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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務報告-本文為陳主任委員在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業務報告

主任委員 陳保基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 天 保基 奉邀向 大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並特別感謝各位委員對農業發展的支持與期許,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農業施政指教與鞭策。

壹 . 前言

  農業不僅是國家經濟發展的一環,亦是國人高度關注的民生議題。面對全球經貿高度自由化、氣候變遷加劇,臺灣農業須以創新加值取代保守防禦為主的策略布局,加速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化危機為轉機。

  本會已依據「黃金十年」國家願景及「建立富而好禮之民主社會」施政理念,以打造年輕、高競爭力及所得穩定之樂活農業為施政目標,發揮團隊規劃力、執行力與溝通力,擬定結構調整與提升競爭力的數項重要施政方案,包括調整耕作制度活化休耕地、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及培育農業青年人力等,循序落實推動。未來將加強跨領域整合及創新加值,推動「新價值鏈農業」,使臺灣農業不僅是在地化的生活產業,更是全球化的綠金產業。

  謹就 101 年本會重要施政成果,以及未來研擬經貿自由化農業因應對策、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推動農產加值運銷、建構農業雲端服務體系及推動農業科技產業化、專案輔導青年農業經營者等重點工作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

貳 . 建構年輕化、有活力、高競爭力之樂活農業

  本會依據「黃金十年—樂活農業」施政主軸,創新與整合推動農業各項重要施政, 101 年精緻農業產值已達 1,345 億元,較 100 年成長 8.5% 、較 97 年成長 44% ;在促進農產貿易、農業科技產業化、農業休閒國際化及結合產業推動農村再生等方面,亦有具體成果,並且擬定調整耕作制度 活化休耕地、試推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以及完成 國產牛肉追溯資訊系統等,逐步調整農業人、地、產業結構,建構新價值鏈農業,擴大農業經營規模與效益。謹就 101 年農業重要施政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 . 提升產業競爭力,引領臺灣農業國際化

(一)加速建構農業價值鏈

  農業不能侷限於生產型產業,必須藉由跨域加值,加入先進的科技與新元素,擴大農業價值鏈,輔導建立品牌與強化國際行銷,建立臺灣農業之健康、安全、優質形象。例如:

1. 推動有機農業:至 101 年底已推動有機專區 13 處、輔導契作生產、設立有機農夫市集 19 處、電子商城網站及建置有機團膳供應體系等,例如:供應 5 萬名中小學學童每週 1 次有機蔬菜營養午餐,以垂直整合有機生產、加工及行銷,發揮加乘效果。

2. 建構健康時尚的茶產業:至 101 年底已建置優質茶專區 12 處、 183 公頃,輔導衛生安全製茶廠 425 家、 1,800 公頃;輔導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茶園 1,500 公頃及核發 9 處產地標章,建立安全優質的一、二級茶產業,並結合臺灣特有飲茶文化、茶藝、茶道與茶區休閒觀光,持續推動臺灣名茶精品形象與三級產業。

3. 建立冷凍加工蔬果價值鏈:針對目標市場需求,輔導冷凍加工廠農垂直整合, 101 年輔導 6 處農民團體產製冷凍青花菜、玉米、青蔥及各類果汁、果泥等初級加工產品,使用蔬果原料逾 5,000 公噸,提高國產蔬果替代進口冷凍蔬果,並供應跨國食品業或連鎖餐飲業製成精緻加工食品。

4. 創造加值型精緻羽絨產銷體系:臺灣羽絨加工出口量是全球第三名,羽絨加工技術及原料之掌握居領先地位,運用特色家禽在地優勢,輔導國產羽絨產品建立認驗證制度,建立臺灣羽絨品牌形象。

5. 輔導動物疫苗產業發展:至 101 年底已開發全球第一套「石斑魚病毒磁減量檢驗系統」與全球第一支豬藍耳病次單位疫苗,推動魚類神經壞死症病毒不活化疫苗之開發等,並與國際動物疫苗大廠進一步合作,提升國內動物疫苗製造水準,加速疫苗之商品化。

(二)建立農業產業聚落

1. 發展「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至 101 年底已有 78 家農業生技企業陸續投資進駐,引進投資額 60.1 億元,其中 54 家企業實質營運產品銷往全球 30 餘國,年產值 30 億元,形成天然物健美產品、生物性農業資材、水產養殖、禽畜生技、生技檢測及節能環控農業設施等 6 大產業聚落;本會在園區內興建「亞太水族營運中心」於 101 年 10 月 19 日竣工,已有 16 家水族相關企業獲准進駐,預計 102 年 3 月正式營運,將打造臺灣成為精緻水產養殖產業核心重鎮。

2. 建設「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至 101 年底已完成 1 至 5 期之園區開發 175 公頃,核准進駐業者 89 家,其中 48 家已營運生產,累計民間投資額 55.3 億元、營業額為 53.4 億元。 101 年 3 月辦理「臺灣國際蘭展」,與世界蘭展、東京蘭展並列為全球三大蘭展,到訪國外買家增加至 35 國,估計未來 3 年外銷訂單達 86 億元。

3. 建置稻米產銷專業區: 101 年輔導稻米產銷專業區 37 處,全年契作面積 1 萬 4,954 公頃,採品牌化經營行銷,契作農民平均每期作每公頃收益增加約 1.25 萬元。

4. 輔導成立花卉、蔬果外銷專區:至 101 年底輔導設置花卉生產專區 22 處、 537 公頃,外銷量值 3,700 萬支、 6.5 億元;成立毛豆、結球萵苣、胡蘿蔔等外銷專區 4,800 公頃,外銷值達 24 億元;設置芒果等 14 項外銷供果園 5,150 公頃,建立安全管理追溯制度,出口值 18.6 億元;設立香蕉外銷專區 465 公頃。

5. 推動農業經營專區:為維護優良農地,發展安全農業生產基地,並集中施政資源投入優質農業生產區域,至 101 年底已建置 15 處農業經營專區,面積約 3,500 公頃。以三星地區農業經營專區為例,建立健康蔥的安全生產基地,培育 26 位青年農民;另據調查蔥農平均種植面積約 1.5 公頃,年收入超過百萬元,並透過契作加工研發,創造產業加值效益。

6. 營造優質養殖生產環境:全國已劃設並公告養殖漁業生產區 1 萬 2,682 公頃,依各養殖區特色辦理公共設施,至 101 年底完成進排水路 3 萬 1,703 公尺及寬口海水取水井 5 口等。

7. 整合畜禽農企業產銷:推動家禽契約飼養達 80% 以上,建立新式生產禽舍及設施示範 15 場;加強輔導國內種豬場,並推廣異地、分齡及批次生產模式。協助 CAS 認證之家禽屠宰場增設分切加工設備,輔導業者成立外銷平台及共同接單,開發高附加價值之精緻加工畜禽產品。

(三)深耕農產品全球市場

1. 推動農產品國際行銷: 101 年農產品出口值 50.8 億美元,較 100 年成長 8.8% ,出口值成長前 5 大品項依序為石斑魚、蝴蝶蘭、鱸魚、毛豆及文心蘭。以蘭花為例, 101 年蘭花出口值 1 億 6,564 萬美元,較 100 年 1 億 4,235 萬美元,成長 16.4% 。 臺灣花卉屢獲國際花展大獎, 100 、 101 年在英國「雀兒喜花展」 連續二年蟬聯金牌,更獲 101 年荷蘭國際花博會室內花卉競賽優勝。

2. 拓展中國大陸農產市場:大陸已成為臺灣農產品外銷第二大市場, 101 年農產品外銷至中國大陸 7.9 億美元,較 100 年成長 17.6% ;兩岸農產品貿易逆差自 96 年的 2.81 億美元減少為 0.38 億美元。 18 項 ECFA 早收農產品出口值為 1.6 億美元,較 100 年成長 28.5% 。

( 1 )成功開拓國產米外銷大陸市場:依「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建立兩岸業務主管部門聯繫機制,中國大陸於 101 年 6 月同意臺灣米輸陸,同年 7 月訂定「臺灣稻米輸往大陸地區出口管理規範」, 101 年出口大陸白米 773 公噸,占全年稻米出口量 3,104 公噸之 25% 。

( 2 )推動石斑魚活魚外銷:截至 101 年 12 月底止,許可 16 艘漁船從事運搬養殖活魚業務,直航至大陸銅陵、柘林等 15 處港口。 101 年初步統計外銷至大陸及香港地區之石斑魚出口值約 47.9 億元,較 100 年成長 33.9% 。

( 3 )辦理「第七屆海峽(福州)漁業博覽會、 2012 年上海臺灣名品博覽會-臺灣館」:行銷臺灣優質漁產品,並向中國大陸推介臺灣龍膽石斑魚、虱目魚養殖成果及多元、優質之水產精品。

3. 拓展我農產品外銷通路:透過雙邊農業合作會議, 101 年促成越南同意以專案方式進口我優良種豬;持續推動百合切花、荔枝等輸銷澳大利亞。

4. 推動國際漁業合作:為保障我漁船作業權益,我國於 101 年 9 月 23 日正式成為「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 SPRFMO )會員,係繼「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WCPFC )及「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 IATTC )之後,再次以捕魚實體身分參與國際漁業公約並取得會員地位之成功實例,亦是我國首度成為非鮪類國際漁業組織之會員,有助拓展我國國際空間,並維護我國相關產業權益。

5. 強化農業智財權布局: 101 年育成並申請獲得水稻、花椰菜、火鶴花等 25 項植物品種權;並取得紫丁香蘑育成之食用微生物、牛樟芝轉殖方法等 16 項發明專利及農產品溫室風乾設備、培養基微波消毒機等 9 項新型專利。

與美、日、澳等各國協議相互受理對方申請植物品種權,並與歐盟植物品種保護局( CPVO )、荷蘭及日本研議進一步簡化我蝴蝶蘭品種檢定之流程。依據「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有關我國產業關切之朵麗蝶蘭、芒果、印度棗及枇杷等植物種類,中國大陸已同意規劃納入植物新品種保護名錄,至 101 年底我國已有 2 家業者、 4 個品種向大陸提出品種權申請。

(四)推動農業旅遊國際化

1. 推展休閒農業主題遊程:迄 101 年底劃定休閒農業區 74 處,累計輔導 288 家休閒農場取得許可登記證。推動休閒農場服務品質認證,提升休閒農場服務品質;建置農業易遊網,結合地理定位功能開發「農旅玩家」 APP ,方便遊客查詢應用;開發新社「新花讚 FUN 好農情」、花東「食材旅行」與「農遊花東尋寶飽」多元主題遊程,參與國內外國際旅展,邀請外國旅遊業者及媒體來臺踩線,擴大農業旅遊市場。 101 年吸引前往農村休閒旅遊 1,850 萬人次、外國遊客約 21.3 萬人次,創造產值逾 85.1 億元。

2. 促進漁業生產及觀光休閒之多元利用:推動海岸新生,打造兼具休閒觀光之現代化漁港,整建魚貨直銷中心,改善漁港環境景觀,健全休閒漁業設施,並配合於八斗子、安平、烏石 3 處漁港興建遊艇碼頭,提供 12 至 60 公尺遊艇停靠共 114 席,帶動周邊產業,導引民眾體驗海岸與海上漁業休閒活動,以及漁村文化。 101 年搭乘娛樂漁船、參加漁業慶典活動、參訪魚貨直銷中心與休閒漁港等合計約 822 萬人次,總產值約 24.2 億元。

3. 推廣森林生態旅遊:發展花蓮大農大富、嘉義東石鰲鼓、屏東林後四林等 3 處大型平地森林園區,完成各園區之整體規劃, 101 年花蓮園區辦理花海景觀與國際藝術創作展覽、嘉義園區於同年 11 月 24 日辦理「翱翔展翼鼓舞高飛」開園活動,啟動園區遊憩機能,吸引遊客 15 萬 8 千人次。

  發展森林生態旅遊,提供 18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 8 處自然教育中心及步道,作為生態旅遊、環境教育、山林運動場域,辦理相關設施整建及 ISO 9001 等服務品質驗證, 101 年遊客逾 411 萬人次。持續改善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整體景觀, 101 年完成 87.5K 新建加油站水土保持工程、簡易市場景觀改善等,預計 102 年 3 月底前完成遊客中心景觀改善工程等。

二 . 調整產業結構,推動整合性加值發展

(一)發展高效節能之創新農產業

1. 推動農業科技研發成果商品化: 101 年計有 111 項技術辦理首次技轉,研發成果收入創新高達 7,646 萬元,較 100 年成長 9.8% 。促成農業技術產業化,已成功媒合牛番茄安全蔬果整場輸出新事業投資等 4 案完成合作協議簽署,預計授權金 3,200 萬元,帶動投資金額近 1 億元。

2. 推動設施型之精緻產業:引進並運用高效、節能、節水、低碳排農業設施與科技,推動 循環利用能源之植物工場及輔導設置 鋼骨結構捲揚式等溫網室。 101 年輔導蔬菜設施 83 公頃及花卉設施 21 公頃,提升蔬菜及花卉品質;發展自動化控管之精準種畜禽場,提供健康、具動物保護概念及友善環境的畜牧生產。

3. 研發 LED 集魚燈具、節能水車: LED 集魚燈具模組相對於傳統燈具減少船隻的耗油量,經實際測試,遠洋秋刀漁船一航次( 4 個月)節省油錢約 200 萬元、沿近海漁業每艘每年節省油費 30 萬元。至 101 年底已公告 11 家節能水車廠商及型號,經實驗室評估約可省電 30% ,受理申請節能水車 4,719 組。

(二)培育及輔導新世代農業經營者

1. 農民學院整合農業教育訓練: 101 年辦理農業專業訓練入門、初階、進階及高階班計 120 梯次 3,316 人次;提供青年農民農業經營之實務訓練,至 101 年底累計簽約 152 家見習農場、 254 人期滿結業;農民學院網並建置「找產品、找通路」功能,媒合通路採購學員產品。農民學院管理中心辦理菁英學堂講座系列活動,邀請知名企業人士分享經營經驗與理念,強化農民在行銷方面的策略思維與問題解決能力。

2. 推動水產海事校院學訓合作: 101 年完成漁船幹部訓練 962 人次,獎勵漁船工作 70 人,辦理水產校院學訓合作訓練 178 人,媒合畢業生 6 人投入遠洋漁船服務。

3. 創辦青年從農創業貸款: 101 年 10 月 4 日訂定「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要點」,提供青年從事農業所需低利資金,最高貸款額度 500 萬元,擔保能力不足者由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保證。

4. 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至 101 年底已輔導總體經營規模達 9,579 公頃,大佃農平均耕作面積 7.2 公頃,為現行臺灣每農戶平均農地面積 1.1 公頃之 6 倍;大佃農平均年齡 44 歲,一般農業經營主平均 62 歲,年輕化顯著。

(三)推動傳統農產業精緻化

1. 農漁會百大精品:結合文創與美學素養,協助業者開發農業伴手及農業精品,建立區域特色農產品牌。至 101 年累計開發近 400 項農業伴手,辦理農漁會百大精品評選及 2013 年百大精品展,計有農漁會 84 家、 100 項優質好禮入選,增加農漁會營收約 1.5 億元。

2. 農村製酒:輔導酒莊年製酒量 18.1 萬公升,至 101 年底已有 12 家酒莊、 16 款酒品通過評鑑,選薦優質酒品參加 2012 年國際酒類競賽成果豐碩,計獲得 1 金、 3 銀質獎佳績。

3. 經典好米: 101 年舉辦稻米品質競賽 55 場次,開發經典好米伴手禮及辦理臺灣米博覽會等行銷展示活動,推展「送好米、上好禮」觀念,開拓多元行銷通路及市場。

4. 精緻竹製產品:結合國內外時尚設計品牌,已開發商業化竹製產品 35 項,估計每年相關產值 35 億元以上。已建立「臺灣炭」團體商標,打造共同品牌形象,並整合上中下游業者,成立竹產業聚落。

(四)結合產業推動農村再生

1. 加強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至 101 年底累計培訓 2,057 社區、 9 萬 2,821 人次參與,達全國農村數之 49% ,協助農村依據資源特性與需求研提農村再生計畫。

2. 實施農村再生社區建設:強化農村建設與文化保存,改善農村基礎生產條件與生活機能,提升農村生活品質,累計已有 958 社區受益。

3. 創新農村再生跨域合作機制:推動農村再生強調「由下而上」由農村社區自主提出需求,並由政府「由上而下」協助連結產業發展, 101 年成立農村再生跨域合作總平台及 6 區域平台,結合各產業或農業改良場等單位,優先推動 15 個示範社區投入資源,強化農村產業升級與加值發展,以振興農村經濟、吸引青年人回鄉從農。

三 . 確保糧食安全,調整農田耕作制度

(一)調整農田耕作制度活化農地

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中程( 102 至 105 年)計畫」,業奉行政院 101 年 11 月 27 日核定,自 102 年起實施。預計至 105 年活化休耕地 4.5 萬公頃,提高糧食自給率 1.4% (至 34.9% ),增加農業總產值 88 億元,並創造 10 萬人就業機會。重要措施如下:

1. 調整農田輔導耕作給付方式:活化休耕地,農田每年可休耕一期,另一期作復耕,推廣種植進口替代、外銷潛力與有機作物及地區特產等轉(契)作作物,鼓勵連休農地地主自行復耕一個期作或租給他人耕作。另對於有出租意願,在 103 年前尚未成功出租之農地,訂有緩衝輔導措施。對於特定作為生態維護田區(如水梯田)或特殊耕作困難地區,維持一年得給付兩個期作,每期作每公頃 3.4 萬元,未來依土地狀況規劃供其他用途。

2. 重點推廣作物輔導成立代耕中心:補助其所需機械及加工設備,解決農民無法自行耕作問題;輔導契作生產,穩定產銷及農民收益。結合農業水資源規劃適栽作物推廣區,整合本會各試驗改良場(所)生產技術輔導,成立「休耕地復耕技術服務團」,提供休耕地復耕技術諮詢及服務。

3. 持續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租賃獎勵農地由原設定 95 或 96 年連休農地,放寬至現行 83 至 92 年基期年有案者,皆可參加,並同步實施離農獎勵,資深農友將農地出租給大佃農,有租金收入,亦可領取老農津貼與離農獎勵。

4. 農地銀行網站新增「活化休耕農地專區」:對於兩個期作連續休耕之地主,倘無力或無意自行復耕,可透過「農地銀行」媒合出租;承租人可從休耕農地的空間圖及資料,按照需求條件(區位、面積與租金條件等),迅速找到適合的休耕農地承租。

(二)擴大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等安全驗證

強化農產品安全,擴大推廣農產品安全驗證及標章管理制度,至 101 年底辦理情形如下:

1. 啟動「國產牛肉追溯資訊系統」: 101 年訪視全臺 272 處國產牛肉販售點,協助業者落實產地標示,並輔導肉牛場牛隻耳標釘掛,建置完成全國肉牛牛籍資訊 3 萬筆以上,同年 11 月啟動國產牛肉追溯資訊系統,消費者可於 5 處示範點即時查詢牛隻屠宰日期、牧場及屠宰場等追溯資訊。

2. 推動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累計已輔導 2,084 個產銷班取得吉園圃標章,生產面積 2 萬 5,073 公頃。採用子母包裝供應果菜批發市場拍賣;輔導連鎖超市及傳統市場設置販售點 151 處,以及媒合供應超商門市販售,方便消費者選購。

3. 有機農產品驗證輔導:組成有機農業技術服務團,指導有機栽培技術及驗證,並補助有機質肥料、小型農機及溫網室設施,提供低利貸款等,累計通過有機農產品驗證農戶 2,625 戶、生產面積 5,558 公頃。

4. 推動 CAS 優良農產品制度:包括肉品、乳品及水產品等 16 大類優良農產品驗證,累計通過 CAS 驗證業者 348 家、產品 6,780 項,年產值 516 億元。整合 CAS 雞蛋廠商 19 家,以「臺灣優蛋」為共同品牌開拓外銷市場。

5. 擴大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產銷履歷驗證有效家數 1,169 家,供應 135 種農、水、畜產品。 101 年每月平均標籤列印數達 113 萬張,較 100 年每月平均 77 萬張,大幅成長 48% 。並朝向「更容易參與」、「驗證通過更有利」及「維持制度價值及認驗證品質」等擴大推動各項重點工作。

6. 輔導合理化施肥:組成合理化施肥輔導小組, 101 年辦理合理化施肥宣導講習 550 場次,土壤肥力及植體分析檢測服務 4 萬 3 千件,建立合理化施肥示範農場 311 處,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三)鼓勵地產地消

1. 推廣國產米食及農產:辦理學童種稻體驗,建立在地消費、米食營養及稻田生態正確觀念。 101 年辦理國產甘藍產地直銷、團膳採購等促銷、加工,累計 1,481 公噸,讓國人享用當季新鮮時令蔬果及減少產銷調節支出。

2. 開發米麵條及其預拌粉技術: 101 年已將相關技術移轉廠商 3 家量產上市,並針對食品加工業及烘焙業辦理米粉多元應用推廣會;舉辦米麵條、米榖粉產品創意大賽,開發新穎性大宗米食加工製品。

3. 推展在地食材料理:至 101 年底輔導田媽媽經營班 140 班,運用在地食材、三低一高之健康烹調概念,開發地方特色料理;輔導農村婦女及農民團體辦理地方特色料理研習與競賽 16 場,推廣在地消費。

4. 加強提升國產農產品價值之研究:創造在地食材新需求,提升農產品附加價值,如研發富含類胡蘿蔔素甘薯,開發青蔥、韮菜等機能性食品,利用海帶及洋蔥發展植物性鈣質產品等。

(四)強化動植物防疫檢疫效能

1. 僅開放乙型受體素供牛隻使用,堅持「牛豬分離」政策:本會於 101 年 9 月 7 日修正公告動物用禁藥,僅開放乙型受體素作為供牛隻使用之含藥物飼料添加物,豬及其他畜禽動物仍不准使用,因 養豬業是我國重要產業,國人豬肉消費量為牛肉的 7 倍,又喜食內臟,本會 堅守牛豬分離政策目標,維護國人食用安全。 101 年執行畜禽動物乙型受體素監測檢驗成果如下:

( 1 )辦理畜牧場及肉品巿場畜禽動物乙型受體素殘留抽驗 1 萬 4,368 件、合格率為 99.9% 。

( 2 )強化畜牧場源頭管理:自 101 年 3 月起對於未繳交不使用乙型受體素聲明書、自製自用飼料、黑毛豬及未經拍賣之養豬戶加強機動採樣,至 12 月底共採樣 4,640 件,結果均未檢出。

2. 推動非法農藥查緝專案,維護國民健康及消費者權益

( 1 )加強非法農藥查緝工作:本會督導並會同各地方政府加強非法農藥查緝,必要時聯合司法檢警調單位共同查緝。自 93 年至 101 年底,查獲生產或販售非法農藥 209 件,查扣非法農藥及其原料 510 餘公噸。

( 2 )行政院已成立「查緝非法農藥專案」:統合農業、檢察、調查、海巡、警察及海關等機關整體力量,並由中央及地方分別成立跨機關(單位)之聯合查緝小組共同打擊非法農藥,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啟動聯合查緝。

3. 加強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開發農作物農藥殘留快速檢驗,對於農藥殘留檢測不合格者依法查處、管制,並輔導改善。 101 年辦理情形如下:

( 1 )強化生食及連續採收蔬菜用藥安全:縮短檢驗時程,針對豆菜類、茄子、番茄、甜椒、胡瓜及結球萵苣等蔬菜,從採樣、檢驗至結果通知於 3 至 5 天完成,不合格者均依相關規定追蹤、安全用藥教育及管控,檢驗合格後始得准予採收上市。

( 2 )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辦理養殖水產品上市前藥物殘留檢測,檢驗包含孔雀綠、氯黴素等 20 項,總計採檢水產品 1,421 件、合格率 97.3% 。輔導重要批發魚市場辦理養殖水產用藥殘留快速篩檢 1,518 件、合格率 98.5% 。

( 3 )畜禽用藥檢測:辦理畜牧場畜禽用藥抽驗 4 萬 5,529 件、合格率 99.9% 。加強執行屠宰衛生檢查工作,維護國人肉品消費安全。

4. 發展生物農藥產業: 101 年 10 、 11 月舉開生物農藥產品研發及其登記案例分享座談會,協助瞭解生物農藥法規等議題,加速研發成果產業化。 102 年推動政策型產學及學界科專計畫,預期產出 7 種生物農藥製劑與產品。

5. 嚴防國外重要疫病蟲害入侵

( 1 )修正「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檢驗方法」: 101 年 6 月 26 日完成公告高、低病原性案例定義及綜合判定準則。加強國際海空港防檢疫措施, 101 年 7 月成功攔截 1 批自大陸走私觀賞鳥感染 H5N1 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全部即時銷燬,同時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 2 )加強邊境管理:於國內機場及港口配置 39 組檢疫犬,執行入境旅客隨身行李與貨物偵測, 101 年查獲農畜產品逾 5.4 萬件、約 55.6 公噸。

四 . 活化農業資源利用,維護生態永續發展

(一)推展因應氣候變遷農業調適措施

依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本會擬訂農業生產與生物多樣性領域調適行動方案,迄 101 年底完成小麥、大豆、水稻、玉米、牛樟及桉樹等 2,000 份種原特性調查、抗性篩選;初步建立環境親合型水稻與旱田作物輪作經營模式;建構 100 座鋼鐵礁人工棲地環境;完成畜牧場廢水回收利用示範 24 場,以及建立農業長期生態系監測系統。

(二)調整農地利用與管理

1. 建構長期農地資源規劃及調查體制: 101 年已完成 15 個直轄市及縣政府農業發展地區分類劃設初步作業,作為農業部門施政資源整合投入及農地資源維護、利用與管理之參考。

2. 因應農業多元發展需求調整農地利用管理:檢討農地相關法令,針對大面積、生產環境優質之農業生產區域,引導劃設農業生產專區,以提升施政資源投入效益,彈性專區內之農地利用與管理,以產業價值鏈概念調整農業使用項目並建立農地因地制宜等管理機制,兼顧資源投入及產業經濟效益。

(三)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1. 推動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針對雲林縣與彰化縣高鐵沿線 3 公里地層下陷地區,擬於 102 至 109 年期間投資 30 億元打造「節水、節能」之農業黃金廊道,作為「黃金十年—樂活農業」之旗艦示範區。推動重點包括:提升旱作及蔬菜專業區之設施整備及產銷輔導、獎勵水稻農轉種省水旱作、導入農業雲、設置示範性植物工場、結合農村再生發展省水節能農業、加強新世代農民輔導與培訓、鼓勵發展休閒農業、建構農產品產業價值鏈,以及相關農業光電綠能技術先導研發等。

預期計畫完成後每年減少用水 2,400 萬噸;帶動 10 萬人次農業旅遊,增加廊道區域觀光收益;推動高科技、節能省水、高經濟價值之農產業;制度化培訓新世代農民 1,650 人,創造多元就業機會。

2. 辦理農田水利建設: 101 年辦理農田水利渠道更新改善 337 公里及相關構造物改善 651 座、農地重劃 539 公頃、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1,226 公頃,並輔導及推廣農民使用省水噴灌、滴灌設施 1,939 公頃,有效掌握灌溉用水水量及水質,提高用水效益,維護農民權益。

(四)強化農業資源保育

1. 維護生物多樣性及森林資源:推動植樹造林計畫, 101 年完成造林面積 5,052 公頃;加強林地管理及森林保護,防範濫墾、盜伐及森林火災發生,並以補償方式收回國有林租地 1,294 公頃;健全保安林地經營管理,辦理保安林檢訂 8 萬餘公頃。

為維護全島綠資源之完整性,於 101 年新劃設「旭海觀音鼻自然保留區」及「桃園高榮野生動物保護區」,並進行棲地巡護工作,以保存珍貴特殊的海岸地質景觀及埤塘生態多樣性。

推動林產事業,整合林產原料供應鏈,建構區域林業生產體系,輔導國、公、私有林林產產銷, 101 年已輔導新竹地區成立林業合作社;另為促進菇蕈及紙漿產業發展,訂定「契作短期經濟林作業規範」,並配合休耕地活化自 102 年起推動;加強辦理國有林人工林之中後期撫育疏伐木搬出利用,協助林產加工業者改進伐採與初級加工技術,並透過縣市政府辦理教育訓練推廣造林與伐木生產技術。

2. 保育海洋漁業資源:強化漁業資源維護與管理,於 101 年持續對飛魚卵、魩鱙、珊瑚等重要沿近海特定漁業漁獲進行總量管制( TAC )、禁漁區、禁漁期、漁獲回報等制度,並建立沿近海漁業監控、管制及調查制度( MCS ), 101 年於 25 個重要漁港查報清點拖網、飛魚卵等漁業漁獲 10 萬筆。另為永續利用鯊魚資源,於 101 年 1 月發布「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措施,並防杜漁民捕撈保育類鯊魚。

辦理漁船收購計畫, 101 年核定收購漁船筏 100 艘;為增育漁業資源,建構優質海洋棲地環境,已投放大型鋼鐵人工魚礁及放流各類種苗約 1,014 萬尾。

3. 落實動物保護及流浪動物減量:減少流浪動物來源,推廣犬貓絕育工作, 101 年計辦理 5 萬 8,528 隻。輔導地方政府依轄區特性,發展收容動物認養多元推廣模式,認養動物 3 萬 1,708 隻,較 100 年增加 4.9% 。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稽查虐待與棄養動物,未經許可買賣犬隻、犬隻未辦理寵物登記及疏縱公共場所等違反動物保護法行為。

(五)精進整體性治山防災

1.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實施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綠環境營造及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水土保持工程,迄 101 年 12 月底計辦理 501 處,完成後可控制土砂量 810 萬立方公尺,並配合辦理土石流監測及預報,減少土砂災害發生。

2.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辦理保育治理工程,自 95 年起至 101 年 12 月底有效控制土砂量 2,969 萬立方公尺,保護山坡地面積 116.9 萬公頃,減少土砂災害及下游淹水損害;改善農田排水 33 公里,防洪設施 74 座。

3. 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保育治理:配合經濟部「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作; 99 至 101 年共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 461 處,崩塌地治理面積約 284.5 公頃,抑制土砂生產量約 1,593 萬立方公尺,減緩水庫淤積,延長水庫壽命。

4. 加強辦理野溪清疏:莫拉克颱風災後,依據「加強河川野溪及水庫疏濬方案」第一期至第三期暨後續計畫,至 101 年 12 月底本會野溪清疏目標量為 2,650 萬立方公尺,實際完成 4,318 萬立方公尺;另清疏土石就地利用,回填流失農地達 248 公頃。

5. 強化土石流防災整備: 101 年共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 47 場次及宣導 261 場次,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 302 人(累計 1,387 人),推動自主防災社區 66 村里,更新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清冊達 4 萬 6,554 人,完成全臺 17 縣市 159 鄉鎮 680 村里之土石流疏散避難圖。

6. 國有林集水區治山防災: 101 年辦理國土保安區治理、林道改善、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及國家森林遊樂區聯外道路維護計畫等工程共 231 件,處理崩塌地面積 165 公頃、抑制土砂下移量 502 萬立方公尺,以及林道路基與上、下邊坡處理排水設施 45 公里。

五 . 強化農民組織,照顧農民福祉

(一)照顧農民福利

1. 持續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101 年已核發 563.6 億元,受惠農漁民 70 萬 6,019 人,並自 102 年 1 月起實施排富規定。

2. 辦理公糧稻穀收購: 101 年起全面受理以濕穀繳交公糧,全年收購公糧 44 萬公噸,較 100 年增加 5 萬公噸。帶動市場價格上揚, 101 年收購期間市場稉穀價格平均每公斤 22.79 元,較 100 年增加 0.67 元,增加全體稻農實質收益。

3. 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自 101 年起啟用 GPS 定位相機,立即完成災損確認,將救助時程由 44 天縮減為 30 天,協助農民及早復耕。 101 年發放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金額 13.29 億元、受益農漁戶 5 萬 4,952 戶。

4. 農業用油與用電補貼: 101 年農業動力用電漲幅補貼 1.41 億元;農業用油補貼漲幅 1/2 ,共補貼 4,500 萬元。漁業用柴油按油價浮動補貼 14% ,計補貼漁船 7,615 艘、 22.82 億元;受理 101 年漁船用汽油補貼申請,預估符合資格漁船 5,854 艘、 1.02 億元。

5. 肥料補貼等其他福利措施: 101 年對 11 種主要化學肥料辦理漲幅補貼 40 億元。核發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13.56 億元,受益農漁民子女 17 萬 9,122 人。編列預算代替農民繳交農田水利會費 22.3 億元,維持農田水利會營運及服務農民。

(二)農業部組織與功能調整規劃

農業部及所屬三級機關(構)組織法於 101 年 2 月 16 日由行政院函送 大院審議,經 大院第 8 屆第 2 會期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第 2 次聯席會議審議通過,並送朝野黨團協商。未來農業部組織與功能調整規劃,擬於農業部職掌增列林業及成立「林業司」,並保留「林業試驗所」;農田水利業務維持移撥至「農村及農田水利署」,強化農田水利相關建設;回應提案立法委員及動物保護團體之意見,以常設性任務編組成立動物保護會。

(三)成立全國農漁會擴大服務農漁民

依據 101 年 1 月修正公布之農會法及漁會法,確立農會三級制度,全國農會預定於 102 年 4 月底配合各級農會屆次改選之期程完成設立;臺灣省漁會依法成為全國性漁會,並整合金門、馬祖、高雄市地區之漁業團體,擴大服務功能。

(四)健全農業金融體系

1. 建構農業金融服務系統:推動全國農業金庫與全體農漁會簽訂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自 99 年 6 月至 101 年底, 302 家信用部 1,162 個營業據點代收國民年金保險費、信用卡費、電信費等,總計 993 萬筆、 377 億元。

2. 健全農漁會信用部: 101 年底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金額 125 億元,逾放比率 1.54% ,分別較 93 年 1 月底農漁會信用部改隸本會管理前減少 870 億元、降低 16.17 個百分點。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101 年貸放 5.4 萬農漁民、 282 億元,支應農業經營資金需求。

參 . 102 年農業重要施政

面臨未來的挑戰,本會已將「黃金十年—樂活農業」施政主軸納入中程( 102 至 105 年)施政計畫依序推動, 102 年農業重要施政包括:推動農業雲端服務,籌設農業科技研究院,以及專案輔導新進農業青年等,進行農業人、地、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並研擬經貿自由化農業談判策略及因應對策、規劃推動農產加值運銷,以創新整合取代被動防守的思維,建構新價值鏈農業,讓簽定自由貿易協定後,臺灣農業受到的衝擊減到最低,並可以積極作為透過國際貿易達到出口擴張、布局全球的目標。以下謹就 102 年重點工作簡要說明。

一 . 研擬經貿自由化農業因應對策

依據 WTO 秘書處公告,截至 2012 年底,已有近 540 個 FTA/RTA 完成簽署並向 WTO 提出通知,其中超過 350 個協議已生效執行;東協「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 RCEP )將於 102 年啟動及美國推動「跨太平洋夥伴協議」( TPP )談判等情勢發展,我國以全球經貿戰略思考,推動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議,積極推動與星、紐等貿易夥伴洽簽經濟合作協定,進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後續協商。

本會依國家整體參與雙邊或區域整合政策,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濟合作會議( APEC ),以及參與經濟合作協議諮商,掌握全球與大陸市場商機,並以維護我農民權益為前提,審慎評估對農業之影響並妥擬談判策略及因應對策,建構我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之有利條件。以小農經營型態為主的臺灣農業,面對經貿高度自由化趨勢,不能只重視防禦性措施,更應加強創新加值與產業結構調整,積極推動新價值鏈農業,提升臺灣農業之國際競爭力。

(一)評估經貿自由化對臺灣農業之影響

我國加入 WTO 後,稻米、花生、大蒜、紅豆、熱帶水果、液態乳、鹿茸等敏感性農產品仍維持關稅配額制度,部分產品亦實施特別防衛措施。面對未來區域經貿整合,對於農產品市場開放程度要求更高,已進行總體評估之研究,並深入研析日、韓等國家因應加入 TPP ( FTA )農業的戰略、對策,評析對我國農業部門之利基與積極性作為,以配合談判進程與可能發展,逐步提出與調整因應戰略與配套措施。

(二)農業整體戰略思維:從「生產型農業」擴大為「新價值鏈農業」

1. 臺灣農業須以對農民有利兼顧產業發展與永續經營為原則,以創新加值擴大原保守防禦為主的策略布局,建立臺灣農業國際品牌,開拓新商機。

2. 以價值鏈觀念擴展農業產業鏈結,擴大跨域整合,結合雲端、環控科技與文創產業等跨域合作,開發新經營模式,推動傳統產業優化,發展「大而優、小而美」農產業。

3. 維護農民權益,輔導年輕人成為新世代農業經營者,串接農業人地水資源與服務升級,促進農村活化。同時籲請國人重視農業多功能價值,並以實際行動支持國內農業。

(三)總體因應對策方向

依循「黃金十年 — 樂活農業」推動目標與策略,建構新價值鏈農業,主要因應對策方向包括:發展具競爭力之優勢農產業、在地特色產業,活化農業資源及規劃農業所得支持制度等,以維護農民權益及臺灣農業永續發展。

1. 發展大而優的競爭型產業,擴大經營規模與市場

( 1 )在智財布局、新商業模式下,運用農業雲端整合服務、環控等科技,輔導建立品牌與強化國際行銷。

( 2 )建立農業產業聚落專區,並推動農產加值運銷,吸引農業投資,運用進口或國內契作農產原料、關鍵產製技術加工後外銷。

( 3 )籌設農業科技研究院,加速科技產業化發展。

2. 開創小而美的特色型產業,在地產業優化與加值

( 1 )結合產地特色、文創、美學及觀光休閒,推動傳統農業優化,開創精緻產業的高端市場、創意加值的文創市場。

( 2 )推動異業合作,以餐飲、食品加工、旅遊休憩等二級製造業或三級服務業與初級農業結合的創新模式,開拓新商機,配合產業發展推動農村再生,活化農村經濟。

( 3 )擴大推廣農產品安全驗證及標章管理制度,鼓勵地產地消,促進國人用實際行動支持臺灣農業,優先購買在地農產品,讓國人買的安心、食的放心。

3. 調整農業人、地、產業結構,活化農業資源與人力

( 1 )推動活化休耕地、小地主大佃農、試推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提高農業資源運用效率,擴大經營規模。

( 2 )以務實、彈性思維,因應農業多元發展需求,合理調整農地之利用與管理,加強維護生產環境優良之農地,兼顧資源投入及產業經濟效益。

( 3 )培育農業青年人力,專案輔導新進青年農業經營者,鼓勵農學校院學生投入農業,並培育跨領域之農業科技人才,強化技術整合、商品化經營能力。

4. 規劃農業所得支持制度及其他配套對策

( 1 )建立完善農業調查統計及制度規劃,妥適規劃具政策引導功能之農業所得支持制度,並建置農友智慧卡整合各項農業資訊作業,提升經營管理效率。

( 2 )加強防疫檢疫措施,適時公告動植物疫病蟲害疫區並訂定動植物及其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確保我國農畜產業生產環境安全。

( 3 )爭取預算挹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辦理產業結構調整,以及適時啟動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

( 4 )研修相關法令,各項法律規定以明確、友善、透明化、人性化的方式呈現,推動法規鬆綁與合理化。

二 . 規劃推動農產加值運銷

掌握貿易自由化契機,將配合經建會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或於現有產業政策園區(如自由貿易港區、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規劃推動農產加值運銷產業。憑藉臺灣優質農產加工技術、安全健康生產歷程及強大農業研發能量等優勢利基,運用低價國外進口原料,輔以契作國產原料、關鍵產製技術,推動產業整合性加值發展,發展外銷導向、高附加價值的農產加工業,創造生產者、加工者、外銷者三贏,促使臺灣農業國際化。主要推動策略方向如下:

(一)依據產品外銷市場定位,進行產業加值鏈結

評估具發展潛力之外銷市場,分析產業鏈缺口,如農產品加工、食品加工、飼料製造、農業資材、觀賞魚及周邊器材等,擬定外銷市場布局策略。

(二)跨域整合,打造國際知名農業品牌

運用國內農產加工技術及貯藏、冷鏈、物流等支援服務,發展高品質產品,建立品牌;運用投資業者之國際通路資源,拓展臺灣農產品國際市場。

(三)輔導進駐業者與農民建立衛星農場,維護國內農民權益

輔導進駐業者與國內生產者、農會、產銷班等進行契作(養),建立效率化且長期穩定之供應體系,提升國內生產管理水準。

(四)吸引國內外企業進駐投資,鼓勵農民入股

透過政策配套措施,如放寬外資投資比例、農業金融貸款、快速檢疫檢驗及便捷通關等,吸引國內大型企業、外資進駐或參與投資,亦鼓勵農民入股,創造多贏。

三 . 建構農業雲端服務體系

(一)整合推動「農業食品雲」

強化 CAS 優良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國產茶葉等追溯服務功能,並建立完整國產牛肉追溯制度;整合運用產地影像與 RFID 物流追溯技術,建置臺南地區產銷履歷蝦之加值雲端系統;整合雲端及 RFID 開發具自動化集蛋及管理功能之智慧型蛋鴨生產系統等。將與經濟部、衛生署進行跨部會整合,藉由串連上游農產品及中下游加工及販售資訊,提供完整之追溯內容,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二)建構發展「農業生產雲」

統整本會農糧、漁產、畜產等生產面積、產量、行情等資料庫,掌握全國農業生產及銷售狀況,並運用雲端多元傳遞管道,將產銷資訊依使用者需求主動傳遞;運用衛星定位及行動載具調查大蒜等 15 項敏感作物種植資訊。將透過現代化農情調查體系建立、農業產銷資訊整合以及利用資訊傳遞平台,完整建構農業生產雲端服務。

(三)規劃推動農友 IC 智慧卡

推動農友智慧卡,提升農業經營效率,初期應用於農機用油及肥料等補貼措施,預定 102 年下半年推動農機用油 IC 卡取代紙本免稅油憑單,簡化農民申請程序、公所作業人力及油品公司補貼作業,未來將逐步納入重要農業施政及各項輔導措施,以及時掌握農業生產資訊,提供農民多樣性服務。

四 . 推動農業科技創新與產業化

持續推動農業科技研發成果商品化事業化工作,本會規劃研發成果潛力案件營運計畫,形成新創事業等投資標的,並積極籌設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藉由靈活之組織營運模式,引進跨領域人才及其他產業成功經驗,為農企業、農民團體及農民提供農業技術、商品化及產業化服務,加速發展農業新創事業及國際化。

農業科技研究院主要任務為承接試驗研究機關(構)之研發成果,或與該等機關(構)合作將研發成果進一步加值運用,包括量產技術開發應用、標準規格訂定、實用性評估分析、智財保護與布局、品牌設計及市場行銷等,並輔導業者承接,進而商品化、事業化,成立初期以動物疫苗、生物農藥、飼料添加劑為發展重點,以農企業帶動農業創新加值,強化農業科技國際競爭力,促成農企業與農民合作打造農業科技創新產業。預期 103 至 106 年引進產業投資 10 億元、技轉金 1.8 億元、技術服務金額 1 億元;預估上市後年產值 40 億元。

五 . 專案輔導新進青年農業經營者

為輔導新進青年農業經營者於經營初期穩健經營,本會推動青年農民專案輔導措施,提供為期 2 年生產技術與經營管理之陪伴式主動輔導,以協助其穩健經營,並鼓勵其擴大經營規模與資源整合。本會已整合各方意見草擬「青年農民專案輔導要點」,預計於 102 年 4 月開始受理申請,將遴選出 100 位具發展潛力之新進青年農業經營者進行 2 年之專案輔導。

在農業科技人才培育方面,透過各項培育及培訓計畫,持續派員赴農業先進國家研習農業制度及先進技術,提升研發創新能力。亦重視能夠整合技術、法律與商品化經營能力的跨領域人才培育,以提升科技農企業經營能量,串起農業科技產業價值鏈。

肆 . 結語

隨著國內外環境情勢,農業各項施政在延續中創新與整合,本會將持續檢討並落實推動。面對自由化、氣候變遷與糧食安全課題,農業須進一步加值升級,結合雲端、環控科技、文創、觀光的跨域合作,推動傳統農產業蛻變為新價值鏈農業,並結合產業發展推動農村再生,活化產業、農業資源與農村經濟。同時,鼓勵地產地消,促進國人對臺灣農業與優質農產品的支持,藉由經貿自由化的契機,加速產業轉型優化,形塑臺灣農業成為年輕化、有活力、高競爭力且所得穩定之樂活農業。

為落實政策並因應施政需要,積極研擬相關法案,本會期計有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森林法第 56 條、第 56 條之 1 、第 56 條之 4 條文修正草案計 3 案,亟需 大院支持,期能在本會期優先審議通過。

以上報告,敬請

賜予指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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