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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農業產業化之內涵、特徵與經營模式

前農委會參事 毛育剛

一、農業產業化之內涵

  當國外之專家學者在中國大陸初次聽到或看到「農業產業化」這一名詞時,都不免有不知所云之感。因為在經濟學或農業經濟學領域中,農業早已被公認為一種產業,何須再加以「產業化」?事實上在一般的認知中,「產業」之範圍可大可小,大者如農業即為一產業,其次如農業之下的農、林、漁、牧亦各為一產業,甚至再細分農作物中之稻米、小麥、玉米、棉花…等均可分別稱為產業。這些產業自生產至消費,都循市場經濟法則而運作,不需刻意加以「產業化」。大陸在改革開放以前,係處於 集權的統制經濟之下,市場經濟遭到壓制,各種產業之運作均受到嚴格的控制,農業產業體系遭受摧毀,所以當大陸恢復市場經濟後,要重新建立農業產業體系,於是喊出「農業產業化」的口號。此口號一出,立即受到廣泛的回應與支持,「農業產業化」乃成為大陸農業發展過程中一項重要的運動。後來「農業產業化」更衍生出許多不同的農業產業體系,作為推動農業現代化的手段。明乎此就可對大陸之「農業產業化」有正確的認知,而不會再有不知所云之感。

  依照大陸學者的說法,農業產業化是〝農工商一體化,產加銷一條龍〞經營的簡稱。當「農業產業化」這一概念開始出現時,大陸亦有人反對產業化的說法,理由就是農業本身已經是一個產業,何來產業化?其實,在中共計劃體制下的傳統農業,祇不過是一個生產部門而已,走向現代化時必須要有一個產業化過程。即農業開始不再是一個傳統的生產部門,而是逐步成長為商品化,流通市場化,技術現代化,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社會化,完全開放的現代農業產業(劉葆金,1998)。

   關於農業產業化內涵的界定,大陸理論界有十餘種不同的說法。發展到現在,已經達成的共識是:農業產業化是以市場為導向,以農戶為基礎,以〝龍頭〞企業為依託,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系列化服務為手段,通過實施種養加、供產銷、農工商一體化經營,將農業再生產過程的產前、產中、產後諸環節聯結成為一個完整的產業系統。從功能和性質上看,農業產業化是農業由傳統的生產部門轉變為現代產業的歷史演變過程,是市場經濟下農業的基本經營方式,是自主發展的基本運行機制,是引導分散的農戶小生產轉變為社會化大生產組織的形式,是多方參與者主體自願結成的經濟利益共同體(劉葆金,1998)。所謂〝龍頭〞企業是一個廣泛的概念,凡公司、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專業市場等都可稱為〝龍頭〞企業。

  關於大陸農業產業化的內涵,還可以從微觀和宏觀兩方面來看。從微觀而言,農業產業化是指現代農業中所出現的農業生產企業與其他經濟部門(工業、商業)企業在經濟上、組織上結為一體的一種經營方式。從宏觀而言,農業產業化則是指農業作為一個國民經濟部門與農業前部門(包括農用生產資料生產與供應部門、為農業生產提供技術和勞動服務的部門)和農業後部門(包括農產加工、貯藏、運輸、銷售部門)相結合的一種相對獨立的綜合經濟體系(或系統)。儘管人們對農業產業化內涵的表達方式不同,但其基本原則都很相近。這些原則如次:一是以商品經濟為基礎,經營項目以市場為導向。二是實行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打破過去人為分割的單一結構。三是突破所有制、行政區域、行業隸屬等固有的關係,按照經營項目實行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和流動。四是以企業化管理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經濟共同體。所以農業產業化是一個動態概念。縱向上農業產業化以產品加工鏈為脈絡向次級、三級產業延伸,形成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的產業關聯群,擴大農業生產的外部規模,取得外部規模效益。在農業內部,以生產過程專業化為基礎,將農業生產進一步細分成不同產業,建立各產業之間的緊密聯繫,構成農業內部各產業的外部規模問題。橫向上以產品為基礎,形成農業生產的區域專業化和經營專業化,表現出同一商品的生產者在同一市場上集合的產業特徵。

  農業產業化的內涵核心是經營一體化,本質是由有關各方組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經濟共同體,使各個組成主體都能獲得整體產業鏈條的平均利潤,進而實現在統一市場條件下,同行業同產品的平均利潤,這就是發展農業產業化的經濟目的(劉葆金,1998)。

二、農業產業化之特徵

  農業產業化經營(或稱為一體化經營),與傳統的小規模、分散型的農業相比,具有下列8個基本特徵。

  (一)資源市場化。在產業化經營組織中,各種生產要素的組合,排除傳統的計劃手段,打破行業、地域、隸屬和經濟成分的界線,勞力、資金、技術可以在社會再生產領域中自由流動,由各生產經營主體依據市場經濟來進行最佳配置,並根據運行情況及時進行必要的整合和調節。

  (二)產品商品化。產業化經營組織所生產的產品,不是為了成員的自給自足,也不是在自給自足的基礎上求得剩餘,而是完全為到市場出售而生產的商品。企業的生產目的,是在商品於市場銷售的過程中實現;企業的一切經濟活動,都是圍繞商品展開。

  (三)生產專業化。企業在生產的總體佈局上,重點在於一個主導產業或主要產品,從原料的生產到產品的粗加工、精加工,都盡可能提高專業化程度,企業以專業化發揮優勢,以專業化來創造特色,以專業化來求得規模效益。

  (四)經營集約化。依靠科技進步,實行集約經營,大規模採用現代科學技術,實現生產專業化、佈局區域化、服務社會化。

  (五)經營一體化。通過多種形式的聯合與合作,把農業生產過程和生產資料供應、農產品加工、銷售等環節納入一個經營實體內,形成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聯農戶的貿工農一體化經營體制,使外部經濟內部化,從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農戶的比較利益。

  (六)管理企業化。在加強各企業之間的相互關聯和優勢互補的基礎上,建立統一核算及風險與共的收入分配機制,對營運和成本效益實行企業化管理。

  (七)效益最大化。產業化經營組織的興起,其終極原因是效益的驅動。以效益為中心,是這類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準則。生產經營的決策,是以效益為依據進行分析、比較,最終決定取捨。經濟核算體系,也是建立在對效益的監控和計統分析的基礎上,效益在企業中具有相當的決定權。另外,受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的引導,企業在注重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盡可能兼顧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八)企業集團化。由於產業化經營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物,發展方向是現代企業制度規範下的集團化。走集團化的道路,是每一個產業化經營企業所追求的共同目標。儘管目前一些產業化經營組織還不成熟,規模亦不算大,有的仍然處於初級型態的聯合與合作,但向集團化的方向發展是必然的選擇,也是時勢之所趨(李文學,1997;劉葆金,1998)。

三、農業產業化之經營模式

  農業產業化經營是市場農業的基本經營方式,是多元參與和主體自願結成的經濟利益共同體。農業產業化經營是以市場為導向,以農戶經營為基礎,以〝龍頭〞企業為依託,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系列服務為手段,通過實行種養加、產供銷、農工商一體化經營,將農業再生產過程中的產前、產中、產後諸環節聯結為一個完整的產業系統,是引導分散的農戶小生產轉變為社會化大生產的組織形式,是市場農業自我積累、自我調節、自立發展的基本營運模式。

  近年來大陸各地在推行農業產業化經營中,創造了不少經營模式,這些模式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加以分類。

  (一)以基礎產業劃分

  農業產業化以基礎產業劃分,大概有下列3種:

  1. 種加銷一體化經營。這種型態係依託傳統的糧、棉、菜種植業發展而來。其產業鏈條主要有:糧食─原糧加工─食品─配合飼料─銷售;糧食─澱粉─葡萄糖─醫藥─銷售;油籽─榨油─副產品精提煉─銷售;皮棉─紡紗─織布─印染─服裝─銷售;蔬菜栽培─加工─保鮮─配送,等等。吉林的黃龍股份公司、江蘇的如意集團、湖南的華威棉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等一體化經營實體,就屬於這種類型。

  2. 養加銷一體化經營。這種型態係依託畜牧、水產和特種養殖業發展而來。其產業的基本鏈條是:良種繁育─分戶飼養─屠宰加工─冷藏保鮮─銷售;有的還可以派生出製革─服裝鞋帽以及保健藥品等產業鏈。山東諸城外貿公司、吉林德大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龍山鰻業聯合公司、黑龍江雙城的兔業集團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的一體化經營實體。

  3. 植加銷一體化經營。這種型態是依託林果業和花卉、藥材、食用菌等特種栽培業發展而來。具有代表性的產業鏈是:植樹造林─林產加工(紙漿、造紙、人造板、家具)─銷售;花卉栽培─整形(包裝)─銷售。這種型態的主要特徵是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產品的系列化開發和生產的專業化程度比較高。湖南長沙的食用菌開發集團和桃江的竹星集團公司,屬於這種類型的一體化經營實體。

  (二)以龍頭企業劃分

  農業產業化以龍頭企業劃分,大概有下列六種:

  1. 由城市中的國有企業牽頭,通過提供優惠條件和周到的服務,在農村建立 原料生產基地,同眾多的專業生產農戶進行聯合生產和經營。

  2. 由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牽頭,創辦龍頭企業或專業公司,以初級產品的多次加工增值帶動眾多的專業農戶發展生產。

  3. 由供銷合作社牽頭,與農民聯辦產加銷一條龍的合作組織。

  4. 由涉農事業單位牽頭,透過技術轉讓、技術指導、技術承包、投資建原料生產基地或加工企業等,帶動農戶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運輸和銷售。或者按生產經營環節進行分工,協同進行生產經營。

  5. 由各種學會、協會等民間組織牽頭,創辦加工或貿易企業,以會員形式吸納農戶從事專業生產。

  6. 由城鄉個體戶或民營企業牽頭,用利益互補的形式來聯結眾多的農戶,形成緊密的合作關係,來從事貿工農多環節的生產或經營。

  (三)以關聯組織劃分

  農業產業化以關聯組織劃分,大概下列3種:

  1. 經銷公司、協會、龍頭企業加農戶。由於這種形態中工貿環節與分散的農戶之間的關係,主要是契約下的買斷關係,作為基層的農戶往往分享不到工貿環節所獲的高額利潤。所以通常認為這是比較鬆散的聯合與合作。這是一體化經營的初級形態。

  2. 集貿工環節為一體,對農戶提供專項服務和技術指導,給予資金扶持,實行風險和利益補償,是真正意義上的利益均沾、風險共擔的共同體。這是一體化經營的中級形態。

  3. 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企業集團。這是一體化經營的高級形態。因為這種形態把貿工農各環節緊密地聯結起來,按照各自的分工從事生產或經營,並實行獨立核算下的盈虧調節補償的財務制度。作為生產原料的基層農戶,實質是分公司下設的一個生產單位。企業集團與貿工農每個環節的生產經營情況,都對總公司的經營效果發生影響,總公司的經營效果對每個員工的利益得失形成約束。企業集團不是以一體化的某個環節為龍頭,帶動其他環節發展,而是以一個具有綜合功能的經營實體為物質載體,因而具有更強大的牽引力和帶動力。能夠在企業微觀組織運行的各個領域中發揮應有的作用,以更大的生產經營規模和更為顯著的經營效益作為抗禦自然風險的經濟基礎,使一體化經營表現出強大的生命力,具有其他生產經營實體無法比擬的優越性。

  上述各種分類,旨在對於農業經營一體化模式做出大體的歸類,俾便於研究農業產業化發展趨勢時易於掌握(李文學,1997)。但是無論農業產業化經營是採用多少種組織模式,大陸農業專家們都認為這些模式具有3個共同點:

  1. 集產供銷於一身,把農業生產和農用生產的提供、技術措施的採用以及農產品加工、保鮮、貯運和銷售等環節統一起來,使其形成一個完整的經濟實體。

  2. 集資源和人才、技術、資金於一身,把資源配置、產業發展和擴大市場空間統一起來,使其形成一個具有市場競爭能力的規模優勢和群體優勢。

  3. 集高產值、高效率、高效益於一身,把農產品的產值和在加工、運銷等環節中的增值效益加以統一,使其形成一個利益共享的收入分配機制。如此既可發揮農業的整體效益,又可發揮多產業部門結合的集團效應。

   因此農業產業化不僅是農業生產經營模式的改革,同時也是農村經濟管理體制的創新,在小農經濟發展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劉志澄,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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