走勢,在生產面,推動小地主大佃農,研議推動農田耕作制度調整計畫,活化休耕田。在消費面,創造國產農產品新需求以替代進口穀物消費,推動在地生產在地消費。

2. 建立糧食安全機制:研議訂定能及時反映國內糧食安全風險指標,建立糧食安全分級制度。另我國倡議建置「 APEC 緊急糧食儲備機制」,於 101 年 4 月主辦「 APEC 緊急糧食安全儲備機制工作會議」;本項倡議並獲 101 年 5 月在俄羅斯喀山召開之「 APEC 第 2 屆糧食安全部長會議」列入「喀山部長宣言」。

(二)活化休耕地,調整農田耕作制度

本會已研擬「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中程( 102 至 105 年)計畫」(草案),預計於 102 年起實施。計畫重點如下:

1. 活化休耕農地,同一田區每年領取 1 次休耕給付:調整連續休耕給付期次,鼓勵同一田區每年至少 1 個期作耕作,恢復生產;對於部分地主無力復耕,但有出租意願者,訂定 2 年( 102 至 103 年)緩衝措施。

2. 選定重點輔導生產作物,鼓勵農田復耕:推廣種植進口替代作物、具外銷潛力及有機作物;強化中央與地方合作,發展地區特產,並擬訂 102 年緩衝措施。

3. 輔導大佃農租賃農地,調整種稻誘因,鼓勵種植進口替代作物:持續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將原設定 95 或 96 年連續休耕農地給予租賃獎勵,放寬為 83 至 92 年基期年有案者,皆可參加;並同步實施離農津貼。

(三)推動傳統農產業精緻化,形塑地方品牌特色

1. 農漁會百大精品:輔導農漁會及休閒業者開發農業伴手及農業精品,結合文創與美學素養,協助業者改善產品包裝與內涵,建立區域特色農產品牌。至 101 年累計開發 300 餘項農業伴手,並遴選出 2013 農漁會百大精品,開拓新市場。

2. 經典好米:透過稻米品質競賽、輔導開發經典好米伴手禮等行銷活動,推展「送好米、上好禮」觀念。截至 101 年 8 月底,完成 56 場鄉鎮級稻米品質競賽活動,於本年 10 月辦理 2012 臺灣米博覽會。

3. 農村美酒:至 101 年 8 月底已有 12 家酒莊通過評鑑,製酒量約 11 萬 2 千公升;通過評鑑之優質酒品參加 2012 年國際酒類競賽,計獲得 1 金、 3 銀質獎佳績,顯見我國農村酒品品質及酒莊釀製技術已達世界水準。

4. 竹製精品:辦理精緻竹材創新應用研發, 101 年預計辦理優質竹加工技術與產品開發 10 項、臺灣林產業現況調查聚落整合、林產品暨衍生技術推動服務網路建置等。

(四)加強消費者溝通,鼓勵地產地消

1. 推動飲食教育:為加強消費者溝通,宣導國產農產品的安全與優質,以國小學童為對象製作「飲食教育」輔助教材,與學校合作以「愛吃飯」、「離你最近的水果」、「在地當季蔬菜」為主題,讓學童有正確飲食觀念。

2. 推廣國產米食消費:持續辦理學童種稻體驗教育計畫,加強國產米食加工產品、米食營養、米穀粉應用技術研討與宣導,呼籲國人以國產稻米為主食。

3. 開發具地方農產特色之農村料理:至 101 年 8 月底已成立田媽媽料理班 140 班,並輔導農村婦女及農民團體辦理簡易輕食料理與競賽活動,推廣低食物里程與在地消費觀念。

(五)農業雲計畫強化農產品安全,擴大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

  建立農業生產追溯雲端服務,輔導優質安全農產品生產與供應,迄 101 年 8 月底辦理情形如下:

1. 推動國產牛肉生產追溯制度:建立肉牛牛籍基本資料及屠宰來源證明,輔導專賣或兼賣國產牛肉店家吊掛國產牛肉標示板,落實產地標示,以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並利用資訊科技建立國產牛肉從牧場、屠宰分切至產品端的追溯體系,確保國人飲食健康。

2. 推動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加強教育農民安全用藥與建立責任感,並透過各種管道輔導農民申請審查。累計輔導 2,037 班產銷班取得吉園圃標章,占全國蔬果產銷班 47% ,生產面積 2 萬 4,568 公頃。

3. 有機農產品驗證輔導:累計通過有機農產品驗證農戶 2,503 戶、生產面積 5,243 公頃;已有 6 家農戶通過有機畜產(加工)品驗證。輔導有機業者設計有機農場之手機版網頁,使消費者利用 QR Code 可以查詢該農場之驗證狀況、品質監測紀錄及產品等。

4. 推動 CAS 優良農產品制度:包括肉品、乳品及水產品等 15 大類優良農產品驗證,累計通過 CAS 驗證廠商 350 家、產品 6,770 項。 CAS 驗證產品已能追溯產品製程及原料紀錄,將進一步介接至農業雲端資料庫,讓消費者可隨時上網查詢。

5. 擴大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經驗證通過農產品經營業者 1,167 家,生產 134 種產銷履歷農產品。辦理賣場促銷、媒體廣宣、關鍵族群行銷等, 101 年至 8 月底產銷履歷標籤列印數每月平均 95 萬張,較去年同期每月平均 72 萬張成長 32% 。未來在確保認驗證系統運作品質前提下,將致力於降低制度難度與成本,輔導經營者運用產銷履歷生產作業標準來提高生產及管理品質。

(六)加強農產品用藥監測,增強動植物防疫檢疫效能

1. 開放乙型受體素作牛隻含藥物飼料添加物:本會於 101 年 9 月 7 日修正公告動物用禁藥,僅開放乙型受體素作為供牛隻使用之含藥物飼料添加物,豬及其他畜禽動物仍不准使用,但在未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核准登記前,國內牛隻依然不得使用,達成「牛豬分離」政策目標,維護國人食用安全。

2. 修正「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檢驗方法」:已於 101 年 6 月 26 日完成公告高、低病原性案例定義及綜合判定準則。當有疫情發生時,診斷可依分子檢測結果,加上 H 亞型之檢測結果判定,大幅縮短禽流感案例判定時間為 1 至 3 日。並加強國際海空港防檢疫措施,本年至 8 月底成功攔截一批自大陸走私觀賞鳥感染 H5N1 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全部即時銷燬,同時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3. 強化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效能:開發多元農作物農藥殘留快速檢驗技術,並針對田間或市場之蔬菜樣品研發簡易快速萃取及檢測模式。對於農藥殘留檢測不合格案件已依法查處、管制,並輔導改善, 101 年至 8 月底辦理情形如下:

( 1 )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以化學法抽驗田間及集貨場蔬果、稻米及茶葉產品共 10,045 件、合格率 94.9% ;另以生化法檢驗各農會、合作社場及果菜批發市場等蔬果 27 萬件、合格率 98.9% 。

( 2 )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辦理養殖水產品上市前藥物殘留檢測 371 件、合格率 98.4% ;輔導重要批發魚市場辦理養殖水產品用藥殘留快速篩檢 750 件、合格率 98.7% 。

( 3 )畜禽用藥檢測:辦理畜牧場畜禽用藥抽驗 2 萬 4,054 件、合格率 99.9% 。

4. 嚴防國外重要疫病蟲害入侵:於國內機場及港口配置 40 組檢疫犬,執行入境旅客隨身行李與貨物偵測, 101 年 1 至 8 月已查獲農畜產品逾 3.5 萬件、 37 公噸。參與「安康專案」加強走私查緝工作,協調查緝機關加強入境旅客走私行為的查緝工作。

四 . 活化農業資源利用,維護生態永續發展

(一)推展因應氣候變遷農業調適措施

  本會已依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研擬「農業生產與生物多樣性領域」推動草案,包括依風險程度建構糧食安全體系、整合科技提升產業抗逆境能力、強化生物多樣性監測、分析並評估脆弱度與風險等 8 項調適措施,送請行政院經建會彙擬國家氣候變遷行動方案。

  迄 101 年 8 月底,本會研發育成水稻、雜糧及蔬果之抗(耐)逆境新品種 22 種;推廣旱作噴滴灌每年受益面積 2,000 公頃;組成「合理化施肥輔導小組」,建立合理化施肥示範農場 311 處;盤點完成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清冊,並依未來情境分析易受氣候變遷影響之物種或族群,評估其脆弱度與滅絕風險,以採取相關調適或減緩措施。

(二)整體盤點農地資源,調整利用與管理措施

  為保護優良農地與農業生產環境,因應國土利用採行功能分區及管理之重要工作,本會以 100 年全國農地資源盤點初步成果為基礎, 101 年執行航空照片圖判釋及現地查核作業,截至 8 月底已完成航空照片圖判釋作業 5,000 幅,並協助 15 個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現地查核作業,以瞭解農地資源分布情形,並持續搜集農地質性資料,進行農業發展地區分類分級劃設,建構長期之農地資源調查及分析體制,作為農業部門施政資源整合投入及農地資源維護、利用與管理之參考,並提供內政部作為國土分區管理機制及推動直轄市、縣(市)政府擬定區域計畫作業之參據。

(三)合理規劃農業用水質量,發揮農田水利三生及防減災功能

1. 規劃加強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 101 年辦理灌溉排水渠道更新改善 293 公里及農田水利相關構造物更新改善 589 座;推廣旱作節水管路灌溉設施,預計推廣面積 2,000 公頃,提升農業用水使用效率。

2. 配合活化休耕地政策,制定最適活化休耕地區位圖資,提供農業水土資源規劃之參考。

3. 建構數位化水資源管理體系,提升灌區業務管理能力及確保糧食安全、國土保安及自然資源之永續利用,依區域特性檢討及訂定合理農業灌溉水權量。

4. 維護灌溉用水品質,推動灌排分離政策,建立灌溉水質安全監測及預警機制,加強水污染源管制及輔導措施,降低水土污染風險。

(四)加強植樹造林,強化農業自然資源保育

1. 維護生物多樣性及森林資源:推動植樹造林計畫, 101 年至 8 月底完成造林面積 3,086 公頃,包括平地、山坡地、海岸造林及劣化地復育造林。

  加強林地管理及森林保護,防範濫墾、盜伐及森林火災發生,並以補償方式收回國有林租地造林地, 101 年至 8 月底收回租地 563 公頃。為健全保安林地 46 萬公頃經營管理,本年至 8 月底辦理保安林檢訂 4 萬 5,582 公頃。

  在林產事業方面,輔導國、公、私有林林產產銷,整合林產原料供給鏈,建構區域林業生產體系,穩定供應國產材原料。加強辦理國有林人工林之中後期撫育疏伐木搬出利用,透過縣市政府辦理教育訓練推廣造林與伐木生產技術;協助林農及林產加工業者改進伐採與初級加工技術。

  為維護全島綠資源之完整性,於 101 年新劃設「旭海觀音鼻自然保留區」及「桃園高榮野生動物保護區」,以保存珍貴特殊的海岸地質景觀,以及北部埤塘生態多樣性,並經營管理 80 處自然保護(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2. 保育海洋漁業資源:強化沿近海漁業資源之保育及管理作為, 101 年持續對飛魚卵、魩鱙、珊瑚等重要沿近海特定漁業漁獲進行總量管制( TAC )、禁漁區、禁漁期、漁獲回報等制度,並建立沿近海漁業監控、管制及調查制度( MCS )。

  為降低漁撈壓力,辦理漁船收購計畫, 101 年已核定收購漁船筏 100 艘;推動獎勵休漁計畫,本年至 8 月底累計核發 5,424 艘次、 9,000 萬餘元。為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增育漁業資源,至 8 月底計放流各類種苗約 618 萬尾,並預計本年投放 100 座大型鋼鐵人工魚礁。

  為落實鯊魚資源養護管理措施, 101 年 1 月公告「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措施,並於本年 5 月公告「魚翅進口應行注意事項」,要求進口之魚翅需為 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 RFMOs )白名單或船籍國為 RFMOs 會員、合作會員之漁船所生產。

3. 落實動物保護及寵物管理:推廣犬貓絕育工作,源頭減少流浪動物來源,截至 101 年 8 月底計辦理 2 萬 6,163 隻。落實認養取代購買理念,輔導地方政府依轄區特性,發展收容動物認養多元推廣模式,截至本年 8 月底計辦理 1 萬 7,349 隻。持續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查緝虐待動物、未經許可買賣犬隻、犬隻未辦理寵物登記及棄養動物等違反動物保護法行為。

(五)落實整體性治山防災,健全土石流防災體系

1.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實施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及綠環境營造等水土保持工程,迄 101 年 8 月底計辦理 343 處,完成後可控制土砂量 802 萬立方公尺,並配合辦理土石流監測及預報,減少土砂災害發生。

2.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辦理保育治理工程,自 95 年起至 101 年 8 月底有效控制土砂量 2,910 萬立方公尺,保護山坡地面積 114.4 萬公頃,減少土砂災害及下游淹水損害;改善農田排水 14 公里,防洪設施 51 座。

3. 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 99 至 101 年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 308 件,處理崩塌地面積約 30.8 公頃,抑制土砂生產量約 897 萬立方公尺,減緩水庫淤積,延長水庫壽命。

4. 加強辦理野溪清疏:莫拉克颱風災後,依據「加強河川野溪及水庫疏濬方案」第三期( 100 年 12 月至 101 年 8 月)本會土砂清疏目標量為 500 萬立方公尺,截至 101 年 8 月底,實際完成 604.9 萬立方公尺。

5. 國有林集水區治山防災: 101 年辦理國土保安區治理、林道改善、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及國家森林遊樂區聯外道路維護計畫等工程共 172 件,預期處理崩塌地面積 155 公頃、抑制土砂下移量 485 萬立方公尺,以及林道路基與上、下邊坡處理排水設施 43 公里。

6. 增進土石流防災及監測能力: 101 年至 8 月底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 47 場次及宣導 260 場,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 1,385 人;推動 40 村里社區自主防災工作,更新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清冊達 4 萬 6,554 人。

7. 開發防災專屬 APP 服務:整合全國土石流觀測站之即時觀測資訊、土石流警戒資訊,以及全國即時降雨資訊等,供民眾與防救災機關掌握降雨及土石流警戒情形;另結合 Google Map 及手機定位功能,使民眾能立即獲知周遭避難場所位置、緊急聯絡人通訊資訊,提升防災避難效果。

五 . 強化農民組織,照顧農民福祉

(一)照顧農民福利

1. 持續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101 年至 8 月底已核發 374.45 億元,受惠農漁民 69 萬 7,373 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自 101 年 1 月 1 日起調高為 7 千元,並增訂自 102 年 1 月起實施排富規定。

2. 辦理公糧稻穀收購:自 100 年 1 期作起提高各項公糧稻穀收購價格每公斤 3 元,並將糯稻穀納入公糧收購範圍;另自 100 年 2 期作起,補助公糧烘乾等費用每公斤 2 元及辦理公糧濕穀收購措施。 101 年 1 期作收購期間市場稻穀每公斤價格平均為 22.7 元,較措施調整前( 99 年)每公斤 20.4 元,增加 2.3 元。

3. 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政府秉持「認定從寬、查報從速、手續從簡」的原則,主動協助農民查報損失。 101 年至 8 月底發放救助金額 4 億 7,853 萬元、受益農漁戶 1 萬 5,767 戶。

4. 農業用油及用電補貼:辦理農業動力用電補貼每度約 0.3 元, 101 年至 8 月共補貼 9,346 萬餘元;對於農業用油油價漲幅部分補貼 1/2 ,至 8 月底共補貼 1,578 萬餘元。漁業用柴油繼續按油價浮動補貼 14% ,本年至 8 月底已補貼 13 億餘元;受理 100 年度漁船用汽油補貼 5,350 艘、約 9,174 萬元。

5. 補貼化學肥料:近期國際製肥原物料行情仍上漲,對 11 種主要化學肥料持續辦理漲幅補貼,漲幅補貼比例平均達 85% ,全年補貼金額預估需 40 億元,經補貼後國內肥料售價已較鄰近國家低廉。

6. 辦理農民子女就學獎助等福利措施:發放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101 年至 8 月底計核發 7.62 億元,受益農漁民子女 10 萬人。每年編列預算代替農民繳交農田水利會費 22.3 億元,維持農田水利會營運及服務農民。

7. 推動農民 IC 卡:為系統化、資訊化管理農民各項補貼及補助,規劃推動農友 IC 卡,將整合農機用油、肥料、農藥及天然災害救助等業務,進行電腦化管理、智慧化服務,便利農民申辦各項補助。

(二)規劃農業所得支持措施及農業保險,維持農民所得水準

1. 規劃推動農業所得支持:因應國際經貿加速自由化、糧食安全等影響,「農業所得支持」成為近年主要國家農業施政主流,日、韓自 1998 年起即逐漸以直接給付取代價格支持措施,其實施經驗可作為我國參考。我國政府農業預算福利支出比例超過六成( 101 年為 63% ),包括保價收購、休耕給付及肥料補貼等各項補貼與津貼,由於未具結構調整等政策功能之配套規劃,除造成財政負擔,影響農業預算資源配置外,對長期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競爭力提升或友善環境農業等政策造成限制。

  本會自 101 年起進行「策略性作物導入所得直接給付」、「環境給付」等研究,後續將以維持農民權益為前提,參考國外經驗,並考量農業發展目標、財政負擔、農民接受度及執行可行性等,採彈性、漸進作法,規劃具政策調整功能之農業所得支持制度,逐步將現有補貼轉換為符合 WTO 綠色措施規範之直接給付措施,如農戶別所得給付、環境給付、老農退休給付及農業保險給付等。

2. 推動農業保險:推動漁船保險及獎勵制度,研訂「獎勵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辦法」,鼓勵漁船(筏)所有人踴躍投保, 101 年至 8 月底已投保 3,700 餘艘,期能獲得海上作業基本保障。未來將進一步研議其他高經濟價值農產業或農業設施辦理保險之可行性。

(三)農業部組織與功能調整規劃

  農業部及所屬三級機關(構)組織法於 101 年 2 月 16 日由行政院函送 大院審議。未來農業部組織與功能調整規劃包括:農、林、漁、牧傳統上均屬農業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森林具有主副產物生產價值,且林業生產攸關林農生計,擬於農業部職掌增列林業及配合成立「林業司」,並保留「林業試驗所」於農業部。農田水利業務維持移撥至「農村及農田水利署」,藉由經費、資源及人力之整合,強化農田水利相關建設,發揮綜效功能。為回應提案立法委員及動物保護團體之意見,並兼顧實際需求與世界先進國家之作法,農業部原規劃「畜產及動物保護司」改設「畜產司」,另以常設性任務編組之型態,成立動物保護會。

(四)強化農民組織營運效率與服務功能

  為籌備 102 年農會屆次改選,並配合 101 年 1 月 30 日「農會法」部分條文之修正公布,修正發布「農會法施行細則」、「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農會選舉罷免辦法」、「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及「農會考核辦法」等法規。另因應社會結構變遷及提升推廣服務功能,本會輔導農會創新經營發展 6 家、發展經濟業務 12 家,充實農業推廣教育設施 25 家,加強農民服務功能。

(五)健全農業金融體系,整合農業金融金流與資訊流

1. 建構完整的上下層農業金融服務系統:為發揮農漁會信用部通路優勢,並加強服務農漁民,於 99 年 6 月協助推動全國農業金庫與全體農漁會簽訂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截至 101 年 8 月底, 302 家信用部 1,161 個營業據點,已提供代收國民年金保險費、信用卡費及汽車燃料費等服務,總計代收 647 萬筆、 278 億元。

2. 健全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 101 年 8 月底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金額 143 億元,逾放比率 1.81% ,備抵呆帳覆蓋率 149.06% ,分別較 93 年 1 月底農漁會信用部改隸本會管理前減少 852 億元、降低 15.9 個百分點及增加 129.3 個百分點,農漁會信用部風險承擔能力及資產品質已大幅提升。

3. 賡續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101 年 1 至 8 月底貸放 3.7 萬農漁民 204 億元,並對於擔保能力不足農漁業者提供農業信用保證,有效支應農漁業者農業經營資金需求。

參 . 因應經貿自由化,建立臺灣農業品牌

  藉由經貿自由化契機,審慎研擬農業談判策略,爭取我優質農產品輸銷全球之最佳條件,確保農業發展與經濟成長並進。並以更積極之農業調整規劃,引進及培育青年農業經營者,強化農產業價值鏈升級,建立在地特色、六級化的農產業,以及推動建立臺灣農業品牌,在智慧財產權布局、新商業模式下,發展農業可輸出式服務或利用進口原料加工再出口;同時,以全球布局的思維,與其他先進國家進行策略聯盟,開發農業新興利基市場。以下謹就建立臺灣農業品牌、產業與人力調整重點工作簡要報告。

一 . 拓展國際市場—建立臺灣農業優質品牌形象

  為提升我國農業總體形象,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輔導設置外銷生產專區,建構外銷農產品安全管理體系,強化品質管理,並辦理「改善外銷農產品品牌形象及包裝設計」計畫,截至 100 年底已協助 81 家國內業者( 101 年預計輔導 10 家)提升外銷農產品包裝設計水準及建立品牌形象。針對歷年受輔導業者亦提供專業顧問的品牌診斷及辦理品牌講座,激發國內業者經營品牌的理念與創新思維。

  打造「臺灣農業生技」成為世界品牌,我國農業生技產業發展策略須因應全球市場現況與趨勢,尤其是亞太新興市場,推動具優勢之重點產業項目,例如:動物疫苗、觀賞魚養殖技術、生物性肥料、生物性農藥、飼料添加劑及檢驗檢測技術等,以國際市場為導向,從研發至產業輔導,透過農業生技產業輔導相關計畫、農業科技園區營運及增修訂相關法規等施政措施,營造完善的產業發展環境,建立國家農業生技品牌形象,開拓新商機。

  輔導農業加工業者利用國產原料發展具外銷潛力之產品,拓展國際市場,並鼓勵業者利用技術優勢進口農產原料、半成品加工或再製後外銷。並透過產學合作,運用農產加工科技開發先進技術及創新產品,移轉農產加工業者商業化量產,將產品與技術行銷海外拓展新市場。

  為建立臺灣漁產品優質品牌形象,自 99 年籌辦第一屆「水產精品」選拔活動, 100 年水產精品年產值約 16 億元, 101 年持續推動,預估年產值可達 20 億。參選之「水產精品」皆需以國產水產品為原料或特色原料,並通過 CAS 優良農產品、產銷履歷、 HACCP 、 GMP 、 ISO 22000 等其中 1 項驗證為基本條件,以確保消費者食用水產品安全。獲選之臺灣頂級水產品授與使用「『海宴』-優質水產.金鑽一生」證明標章,鼓勵業者參與上海「灣饗」臺灣農特精品旗艦店展售活動及參加國際展場,將臺灣優質水產品行銷大陸及全球市場。

  將持續強化國際農業科技合作、研習或引進重要關鍵技術,配合已洽簽農業合作備忘錄與各雙邊農業合作會議之決議,促進我國種苗、種畜禽遺傳資源、農業設施及資材等拓銷海外。

二 . 傳統產業特色化—創新茶產業價值鏈

  臺灣是世界有名的茶葉產區,尤以包種茶及烏龍茶更是馳名世界。近年輔導調整茶產業 結構,至 100 年底已推動設置 12 處優質茶生產專區 192 公頃、輔導 385 家製茶廠 1,650 公頃建置自主品管機制、 195 個生產單位 1,450 公頃通過產銷履歷驗證,協助阿里山高山茶、鹿谷凍頂烏龍茶、文山包種茶、日月潭紅茶等 8 處取得產地證明標章,以及發展多元特色茶品等,已有相當之成效。

  為提高產業附加價值與競爭力,應結合產地特色、文創、美學藝術及休閒旅遊,發展創新茶產業價值鏈,擴大國人喝茶風氣,吸引年輕新族群消費國產茶品,規劃以「讓喝優質具在地特色臺灣名茶成為時尚風氣」為發展願景,建構健康安全的一、二級產業,並藉由跨域整合提升產業文創價值,發展為精緻優質的三級產業,使喝茶成為時尚風氣,開創茶產業發展新契機。初步擬定推動策略如下:

(一)衛生安全之生產及加工體系:建置契作生產專區,建立製茶廠之生產與加工衛生安全自主管理,落實茶品生產衛生安全管制作為,強化產業經營專業人才培訓,媒合外銷與加工業者,建立商用大宗茶生產加工基地,並推動友善環境與生態親和之茶園生產體系,建置工藝茶與商用大宗茶兼備之優質臺灣茶衛生安全生產體系。

(二)擴大推動產地證明標示與履歷驗證:持續推動產地證明與產銷履歷制度,強化茶品產地識別,建立市場區隔標識體系。

(三)開發精品化、多元化茶品及相關產品:結合特有產地文化與人文特質,改善茶品包裝,形塑精品形象,成為時尚伴手禮品,持續研發與創新,開發多元化茶品或新興茶類,符合多元消費需求,提升產業收益。

(四)開拓飲茶新族群與產業新價值鏈:強化飲茶健康養生之消費核心價格,研究新奇、時尚、便利之飲泡茶方法或新興茶類研發,開拓年輕消費族群,透過適宜之茶品行銷手法及新奇包裝建立飲茶時尚風氣。

(五)結合文創產業、休閒觀光,創造產業附加價值:融合品茶所具有之生活、雅緻、藝術等特質,推廣茶文化及扎根茶葉消費科普知識,發展茶相關文創與休閒觀光產業,如陶藝、書畫、農事體驗、深度旅遊等,創造時尚新話題,提升產業附加價值。

(六)拓展國外新市場,提升國人喝茶風氣:籌備辦理「臺灣國際茶業博覽會」,提升烏龍茶國際知名度,開發多元行銷管道拓展國際市場,同時落實茶產業向下扎根等,提高國人飲茶風氣。

三 . 產業結構調整—以雲彰地層下陷地區為試點推黃金廊道

  雲林縣與彰化縣為全臺地層下陷較為嚴重區域,部分區域因差異沉陷,恐有影響高鐵正常營運之虞。為促進本區水土資源和諧利用,協助減緩地層下陷,本會依據行政院核定之「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針對彰化縣及雲林縣高鐵沿線範圍土地及水資源情勢,研擬「雲彰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將整合本會、經濟部、交通部及地方政府政策資源,輔導獎勵農民、產銷班、農企業推廣旱作,發展農業節水栽培及綠能生產專區,期調整農民耕作習慣,並提升當地農民收益。

四 . 人力結構調整—加速引進青年農民

  為培育及輔導有意從事農業之青年,本會推動多元完善的青年從農輔導措施,協助穩健經營農業。在提升農業經營能力方面,已充實農民學院訓練,強化創新行銷、物流管理、資訊工具與雲端利用等課程;持續鼓勵結訓學員至見習農場精進農業經營實務能力,以及規範見習農場應提供見習學員基本工資以上之薪資,讓學員能有基本生活保障,亦可專心學習農業經營知能。

  積極協助青年取得活化之休耕農地與經營資金,提供經營改善與行銷輔導,並持續擴大經營規模。 有關青年從農所面對之首要問題為農地取得及經營資金籌措,本會已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鼓勵老農釋出農地經營權,以利青年取得農地成為大佃農,並提供大佃農購置農機具之資金協助、 1% 低利貸款、租金補貼與租金無息貸款等措施,鼓勵種植進口替代作物,或朝向特色栽培、建立品牌形象、高品質及企業化生產。

  在取得經營資金方面,提供青年從農創業貸款,並可配合經營發展需求,申請購地貸款、農機貸款、農家綜合貸款等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並協助妥適規劃生產、行銷及物流等計畫,配合產業結構調整,整合各項農業資源,提供有心從農青年完整輔導體系,逐步擴大經營規模,以提高其從農收益,讓從事農業經營成為新世代青年的選項,而且是所得穩定、有尊嚴的志業。

肆 . 結語

  面對新環境,本會將持續檢討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以更積極、開放思維調整農田耕作制度、農地利用,透過跨域合作,創新產業價值鏈,吸引青年成為新世代農業經營者,以產業輔導取代以往的福利政策,讓農業資源運用更有效率;並以創新積極取代防守為主的策略思維,將關鍵技術與研發根留臺灣,以市場導向推動臺灣優良農業技術、資材等外銷輸出,發展臺灣農業品牌,強化競爭力,開拓新市場,建構年輕化、有活力、高競爭力之樂活農業。

  為落實農業政策,並因應施政需要,積極研擬相關法案,本會期計有漁業法第 11 條之 1 、第 64 條之 1 修正草案、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森林法第 56 條、第 56 條之 1 、第 56 條之 4 修正草案計 3 案,敬請 大院支持,期能在本會期審議通過。

以上報告,敬請

賜予指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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