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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脫沉淪 迎向提昇-當前掃除黑金政策與措施

 

法務部 提供

 

 

壹、前言

 

?n?n近年來台灣社會黑道猖獗,金權氾濫,嚴重衝擊社會治安與民主法治的發展,並侵蝕經濟發展的成果,損傷政府公權力與公信力,更使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黑金問題已成為國家政經發展上的一個毒瘤,為使社會徹底擺脫向下沉淪的力量,讓清流共治向上提昇,還給人民一個清明的環境,全面掃除黑金實為當務之急。

 

貳、掃除黑金之政策及重點

 

  為徹底掃除黑金,當前掃除黑金的政策及工作重點列為「掃黑、肅貪、查賄」三方面:

 

一、掃黑:偵辦對象以各幫派首惡或地方惡霸優先,不問對象、身份、地位或任何幫派,只要事證齊全,即採刑事訴追與流氓提報之方式查緝偵辦,蒐證務求縝密,對於黨羽。份子同時查緝,一網打盡,並清查其財稅資料,斷絕黑金之財源。 

 

二、肅貪:鎖定17種易滋生貪瀆婢端的類型,作為優先查察的對象,如:重大工程、鉅額採購、工商登記、都市計畫、銀行放款、證券管理、監理、稅務、關務、警察、司法、矯正、建管、地政、環保、醫療與教育等。並結合檢察、調查、政風三股力量,配合偵查行動編組之建立,嚴密查察蒐報,執行肅貪。

 

三、查賄:由警調機關建立有效得賄選情資蒐報系統,掌握歷次各項選舉樁腳之活動網絡,篩檢鎖定具體對象,長期蒐證,以利選舉期間有效查緝賄選。並結合肅貪及掃黑,切斷候選人的金脈及人脈,使其不能利用暴力及金錢介入選舉。

 

參、實施策略 

 

一、以具體行動證明執法決心 

 

二、以團隊精神破除官僚心態 

 

三、以公正辦案取代績效掛帥

 

肆、具體作為

 

一、健全掃除黑金法治:包括制定政治獻金管理條例、游說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研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服務法、信託法、洗錢防治法、刑法等杜絕賄選,防貪肅貪及犯罪追訴之法案,並配合法務部廉政署之設置,制定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條例,此外規劃建立犯罪資金查緝系統,以迅速有效追查資金流向,掌握犯罪追緝時效。

 

二、建立行動編組、強化偵查作為 ?n?n

 

(一)成立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及設立台北、台中、台南及高雄4個特別偵查組,結合一、二審檢察官、調查員、警察及相關專業人員共同組成任務編組,合署辦公積極展開掃除黑金任務。

(二)發揮統合戰力,除結合檢、警、憲、調、海巡等司法機關,並整合財政、經濟、交通、內政、環保及公共工程等機關資源協同辦案。

(三)嚴密管控黑金犯罪案件,並落實追訴。

三、強力採取預防措施、發起全民反黑金運動

(一)加強預防黑金措施 

 

 

 

  1. 結合民意調(訪)查,研析改進政風狀況,減少貪瀆發生機會。
  2. 加強推廣宣導政府反黑金政策及措施。
  3. 加強軍中及學校反黑金教育。

     

     

 

(二)宣導證人保護措施,鼓勵檢舉作證。

(三) 結合民間力量、鼓勵志工參與推廣。

伍、結語

  掃除黑金為新政府成立後施政的首要目標,亦為法務部第一優先政策,法務部即於89年5月24日提出「掃除黑金專案報告」,行政院於89年7月12日並正式核定法務部提出之「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並於同月成立專為執行掃除黑金行動任務之「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及台北、台中、台南、高雄4個「特別偵查組」;另積極推動設置法務部廉政署,以強化整體肅貪機制。法務部並於89年8月9日會同內政部召集檢、警、憲、調機關首長及政府相關機關代表舉行掃除黑金聯合行動大會,陳總統親自蒞會宣示新政府要以最大的決心來打擊黑金。

  法務部將秉持全面性、持續性的立場,結合行政院各相關部會並督導所屬展開堅定且強力的查緝行動,只要有犯罪嫌疑者,不問對象、黨派、身分、地位,一律嚴偵速辦,決不虎頭蛇尾,查緝黑金「無時限、無上限、無底限」,務必達到弊絕風清而後已,期以最大的決心及魄力來完成此項任務,不達目標,永不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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