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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跨域整合接軌國際的新模式

企劃處 林秀喬
國際處 史瓊月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概念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內容係在自由化、國際化與前瞻性的核心理念下,大幅度鬆綁物流、人流、金流、資訊流及知識流的各項限制,打造便利的經商環境,落實市場開放,讓企業能進行有效率的資源配置,將人為管制逐步簡化,其規劃發展具有前瞻性。

農業加值政策以產業價值鏈觀念擴大加值空間

  在全球貿易自由化潮流及國際間區域經濟整合趨勢下,臺灣農業亟需因應此趨勢將衝擊轉換為發展契機,並將過去以「產品」為主的概念擴大為「產業價值鏈」的觀念,以創新加值,開拓市場版圖。農委會配合行政院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農業加值」,示範區內將運用國外充足、低價之原料,結合契作國產安全優質原料、關鍵產製技術與農業研發能量等優勢利基,推動產業整合性加值發展。

第一階段以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為主軸陸續拓展

  在推動時程上,示範區將採兩階段進行推動。第一階段已於 102 年 8 月 8 日正式啟動,以現行自由貿易港區 7 處(六海一空)及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為核心,結合鄰近園區同步推動。農委會第一階段將以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以下簡稱農科)作為「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之發展主軸,陸續依產業需求及發展特性,協助業者至適合之區位進駐。

  農科係直接隸屬農委會,迄 102 年 7 月止,已引進 71 家業者進駐,具備相關軟硬體設施,且具保稅功能,可直接提供示範區運作之基本功能,未來將配合農業加值,分階段拓展,擴大進駐產業項目,並與關務系統接軌,以簡化作業,有利加速農業加值政策之落實。推動重點產業包括:觀賞魚產業、農業生技(含動物疫苗)及農漁畜產加工業等。

自由經濟示範區業者之營運模式

  自由經濟示範區之精神在於開放限制、鬆綁法令,以活絡經濟活動,進而帶動臺灣經濟發展。農委會推動農業加值之目的亦在於示範區規劃是以「境內關外」(貨品於區內享有免關稅等優惠)為核心,自由經濟示範區業者可直接於區內建置廠房直接生產,亦可透過「前店後廠」委外加工模式,業者只需在屏科園區或自貿港區設立小型營運單位或倉儲物流或進行簡易加工(前店),配合區外之合法加工廠(即後廠),通過審核機制,可將產品委外加工,相關產品經加工(值)後,銷售至全球市場。

  委外加工之作法,有利業者降低營運成本(無需在示範區租用廣大土地並另設工廠),也有助於解決示範區土地有限之限制,更可帶動區內加工(值)業者之蓬勃發展。希望藉由示範區提供之便捷行政效率、充足原料,結合業者技術優勢,使加值產品得充分提升競爭力,讓臺灣農業走向國際市場。

  基於農、漁、畜產品之產製及加工流程各不同,須解析產業之價值鏈,建立符合產業屬性之「前店後廠」營運模式,協助進駐業者排除障礙。此處以觀賞魚產業舉例說明如下:

(一) 運用本會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已建構之「亞太水族營運中心」軟硬體相關基礎設施,及自由經濟示範區境內關外環境,可專案進口未列入准許輸入名錄之魚隻於區內隔離畜養後再出口,並可結合國內衛星漁場及農業園區繁殖之魚種,於區內進行隔離畜養、疾病檢測、分裝、物流、展示及轉運等加值項目,建新產業價值鏈。營運模式如附圖:

(二) 以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為畜養基地,輸入國內外魚隻,經過馴養、畜養、品種育成等加值活動,成品再由高雄港(海運)或小港機場(空運)輸出到全球市場。

輔導業者與國內生產者進行契作,農民、業者多贏

  示範區規劃進駐業者所需原料來自全球,其中也包括品質優良的國產原料,以提供業者具有價格、產量及品質優勢的原料,使業者原料來源可不虞匱乏。加工(值)後之農業產品以外銷為導向。

  優質原料為優質產品之根本,業者投資係永續經營之規劃,國產原料具有新鮮、質優及生產安全性高的優勢,長期而言,仍是區內業者不可或缺的原料供給來源。農委會將輔導區內業者與國內生產者進行契作或建立衛星農場,增加國內農產品之銷售管道,提高農民收益。

管制進口原料之輸入及管理

  對於管制進口原料,如觀賞魚業者對品種需求殷切,則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及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審核要點等規定,提出申請輸入未開放進口之魚種。至於未開放輸入之大陸農產品,業者可依實際需求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提出專案申請,將由農委會依據業者實際營運需求個案進行審核。但所產製品如果是管制性產品必須全數外銷,不得流入國內市場,以避免造成對國內市場之衝擊。

  管制性原料輸入應於示範區內進行加工(加值),若須辦理委外加工,其委託之加工廠(後廠)必須為保稅工廠或保稅區,以配合關務建置貨品可追蹤系統。一方面可使業者擴大原料來源,另一方面透過示範區之試行,使政府充分掌握原料流向,有利管控,其實施結果並作為後續執行改進之參考。

  政府會嚴格把關,未來示範區可透過建置電子帳證系統,對於進出貨品進行登帳,經由電子帳證掌握示範區貨品之進出,本會亦將配合海關實地查核作業,提供技術面資訊,以落實管理,避免違規輸入境內之情事。

原產地證明有條件,不會破壞臺灣農產品國際形象

  示範區內農產品原料來自全球市場,這是農產品國際化品牌要踏出的第一步,如以巧克力產品聞名的國家並非主要原料可可豆之主要產地。此一作法,也不因此損及其國內農民權益,反有助產業發展。另外,進口原料仍須符合檢疫檢驗相關規定,以確保其安全性,並保護國內生態環境;且區內以建立臺灣農業自有品牌為目標,業者為維護品牌商譽,定會自我要求品牌的安全性及穩定品質。政府也將嚴格把關,管控原產地證明並進行產品市場區隔,不會讓區內產品影響臺灣農產品之國際形象。

  區內產品出口申請核發臺灣原產地證明,須符合國貿局所訂之「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規定條件:(一)原料在臺完全取得或完全生產者;或(二)加工或製造之貨品與原材料之稅則號列 6 位碼相異,已完成實質轉型者;或(三)貨品雖未造成前述號列改變,但已完成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 35% ,產品已實質轉型者(需經專案認定)。

農委會將逐步穩健地推動農業加值政策

  為促使農業主動面對開放經濟自由化之課題,農委會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政策,希望降低國內農業對於經濟全面自由化之疑慮,並推動農業新發展理念。透過資金、技術引進,建立農業加工、加值產品之規模化生產,能增加農業產值,為自由化趨勢預為準備;輔導進駐業者與國內農民建立契作,可共享加值利益,提高農民收益;吸引國內外業者進駐發展,可創造臺灣就業機會;透過區內試行自由化市場及法規調適,有助於國內農產業儘早與國際接軌,期許能將成功的經驗逐步推展至全國,帶動國內農業發展。

附圖 自由經濟示範區 觀賞魚產業 營運模式

附圖 自由經濟示範區 觀賞魚產業 營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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