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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糧包裝改進-噸袋裝填推廣成果

農糧署 張志平

壹 . 前言

  噸袋(又稱太空袋)裝填物資,省時、省工、省錢又環保,民間業者早已普遍、廣泛使用,但公糧物資部分,自民國 63 年開辦以保證價格收購農民稻穀措施以來,遲至民國 90 年起,始由農政單位輔導公糧業者試辦、推廣以噸袋裝填公糧糙米,歷經 10 年,公糧業者由不瞭解、不熟悉、不習慣、不愛用,漸進改變使用習慣,進而配合加裝定量包裝機等相關設備,至今,噸袋已成為多數公糧業者裝載食米之最優先選擇。

本文謹就農糧署推廣噸袋使用經驗及噸袋規格演進歷程、噸袋安全設計及使用管理、噸袋使用效益等,綜整概述供作經驗分享,提供糧食業界參考。

貳 . 噸袋推廣及規格改進歷程

一 . 公糧包裝用袋種類

  為利公糧收儲及調撥,公糧包裝用袋依用途別分成 20 公斤 PP 編織袋(包括空白外包袋及軍糧外包袋)、 30 公斤 PP 公糧編織袋、 50 公斤 PP 編織公糧袋、 50 公斤 PP 編織飼料米專用袋及噸袋。

二 . 噸袋推廣歷程

(一)為節省包裝搬運人力,提高運輸裝卸效益,民國 90 年起試辦噸袋盛裝公糧糙米,分配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屏東、宜蘭等地。惟因使用單位須局部調整更新裝填設備,及改變使用習慣,致影響公糧業者使用意願。

(二)為擴大辦理成效,本署自民國 96 年起,補助公糧業者設置適合噸袋包裝之定量設備及堆高機,並辦理觀摩會,噸袋使用情形始慢慢普及。

(三)目前本署原料糙米、標售糧、酒糧及飼料米多數均已使用噸袋包裝。

三 . 噸袋規格 改 進歷程

民國 90 年起,迄 101 年,農糧署計採購噸袋 7 批計 74,000 隻,為成本及使用效能考量,採購規格多次微幅調整,茲就重要調整略述如下:

(一)增加下漏斗口設計:民國 96 年以前基於有被套換風險及重複使用衛生之虞,採購噸袋均無下漏斗口設計(圖 1 ),致該等噸袋無法重複使用,形同資源浪費;後經評估目前多數包裝進口米之噸袋均設有下卸料口,未曾發生套換情事,另現行 50 公斤裝 PP 袋包裝原料米,依規定均須重複使用,尚不致增加衛生問題。為撙節經費並基於環保考量,本署爰於 96 年辦理採購時,於採購規格增列下卸料口,且該卸料口應縫製束繩及束環,兼顧重複使用便利性及防止食米外漏(圖 2 )。

(二)調整縫製經緯紗密度:以往噸袋縫製經緯紗密度為經向紗、緯向紗各 15 條,成本較高,且具能力承製廠商較少,爰考量絲製技術提升,經、緯紗拉力提高,經參考市場經緯紗密度,於民國 101 年採購規格調整為經向紗、緯向紗各 14 條,以降低採購成本並提高廠商競標意願,惟為確保使用安全性,袋體拉力及每條吊帶承受力仍應符合原先規定。

(三)噸袋吊環改採兜底式設計(圖 3 ):以往噸袋吊環縫製方式為八點式縫製(亦即 4 條吊環縫於上蓋布及袋身上段,每個袋面各有 2 個車縫處),為提升使用安全性,民國 101 年採購規格調整為吊帶在底部呈井字形平行縫至袋口以上成環,藉此分散重力,延長噸袋使用壽命。

參 . 噸袋安全設計及使用管理

  噸袋包裝雖可省時、省工,使用方便,但因每包重量超過 1,000 公斤,如安全設計不夠完善,或使用操作不當,將對使用者造成嚴重傷害,爰本署對噸袋安全設計及使用管理特別重視。

一 . 最近一次採購(民國 101 年 5 月 29 日)噸袋之安全 設計

(一) 袋體拉力︰每英寸布片拉力經向應在 100 公斤重以上,緯向應在 90 公斤以上,袋體縫線應在 14 公斤重以上。

(二)每條吊帶承受力:每條吊帶抗拉荷重為 1,500 公斤重以上。另吊帶採兜底式設計,強化吊帶承受力。

(三)防曬處理(UV特別處理):經紫外線照射 30 小時,抗拉強力衰退率(含經、緯向)不得超過 10% 。

(四)使用次數及年限: 噸袋使用年限以不超過 3 年或重複使用次數不超過 30 次為原則。

(五)採內綁帶外束繩器雙重防漏設計。

二 . 噸袋使用管理

(一)公糧業者使用噸袋前,應詳實檢查噸袋吊環及吊環與袋身縫合處是否有破損、斷裂或撕裂等,如有足以影響使用安全情形,應視同破袋處理,嚴禁使用。

(二)公糧業者以堆高機進行噸袋吊掛、運搬、卸料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1. 吊掛、運搬作業

( 1 )以堆高機吊掛噸袋移動米包時, 4 個吊環應平均受力,不得以單邊或單吊環吊掛,且應避免吊環扭轉偏向,致影響吊環承受力。

( 2 )堆高機牙叉垂質升降時應保持等速,以免速度不均導致吊環斷裂。

( 3 )堆高機吊掛時,噸袋底部離地高度宜小於 1.5 公尺,以免噸袋意外鬆脫時造成危安事件。

( 4 )留意避免堆高機牙叉戳破噸袋袋身。

2. 卸料作業

( 1 )嚴禁人員於噸袋正下方操作。

( 2 )噸袋應置於金屬支撐架上進行卸料作業,避免以堆高機吊掛噸袋懸空操作,以免突發性吊環斷裂發生危險。

肆 . 噸袋使用效益評估分析

一 . 省時

  噸袋 1 隻裝填糙米,裝填時間僅需 1 分鐘,以 50 公斤 PP 編織袋 20 隻盛裝 1 公噸糙米,較熟練人員操作約需 7 分鐘。倘加計搬運時間,噸袋只需 1 人開堆高機將噸袋運至指定地點儲放,採 50 公斤 PP 編織袋包裝者,另需 2~3 人協助堆疊、搬運。另使用噸袋亦可減少食米檢驗及加蓋檢驗戳章之作業時間(噸袋: 50 公斤 PP 編織袋為 1 : 20 )。

二 . 省工

  裝填 50 公斤 PP 編織袋 20 隻,約需人力 1 人裝填、 2 人堆疊、 1 人駕駛堆高機、 1 人雜工(處理現況,如糙米散落之清潔整理);裝填噸袋 1 隻,僅需 1 人裝填、 1 人駕駛堆高機,節省堆疊及處理現況雜工。

三 . 省錢

(一)工資:依前述省工分析,使用噸袋可節省堆疊及處理現況雜工計 3 人工資。

(二)包袋成本:依最近一次採購(噸袋及 50 公斤 PP 編織袋均為民國 101 年 5 月 29 日辦理採購)單價資料,噸袋每隻 312.9 元,重複使用 30 次, 50 公斤 PP 編織袋 20 隻,每隻 7.49 元,重複使用 5 次,包袋成本比例約為 1 : 2.87 。

四 . 環保

(一)節省 50 公斤 PP 編織再用袋之處理及管理。

(二)減少檢驗標籤紙及加蓋檢驗戳章油墨之使用量(噸袋: 50 公斤 PP 編織袋為 1 : 20 )。

(三)降低運輸裝卸成本。

伍 . 結語

推廣及輔導公糧業者利用噸袋裝填公糧糙米,省時、省工、省錢又環保,並大大提升公糧營運管理效能,惟噸袋承載物資重量達 1 公噸,為確保使用安全性,農糧署除輔導使用者確依各注意事項留意使用外,並將思考增進安全性設計,避免危安事件發生。

圖 1 90-95 年間使用之噸袋(缺下 卸料 口裝置,無法重複使用)

圖 1 90-95 年間使用之噸袋(缺下 卸料 口裝置,無法重複使用)

圖 2 96-100 年間使用之噸袋(具下 卸料 口設計,可重複使用)

圖 2 96-100 年間使用之噸袋(具下 卸料 口設計,可重複使用)

圖 3 101 年度採購之噸袋(吊帶採兜底式設計)

圖 3 101 年度採購之噸袋(吊帶採兜底式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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