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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審議會設置及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簡介

科技處 陳怡良.洪偉屏

壹 . 前言

  有關農業科技審議會(以下簡稱科審會)設置及作業要點,近期經重新檢視,認為現階段農業科技審議制度「科審會」、「領域評議會」及「推動小組」三個層級之運作已分工明確且事權統一,雖無重新調整之必要,惟配合 101 年 8 月 27 日「農業科技審議機制改進暨計畫整合協調會議」之決議,且依實務需求,故僅小幅增 / 修訂「科技發展規劃小組」諮詢專家之任期、會議召開得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列席,以及調增推動小組委員員額等 4 項條文,並於 101 年 10 月 31 日發布修正。

貳 . 要點修正說明

本要點全文 11 條,此次修正如下:

一 . 為符合函聘之標準,明訂「科技發展規劃小組」諮詢顧問人數及任期,並加註無給職,以及期滿前科審會並得再報請本會續派(聘)兼之規定。(修正條文第 4 條)

二 . 為配合與年度施政項目一對一對應規劃,並減少計畫構想書數量,以提升管理效率,明定推動小組數目以不超過 10 個為限。(修正條文第 7 條)

三 . 配合團隊型計畫跨領域之研究範疇,增列「得視實際需要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列席提供意見」,以符合實務需求。(修正條文第 8 條)

四 . 配合各領域推動小組數目調減為 10 個為限,小組所含括之專業範疇相對擴大,委員員額擬調增為 15 人至 21 人。(修正條文第 9 條)

參 . 結語

  科審會審議機制之特色在於「 N 型決策機制」,即「由下而上之資訊整合」、「由上而下之議題規劃」及「由下而上之研究計畫研擬」的概念,具有「易形成策略共識」、「避免計畫重疊」、「優先推動主題以趨勢證據為基礎」之優點。並藉本次「農業科技審議會設置及作業要點」條文修正,除再強化該機制之智庫(科技發展規劃小組)功能,並提升第三層「推動小組」計畫整合能力。另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於 101 年 11 月曾針對我國科技發展管理機制之研析,並提出不同管理階段部會署做法值得做為標竿者,其中本會在決策與計畫研提之溝通方面,科審會「 N 型決策機制」在科技政策研究專業角度上認為極具創新性,主要採「循證政策制定」(即以證據為基礎制定政策, evidence-based policy-making )之方式運作,結合理論與實務應用,為我國最先應用於政府科技計畫管理流程之先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審議會設置及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審議會設置及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

「科技發展規劃小組」在農業科技審議會之功能

「科技發展規劃小組」在農業科技審議會之功能\\\ 「科技發展規劃小組」在農業科技審議會之功能\\\

※本圖由台灣農業科技資源運籌管理學會協助繪製

一 . 「由下而上之資訊整合」係指導入諮詢專家與智庫資訊與意見的機制,提供客觀與專業意見,供決策階層參考。

二 .. 「由上而下之議題規劃」則是決策主軸,即科審會決策層瞭解相關決策資訊後,確立年度發展方向。

三 . 「由下而上之研究計畫研擬」則是決策執行單位根據年度發展方向研提執行計畫。

科審會” N ”形決策機制

圖一、農業科技審議會之審議機制  ppt / o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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